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伊始,统治者便认识到程朱理学的重要性,对其抱有非凡的热忱,从中央的国子学到乡村的社学,无不进行程朱理学的教育,科举考试也无不以程朱理学为准绳,程朱理学的影响渗透于思想文化各个领域。然而,随着程朱理学独尊地位的确立,其思想禁锢的作用也愈为明显,并显示出它的式微而停滞不前。[1]
一、明初程朱理学的式微
明初理学家主要沿袭程朱理学的“天理观”,通过对理和气关系的论证,来探讨道德修养的方法,提倡笃行践履和格物致知。《明史·儒林传序》云:“原夫明初诸儒,皆朱子门人之支流余裔,师承有自,矩矱秩然。曹端、胡居仁笃践履,谨绳墨,守儒先之正传,无敢改错。学术之分,则自陈献章、王守仁始。”《明儒学案·莫晋序》亦云:“明初,天台、渑池椎轮伊始,河东、崇仁风教渐广,大抵恪守紫阳家法,言规行矩,不愧游夏之徒,专尚修,不尚悟,专谈下学,不及上达也。……前此诸儒(按指陈献章、王守仁),学朱而才不逮朱,终不出其范围。”从明初理学家宋濂、方孝孺、曹端、薛瑄、吴与弼等人的情况看,也确实如此,而且显示出对程朱理学的亦步亦趋和保守的特质。但在明初程朱理学的流布中,同时也承袭元代朱陆合流的趋势,采纳不少陆学的观点,更强调心的作用,重视“明心”、“总心”、“存心”和“静时涵养”的工夫,因而从他们间采陆学或转向心学的倾向看,即说明了程朱理学在明初的式微。以宋濂、曹端为例,他们的观点也显现出明初理学与程朱理学所具有的不同风貌。
宋濂是明初大儒,年轻时受业多门,既习过朱子之学,也曾得闻陈亮事功之学,并受到金华学派的影响,还曾潜心于佛教典籍,对佛学很有修养。元明之际,他接受朱元璋的聘请,并以其深厚的儒学功底得到朱元璋的赏识。他与朱元璋讨论治国之道,讲授儒家经典,深入浅出,目的是让朱元璋以仁治天下,把伦理教化运用于政治实践中。宋濂以程朱为宗,又杂糅诸家学派之长。他运用朱熹所谓“仁者天地生物之心”的说法,把“天地之心”视为宇宙万物运动变化的本原,并赋予天理的内涵。为了弥合朱陆之间的分歧,他又提出“宗经”说,认为六经便是天理。苍然在上的,叫作天。因为天不会说话,才由圣人代替它立言。经书上写的,虽出于圣人之手,实际上是上天所为。天上的日月星辰处于何方,地上的山川草木如何布列,都是有规律的。而圣人制作的六经就是这些规律的总概括,也就是所谓的天理。宋濂还认为天理存于人心之中,人心是与天地万物同一的。对人心的探求既是对天地之心的体验和把握,也是他治经的目的,即通过六经向圣人学习。因人无二心,六经也便无二理。所以,他对经学的阐述,对心学的释解,有与陆九渊相似之处,而他穷经治理以求本心的态度又接近于朱熹,他对事功的鄙薄,又与金华学派一脉相承。由此可见,他的思想调和诸家学派的企图是很明显的。
方孝孺曾从学于宋濂六年,为其得意门生,但他的思想倾向却与乃师不同。他尊崇和维护朱学,主张格物致知,反对心学那套注重心悟的做法,认为是受佛教异说的愚弄。他针对当时学界由于偏重道德修养,空谈性命而不务实的风气,强调君子学道当有“经世宰物”之心,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以贯之,所以他不大讲天道自然观,以为“理”本之于天,无须论证。他对社会控制问题十分重视,为了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企图以《周官》为模式来改造社会,反对君主专制,重视伦理教化的功能。
曹端,学者称月川先生,其学不由师传,皆自学所得。他沿袭朱熹的观点来解释周敦颐的《太极图说》,谓“太极,理之别名”。理是万物之源,是万物的主宰,理与气的关系是理驭气。但是他又不赞同朱熹把太极与气之动静、理与气看成是二物的说法,强调理与气“浑然而无间”、“理气未尝有异”,理气一体,这说明他从维护朱熹的理本论出发,力图弥补朱熹在理气关系阐述中的不完善之处。尽管如此,但理与气毕竟不同,所以他也很难自圆其说,自然也就无法弥合朱熹在理气关系上的矛盾。曹端之学以躬行实践为主,以存静为要。所谓静并不是不动,而是“不妄动”,所以说“无欲而静”。人只要有欲,心中便千头万绪,如果无欲,即使是动也仍然是静。但要做到无欲,他认为只须在心上下工夫,主张“深思而实体”,反对凭空论说。所以,他很重视讲求道德修养。从曹端的观点来看,他谨守宋儒绳墨的倾向是很明显的,但从他主静的观点看,也有对心的探求。
