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儿童之家的教育内容(1 / 1)

一、感官教育

重视幼儿的感官(或称感觉)训练和智力的培养,这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特色,也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一大特点。蒙台梭利重视感官教育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第一,幼儿正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要不失时机地使感官得到最充分的发展。第二,感官是心灵的门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性。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在进入儿童之家以前,已在无指导的情况下吸收和积累了大量杂乱的印象,而正确的智力活动是建立在清晰的概念之上的,故整理印象应是“智力发展的第一步”,这也需要通过感官教育才能办到。第三,与蒙台梭利早期从事特殊教育时所形成的一个基本信念(“智力低下与其说是医疗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有关。她认为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对某些因感官存在缺陷而影响心智发展的儿童进行及时补救。只要这些感官缺陷在敏感期之前被发现,就有可能通过感官教育得到较大的改善。

基于上述认识,蒙台梭利极为重视感官教育。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她说:“幼儿常以触觉代替视觉或听觉”,即常以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故尤为重视触觉。这一主张和卢梭相似。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针对人的各种感官,专门设计了各种有独创性的教具。这些感官教具大致具有以下重要特点及使用要领。

教具根据其用途分为不同的种类 蒙氏的每一类教具基本上都由若干部件组成。所有部件除了某一维度(如大小、重量、频率高低等)有量的差异外,其余性质相同。例如,训练感知重量的教具,所有的部件均同质、同形,只是每个部件之间存在量的差异,以便使儿童通过操作这套教具,训练对重量感觉的敏锐性。

每种教具各训练一种特殊的感觉 蒙台梭利要求在训练时,应尽可能排除其他感官的干扰,以便使所要训练的感官得到的印象尽可能纯正、清晰。例如,为了训练触觉,要求儿童将眼睛蒙上,或者在暗室中操作训练触觉的教具,以便排除视觉的干扰。蒙台梭利强调:唯有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这种工作或教育才具有最大的发展价值。

教具能控制儿童使用不当的错误 即儿童在操作过程中能根据教具的“暗示”进行“自我教育”,一旦使用不当,就要推倒重来,直到正确为止。例如,蒙台梭利设计了一套训练视觉感知能力的教具:在一块木板上有10个直径大小不等的圆孔,每个圆孔相对于1个能和它紧密配合的圆柱体。每2个相邻的圆孔直径只差1毫米。要求儿童正确地把混放在一起的10个圆柱体放进相应的圆孔中。儿童操作时,如果欲将一个圆柱体塞入直径小于它的孔,则不可能放进;如果放进比它大的孔,最后则至少有一个圆柱体放不进剩余的孔中。儿童这时要探究其中的原因并重新操作。儿童正是在独立操作教具及自行矫正错误并可能有多次反复的过程中,提高了在观察基础上的分析和推理能力。蒙台梭利认为,这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体现蒙台梭利方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她一再强调:“人之所以成人,不是因为教师的教,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做。”[39]

在实施感官教育时,蒙台梭利还强调应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因为感官教育主要针对儿童的敏感期而拟定,而敏感期的出现是服从个体发展节律的,故应根据这种发展节律设计并循序渐进地进行感官教育。在感官训练上可采用分解的办法,把复杂的整体分解为简易的几部分进行练习。蒙台梭利认为,感官教育的循序渐进还具有实践意义,即可以使感官教育同读写算的教学联系起来。她说:“一旦感官教学走上正路,并唤起兴趣,我们就可开始真正的教学。”[40]

二、读、写、算的练习

在是否让幼儿学习读写算的问题上,一般的心理学家认为,幼儿期的主要任务是获得生活经验以及通过活动、游戏等形式去发展各种能力,不应过早学习文化知识。与此相反,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的;教育者应当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

