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理论的发展
明代教育思想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明初到成化年间,程朱理学教育理论完全支配着教育思想和实践。由于它与明初专制主义文教政策相结而日趋僵化,逐渐丧失生命力。成化至万历年间,书院教育蓬勃发展,心学教育思潮逐渐形成并发展起来,取代了程朱理学教育思想的统治地位。万历以后,由于社会主题的转换,王学末流空谈心性不务实学的弊端日益显露,心学教育思想受到多方面的批判与改造。及至明末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之下,经世致用实学教育思潮又复兴起,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心学教育思想产生于明中叶。随着理学教育的僵化,程朱学派养成的教育传统窒息了自由思想,士人都把熟读宋儒对经书的传注奉为金科玉律,不敢稍有出入。人们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断增长,纷纷对理学教育思想及科举考试弊端展开检讨和批判。正统时,理学家薛瑄、吴与弼等人因不满“述朱”式教育思想的控制,主张重振儒家躬行实践的道德教育传统,并提倡“清修笃行”。至成化、弘治年间,这股教育的检讨与批判思潮由学者间对“清修笃行”的提倡,转向对社会道德沦丧的救治,其救治方法就是正人心。胡居仁提出“凡道理具于吾心,大小精细无所不该”,“心与理一”,“心理不相离”,“心存则理自在,心放则理亦失”[32]的观点。与胡居仁同出于吴与弼门下的娄谅、陈献章,亦从自我身心修养方面,对程朱理学的教育理论与方法进行反思与修正。娄谅大胆怀疑宋儒对《四书》、《五经》的注释,企图通过重新解释来“正本清源”。陈献章则主张轻书重思,学宗自然,自得于心,闭门修养。继之而起的王守仁、湛若水,针对程朱理学教育理论与实践只重书本轻道德的弊病,提出了他们的教育主张。湛若水注重道德修养方法,企图对程朱理学进行修补。而王守仁则对程朱理学的僵化和教条化进行了批评和否定,主张重振儒家的伦理道德,加强教化的作用。他力排程朱,建立自己的心学体系,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传播。随着阳明学派的形成与发展,王学的教育思想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涵盖了湛若水的甘泉学派及其他诸儒的心学教育主张,取得了主导地位。
阳明心学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具有革新性的思想流派的崛起和确立。其基本理论是由“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等范畴建构而成的,涉及了儒家传统的道德本体论、修养论、知识论、人性论、价值论以及教育原则与方法诸问题。它力图在道德本体论和修养论上革新程朱理学的教育学说,旨在使道德本体论与修养方法论达到有机统一,提高道德实践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道德修养中将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动机与效果、知识与德行、心理与伦理等有机地完整地统一起来,从而建立独立而完善的个体道德人格。以“性即理”为哲学基础的程朱理学,其价值取向偏重于对“天人合一”境界的追求,要求人们按照儒家经典的道德教条去循规蹈矩,成为完全抛弃现实物质存在的自我而实现精神存在的道德自我,因此程朱理学强调书本知识的学习。王守仁提出“心即理”,以为“天理”既体现于知,也体现于行,是需要用“心”来把握的,因而强调人们必须在道德实践活动中去体现“天理”,突出了道德实践者的主观能动性。这对于扭转道德教育以书本教学为基础或中心的学风,对于摆脱教条主义的精神束缚和昂扬人的主观能动性,具有积极的意义。
王守仁提出“经学即心学”,认为经学教育的目的不在于教人“知道”和“明理”,而在于“为我之所用”。王守仁与朱熹不同,朱熹强调经学教育是“做人”的准备,而他却把它看作是道德修养的实在工夫,教育的目的不在学习过程之后去达到,而是在教学过程之中去实现,目的与过程要做到“知行合一”的有机统一。王守仁以“知行合一”为理论基础,强调道德与知识是内在统一的。教学要成为发展良知的工夫,关键在“知行合一”的过程中使知、情、意、欲、思等心理伦理化,然后从内心扩展到实际生活的事事物物之中。他主张以“知行合一”为为学原则,以“致良知”为立教宗旨,要求教学过程道德化,把读书作为道德实践的一种形式。
