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洛克的生平活动及理论工作的成就(1 / 1)

在16世纪后半期至17世纪前半期的英国,教育问题如同宗教和政治问题一样,在社会上被热烈而持久地讨论和争论。在教育改革的争论中,新观念和新思想通过传单和小册子等工具,迅速在英格兰传播。所有改革家都把社会有用性和贴切性作为教育改革的目标,希望教育能更好地为实际生活需要服务,更少一点学究气和形式主义。从17世纪中期开始,贵族和绅士的教育与训练受到广泛的注意,家庭教师和学园的教育成为适应绅士的特定教育需求的教育形式。洛克的教育主张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

一、生平活动和著作

洛克是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精神的忠实表达者,他的理论著作的大部分是这个革命以后的几年内问世的。总的来说,它们表述了洛克所处时代的最合宜的观念,亦即那些即将成为主导的观念。罗素认为:“洛克是哲学家里面最幸运的人。他本国的政权落入了和他抱同样政见的人的掌握,恰在这时候他完成了自己的理论著作。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他主张的意见在这以后许多年间是最有魄力威望的政治家和哲学家们所奉从的。”[10]

洛克在1632年8月29日出生于英国西南部索美特郡一个叫灵顿的小镇。其父是一位清教徒、小地主和乡村律师,曾参加国会一方作过战。1646年,洛克进伦敦威斯敏斯特学校学习。1652年,他到牛津大学基督教会学院,主要学习哲学和政治学。在此期间,洛克受到笛卡儿思想的深刻影响。毕业后,他留校任教,对哲学和实验科学都有浓厚兴趣。1666年,洛克结识了辉格党领袖库柏勋爵(Anthony Ashley Cooper,1672年起称莎夫茨伯利伯爵),并在以后多年担任伯爵的私人医生、家庭教师和秘书。1668年,洛克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与波义耳和牛顿交往甚密,并长期坚持医学实验,终于在1674年获得医学学士学位。1682 年,莎夫茨伯利伯爵因反对约克公爵(詹姆士二世,JamesⅡ)继承王位的活动败露而逃亡荷兰,洛克也因此被迫去荷兰避难,直至1689 年2月才回到英国。在革命成功的鼓舞下,他在此后相继发表了许多重要著作:《政府论》《人类理解论》《论宗教宽容》和《教育漫话》(1693)。在洛克逝世两年之后,出版了他的《理解能力指导散论》。此外,反映洛克教育思想的作品还有《漫谈绅士的阅读与学习》和《自然哲学要素》等。

1700年退休后,洛克隐居于阿兹。1704年10月28日去世,享年73岁。

洛克理论的基本特征是经验主义和自由主义。他是西方近代初期的自由主义或早期古典自由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初期的自由主义产生于英国和荷兰。自由主义学说在英国革命期间首次被明确地提出来并得到贯彻。它具有一些主要特征:维护宗教宽容、 尊重人身安全和财产权、限制世袭主义。在教育方面,则认为人生而平等,人们以后的不平等是环境的产物,因此十分强调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洛克通过自己的理论著述活动最早详尽地表达了上述自由主义主张,在当时有助于增加资产阶级的利益,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它想使政治上及神学上的斗争有一个了结,以便为像东印度公司和英格兰银行、万有引力说与血液循环的发现等这类激奋人心的企业和科学事业解放出精力。”[11]

二、理论工作的成就

(一)以唯物主义经验论为主体的认识论

以认识论为主题是洛克哲学的重要特征。他明确地提出,他的哲学的目的在于研究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批判了唯心主义的天赋观念论,系统考察了人的认识能力,详尽论证了培根和霍布斯提出的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性世界的基本原则,建立了欧洲哲学史上前所未有的庞大的唯物经验主义的理论体系。

1.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

在洛克所处的时代,“天赋观念论”十分流行,这是一种阻碍科学发展和维护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理论,严重地束缚了人们的头脑。洛克称自己是为科学的发展清除障碍的“小工”,力图继培根之后,进一步扫除横在知识之路上的垃圾。哲学史上一般都对他发起的这场论战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当时的天赋观念论虽有不同的学派和各种理论形式(如古代柏拉图和中世纪经院派以来的传统的天赋理论;笛卡儿及其唯心主义信徒的天赋观念论;英国传统的宗教思想和道德思想;剑桥柏拉图学派的天赋理论)[12],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大致都把某些观念和原则的普遍必然性和对它们的大致同意作为天赋性的证明。洛克就以所谓“普遍同意”论作为突破口,举出大量事例来证明“一切人类并没有公共承认的原则”。他又驳斥了所谓 “理性发现”论,认为人们并非一开始运用理性就能知道和同意所谓天赋原则的。初生的婴儿的心灵犹如一块白板。人们的观念最初都起源于特殊的感觉。儿童必须经过长期教育才能逐渐懂得一些抽象命题的意义。洛克还进一步指出“天赋观念”论在认识实践上的危害,认为会使学者盲从权威,放弃自己的理性和判断,从而堵塞了认识发展的道路。