在儿童之家里,可谓异乎寻常的是,蒙台梭利打破常规,将写字的练习先于阅读的练习。她认为文字的书写关键在于握笔,即肌肉的控制能力,因此,主要通过触觉的训练就能循序渐进地过渡到书写练习。蒙台梭利识字法的渐进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阶段,练习执笔、用笔的机械动作,训练儿童的肌肉机制和握笔能力。属于手工作业的绘画练习可作为握笔能力训练的间接准备。

第二阶段,掌握字母的形体。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①通过视、触、听觉相结合的练习,了解字母形体。可以从砂纸上剪下大型的手写体字母,贴在方形的硬纸板上,让儿童把视、摸、描、发音结合起来。②辨认字母的形体。即当儿童听到某个字母的发音时,能从教师所给出的一些字母中辨认出该字母的形状,并选出来交给教师。③记住字母的形体。教师可将字母放在桌上,几分钟后,再问儿童:“这是什么?”以使儿童巩固记忆。蒙台梭利认为,通过上述步骤,儿童可以掌握字母。当儿童熟悉字母后,就可以给儿童一支笔,临摹字母,开始练习写字。

第三阶段,练习组字和词。由于意大利文的拼写和发音十分接近,因此这一点对儿童并不困难。蒙台梭利受德弗里“突变理论”的影响,认为儿童由于通过多次的触摸等活动,知道了字母的形状,很快就能“爆发”出写字的欲望和能力。这时他们会连续地写,到处去写(包括路上、门上、墙上乃至面包上)。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这种举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服从内部的冲动。在儿童之家中,据说4岁的儿童毫不费劲地就学会了写字,这在当时被视为奇迹。

掌握了文字书写的技能之后,儿童再转入阅读学习。阅读教学及算术教学也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有时可采用生活中的实例,但主要的途径仍然是各种感官教具。

蒙台梭利经过实验,证明所有儿童都具有学习读、写、算的能力。她感到遗憾的是:人们并未认识到6岁前的幼儿已进入学习的敏感期,否认他们有学习读、写、算的可能,这就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发展。

蒙台梭利的上述思想为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提供了理论和范例,富于启迪和借鉴的意义。但也有人指责她的有关主张的缺点是:其一,强调的是词汇的学习,而忽略了句子结构的学习;其二,按照她的语言学习“爆发式”的顿悟说观点,忽略了儿童之间及儿童与成人之间语言交流的作用。

三、实际生活练习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属于蒙氏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 注重实际生活技能练习,是儿童之家的显著特点之一。这种练习可培养独立性。蒙台梭利声称:“谁若不能独立,谁就谈不上自由。”[41]通过实际生活技能练习培养自理能力正是培养独立的人的重要途径,也是蒙氏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儿童之家收托儿童的时间很长(每天约8~10小时),幼儿人数很多,而教师只有1名,如果幼儿都长期生活不能自理,教师也难于全面照顾。蒙台梭利借鉴低能儿童教育的成功经验,在儿童之家中推广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蒙台梭利早年受塞贡影响甚大。塞贡主张将人类实际生活需要作为激励低能儿童活动的动机,使之通过活动增长智力。蒙台梭利对此十分信服,并成功地应用于特殊教育实践。儿童之家的幼儿虽属正常儿童,但她认为正常儿童与低能儿童在幼儿期颇多共同之处:一个是还未发育的儿童,另一个是没有能力发育的儿童,故有些方法是可以通用的。蒙台梭利认为,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颇为有益。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设计了不少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系扣子、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做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园艺活动 蒙台梭利接受了卢梭的影响,主张儿童应多到大自然中从事自由活动。她认为,儿童从事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园艺活动有很多益处。其一,可使儿童脱离人为生活的束缚。其二,符合儿童的兴趣,有益于儿童的健康。其三,能练习动作的协调。其四,可发展儿童的智力。主要表现为可训练儿童的感觉、观察力,识别事物的异同;激发他们探求事物发展内部原因的求知欲。其五,可以发展预见性。她认为幼儿所想的只是眼前的事物,而不考虑未来;但当他们通过园艺活动,知道动物须喂养,植物应浇水,否则就会饿死或枯萎时,他们就将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了。蒙台梭利认为,这种情况并非成人提出要求的结果,而是自动发生的,也属于一种自动的教育。