总之,王守仁的心学教育思想,其核心问题是培养人的道德实践能力和道德自觉性。在理论上他充分肯定每个人都有自我教育能力,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道德实践中的关键作用。然而,由于他的教育思想表现出强烈的重“心”倾向,最终又必然走向自然人性论和轻知识的“狂禅”,陷入空谈心性的泥潭。及至王学末流,其空疏的学风更是弊端百出,遗患无穷。于是一些思想家、教育家又致力于开拓新的学术与教育风气,提倡经世致用,并对心学教育思想进行了抨击。如东林学派的顾宪成、高攀龙等以及明末清初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都尖锐指出心学思想教育与实践相脱离的弊病,主张以经世致用的实学来拯救明代学术与教育的空疏。与此同时,随着西方传教士的来华,西学东渐,一批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自然科学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要求以实学教育来改变中国传统的教学,培养实用人才。在这股教育思潮的推动下,心学教育思想日渐失去了它的历史地位,而让位于经世致用的教育思想。
二、著名的教育思想家
明代是教育比较发达的时代,出现了一批有影响的教育家,现择其中尤为著名的,作简要介绍。
曹端与薛瑄 曹端,永乐六年(1408年)中举,次年会试落第,被选为副榜举人,授山西霍州学正。在任期间,他倡明儒教,并以身作则,强**化的作用。他的教育思想沿袭宋、元之旧,曾熟读《太极图》、《通书》、《西铭》等宋儒著作,格外强调身体力行,躬行实践。由此深得生徒的信服和州人的尊重,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薛瑄,永乐十八年(1420年)举河南乡试第一,次年中进士,正统元年(1436年)五月,授山东提学佥事。他在督学山东时,以朱熹所订的白鹿洞学规开示诸生,使他们认真遵守。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致知而力行,居敬以穷理,由经以求道”的教育方针,强调贵在力行,要求实理,务实用。在提学期间,他经常召见生徒,亲自讲授,并注意因材施教,区别管理。因此生徒“才者乐其宽,而不才者惮其严”[33],都很钦佩他,称他为薛夫子。
吴与弼与陈献章 吴与弼,幼年时在乡塾读书,19岁时到北京投奔做国子监司业的父亲,并跟大学士杨溥学习《伊洛渊源录》等宋儒著作,并放弃了举业。由于他学有所成,名气很大,不久回到崇仁,开始了长达五十余年的教学生涯。他一生与学生躬亲耕稼,自食其力,耕读结合,教育活动很有特色。虽他厌恶日益烦琐的注经活动,不轻于著述,即使所撰《日录》,也只是铺陈旧说,写下自己的体会。但是,他的教学活动是对当时读书人只重记诵、忽视实践的纠正。
陈献章,正统十二年(1447年)广东乡试中举,次年会试落榜。27岁时离开北京,前往江西崇仁,从学于吴与弼,刻苦学习儒家经典及宋儒著作,学问大有进益。成化二年(1466年)就学于国子监,名满京城。不久,他回到新会老家,以讲学授徒为生。他的讲学很有影响,全国各地学者纷纷投到他的门下。他教育生徒,要求他们静坐,在静坐中体认圣贤之道。这种教学方法吸收、借用了禅宗的修养方法,将佛教禅宗融入儒教之中,形成了自己的教育体系。
王守仁与湛若水 二人继承宋代自由讲学的传统,宣扬心学理论,直接推动了明代书院的兴盛。
王守仁,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34岁开始在京师讲学授徒,直到去世,从事教育、学术活动二十余年。王守仁有一套较为系统的教育理论,它的核心是“致良知”;教育的作用是“去人欲”,追宗圣人;教育的目的是“明人伦”,达到圣人的标准。因此,内心修养是为学之根本。他认为“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良知”人人都有,不待学而有。但一般的良知常被私欲所蒙蔽。因此,为学就是去私欲,恢复本心的“良知”。
王守仁把培养圣人看作是教育的最高理想和目标。他认为,只要人们通过端正自身的行为来达到个人的修养工夫,“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达到纯洁净化的思想境界,就可以成为圣人。同时,他还指出“凡人而肯为学”,甚至“愚夫愚妇”,经过刻苦努力和勤奋修养,都可以成为圣人。这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人的资质原来都是一样的,都有接受教育成为圣人的可能性。这种见解不但提高了人的价值,而且有扩大教育对象的意味,无疑也是有进步意义的。
王守仁特别强调“立志”的重要性,认为“学问不得长进,只是未立志”,“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指出学生要树立独立思考的意识和习惯,要善于思索,学贵“自得”;为学必须循序渐进,注重学生的接受能力,“随人分限”,主张学贵“善疑”,破除对圣人的迷信,有所创见。他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认为教学方法应该是“教无定法”,“因人而施”。
