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02(1 / 1)

三、藏族文化的发展

藏族在明代主要分布在今西藏地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的部分地区。最初称吐蕃,后改称西蕃。明朝建立后,明太祖遣使进入藏区招谕,藏族的僧俗首领相继率部归附。明廷先后设立羁縻性质的乌思藏和朵甘两个都指挥使司,下设若干行都指挥使司、万户府、千户府、百户府及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等军事、行政机构,任命当地藏族首领担任这些机构的长官,将藏族地区纳入了其统治范围。同时,鉴于藏族人民信仰藏传佛教,而且教派众多、各霸一方的特点,又采取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政策,先后敕封一系列宗教领袖为法王、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和国师、禅师等,赋予部分地方行政权力,令其管束人民,“率修善道,阴助王化”[31]。明朝中央便通过这些俗官和僧官对藏族地区实行间接的管辖,并利用贡赐和茶马贸易加以笼络,增强他们对中央的向心力,从而维护了国家版图的统一。

由于明王朝的政策较为稳妥,藏区在明代基本上保持着安定的局面,农牧业和手工业生产都得到了发展。青海、朵甘以及乌思藏泽当地方的农业区,不断扩大开垦,种植小麦、粟米或者青稞,青海地区还逐年获得丰收。乌思藏和朵甘地区,大部分藏民主要从事畜牧业,饲养马、绵羊和牦牛,用牦牛和黄牛**而生的犏牛是当地最具耐劳、耐寒、耐饥饿的优良品种。手工业已达到较高水平。手工毛纺织品氆氇既是藏民日常衣着、被盖的主要原料,也是向朝廷进贡和藏汉交易的主要物资。此外,所产的腰刀、盔甲、铁甲、马鞍、木碗及金、银、铜、玉石、珊瑚装饰品,也是进贡和民间贸易的常见之物。雅鲁藏布江上的铁索桥,据说是生活在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的僧人汤东杰布通过演戏募捐集资并亲自主持修建的,共108座。这些桥梁都是用铁索悬空吊在河流的两岸,上面铺以木板,构成简单的桥面。今存的九座,以拉孜县彭措林的一座保存最为完整。它由两根粗壮的铁链构成,铁链用扁铁锻接的铁环衔接而成,全长约181米。桥下建有四个桥墩,两个呈螺旋柱状,两个呈长方形状,全部用石块砌成,中间夹有竖木或横木,用以固定铁链和加固桥墩。四个桥墩将桥分为三段,南北两段供夏季涨水时使用,中间一段常年皆可通行。由于中间一段跨度较大,还加设三道木夹加以固定,以减少铁链晃动的幅度。这些铁索桥的修建,反映出当时的藏区已具有相当高的生产技术和冶炼水平。

明代藏族的文化也获得了显著的发展,尤以史学、文学、艺术、藏戏等最为突出。

藏族的史学在这个时期取得了重大成就,涌现出一批重要的历史著作。如《西藏王统记》,又名《藏王世系明鉴》,萨迦派僧人索南坚赞著,成书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用佛教的观点叙述吐蕃王统的历史,尤详于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三个赞普生平事迹的记叙。《新红史》,成书于嘉靖十七年(1538年),主要记叙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历史以及藏汉的民族关系史。此书系藏族学者索南扎巴根据元代蔡巴·贡噶多吉所作的《红史》改订而成,故名《新红史》。《智者喜宴》,噶玛噶举派僧人巴卧·祖拉陈哇著,成书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全书共17章,主要记叙吐蕃王室的传承与佛教在藏族地区传播弘扬的历史,还涉及藏族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和内地及周边各古国的史事。《西藏王臣记》,五世达赖著,成书于崇祯十六年(1643年),主要记叙藏族的古代史,对元、明两代卫、藏地区的历史特别是对萨迦派和帕木竹巴噶举派的兴衰历史记述尤详。

在明代,藏族出现了大量的传记文学作品,仅目前已见于著录的就达到四百多种。其中以噶举派僧人桑吉坚赞所写的《米拉日巴传》最负盛名。该书成书于弘治元年(1488年),以问答的形式引出噶举派第二代祖师米拉日巴一生的坎坷经历,展现了十一二世纪战乱不断、纷争不息的藏族社会生活。作者虽然对佛教的唯心主义多所推崇鼓吹,但也暴露了当时贫富两大阵营的矛盾和斗争,抨击了豪门巨富凶残贪婪的本性和某些宗教上层人物虚伪卑劣的嘴脸。作品采用当时盛行的散文体裁写作,中间插入一些歌词,使形式更加活泼,文笔朴实,语言通俗,生动流畅,很受读者的欢迎。它不仅在藏区广泛流传,而且还出现了汉文译本和蒙文译本,并传到国外,出现了英、法、日文的译本。