因此,明初理学“崇朱”、“述朱”,但又不完全同于朱,并且因体认不同,形成了风格各异的学派。著名的有薛瑄的河东学派、吴与弼的崇仁学派和陈献章的白沙学派。
二、薛瑄与河东学派
薛瑄字德温,号敬轩,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中进士,宣德三年(1428年)被授为湖广道监察御史,后升至大理寺少卿。英宗时,因得罪宦官王振,被贬至甘陇,后居家讲学。复诏任礼部右侍郎、翰林学士,后因权臣石亨专权而辞官回乡,从事著述和讲学,从学者甚众。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囿于门户之见,说他恪守宋人矩矱,无甚创见。其实,薛瑄对朱熹理学的维护与“恪守”,并非是全盘承袭或简单复述,而是有因有革,“述”中有“作”,在继承中有发展,在“恪守”中有突破的。
薛瑄的从政生涯历经宣德、正统、景泰、天顺四朝,经历了明王朝由盛转衰的大转折。面对国势急剧颓败的严酷现实,他痛苦地探寻振兴国运的道路,并对朱熹理学进行理论反思,认为国势的颓败在于“人心不正”,而朱熹理学自身又存在“理本体”与“心本体”内在的深刻矛盾,难以起到“正人心”的效用。于是,他主张以“正人心”特别是“正君心”来匡救时弊,振兴国运,同时对朱熹理学进行了批判改造或修正,促进了朱熹理学的分化。
同以往的理学家一样,薛瑄也是用“理”和“气”来解释宇宙万物的生成的。他继承张载“太虚即气”的气化学说,认为“天地间只有一气”,“理不离气”,“理只在气中,决不可分先后”,进而提出了“理气无缝隙”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论述理气的关系时,虽曾援引朱熹“理气不离不杂”的说法,却说:“可见者是气,气之所以然便是理。理虽不离气而独立,亦不杂气而无别”[2],认为“气”才是构成宇宙万物最原始的物质本体。所以,他反复强调:“天地间只一气”,“统天地万物,一气之变化”[3],“一气流行,一本也”[4],“天地万物,皆气聚而成形”[5]。在他看来,“气之所以然便是理”,“理”不过是事物自身的“脉络条理”,即事物固有的规律性。这是对朱熹所谓“理在气先”和“理气决是二物”的理气观的有力的批判。
在认识论上,薛瑄也批判地吸收了朱熹的格物穷理说,把格物穷理、向外求知看作是认识的主要途径。他把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统称为物,而且格物的范围相当广泛,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社会中的人和人的活动。他从以气为本、理气相即的“无缝隙”的理气观出发,提出了“以心映理”的理论,并强调格物致知之要在于“就万物万事上求实理”。认为人认识事物的过程,无非是“因气而识理”或“因器以识道”的过程,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他说:“格物是逐物逐事上穷至其理,知至是万物万事上心通其理。格物就是物各为一理,知至则知万物为一理。”[6]
薛瑄还认为认识要靠日积月累,不仅强调逐物而格,还要无日不格,并且还要求人们在格物穷理上应抱着“已格者,不敢以为是而自足”,“未格者,不敢以为难而遂厌”的正确态度,既要不满足于已知的知识,更不能遇难而退,要有坚持奋进的精神。薛瑄对格物穷理的认识和态度,对于认识事物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他的格物穷理,并未摆脱理学的束缚。他虽然强调无物不格,而主要还是向书本穷理,即所谓“致知格物,于读书得之者多”。而他穷理的根本目的,还在于知性,即所谓“穷理即知性也”。这说明他的认识论还偏重于道德修养的心性论。