在有关的文献中虽没有王守仁曾担任儿童教师的记载,但他对儿童教育同样有着非常新颖的见解。他反对对儿童的体罚,重视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必须使他们“趋向鼓舞,心中喜悦”,开展生动活泼的学习。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把教育过程中的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统一,他极力反对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的空洞说教。因此强调德育要从儿童抓起,实施德育要及早,才会奏效快。他还重视美育对陶冶德性的作用,认为“诗教”、“乐教”能使儿童精神舒畅。
王守仁不仅授徒讲学,还非常注重社会教育,推行社会教化,他所创设的十家牌法和乡约等组织,对养成良好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
总之,王守仁的教育思想打破了程朱理学教育的束缚,以启发独立思考、个性解放为主导的教育原则,主张教育要注意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征,提倡平等和协调的师生关系,发展生动活泼的学风等,很值得借鉴和应用。因而他的思想风靡一时,几乎席卷了整个思想界和教育界。
湛若水,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擢为编修,累官至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湛若水“平生志笃而力勤,无处不授徒,无日不讲学,从游者殆遍天下”[34]。他在京师和广东老家都讲过学,也周游过列郡。到了90高龄,他还从广东新城出发,前往南京,一路不停地讲学。他在讲学之处,一定要建立书院,所建书院甚多。
湛若水讲学以“随处体认天理而涵养之”为主。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充满了善意,无限仁义,这就是天理。天理存于人心,所以要随时体认,体认出来后要善加涵养。体认天理,要顺其自然,不可忘也不可帮助。他的认识和王阳明有很大不同,他认为心没有内外的区别,心与天地万物同体。在教育中,他要求学生研习儒家经典,讲求道德精神,并要求学生躬亲细事,如兵、农、钱、谷、水利、马政之类,以及综理家务等。湛若水的理论虽说也是心学范畴,但更注重道德修养方法和教育实践。
教育改革家张居正 张居正,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进士,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预机务,神宗初出任内阁首辅,开始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整顿和改革。万历三年(1575年)张居正上《请申饬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针对当时教育中的各种弊端,提出了重申旧章,整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的教育改革方针,其内容包括学校、科举和书院三个方面。
整顿学校教育,改革学校教育中的不合理政策,是张居正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改选提学官。提学官又称为提学宪臣,或称督学,设立于正统元年(1436年),负责一省的学校教育。张居正认为,学校是培养各级官僚人才的根本,而能否管理好学校关键在于提学官。他把改造提学官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明文规定了提学官的职责,实行严格的考核,及时赏能罚劣。第二,慎选各地儒学教官。各地儒学教官主要由岁贡生员充当,其次则为会试副榜取中的举人。张居正提出,要严格考核岁贡生,凡是不合格的,立即依法黜落,提学官也照例降调。对举人教官,也要考核,并依成绩分为三等,任满三年后,再进行考核,有治民才能的,提升为有司正官,还允许参加一次会试。此外,还令各省提学官对现任儒学教官进行考核。慎选教官,慎重考核,有助于教官素质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第三,淘汰生员。由于地方学校生员过滥,张居正要求严加考核、淘汰,发现学业荒疏、不堪培养之人,立即予以黜退。对童生入学条件、数量也加以限制,并严禁冒籍,对在校生员严加管理。第四,重实学的教育内容。张居正强调学校教育以实学为主,重申明代以明经取士,经书以宋儒的传注为标准,经书义行文典雅纯实。生员所习除儒家经典外,还习本朝诏、律、典制等,以培养经世致用之才。第五,重视学校教育设施、经费。
科举考试与岁贡,是各儒学诸生出身的两条途径,尤其是科举制度,是生员进入仕途的重要阶梯,对学校教育有重大影响。张居正进行教育改革,也自然对科举和岁贡进行了整顿。关于岁贡,重新规定各地学校提前一年,选拔优秀生员充作岁贡生员,次年四月赶赴礼部参加廷试。凡岁贡时不遵禁令而滥贡及廷试时有五名不合格的,则将提学官降职,改调。关于补贡,也重申了旧规,补贡必须在一年以内,超过期限的发回原学肄业,并给该省提学官处罚,对乡试名额也进行了适当限制,有利于减轻考试官阅卷负担,也便于考场管理及后勤供应。