明代藏族的绘画、雕塑和寺塔建筑尤为发达。以江孜地区为代表的绘画、雕塑,在坚持藏族传统的基础上,既吸收汉族艺术的精华,又融合尼泊尔、克什米尔、印度的艺术元素,形成了独特的风格。

15世纪建成的西藏五大寺和16世纪建成的青海塔尔寺,集中反映了明代藏族文化的成就。西藏五大寺包括白居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和扎布伦寺。白居寺坐落在江孜城的西端,寺的全称为吉祥轮上乐金刚鲁希巴坛城仪轨大乐香水海寺,简称班廓德庆,即吉祥轮大乐寺,一般人叫它班廓曲策,即吉祥轮寺的意思。永乐十二年(1414年)由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大弟子克珠杰(即一世班禅)和萨迦派江孜法王饶登·贡桑帕共同主持修建,历经10年而成。它是一座藏传佛教各教派共存的寺院,规模宏大,共有17个扎仓,分属萨迦、噶举、格鲁三个教派。主寺措钦大殿有三层,一层中间的佛堂挂满各种风格的唐卡(卷轴画),二层有造型逼真的16尊泥塑罗汉像,四周墙上绘有精美的壁画。在寺院中心、主寺之旁,则是白居寺的主要建筑白居塔,藏名叫白阔曲登。塔共9层,总高40米。塔内有108道门、77间佛殿、神龛和经堂,供奉着泥、铜、金质的塑像3000余尊,加上壁画和唐卡上的所有佛像,号称10万尊(幅),此塔因此又称“十万佛塔”。塔由塔座、塔瓶、塔顶三个部分组成。塔座底层占地2200平方米,呈4面20角形,高4层,逐层向上收拢。塔瓶为直径20米的圆柱形,共5层,有4面8门,门上雕有飞龙、跑狮、走象等浮雕。塔顶采用早期佛塔的形制,比较粗壮。登上塔顶,随风传送的铃声,飘然而过的年楚河,仿佛把人带入梦幻中的仙境。佛塔的形制,融合了八种佛塔建筑的特点,寺内的建筑艺术和雕刻、绘画则吸收了内地以及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外来佛教艺术的特点,体现了江孜特有的艺术风格。甘丹寺坐落在拉萨东面汪古日山上,是由帕竹噶举首领扎巴坚赞及其属下贵族资助,于永乐七年(1409年)修成的,建筑异常宏伟。哲蚌寺坐落在拉萨西郊,是由帕竹乃栋宗本施舍修建的,殿宇联结,规模宏大,层次错落有致,是藏传佛教最大的寺院。色拉寺也坐落在拉萨郊区,永乐十六年(1418年)由宗喀巴弟子释迦也失利用明廷的赏赐修建,寺内佛像高大,其中弥勒佛和菩萨像尤为精细古朴。扎布伦寺坐落在日喀则,为宗喀巴弟子根敦朱巴即一世达赖在正统十二年(1447年)修建,后经历四代班禅扩建,成为历世班禅的驻锡之地。占地总面积达30万平方米。寺内大强巴殿内的大铜佛高26.5米,是仅次于四川乐山石雕大佛的大佛像。塔尔寺坐落在宗喀巴诞生地青海湟中县,是万历十一年(1583年)由三世达赖建成的,为汉藏结合的建筑形式。

藏族的歌舞和戏剧举世闻名。而藏戏则形成于明代。民间传说汤东杰布为募集建桥资金,曾邀请西藏山南地区穷结县内一户叫百纳家的七姊妹到各地巡游演出。演出时由二人扮演猎人,二人扮演王子,二人扮演仙女,一人击钹伴奏,并融合一些佛教故事和民间故事的内容,由之形成了最初的藏戏。《云乘王子》剧本的作者在序言中曾追述道:“昔我雪域之最盛成就自在唐东杰白(即汤东杰布)赤列尊者,以舞蹈教化俗民,用奇妙之歌音及舞蹈,如伞纛覆盖所有部民,复以圣洁教法及伟人之传记,扭转人心所向,而轨仪殊妙之‘阿佳拉莫’遂发端焉。”又说汤东杰布经常使用书、画、说、唱等方式传教,后来就发展成为藏戏。至今藏戏艺人仍奉汤东杰布为祖师。藏戏的演出将歌、乐、舞融合在一起,唱腔高昂嘹亮,多拖腔,并有合声伴唱。一般唱完一段,便跳一段与剧情相结合的舞蹈,演员不涂脸谱,而是戴着面具,不用布景,也很少使用道具,可以随地演出。剧本一般都很长,有的连续演出几天也演不完。

