一、史前教育的特点
教育起源于人类传授社会生活经验和生产经验的需要。原始人为了使人类能够生存并得到延续和发展,就必须将生存的本领教给下一代,其中包括直立行走的本领,说话的本领,用火、熟食和保存火种的本领,制造和使用石器、木器工具的本领,集体劳动、采集植物果实和狩猎的本领,寻找山洞、选择住处以及与毒蛇猛兽作斗争的本领,等等。这就是原始社会教育人、培养人的最初的内容。这种教育虽然是初步的,但又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下一代就无法脱离动物界。幼儿生活在人群中,能学会人的生存本领;生活在狼群中,则能学会狼的生存本领;生活在中国,会培养出中国人的生活习惯;生活在外国,则会养成外国人的生活习惯。这些现象说明了人的可塑性,也说明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本领逐步增加,教育的内容也必然逐步增多。我国古文献中根据远古传说记载了我们的祖先培养人、教育人的一些情况。如《白虎通》卷一记载:“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管子·轻重》戊篇则记载:“炎帝作钻燧生火,以熟荤臊,民食之,无兹胃之病,而天下化之。”人工取火的方法是在母系氏族初期发明的,它比保存火种方便多了。但这种方法需要一定的工具和技术,因此需要有人传授;做熟食的办法也需逐步改进,这种知识自然也需要传授和学习。正是通过这种教育、培养、交流、传播,才达到了“天下化之”的结果。这是原始人类培养科技人才、传播科技知识的情况。
再比如,《管子·形势解》说:“神农教耕生谷,以致民利。”《易·系辞》则说:“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教耕生谷”即传授耕作技术,包括从播种到收割的一系列生产技术;用“耒耨之利,以教天下”则是传授制造和使用农业工具的知识。这种记载得到考古发掘的证实:我国仰韶文化时期北方人就学会了种粟,河姆渡文化时期南方人就学会了种稻,而且出土了大量农业生产工具,包括耒耜。这种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是比较复杂的,同时又要求人们掌握各种农作物的特性和气候特点,这就需要培养大批农业生产人才。农业是母系氏族的妇女们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发明的,他们首先将这种知识教给由她们抚养的子女,如姜嫄传授给后稷;然后又教给从狩猎转向农业的男劳力。因此应该说,妇女是原始社会传播农业生产技术的祖师,她们才是真正的神农氏。
据古文献记载,伏羲是狩猎和畜牧民族的鼻祖。“伏羲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1]又说伏羲还教人们“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鱼”[2]。后来,他还教人们驯养家畜,“养牺牲以供庖厨”。无论是教民以猎,还是传授结绳制网、捕鱼狩猎知识,乃至饲养飞禽走兽供人们食用,这在当时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以畜牧、游猎为主的氏族、部落对人才有一种特殊要求,教育的内容与方法自然与农业氏族不同。如《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毋(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这种“天性”正是由匈奴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是自古以来代代相传、耳濡目染形成的。他们让小孩练习骑羊,正是为了让他们长大后能学会骑马;而射鸟鼠、狐兔则是练习射箭技术,为将来射猛兽、上战场做准备。所以匈奴族的男子“尽为甲骑”,既能以“射猎禽兽为生业”,又能“习战攻以侵伐”。他们培养人才的目的是使每个成员都成为优秀的射手和勇敢的战士。它要求受教育者逐步培养出吃苦耐劳、不怕困难、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精通骑射的作风和本领。
此外,原始社会还有一些更进步的发明创造,如制造陶器、制造舟车、养蚕缫丝、制造兵器、建筑城市和宫殿等。《吕氏春秋·君守》篇说:“昆吾作陶。”《世本》说:“有虞氏上陶。”这说明当时制陶技术已相当普及。农业、畜牧业、制陶业是母系氏族三项重大的发明创造,与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我国的仰韶文化被称为彩陶文化,不仅发现了大量陶器,而且陶器制作还有相当高的水平,上边还刻有各种图案花纹和记事符号,制造这种产品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当然更需要培养一些专门人才。相传黄帝“刳木为舟,剡木为楫”[3],黄帝之妃嫘祖发明了养蚕和丝织业。“胡曹作衣”[4],“伯余制衣裳”[5],“蚩尤作兵”[6],“蚩尤作,以金作兵器”[7],“夏鲧作城”[8],“尧使禹作宫”[9],“伯益作井”[10],“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11],“相土作乘马”[12],“王亥仆牛”[13],这些技术涉及原始人类的生产、生活、战争等各个方面,不经过一定时间的教与学是无法掌握的。尤其是养蚕缫丝、炼铜制兵器、建造城郭宫殿等更是当时的尖端科学技术,因此更需要培养一些专门人才。