手工作业 蒙台梭利的手工作业主要是指绘画和泥工。她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先要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故她将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色笔涂满所绘轮廓。至于泥工,即要儿童将泥土塑成各种器具或动物。蒙台梭利认为,泥工既可练习手的动作,也为儿童提供自我表现的途径。

体操 蒙台梭利认为3~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此外还设计了其他的一些特殊器械和设备,帮助儿童进行一些基本的动作练习。

节奏动作 这种练习的目的是促进儿童动作的协调,发展节奏感。练习的第一步是要儿童在音乐中走路、跑步和跳跃。第二步是使儿童按乐调做出不同的节奏动作。最后发展到由儿童自由表演各种优雅的动作。开始练习时儿童只是乱跑乱跳,经过多次练习后逐渐具有了强烈的节奏感,并可随着各种音乐翩翩起舞。

上述蒙氏教学法中不乏匠心独具之处。总的来说,她要求手脑结合,身心和谐的幼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可贵的;但与此同时,她也提出过一些招致争议乃至批评的意见,主要表现在她把现实的活动同想象的活动对立起来。蒙台梭利反对儿童游戏,特别是批评福禄培尔鼓励儿童想象的游戏。她声称,“在儿童的生活中,游戏并不重要”,游戏是儿童无事可干时才会想到的花招,“当儿童感到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干时,他是不会进行这种琐细的活动的,他视游戏就如同我们看待下棋或打桥牌一样,只是闲暇时的一种快乐的消遣。如果强迫他们长时间从事这种游戏,他们就会感到痛苦”。[42]她认为,儿童只有从事真实的活动(如自我服务和家务劳动),才能产生活动的目的性、责任感和其他社会性的品质。她也不赞成给儿童准备漂亮的玩具,认为与其给儿童假的洋娃娃,不如让他们接触真正的伙伴,从事真正的交往。蒙台梭利把她的教具统统称作教材(materials),不叫玩具(toys)。

蒙台梭利忽视乃至反对培养想象力的倾向在前述的绘画与音乐教育上也体现出来。她明确反对“自由绘画”,声称:“这在我的体系中并没有地位。我避免用这些无用的、不成熟的,令人厌倦的努力。”[43]在她的教学体系中,绘画教育是建筑在感官教育基础之上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无想象力的对外界事物的临摹,所要培养的只是精细的观察能力和良好的手控能力。音乐教育也是建筑在感官教育基础上的,在其过程中,着重的是节奏感及听觉辨音的训练,并不强调对音乐的美感和情操的培养。此外,她还反对向幼儿讲述神话故事,认为这些故事不仅使幼儿产生幻想,而且让幼儿被动地接受,违反了自由活动的原则。蒙台梭利的上述观点显然是失之偏颇的,因此后来受到了人们的指责。

这里要说明的是,蒙台梭利之所以不赞成培养幼儿的想象力,主要出自两个原因:一是她所领导的儿童之家主要收容从小处于贫困家庭的贫民子女,如果倡导培养想象力,会导致儿童不切实际的空想。蒙台梭利曾说:丰富的想象力意味着“他们对生活有着一种伤感和浪漫的色彩”。二是根据幼儿的身心特点,想象只能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正确感知才能有积极意义,而幼儿正处在培养感知的阶段,所以不能在此时对他们提出发展想象力的要求。

此外,我们还应看到,蒙台梭利的这一观点与她早年从事特殊教育的经历不无关系。对于低能儿童来说,进行个别的感官及生活技能训练是有益和有效的,而提出更高的要求则是不切实际的。由此而形成的信念及习惯对她后来从事正常儿童教育也颇具影响。反对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即可视为影响之一。不过也应指出的是,蒙台梭利并不反对在较高教育阶段培养想象力。她在论述7~11岁儿童教育的《高级蒙台梭利方法》中曾辟专章论述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