四、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

明代南方各省的民族成分非常复杂,居住着苗、瑶、僮(壮)、黎、东番(高山)、土家、罗罗(彝)、仲家(布衣)、水、侗、仡佬、仫佬、民家(白)、百夷(又叫摆夷,今傣族)、么些(纳西)、栗粟(傈僳)、阿昌、怒、蒲人(布朗和德昂)、和泥(哈尼)、哈瓦(又叫嘎剌、古剌,今佤族)、毛难(毛南)、攸乐(基诺)、越(京)、畲、倮里(拉祜)、俅人(独龙)、巴苴(普米)、山头(又称“野人”,今景颇)以及藏、回、蒙古等众多少数民族。在明代,他们都已形成稳定的民族共同体。明朝统一南方后,除设置行省、府、州、县和都司、卫、所等行政与军事机构,由中央委派官员直接进行治理外,还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湖广和广东琼州(今海南省)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任命当地少数民族豪酋担任土司、土官,实行间接的羁縻统治。国家的统一以及明朝比较温和的羁縻政策,为南方各族文化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南方民族地区儒学教育的兴盛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及其后继者积极兴办教育,在中央设立国子监,在地方遍设府、州、县儒学,并把这套教育体制推行到边疆地区特别是战乱较少的南方民族地区。

为了推动南方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明王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大力兴办儒学,设置书院,开科取士。在南方民族地区,除了开设府、州、县儒学、卫所儒学、社学及阴阳学、医学等之外,还设有土司儒学。

明朝肇建之初,明军刚刚平定云南,明太祖即于洪武十六年(1383年)正月发布榜文,规定:“府州县学校,宜加兴举,本处有司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官,教养子弟,使知礼义,以美风俗。”[32]第二年,统兵镇守云南的沐英即“建诸衙门(布政司、都司、按察司)及儒学”[33],在靠近内地的一些府、州、县建立了学校。洪武二十五年、二十六年和二十七年,贵州宣慰司、云南元江府和贵州普定卫也相继开办儒学。[34]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根据户部知印张永清的建议,又下诏规定:“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35]接着,监察御史裴承祖言:“四川贵、播二州、湖广思南州宣慰使司及所属安抚司州县、贵州都指挥使司平越、龙里、新添、都匀等卫、平浪等长官司诸种蛮夷,不知王化,宜设儒学,使知诗书之教”,又诏“从之”[36]。此后,在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37]。明中后期,随着全国书院热潮的兴起,南方民族地区也办起了许多书院。如王守仁即在贵州创办龙冈书院与文明书院,讲学授徒。云南到万历年间,共办起三十多所书院,仅大理府就有苍山、源泉、桂林、龙关四所书院,澄江府也有澄心、桂香、点苍、敬一四所书院。[38]

据不完全统计,在明代二百余年间,云南共设立府、州、县学及书院106所。[39]正如方国瑜先生所指出:“云南自元代建立儒学,明代尤盛,清代继之。”[40]其他各省,情况也大体相似。广西共设府、州、县学69所,另外还在桂林设立武学1所,培养军事人才。[41]这69所府州县学,除明王朝陆续修复以前各朝设立的学校外,有二十余所是在明代先后创立的。四川共设立府州县学和书院144所[42],其中在少数民族最为集中、地理环境最为恶劣的今阿坝和凉山自治州也设有5所儒学。贵州儒学的数量也不在少数,在12个府、24个卫、10个州、20个县中,共设有47所儒学,其中府学12所、州学4所、县学8所、卫学20所,还有宣慰司学3所。此外,还有17所书院。[43]在土家族聚居的湘鄂川边界的群山中,明代也建立了不少学校。如洪武三十二年(1399年),巴东、长阳等县设立儒学[44],永乐六年(1408年)设立酉阳宣慰司学。此外,如卯洞安抚使向同廷在该司署地及新江等处也设立学校,就地招集土官子弟“延师课读”[45];彭元锦任永顺土司时在老司城设立“若云书院”。还有不少土家族土官及其子弟到附近州县求学,如正德年间永顺土司彭明辅就学于辰州,万历年间彭元锦、彭象乾就学于酉阳,施州(今恩施)地区的土司将其子弟送往荆州就学。