与格物穷理相联系,在知行关系上,薛瑄针对明代朱学陈腐空疏的学风,强调“求实理,务实用”。否认朱熹“知先行后”说,认为知与行既相联系又相促进,知行不可偏废。“知”指导“行”,“行”践履“知”。若“知”不指导“行”,则“行”是盲目的,若没有“行”去实现“知”,则知又是无用的,他强调道德践行、知行二者的统一。因此,他的学说也被称为“践履笃实之学”,开了明清时代“实学”思潮之先河。
当然,薛瑄的理学体系是不彻底的,他的宇宙观和认识论,并未完全摆脱朱熹“理本论”的影响,而且还带有朱熹“心本论”的明显倾向。薛瑄十分强调心学,明确提出“从事于心学”[7]的主张。他面对国势日衰的现实,强调要“正人心”,尤其要“正君心”,说:“天下之心在国,国家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之本在心。心正,身修,家齐,天下平,王道不过如此。”“王道”之行,“皆归于人君之一心”,“其本”在于“正心修身”。“自古兴亡治乱之几,皆本于心之存亡。”因此,他一方面强调“以心映理”,具有朴素的反映论,另一方面却又提出“万理本诸心”,“天下之理具于吾心”,“心为天下之大本”的说法,从而陷入先验论的心本论。薛瑄认为:“天下无性外之物,而性无在。”所谓物,包括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在内,所谓性,就是人伦之理,性就是理。所以要“以性为宗”,“复性为要”,这是“圣人相传之心法”。他根据程朱理学的观点,认为性是天所赋予人之理,所谓的“复性”,就是要求人们通过道德修养的途径,复返到湛然纯善的本体之性。而复性的方法主要是居敬穷理,在日常应接中不断省察克己,认识到自主性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自觉地以伦理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他说:“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这实际上是朱熹下学而上达的修养方法。
薛瑄是继曹端而起的朱学学者,以复性为宗,强调人伦日用,提倡笃行践履之学,是明代初期朱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思想给朱学打开了一个缺口,在明初影响很大。他的弟子阎禹锡、白良辅、张鼎等创建了河东学派,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笃实近理”是这一学派的特征。[8]
三、吴与弼与崇仁学派
吴与弼,字子傅,号康斋,抚州崇仁(今属江西)人。他与薛瑄同时,号称南北两大儒,但治学侧重不同,各具特色。吴与弼19岁时,获读朱熹的《伊洛渊源录》,心颇向慕,遂放弃举业,读《四书》、《五经》和洛闽之书,不下楼数年,立志研习理学。他一生中除应诏赴京任“谕德”辅导太子读书两月外,皆家居讲学,弟子从学者甚众,先后有娄谅、胡居仁、谢复、胡九韶、陈献章等,形成了崇仁学派。
吴与弼颇有怀疑精神,并抨击宋末以来的笺注“率皆支离之说”,有害无益。他的理学主要讲道德修养,认为个人道德修养好了,就不难齐家治国平天下。他把“存天理,去人欲”作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面,强调为学者要以“理”的道德规范日常行事。他认为圣贤所言,无非是“存天理,去人欲”,要学圣贤,就不能舍此他求,“故君子之心必兢兢于日用常行之间,何者为天理而当存,何者为人欲而当去”。因此,他讲人的身心修养,人的气质变化。至于修养的方法和内容,则遵循朱学的观点,强调修养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要有一个长期持续不断的艰苦过程,要通过读书穷理的工夫,读圣贤书,体会圣贤遗言。所以,他要求弟子循序熟读,“读以千言不计其功,磨其岁月而不期其效”[9],积久自然有所得。他还提倡在艰难的条件下进行磨炼,提倡践履。这些观点也反映了他的教育思想,对于指导学生读书有积极意义。
