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论自由、纪律及工作(1 / 1)

一、自由是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

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学说,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对传统教育压抑儿童自发冲动的做法给予猛烈抨击,声称“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个人被束缚在一个地方——课桌椅上”[30]。她对于传统教育用惩罚或奖励来威逼或诱使儿童服从外加的、强迫的纪律这一做法也进行了批评,认为即使采用奖励这种似乎与惩罚不同的刺激,也只能产生非自然的或强加的力量。

蒙台梭利提出,真正的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我们必须采用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方法去帮助儿童赢得自由。换句话说,对儿童的训练应帮助儿童把限制他们活动的社会束缚尽可能地减到最少”。[31]她要求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认为对儿童的自由活动采取何种态度,是区分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她还指出:如果说新的科学的教育学是起于对个体的研究,则此研究必须专心于对自由儿童的观察;并认为,如果要以最简明的言语来概括她的方法,即它是建立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自由”的教学法。

为了有利于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按照前述所谓“有准备的环境”,精心布置了一个给儿童以充分自由、便利的活动场所。在这种环境中,打破了成人强加给儿童的观念:动就是坏,不动就是好。蒙台梭利认为,允许儿童自由活动,这是实施新教育的第一步。在自由活动中,儿童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激励他们发展的最大动力。

二、工作是协调自由与纪律的中介

儿童之家里存在充分的自由,这是否意味着否定纪律?如果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什么关系?二者能否协调?通过什么来协调?在有关问题上,蒙台梭利提出了一些独特而耐人寻味的思想。

在要不要纪律的问题上,蒙台梭利肯定地回答:儿童之家是要纪律的,而且在儿童之家里,儿童也是守纪律的。这种纪律是怎样形成的呢?她指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一般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32]一切想直接达到纪律的目的都是不能实现的,真正的纪律对于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她大声疾呼:“活动,活动,我请你把这个思想当作关键和指南:作为关键,它给你揭示了儿童发展的秘密;作为指南,它给你指出了应该遵循的道路。”[33]此外,蒙台梭利所谓纪律赖以建立的自由活动不是指的随心所欲的胡动蛮干或胡思乱想,而是指的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作业。在蒙台梭利的词汇中,通常把这种活动或作业称为“工作(work)”。有人认为,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可用“工作”二字来综合。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她声称在儿童之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实,即儿童竟然“喜欢工作甚于游戏”。儿童喜欢操作教具,并从教具中得到满足与乐趣,毫无厌恶与疲倦的表情。她说:儿童的“工作欲”正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能”,在顺利的环境下,工作这种本能会自然地从内在冲动中流露出来。她认为,儿童的工作与成人的工作性质并不相同。儿童的工作有以下特征:①遵循自然法则,服从内在的引导本能;②无外在目标,以“建构为人”或称自我实现、自我完美为内在目标;③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性与建构性的工作;④须独立完成,无人可替代或帮助完成;⑤以环境为媒介来改进自己,形成自己与塑造自己的人格;⑥依自己的方式、速率进行,为自己的内在需求而重复。[34]

蒙台梭利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工作可起中介作用,将“自由”和“纪律”这两个在传统教育中根本对立的概念有机地联系与统一起来。换言之,工作可促进非压迫、非强制的纪律的形成。

蒙台梭利还具体分析了工作之所以能促使纪律形成的原因。

第一,从生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儿童肌肉的协调和控制,从而具有正确支配自己行动的能力。第二,从心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培养意志力,这是儿童服从纪律的先决条件。第三,工作有助于培养独立性。蒙台梭利此处所谓的独立性主要是个生物学的概念,即能自我支配,依靠自己的器官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要求。她认为,如果使儿童沉浸于工作,使他们学会“依靠自己”,从工作中获得乐趣,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人人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儿童之间没有妒忌,没有争吵”,良好的纪律就体现出来了。蒙台梭利还认为,只要儿童自发地工作,在工作中就会学会尊重他人的工作权利及懂得“善”和“良好的规范”。

从蒙台梭利的上述分析来看,显然,工作之所以能促进纪律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由工作的性质、特点决定的。由于工作欲是儿童的一种内在冲动,工作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只要引导得法,就可导致非压迫的纪律的形成。蒙台梭利说:“真正的纪律是通过工作第一次显现出来的。到了某一时刻,儿童对一项工作有了强烈的兴趣,我们从他脸上的表情和长时间全神贯注于一项活动,就可以看出,这个儿童已走上了纪律之路。”[35]在形成纪律的过程中,蒙台梭利和卢梭一样,完全排斥了“说理”的作用。她认为,幼儿仍处于潜意识向有意识的过渡阶段,成人的说教不会奏效。此外,采取强制命令、规范去束缚儿童将压抑儿童的个性,这是违反自由原则的。

上述通过工作这样一种在相当程度上是身心结合的自由活动去建立(或形成)良好纪律的思想,是蒙台梭利在自由与纪律问题上的基本与独特的观点。这一主张的实质即“纪律必须通过自由而获得”[36]。她认为,通过“工作”,儿童即可以“入其彀中矣”,即使放手给他们以自由行动的权利,也不会有越轨行为。这一主张在她的幼儿教育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蒙台梭利幼儿学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有较好的秩序、纪律,曾令参观者惊叹不已。

澳大利亚教育家康内尔认为:“自由、工作和秩序(liberty,work,and order)是蒙台梭利为儿童营造的建筑物的三根主要支柱。”[37]总的来说,蒙台梭利通过工作而统一起来的从自由经作业而到秩序的纪律教育思想是富有创见的。传统教育家们也未尝不希望通过良好的活动环境达到秩序,但又认为由于儿童天性的野蛮顽皮,此理想在儿童群聚处难以实现,故赫尔巴特声称必须用威胁、监督等管理手段克服儿童的“烈性”,作为教育的先决条件。[38]而蒙台梭利却把儿童的内在冲动视为发展的动力,试图通过积极的“引导”而不是消极的“堵塞”“防范”来达到秩序和纪律。二者的差别实际上反映了新旧两种教育观的对立。但蒙台梭利完全排斥说理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不免和卢梭一样陷入了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