在开办各类学校的同时,明朝还在南方边疆民族地区开科取士。洪武三年(1370年)全国首行科举,乡试的地点就包括南方少数民族聚居或人数较多的湖广、广东、广西,洪武五年(1372年)又增加四川乡试。云南各府、州、县的考生,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命赴应天府(南京)乡试,永乐九年(1411年)改在云南开科举行乡试。[46]贵州各府、州、县的考生,永乐十四年(1416年)命赴云南参加乡试,洪熙元年(1425年)令就试湖广,宣德二年(1427年)考虑到贵州距湖广路途遥远,仍令改赴云南,嘉靖十四年(1535年)“令贵州另自开科”[47],两年后设立贡院,正式开科取士。[48]原先教育非常落后的云南、贵州,先后涌现了一批进士、举人。据统计,自洪武十八年至崇祯十六年(1385—1643年),云南就出了211名进士、2390名举人[49],贵州也出了101名进士、1583名举人。[50]有些少数民族的大姓,如云南白族中段、高、杨、赵、李、董、王、张等,其家族成员还屡屡中举。

第二,鼓励土司子弟读书。明政府一面鼓励土司子弟及其他士民进入明朝最高学府国子监深造;一面制定严格的制度,命令土司子弟必须上学读书,“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51]。

对于“不通经学,难以考试”的土司子弟,明政府还酌情准予免试入学。例如,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三月,“四川土官永宁宣抚司选贡生员杨惠告不通经学,难以考试,上命勿试,即送监读书”[56]。此后,各地纷纷请求免试入学,明政府总是酌情允准。有些土著士民文化基础较差,入学后常常跟不上学习进度,因而辍学。为此,明王朝要求教官“善训导之”,激发其学习兴趣。明太祖曾多次面谕国子监教官:“今西南诸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尔等善为训教,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学之心。”[57]

此外,明政府还制定严格的制度,命令土官子弟必须上学读书。弘治十四年(1501年),明孝宗进一步规定:“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玩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58]嘉靖元年(1522年),贵州巡抚都御史汤沐在奏议中又一次重申:“土官应袭年三十以下者得入学习礼,不由儒学者不得起送承袭。”[59]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题准,“归顺土官子孙,照旧例送学,食廪读书”[60]。

明朝在南方民族地区广设学校、书院,开科取士,促进了当地教育的发展。云南在景泰年间,已是“贤臣哲士之生于其乡仕于他地,读书礼乐之教养其人,于是道德即同而风俗丕变矣”[61]。弘治、正德以后,更是“人才辈出,炳炳琅琅,与中州人士并埒”[62]。这对推动南方各少数民族文化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 南方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即使是同一民族发展也不同步。明代以前,居住在边远地区、丛林地区和高寒山区的少数民族,因为交通闭塞,与其他民族特别是生产技术先进的汉族往来较少,生产水平仍很低下,有的还是继续传统的刀耕火种,广种薄收,而以打猎和采集作为补充;有的还处在农奴制或奴隶制阶段,甚至停留在原始公社阶段,阶级分化很不明显;文化也较落后,有的还以结绳或刻木记事。而平坝和交通便利的地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较为发达,民族之间的交往较为频繁,其社会经济已进入了封建领主经济阶段。

明朝统一南方后,在平坝和交通方便的地区广泛开展屯田。其中,既有卫所士卒的军屯,也有来自内地移民的民屯,在西南地区还有商人从内地招徕劳动力开展的商屯。屯田的兴起,使内地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传播开来。此外,明朝还在贵州等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破其割据,除其陋规,加强当地与周边各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再加上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些地区的社会生产便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平坝和交通便利地区生产的发展,又逐步影响、带动了周围比较落后地区生产的发展,从而使南方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和进步。