关于道德修养,吴与弼还在程颐“敬义挟持”说的基础上,提出“敬义挟持,实洗心之要法”的观点。他认为,心虽如明镜,却由于气禀之拘,物欲之蔽,而把它染上所谓物欲、邪思的尘埃。因此,他主张通过“敬义挟持”的工夫和读书穷理等集义工夫,加以“浣洗”,使心“莹澈昭融”而上达天理。他认为,“洗心”如同磨镜,去除尘埃,就能保持至虚至灵的心仍如明镜般“莹澈昭融”。正如他的诗云:“人心秉至灵,胡为自狼狈!十年磨一镜,渐觉尘埃退。”这显然是套用了佛教禅宗所谓“拂拭”明镜的说法。然而,尽管吴与弼只说心而不说理,但他仍受朱学观点的支配,承认心外有理。他的“存天理、去人欲”观正反映了他的思想特点。
在道德修养方法上,吴与弼更重视“主静”的涵养工夫。他提倡静坐、夜思的冥悟,如他在诗中言:“静坐超超独觉时,寸心凝敛绝邪思。聪明睿智何处在?昨圣之功信在斯。”又“思到此心收敛处,聪明睿智自然生”。刘宗周在《师说》中也称其学“刻苦自励,多从五更枕上,汗流泪下得来”。由此可知,他的“静观”、“静观涵养”,静思冥悟,径求于心的门人陈献章衍化为心学的发端。所以说他的思想对阳明心学有开启之功,对明代朱学向心学的转换有重要的作用。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说:“椎轮为大辂之始,增冰为积水所成。微康斋,焉得有后时之盛哉!”
从吴与弼的朱学杂入心学的思想看,也反映了明初的理学,明初的学风,到薛瑄、吴与弼时正在逐渐发生变化。黄宗羲在《明儒学案·崇仁学案》中评价吴与弼时说:“康斋倡道小陂,一禀宋人成说。言心则以知觉与理为二,言工夫则静时存养,动时省察。故必敬义挟持,明诚两进,而后为学问之全功。”《四库全书总目》的作者对吴与弼的评价则是:“与弼之学,实能兼采朱陆之长,而刻苦自立。其及门陈献章得其静观涵养,遂开白沙之宗;胡居仁得其笃志力行,遂启余干之学。有明一代,两派递传,皆自与弼倡之,其功未可尽没也。”
四、心学先驱陈献章与白沙学派
陈献章,字公甫,别号石斋,广东新会白沙里人,学者称他为白沙先生。白沙里濒临江门,故称其学为“江门之学”或“白沙之学”。
陈献章在宋明文化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的学说成为宋代的程朱理学向明代的阳明心学转移的过渡环节。其贡献不仅在于他提出一个别开生面的虚实参半的宇宙观,更重要的是他倡导的“贵疑”、“自得”的新学风,倡导的独立思考不以圣贤是非为是非的思想解放精神,高度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开明代心学之先河。
“天地我立,万化我出”的心本论。陈献章提出宇宙一分为三,天、地与人,但又统一于气,气的运动变化形成宇宙间形形色色的万有之物。他认为虽气凝聚为有形之物,却有“道”“超然”于“形气”,“道不可言状”,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道是虚,但非空。在道与气的关系上,陈献章认为道和天地一样“至大”,至大至虚的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本,宇宙为形气的实体,是虚实的统一,实中存虚,虚寓于实。他同宋明理学家一样旨在探究道、理、形、气之间的关系,但其宇宙观已不沿袭“理气先后”或“心即理”的固有模式,而是重辟“本虚形乃实”的蹊径,既言虚又言实,既讲形气又讲道与精神。从他“道”为“天地之本”的观点看,似与朱熹以“理”为“生物之本”的观点相近,却又有所不同,他不像朱熹那样把“理”看作是独立于万物之先的绝对本体,而是提出了万事万物万理具于一心的观点。由此,他进一步引申出“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10]的心本论观点,这与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的观点又似乎十分相近,但也有不同之处。在论证方式上,他毕竟受过朱学的熏陶,对理的认识不像陆九渊那样直接,而是有一个逻辑发展的过程。在对心的理解上,陆九渊指出“心”具有知觉能力和伦理本性,而陈献章则主要强调“心”的知觉作用是决定万事万物的枢纽,具有明显的唯我倾向。