以上事实说明,原始社会的教育是围绕着生产劳动并在劳动实践中进行的,教育还没有从生产活动中分离出来;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熟悉各种生产技术的人才,培养热爱劳动的生产能手和优秀战士,教育是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教育的方式不是通过文字和书本,而是进行言传身教:言传,即通过语言、口耳相传,传授知识和经验;身教,即做出示范动作,让后人进行模仿。这种教育带有边干边学的性质。这是原始社会教育的第一个特征,它充分体现了原始社会教育的实践性。
原始社会除了进行生产知识的传授外,还传授一些社会生活知识,使每个氏族成员熟悉本氏族的历史、信仰、道德、风俗、礼仪和习惯法等。这就是当时的生活习俗教育、原始宗教教育和原始艺术教育。这种教育是与当时的社会活动、宗教、艺术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语言思维的发展,歌谣、谚语、故事、神话、游戏、舞蹈、雕刻、绘画等文艺活动形式产生了,这都是对后代进行教育的好形式。歌谣、谚语是群众性的创作,它总结概括了历代的生活经验和风俗民情,对后人有相当大的教育作用。故事往往以本氏族的历史为主,或者歌颂他们心目中的英雄人物,如我国远古时代的传说,匈奴族、突厥族起源的传说以及《蒙古秘史》中记载的蒙古族祖先的传说等就是靠讲故事流传下来的。神话则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愿望和爱憎,诸如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羿射九日等。其中包括对自然神的崇拜以及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等。所有这些神话传说都含有不同程度的教育因素。比如对鬼魂的崇拜,它不仅表达了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崇敬,而且灌输了尊敬长辈、加强氏族团结的思想。再比如对祖先的祭祀,它不仅可以加强亲缘关系,有利于本氏族的团结,而且能够激励后人以前人为榜样发愤图强、继往开来。为了进行宗教活动,在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中出现了巫术和巫师。巫术是宣传原始宗教信仰的技术,巫师则是原始社会文化知识的保存者和传播者。结合宗教仪式、宗教活动,对本氏族本部落的人们进行传统教育,正是巫师的一个重要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巫师是氏族公社的文化人或知识分子,培养这种人才所花费的精力要远远超过培养一个氏族一般成员,但主要是在宗教活动的实践中培养、选拔的。除此之外,游戏、舞蹈主要也是反映实际生活,联络感情,培养良好的作风;雕刻、绘画既是形象的教育,又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文字的作用。这些教育都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为了决定有关生产、生活或战争等重大事务,氏族还经常召开氏族大会,选举酋长或军事首领,进行节日庆典等,这种活动也是对青少年的一种实际教育。这种活动一般在氏族中心的大房子里举行,比如西安半坡氏族遗址的中心就有这样一个160平方米的大房子。这种大房子显然是氏族公共活动的场所,同时又是老年人、成年人对年轻人进行教育的场所。
以上事实说明了原始社会教育的第二个特点:教育还没有从政治、宗教、艺术活动中分离出来,还没有成为专门的活动。这种教育既是为社会生产服务的,也是直接为当时的政治服务的,是为了培养热爱本氏族、遵守氏族规范、传统的忠诚战士,这就是教育的政治性。
第三,原始社会的教育还具有公共性、普及性和平等性,而没有阶级性。所谓公共性,一是说教育是氏族公共的事情,是关系到氏族命运和前途的大家都关心的事情,并非哪个家庭、哪个氏族成员或氏族首领的事情。二是说培养人、教育人的工作由全体成年男女和老人共同承担,当时还没有出现专门从事教育活动的人,全体成年人既是劳动者、战士,又是教育工作者。三是说培养出来的人才是属于氏族所有的,是为氏族的公共事业而劳动、而战斗的,而不是为哪个家庭或为个人所拥有。所谓普及性和平等性,主要是说当时的氏族成员人人都可以平等地受到一定教育,既不是根据贵贱等级决定取舍,也不考虑本人天赋。只是由于年龄、男女和社会分工的差别,受教育的内容有所区别。这是因为每个氏族成员在氏族中所处的社会地位是平等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结合生产和生活进行的教育又不需要额外的教育经费,因此不必限制受教育者的人数。相反,人数多了对生产反而有利,对氏族的发展也有好处。