南方各少数民族均以农业生产为主。壮族在宋代时,耕作方式仍很落后,即便是比较先进的桂林地区,牛耕也不普遍。到了明代,不仅牛耕已很普遍,而且普遍使用流水灌溉、分秧易栽、施肥、杀虫等先进技术。如横州壮族地区,到正德年间,每年二月“布种毕,以牛耕田。令熟秧二三寸即插于田”。又建“蓄水塘高于田,旱则决塘窦以灌;又有近溪涧者,则决溪涧”灌田,并已掌握了“锻石为灰”[63],在水田中施放石灰以改良土壤、防治病虫害。右江下游的思恩府,实行改土归流后,“四野宽旷,轩割秀丽。石山起伏蜿蜒,敷为平原,两水绕山合流而入巨浸。江水既通,商货辐凑,益比内地。”[64]土家族在平坝地区,也拦河筑坝,开沟引水,以灌稻田,或在河边安装水转筒车,从河中汲水灌溉,并已普遍使用牛耕。居住在河谷和丘陵地带的瑶族,已知“疏沟架槽,引以灌溉”[65],或者用戽斗、水车从水塘、水沟中汲水浇灌禾田。黔南一带的苗族已普遍使用牛耕。贵阳境内的苗民,已能根据地势的高低,或拦河挖渠,或修筑水塘,引水灌溉;在一般情况下,上等田每亩可收谷子2.5石,中等田可收2石,下等田也可收1~1.5石。布依族在河谷间的小块平坝,均已开成一块块水田,“源水浸浸,终于不竭者,谓之滥田;滨河之间,编竹为轮,用以戽水者,谓之水车田;平原筑堤可资蓄池者,谓之堰田;地居洼下,溪涧可以相灌者,谓之冷水田;积水成池,旱则开放者,谓之塘田;山泉泌涌,井汲以资灌者,谓之井田;山高水乏,专待雨泽者,谓之干田,又称望天田;坡陀层递者,谓之梯子田;斜长诘曲者,谓之腰带田”[66]。白族地区在明代由于屯田的兴起,不仅修建了许多水利工程,耕作技术也有很大提高,以往“二牛三夫”的耕作方式已变为一牛一夫或二牛一夫的耕作方式,效率大增,耕作面积几乎比以前扩大了一倍。仅洱海地区的耕地,就由明初的42万亩增至明末的80多万亩。素称贫困的云南县(今祥云县)至明末已经变成富饶之乡,因而有“云南熟,大理足”的谣谚。随着粮食的增产,粮食加工也由人工舂碓改用水力推动的水碓和水磨,人称“舂碓用泉,不劳人力”[67]。傣族聚居的百夷地区,由于屯田的发展,也兴修了一批水利工程。到万历年间耕作已由“锄耕”演变为牛耕,稻谷已由“一岁一熟”变为“一岁两获”。车里宣慰司所产的“普洱”茶,已畅销到云南各地。当然,高寒山区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在明代大多还是刀耕火种,但生产技术也在缓慢地进步。如云南有些少数民族已开始放弃刀耕火种,“即夷人亦渐习牛耕”[68]。广西镇安府各州县,虽地处僻远,但当地的壮族也已普遍连接水筒引泉水以灌溉田地了。