陈献章高度重视心的作用,并承袭“以心为舍”的传统,把至大的“道”与无不贯的“心”等量视之。他承认天地万物自然消息,四时运行任其自然,即所谓的“以自然为宗”,就是要达到一个毫无约束的“浩然自得”的境界,将天地、生死、贫富、功利都置之度外,从自然和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以获得绝对自由自在的精神状态。为了实现“以自然为宗”的为学宗旨,他提出了为学须从“静坐中养出端倪”的心学方法,这也是他从切身经验中得出来的。他从“心为道舍”命题出发,认为道有“得”与“未得”,在他看来,所谓的“得道”即达到道心合一,达到对事物本体的认识。他认为“心道合一”无须外求,只要“静坐”,便可“即心观妙”。所以他教人“从静中养出端倪来”,也就是要经历由静致虚、立本体道的过程。这种方法确比朱学简易,但他并不反对读书,而是强调书要为人所用,人不要被书所束缚。于是他直截了当地提出“为学当求诸心,必得所谓虚明静一者为之主,徐取古人紧要文字读之,庶能有所契合,不为影响依附,以陷于徇外自欺之弊:此心学法门也”[11]。由此看来,我们虽不可用“心学”概括陈献章的全部学说,但心学确又是他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所创立的江门学派因其思想特征介于程朱理学和明代心学之间,所以被称为理学新派。据《新会县志》载,陈献章有知名弟子106人,遍及岭南,远达关外,影响及于全国。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肯定“有明之学,至白沙始入精微”,又指出白沙与阳明之学最为接近。的确,陈献章对明代心学的建立,功不可没,在明代思想史上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湛若水,广东增城人,他27岁中举,29岁从学于陈献章。他认为“成我者与生我者等”,极重师道,但不囿于师教,对白沙学说有扬也有弃。他在继承乃师“天地我立,万化我出”的心本论基础上,提出了“万事万物莫非心”的观点,认为“心外无事,心外无物,心外无理”,世界统一于心,这与乃师强调心的地位与作用的理论甚相一致。他又发挥乃师“天地一气”的思想,以气为世界本原。但他比乃师更精微地揭示了心与气、虚与实的关系,阐明了气充塞宇宙,心贯通于其中;心居气之中正处,不着一物,至虚至灵,但又包涵万物,贯于天地,主宰一切,天地万物皆备于人心之中,对其先师的思想做了充分的展开和发挥。
但是构成湛若水思想特征的,还是他的“随处体认天理”的为学、修养方法,将陈献章虚实参半的宇宙观发展得更为完整更具思辨性。对于“随处体认天理”,湛若水认为是发展了其师陈献章“静坐中养出端倪”的修养方法,他解释说:“吾所谓体认者,非分已发未发,未分动静。所谓随处体认天理,随已发未发,随动随静,皆吾心之本体,盖动静体用一原故也……心之本体,其于未发、已发,或动或静,亦若是而已。”[12]主张动静、心事合一,强调随时随事发现“本心”,践履“天理”。因人心与天理还有偏离之时,所以他认为心得中正便是天理。他强调对天理的体认,不仅要独处静坐,还要读书,以及应酬日常事务,三者不可分截,必须一以贯之。显然湛若水的“随处体认天理”,虽与其师“静坐中养出端倪”的修养方法本质上基本相同,但也对其师“体认天理唯在静坐”的片面性给予了补充和修正。总之,两人的学说异中有同,同中有异,有一贯性和继承性,构成了一个开放的、包容的、不断完善的思想体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