明中叶以后,书院逐步兴起,讲学之风很盛。各地的讲会、书院,吸引了大量生徒,使本来已趋于衰败中的府州县学更加败坏。为了振兴地方儒学,张居正采取反对讲学、禁毁书院的办法。万历七年(1579年),张居正敕令各地巡按御史、提学官严加查访,不许另建书院,聚众讲学。张居正认为,书院讲学空谈心性,荒废了学业,因而提倡从实讲求经书义理,恭行实践,以备日后为官行政之用。
张居正的教育改革是其全面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改革,对挽救日益衰败的学校教育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顾宪成和高攀龙 东林学派在万历后期影响很大,他们提倡气节,崇尚实学,希图以讲学挽回世道人心,他们讲学不忘时政,而且常常以时政为讲学材料。
顾宪成,万历四年(1576年)中举人,八年中进士,授户部主事之职,从此开始了他一生坎坷不平的政治生涯。顾宪成正直敢言,不怕得罪权贵,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被削籍家居。于是他有充分的时间四处讲学。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与高攀龙等江南学者,议修东林书院,开展讲学活动。他在讲学时批评王学末流落于禅宗,主张讲学有助于世道人心,反对空谈心性,认为它无补于社会。在性善问题上赞成程朱学说,反对王阳明观点。讲学之余常讽议朝政得失,品评人物的善恶好坏,讲求学以致用。据黄宗羲《明儒学案》说:“先生论学以世为体,尝言,官辇毂念头不在君父上,官封疆念头不在百姓上,至于水间林下,三三两两,相与讲求性命,切磨德义,念头不在世道上,即有他美,君子不齿也。”在经世致用思想的推动下,他把关心国家大事同探讨学术思想结合起来。
高攀龙,25岁时从顾宪成讲学。他的讲学,以复性为宗,以格物为要,以居敬、静坐为修养的工夫。他认为性为人的本体,即天理,是完美无缺、至善的。但本性往往为私欲所蒙蔽,所以要恢复人生下来就具有的本性。因此他以复性为教育宗旨。至于静坐、居敬的工夫,他认为初学之人,“神短气浮”,需要下数十年的工夫习静,使神完气培,才能居敬,即心中无一点杂念,毫无牵挂,浊气自清,本地自然呈现,达到修养的极限。总之,高攀龙的讲学不偏废程朱理学,亦不偏离王阳明心学,他以朱学修正王学,而最高境界的完成却是心、性无所偏废的合一之学。他对于学术的讲求着重于经世致用的实现,他主张躬行实践,希望透过政治,以求达到经世致用。
注释
[1] 《明史·选举志一》。
[2] 参见吴晗:《明初的学校》,《读史劄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
[3] 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八。
[4] 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二○。
[5] 万历《大明会典》卷二二○。
[6] 《明史·选举志一》。
[7] 《明史·选举志一》。
[8]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书院》。
[9] 黄宗羲:《南雷文定后集·陈夔献墓志》。
[10] 康熙《徽州府志·绩学·张振德》。
[11] 焦竑:《澹园集·古城答嗡》。
[12] 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13] 王夫之:《船山遗书·书院》。
[14] 《明世宗实录》卷五四一。
[15]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四。
[16] 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送别省吾林都宪序》。
[17] 王守仁:《王文成公全书·与黄宗贤》。
[18] 《明史·顾宪成传》。
[19] 高攀龙:《高子遗书·答朱平涵书》。
[20] 胡直:《衡庐精舍续稿·大理卿宋华阳先生行状》。
[21] 同治《赣州府志》卷二十四。
[22] 《明史·选举志二》。
[23] 顾炎武:《日知录·制科》。
[24] 《明史·选举志二》;万历《大明会典》卷七十七。
[25] 《松下杂抄》卷下。
[26] 《明史·选举志一》。
[27] 傅维鳞:《明书·学校志》。
[28] 顾炎武:《日知录·拟题》。
[29] 《明史·选举志二》。
[30] 《李东阳集·会试录序》。
[31] 参见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32] 《明史·胡居仁传》。
[33] 《明史·儒林传一》。
[34] 傅维鳞:《明书·湛若水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