明代南方众多的少数民族当中,彝、傣、纳西等民族有自己的文字。彝族的彝文,又称“爨文”或“倮倮文”、“韪书”。笔形复杂,除点、横、竖、折外,还有弧、圆、卷曲线等。彝文虽是独创的,但借用了许多汉字,不过字形有所改变。书写形式不一,有的自右向左横写,有的从上到下直写,向右提行。关于彝文的性质,一种认为是表意文字,有的认为是音节文字。它究竟始创于何时,有说是东汉,有说是唐代,而集大成于元末明初。在明代,彝文已经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记载历史、文学、医学和进行交际的重要工具。现存的一批彝族的史学、文学作品都是用彝文记录下来的。嘉靖十三年(1534年)云南禄功、武定一带凤氏土司立的《凤诏碑》,是用彝文镌刻的。嘉靖二十年(1541年)贵州水西安氏土官立的《千岁衢碑记》则是用彝、汉文字对照镌刻的。傣族的傣文,过去很长时期人们称为“缅字”,而将真正的缅甸文字称为“莽子字”。傣文有傣仂、傣纳、傣倗、傣瑞四种文体,以前两者最为重要。傣仂文主要通行于今西双版纳自治州,称为西傣,傣纳文主要通行于今德宏自治州,又称德傣。西傣与德傣皆脱胎于古印度的巴利文,但形体不同,西傣是圆形字母,德傣是方形字母。二者都是从左到右横写。傣仂文有56个字母,48个声母,8个元音,常用韵母有56个,声母分高音与低音两组,各与3个声调相拼,但3个声调只用2个字母表示,另一个自然显示。傣纳文有19个辅音字母,45个常用字母,声母不分高低音组,没有声调符号。傣仂文产生较早,约有千年左右的历史。西傣编年史《泐史》始记于南宋淳熙七年(1180年),为现存最早的文献。傣纳文晚出,约产生于14世纪。用傣仂文刻写的贝叶佛经数量很大,写在构皮树造的棉纸上的史学、文学、天文、水利、占卜书籍数量也很多。纳西族巫师用来书写纳西语的图画符号称为东巴文,用东巴文写的经书叫东巴经。东巴文是一种表形文字,共有1300个字以上。另外,四川西部旧称西番的普米族巫师使用一种画图文字写经,叫沙巴文。沙巴文与东巴文从图像到表音方式都很相似,通行地区相距不远,而东巴经与沙巴经的宗教内容又基本相同,学者猜测两者系同出一源。纳西族除使用东巴文,还有哥巴文,它是从东巴文派生出来的一种音节文字,字形更加简化,但没有统一的规范,而且只标音而不标调,既难读又难懂,仅流行于丽江平坝地区、南山、巨甸、鲁甸及维西等地的少数纳西族巫师之间。东巴文和哥巴文都留下了大量经书文献,成为研究纳西族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明代南方的少数民族,百夷地区的傣族信仰上座部佛教(即小乘佛教)。《明史·云南土司传二》载,“初,平缅俗不好佛。有僧至自云南,善为因果报应之说,(思)伦发信之。”但当时民间还不信佛。直至明中叶才有“人民诣佛寺面对佛像、佛经、住持宣誓”[75]的记载。明中叶以后,不仅官方信仰佛教,民间也普遍信佛,如八百大甸“喜事佛,寺塔极多,一村一寺,每寺一塔,殆已万计,号慈悲国”[76]。不过,民间除了信佛,仍普遍信仰传统的巫教鸡卜,“若占吉凶,用鸡肋插竹签打鸡卦决之”[77],“无医卜等书……有事惟鸡卜是决。……病甚,命巫祭鬼路侧,病疟者多愈,病热者多死。”[78]纳西族民间主要信仰东巴教,同时也信奉藏传佛教中的宁玛派(红教)和大乘佛教、道教及天地、山川、祖先等多种神祇。东巴教是一种巫教,奉丁巴什罗为始祖。据传说,丁巴什罗是11世纪中叶即宋仁宗时代的人,原为藏传佛教僧人(一说本教祖师之一),曾在拉萨附近居住,因在一次斗法大会上败给宁玛派僧人,便来到今云南中甸县北地村创建东巴教。东巴教信仰多神,对佛教的释迦牟尼、观音菩萨、道教的张天师、吕洞宾乃至原始宗教的天地、山川、树木、石头等都加以崇拜。它没有系统教义与寺庙,也没有统一的组织和教主,唯法力高强者是尊。巫师是世袭的,不脱离生产,没有任何特权,平时主要是替人祭告天地、求雨消灾、选择吉日、占卦、驱鬼、治病等,向当事者收取一定报酬。

南方少数民族因社会发展水平不同,与其他民族关系的密切程度不一,有的民族历法较为落后,有的比较进步,有的已与其他民族的历法融为一体或接受其他民族的历法。其中,以傣族的历法较有代表性。傣族历法的起源可上溯至周秦以前,不过它在百夷地区流传不广,一般百姓直至明初还没历书,也未使用历法,“不知四时节序,惟望月之出没以测时候”[79]。明中叶以后,由于佛教的传入和汉文化影响的加强,经过傣族人民的改革,吸收汉历与印度历法的某些成分,逐步形成了通行傣历,傣语称“祖腊萨哈”,意即小历。它采用汉族夏历的干支纪时方法,以10天干配12地支,得60个数首尾循环,用以纪年和纪日,用12地支纪月,并使用12属相以纪年岁。傣历纪元时间起自638年3月21日,即唐贞观十二年闰二月初二辛巳日(车里第一世叭真入主车里的时间),这一天定为傣历零年7月1日。一年分为三个季度,每月分上、下两个半月。这是一种以太阳年和朔望月相结合的阴阳合历。

