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结(1 / 1)

通过分析,我们非常明确地知晓,意识和意识形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从本真意义上讲,意识不能独立存在,而意识形态则是独立存在的,而且可以反映某个特定阶级的利益。意识是获得独立性外观的主要原因在于物质生产中“分工”的产生。分工后产生的意识形态之所以带有普遍性的色彩在马克思看来,主要是因为任何分工都有权力机构,特别是国家的参与。国家是抽象意识的制造者,它代表一种虚幻的共同性。它的抽象权力在个体关系方面补偿了一致性的现实缺陷。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了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所以意识形态是一种独立化的、异化的、为现状辩护的社会力量。正因为意识形态的这一特性,马克思才提出破解意识形态的迷雾,通过批判还原并认识世界的真相。

今天,意识形态的泛化与转型已是一个明显的趋向,意识形态已经从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维护和反映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体系转向日常生活和文化实践。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蕴含浓厚的阶级色彩,指的是阶级社会中直接、自觉和系统反映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应该说,就文化的意识形态职能来讲,狭义文化指称的内容与意识形态的思想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但从根本上来说,精神文化的内涵比意识形态范畴更广泛,它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另外,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深刻影响着文化对社会生活的反映形式及其社会整合的广度和深度。文化整合允许社会与个人互动不同,意识形态整合是自上而下的层级整合和自下而上的递阶整合的有机统一,它具有强制性。因此,文化虽然具有意识形态性,但并不能等同于意识形态。只有当政治和精神文化被用作占统治地位阶级的意识形态时,文化才能起到支配和控制从属阶级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作用。

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文化”理解成“意识形态”,主要是基于它们具有同样的社会控制功能。可见,这些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都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意识形态的实践品格和社会功能的重视。特别是法兰克福学派基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的批判性,对发达工业社会展开了深刻的意识形态批判。在他们看来,现代社会的统治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由传统的政治经济统治变为了意识形态控制。意识形态在他们看来是一种异化的文化力量,是统治阶级为巩固和扩大自身的阶级利益,左右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决定社会的生活而杜撰、虚构出来的,因此,虚伪性是一切意识形态所固有的普遍特征。他们甚至将阶级差别的平等化也理解为一种意识形态功能的体现。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控制下,主体已经完全丧失了革命性。

与法兰克福学派不同,英国新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家们仅仅把技术和媒介作为思考文化或意识形态的基础和条件。他们的研究重心聚焦在文化或意识形态与当代日常生活经验关系的研究。早期关注大众文化与工人阶级生活关系,后期重视少数民族和被压迫群体情感和愿望的审美表达。他们尝试从揭示审美意识形态的复杂机制问题入手,探寻解决当代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方案和途径。他们的理论努力将西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研究上的批判模式转变成了一种建设性模式。在一定意义上,英国新马克思主义者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贡献可以概括为对审美意识形态积极作用的深入研究。威廉斯把文学艺术、审美和文化看作一种独特的政治实践,他指出:“一切文化都蕴含着政治价值;同时也必须承认这些政治价值作为意义是文化的。”①从积极的生活经验的意义上讲,文化就是审美意识形态。

英国新马克思主义在两个方面坚持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思想。一是关于审美的物质基础问题。在西方的学术传统中,审美现代性强调情感和想象的超功利性。这种基于浪漫主义的美学理论的基本表达机制是视觉性隐喻和精英主义的文化观念。英国的新马克思主义者们则基于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和文化传统,再加上与工人阶级生活的有机联系,从考德威尔开始就自觉地抵制上述传统,努力寻找审美活动的物质基础。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探讨和分析了大众传媒、社会语言以及亚文化形式等物质载体在当代审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威廉斯尝试以“感觉结构”概念为审美活动的研究提供了经验基础以及表达和交流的根据。二是重新思考了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中,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争论中的难解之谜。与法兰克福学派简单否定这一问题和阿尔都塞学派回避这个问题不同,英国新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研究则始终以这个问题为核心和突破口,将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讨推向深入。威廉斯在借鉴阿尔都塞“多元决定”概念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颇具影响的“文化唯物主义”思想,并基于此对文化的物质基础、文化与经济基础的不同关系做出了深入地分析。后来,伊格尔顿联系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问题,运用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基于人类学的角度阐述了人类创造文化、文学、艺术的作用和意义。在他看来,在生产力不发达,经济基础只能保证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时,上层建筑就会形成对文化的支配,只有当文化生产摆脱经济基础的目的,致力于人们的普遍幸福时,社会主义才是可能的。

必须要指出的是,无论文化与意识形态在现实的生活经验中是如何密不可分,在理论上对其做出明确区分仍是必要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作为文化一部分的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它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有多复杂,从最终的意义上看,还是经济基础决定着文化或上层建筑的性质和意义。如果过分强调文化的重要性和表达机制的复杂性,或者如英国新马克思主义所讲的整体性并将其视为根本的决定因素,那么在理论上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把握就会重新陷入本末倒置的局面。比如,在英国新马克思主义者那里,意识形态更多地体现为一个社会学概念,用来泛指一切社会中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从而淡化了它的阶级属性。另外,我们虽不否认文化作为一种实践性体系,本身有物质性的一面,并且具有多重性质和功能。但必须明确的是,文化最根本的功能还是赋予人类幸福与和谐,而这需要依赖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改造。

在区分文化与意识形态时,必须批驳两种截然相反的极端观点。一是把意识形态扩大化,将一切文化视为意识形态,混淆学术讨论与政治斗争的界限,将学术政治化,将文化的意识形态职能视为文化的唯一职能。二是意识形态“中立论”或"终结论"。这是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方新左派的立场,它要终结的是与激进运动相联系的斯大林主义,主张用话语分析的方式解构一切包括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宏大建构的权力体制,其实质是淡化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区别。实际上,“意识形态终结论”这种提法本身也是意识形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