2.对唯物主义经验论原则的详尽论证

洛克继霍布斯和伽桑狄之后对天赋观念论进行更为深刻的批判,并在此基础上详尽论证了培根和霍布斯提出的关于知识和观念起源于感性世界的原则,论证了普遍原则和抽象观念起源于经验的原则,使经验主义的认识理论发展成为一个体系、一门科学,在认识论史上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首先,洛克提出关于心灵开始是“白板”的假定,并认为心灵后来掌握的知识和观念都来自经验。经验的形成有两个来源:感觉和反省。前者来自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感觉本身,后者则是人的心灵对自己内心作用的感觉,它的对象是我们自身内部的心理活动。

其次,洛克又提出了关于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的学说。前者是指通过感觉人们所获得的诸如红与黄、软与硬、甜与苦等,它们是认识的基础和材料;后者则是对前者进行概括,使之上升为 “抽象观念”。

再次,洛克提出了两种性质的学说,研究了对外界可感知对象所具有的特性。依据那个时代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所主张的“物质微粒学说”,他认为外界可被感知的物体具有两类性质:“第一性质”与“第二性质”。前者指广延、形式、运动、静止和数目等,后者则指当物体的“微细部分作用于人的感官”,人所产生颜色、声音和滋味等方面的观念时,物体所具有的各种有关“能力”。由前者就产生了“第一性质的观念”,由后者则产生了“第二性质的观念”。

最后,洛克论证了知识的等级、确定性和范围。根据知识的不同来源和不同的确定性程度,可把知识划分为几个等级:直觉的、解证的和感觉的知识。

综上所述,洛克详尽地论证了基于感觉经验之上的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他的经验主义从总体上说是唯物主义,但是他的认识学说具有明显的二元论倾向,主要表现在“二重经验”说。洛克把感觉和反省,即把外界的物质的东西和自己的心理活动看作人的知识和观念的两个来源,并认为反省经验与外物完全无关。

(二)自由主义政治学说

洛克的政治思想是为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确立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辩护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洛克是1688年英国封建贵族同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妥协的产儿。他的主要政治著作是《政府论》。“事实上,洛克的这两篇论文担负了对17世纪英国革命期间代表各阶级、各阶层的各派政治思想进行清理和总结而使它们‘归于一’的任务。”[13]

和霍布斯一样,洛克也是以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为基础来解释国家权力的起源、性质和作用的。但他没有像霍布斯那样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不安定状态,而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自然法即人类理性教导着全人类,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这些基本权利。通过契约所建立的政府正是财产权的保护者。洛克要求施以法治,而极力反对君主专制制度。为了有效地保护人们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实现法治的原则,洛克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三权分立的学说;为防止出现政府专制的问题,洛克又提出了政府解体和革命的思想,认为人民有权运用革命的手段建立新政府。

洛克的政治学说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将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英国革命中,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政治家所提出的理论和思想原则加以总结和运用,根据革命时期资产阶级的需要,做出了明确系统的论述和发挥。”[14]他第一次使社会契约论成为完整的、资产阶级的理论;他所论证的“天赋人权” 原则成为其后一切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有力武器;他所确立的公民享有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经过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等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成了资产阶级法律的原则;他的分权理论的提出,第一次为资产阶级用民主形式组织国家提供了理论论证,并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一项主要原则。

(三)宗教宽容学说

洛克生活在一个由传统的天启宗教观念向理性主义的自然宗教观念转变的时代。17世纪的英国,新兴资产阶级不仅反对作为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的国际中心组织的罗马天主教和罗马教廷,也反对作为英国封建王朝之神圣基础的英国国教。但英国资产阶级并不反对宗教本身,而是打着清教的旗号来进行这场革命。在革命成功之后,他们更需要一种新的宗教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要求改良宗教,而非废除宗教,以期结束宗教改革以来遍及英国及全欧的残酷而持久的宗教战争,达到社会的安定,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总之,主张宗教宽容是17世纪欧洲历史发展中的一种进步现象。在洛克生活的时代,这个问题四处为人们所讨论,这对他产生深刻影响,而“洛克为信仰问题上的宽容所作的辩护,已经成了经典”[15]。

对于盛行于世的宗教纷争和宗教迫害的内在本质,洛克给予了深刻的揭露。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人们互相争夺统治他人的权力和最高权威的标记罢了”[16]。而纯正教会的基本特征的标志应当是宽容。洛克明确主张政教分离,认为政府为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使用强制手段,而宗教涉及人们内在的心灵时的确信,是不能使用法律和刑罚的威力的。他主张宗教信仰自由。他指出:“既然任何宗教的宗旨都无非是为了取悦于上帝,而宗教自由则是达到此种目的所必须的。”[17]

西方多数思想史家都认为洛克是最重要的自然神论者,但也有学者认为洛克的哲学思想为自然神论的发展提供了某些理论原则,而他本人并非标准的自然神论者。“他的宗教哲学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自然神论。大体上,可以认之为一种在肯定认识相对性的哲学认识论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宗教自由主义,它包含了发展为各种宗教学说的可能性。”[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