其次,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地位也是平等的,被教育的少年儿童与担负教育任务的成年人、老年人只有年龄的差别,没有地位高低的差别。教育者十分关心被教育者的成长,对他们一视同仁,“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而是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每个受教育者的身上,努力做到使“幼有所长”[14]。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被爱护和受尊敬的关系,即敬老爱幼的关系。另外,原始社会的教育虽然主要集中在少年儿童和青年时期,但社会不断进步,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学习,氏族与氏族,部落与部落之间也需要不断进行技术、文化交流,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原始社会的教育是终生教育。大家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大家都以能者为师,取长补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的界限并不明显,这又是一种社会性的自我教育,它也体现了教育的平等性和民主性。
二、学校的萌芽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家庭为主的个体劳动逐步代替了氏族的集体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私有财产产生了。部落贵族为了维持自己的利益和社会地位,需要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下一代。而随着技术的进步,也要求有一部分人从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专门钻研技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成为可能。其中有些人专门从事教育或从事政治活动,于是出现了专门的教育人员和学校的萌芽。
大概在原始社会末期,我国文字的雏形初步形成了。《易·系辞》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从结绳、刻木记事,发展到图画文字,尤其是象形文字,这无疑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它将促使人类由野蛮阶段跨进文明社会的门坎。文字是记录知识和传授知识的工具,但掌握文字并不容易。原始状态的社会教育很难胜任这一任务,它要求有专门从事教育的人员和教育场所,于是教师和学校应运而生了。
据古文献记载,虞舜时代就出现了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公职人员,比如《尚书·舜典》曾记载说,舜任命夔“典乐,教胄子”;还曾任命契“作司徒,敬敷五教”。夔和契就是当时领导教育工作的专门人员。契的任务是用“五教”教育人民,借以纠正“百姓不亲,五品不驯”的社会现状。这虽然还不外乎是一种社会教育,然而却已经有专门人员负责了。而夔所担负的任务则是对贵族子弟进行专门教育,可以说夔是我国原始社会末期见于记载的第一任贵族学校的校长。
夔的具体职务是“典乐”,即《周礼》所说的“大司乐”。《周礼·春官宗伯》记载说:“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成均”并非发源于周代,而是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董仲舒说:“五帝名大学曰成均。”郑玄注释说:“均,调也。乐师主调其音。”[15]“均”字是“韵”字的古文,古代的教育,口耳相传,因此十分重视音韵,诗、歌、声、律都成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乐师即教师,“典乐”和“大司乐”则成为当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
实际上,当时的教师多由年老或有声望的人们担任,如《礼记·明堂位》记载说:“米廪,有虞氏之庠也。”而《礼记·王制》则说:“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何为“米廪”?郑玄解释说:“藏养人之物。”这是氏族社会储存粮食的公共仓库。这种仓库一般由老人看管,往往成为老人聚会的场所。何为“庠”?《说文》解释说“从广羊声”。《孟子·滕文公上》则说:“庠者,养也。”“广”即房屋,“庠”原是养羊的房屋。在原始社会,牛、羊大概也由老人们喂养。同时,牛、羊肉又是当时的美味佳肴,自然也是受尊敬的老年人的可口食品。由此可以看出,“庠”既是喂养牛、羊的场所,又是氏族社会敬老养老的地方。老人经验丰富,可以发挥余热,教育后代,于是“庠”又成为氏族社会末期的教育场所。它兼有敬老育幼的双重职能,这正是原始社会末期学校的一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