明代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如傣、纳西、白、彝、苗族的医药学也很有成就。白族在明代就出现了不少名医和医学著作。如赵州(今云南凤仪)赵良璧与鹤庆周思廉善治狂犬病,赵州杨世宾与杨宗儒精于儿科。赵州陈洞天撰述的《洞天秘典注》和李星炜著作的《奇验方书》、《痘疹保婴心法》等都是很有见解的医药学专著。彝文的第一部彝医著作《元阳彝医书》完成于明代,计记录病症68个,动植物药200多种,还记录了一些简单的外科手术。《滇南本草》则完成于明中叶,收录了不少彝族的医药经验和药物名称。《双柏彝书》也成书于明中叶,比李时珍的名著《本草纲目》尚早12年,全书约5000字,详细记述了多种疾病的治疗和用药方法。苗族医药学历史悠久,自成体系。一些苗药具有独特的疗效,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就收有苗药20多种,其中的“**”一药直接注明苗人名曰“华华”。

在明代,南方少数民族的房屋建筑基本可分为竹木结构的“干栏”式和土木砖瓦结构的四壁着地式两种形式。壮、布衣、傣、苗、侗、仫佬、毛南、水、黎、佤等族,继续保持传统的“干栏”建筑形式,建造竹木结构的二层楼房,上面住人,下面饲养牲口家禽或堆放柴草。如傣族“惟编木立寨,贵贱悉构以草楼,无窗壁门户,时以花布障围四壁,以避风雨而已”[80]。壮族是“缉茅索绹,伐木架楹,人栖其上,牛羊豕犬畜其下,谓之麻栏”[81]。黎族的房屋也是干栏式的,“凡深村黎,男妇众多,必伐长木,两头搭屋各数间,上复以草,中剖竹,下横上直,平铺如楼板,其下则虚焉。登涉必用梯,其俗呼曰栏房。”[82]原氐羌系统的彝、白、哈尼、傈僳、拉祜等民族,则在他们传统建筑形式的基础上,吸取汉族建筑技术,而一些原百越族系和百濮族系或某些民族的部分地区也受到汉族建筑形式的影响,改变其传统的建筑形式,出现了土木砖瓦结构的四壁着地式建筑。如白族的住宅和居屋,多建成与汉族相似的四合院,富裕人家有二三进的院落,并建有漂亮的门楼。纳西族木氏知府的宅院,也仿照中原建筑工艺而建,从东到西有好几个院落,正门和住宅北侧建有高大的石牌坊和木牌坊,最后一个院落外面还建有层叠高大的门楼。屋顶和楼角大多层甍勾角,上盖铜瓦,玉砌雕栏,巧夺天工,壮丽堂皇。南方少数民族建筑中,侗族的鼓楼别具一格,驰名中外。它究竟始于何时已难考察,但在明代已经大量存在。如乾隆《玉屏县志》记载该县的鼓楼:“南明楼,鼓楼,明永乐年间建。”乾隆《沅州府志》载张扶翼《鼓楼记》也云:“(沅州)邑治旧有鼓楼,创自弘治年间,规模宏壮,巍然为一。”明代侗族鼓楼的式样,据《赤雅》的记载为:“以大木一株埋地,作独脚楼,高百尺,烧五色瓦覆之,望之若锦鳞矣。(铺)板。男子歌唱饮啖,夜归,缘宿其上,以此自豪。”这种鼓楼,当时亦名“罗汉楼”。

南方少数民族历来能歌善舞。明代的侗、傣、黎、苗、瑶、纳西、哈尼、彝、佤及壮族等,民歌声调丰富,乐器品种繁多,舞蹈形式多样。如壮族的民歌,流行于自称“布壮”即南丹溪峒的叫“壮歌”,流行于土司统治区域的叫“俍歌”,两者语言、歌曲的格式、体例、结构均相一致,分为五言四句、七言四句与不定式句三种。明代的著作曾记述当时壮族传唱的盛况说:“俍人之歌,五言八句,唱时叠作十二句。多用古韵,平仄互押,或隔越跳叶,曲折婉转,喃喃呢呢”[83];“侗女于春秋时,布花果笙箫于名山,五丝剌同心结百纽鸳鸯囊。选侗中之少好者伴侗官之女,名曰天姬队,余则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椒水湄,歌唱为乐。男亦三五成群,歌而赴之。相得则唱和竟日,解方结带相赠以去。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三月之歌曰浪花歌。”[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