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美纽斯承袭了昆体良的观点,对学校教育推崇备至,认为诸种教育形式中,学校教育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学校的产生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结果。此外,他还从17世纪日益发达的社会分工得到启示,指出:一个做家长的人为了维持家庭生活,没有时间独自操办一切,而必须利用各种工匠的劳动成果;同样,在子女教育问题上,父母往往既没有时间,也缺乏能力,因此,应充分利用以教育青少年为己任的教师及学校。夸美纽斯还指出:即使做父母的人有时间、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子女,但是儿童最好还是进学校,一同在大的班级里受到教导。因为通过榜样和彼此激励、竞争、刺激,可以产生更好的教育效果。他说:“骏马有敌手要赛过或有先导马可追随的时候,才是它跑得最快的时候”[75];对儿童来说也一样,“用榜样总比用训条容易领导、容易管束”[76]。

夸美纽斯虽然肯定了学校教育的必要性和优越性,但他严厉批评了当时学校普遍存在的管理、结构、教学等方面的不合理、效率差等弊病,有时甚至发出了现实学校是儿童“才智的屠宰场”之类的愤激之言;还声称“在此以前没有一所完善的学校”。[77]为了改革旧学校,使之真正发挥积极的效能,夸美纽斯提出系统的学制及学校改革构想。

一、《大教学论》中提出的四级教育学制

夸美纽斯依据自然适应性原则及泛智与民主的思想,在《大教学论》中提出了一个统一的单轨学制,共24年,从出生直至成年。其间又分为婴幼儿期、儿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四个发展阶段,各为六年,与之相应的是母育学校、国语学校、拉丁语学校和大学四级学制。夸美纽斯认为,每一个发展阶段及相应教育机构都有自己专门的教育任务,同时,它们之间又存在着联系,每前一个阶段都是为后一个阶段打基础的,每后一个阶段又是前一个阶段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最终实现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

(一)母育学校

从儿童出生至6岁为第一阶段。夸美纽斯认为,教育从儿童出生即开始,母亲是儿童的第一位教师,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他称之为“母育学校”。他认为,这一阶段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儿童奠定体力、智慧和道德发展的基础。

(二)国语学校

当儿童满6岁后,夸美纽斯主张他们应进入国语学校,接受初等教育,学习六年国语。夸美纽斯极力主张普及初等教育,声称要模仿“把光、暖与生气给予整个的世界”的太阳,在每个城市及大小村庄都建立起国语学校,招收每一个儿童,不问其社会地位或性别,并且混合编班,让所有儿童接受同样的教育。他甚至认为:这种教育带有义务性质。夸美纽斯说:“国语学校的目的与目标是应当把对青年人终生有用的事物教给一切6~12岁的青年。”[78]具体而言,就是通过以国语进行的读、写、算及音乐、宗教、通史、天文、地理、自然经济学、政治学及技艺的学习训练感觉器官、想象力及记忆力。

(三)拉丁语学校

当儿童结束了国语学校的学习,则可进入具有中等教育性质的拉丁语学校学习。这类学校分为六个年级,每年以一种学科为主,并以此学科作为该年级的名称,分别为文法班、自然哲学班、数学班、伦理学班、辩证术班、修辞学班。这种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或为以后接受更高等的教育做好准备。夸美纽斯主张拉丁语学校应设在每一个城市,并为所有志向“在工场之上”,愿意学习更多知识的人开放。

(四)大学

青年在将近18岁时,结束了拉丁语学校的学习,更高一级的机构是大学,设在每个王国或省。夸美纽斯认为,大学旨在培养牧师、律师、医生、教师以及国家领导人,只有极少数才智过人,且有良好德性的人才可在进一步的受教育中获益。他建议举行公开考试,以从拉丁语学校的毕业生中挑选适于进一步深造的青年。他指出:大学的“课程应该真正是普遍的,应有学习人类知识的每一部门的准备”[79]。与此同时,夸美纽斯还提出:大学还应是研究机构,通过提供“人类知识的每一分支”,供学生学习、研究之用。

夸美纽斯提议,以广泛的长途旅行来结束大学生活。他根据切身体会,认为这种旅行对于常年侧重于书本知识学习的青年获得直接经验,了解民情风俗,开阔眼界是大有裨益的。

在夸美纽斯的上述学制构想中,其杰出贡献突出表现在他的单轨学制及体现在其中的普及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为一切人开放的主张。如果我们考虑到他是置身于等级及教派森严的17世纪,有关主张更属难能可贵。诚如有的美国教育学者指出的:夸美纽斯所提出的学制,类似于美国的现行学制,而完全不同于后来在欧洲逐渐形成的双轨制。[80]这是与他的力图维护平民利益的民主主义思想分不开的。

如果我们单就夸美纽斯拟定的学制本身的科学性来做些分析,也可以发现它的很多优点:①此学制系统一改以前学校设置上的分散、孤立状态,既分段又连贯,同时呈宝塔型,可满足不同条件的人的不同教育要求。②小学阶段由当时流行的两三年延长为6年,其用意可能是为了提高面向平民的普及义务教育质量(当时只有初等教育可能义务化)。但加强初等基础教育的要求显然是合理及必要的,并在后世流行。③采取考试及甄别制度选拔中高等学校学生在西方亦属一创举。总之,夸氏的学制构想为近现代各国学校教育制度奠定了基础,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的孔多塞(M. J. A. N. Condorcet)教改方案及美国近代单轨学制等的提出或形成都明显受到了他的影响。

二、《泛教论》中提出的七级终生教育制度

在20世纪30年代新发现的夸美纽斯的晚年著作《人类改进通论》7卷本之一的《泛教论》(Panpaedia)手稿中,夸美纽斯对上述学制做了进一步的发展,声称教育应从妇女妊娠乃至男女婚配开始,直至进入坟墓方告结束。基于这一认识,他将人的教育划分为7个阶段:①胎儿期,②幼儿期,③童年期,④少年期,⑤青年期,⑥成年期,⑦老年期,并为上述各阶段规定了相应教育机构及教育任务。由于第二至第五阶段与《大教学论》中的有关构想(前述的四级学制)大体相同,故此处仅讨论第一、六、七3个阶段。

(一)胎儿学校

夸美纽斯提出,与人生的第一个阶段(胎儿期)相应,应设立胎儿学校。他对优生优育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甚至提出设立 “婚姻指导委员会”及“产前诊所”来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及孕妇提供咨询,以便养育健康的婴儿。在《母育学校》中,他也讨论过优生和胎教等问题。

(二)成人学校

与人生的第六个阶段(成年期)相应,夸美纽斯主张设立 “成人学校”。他指出,认为成人应当放弃继续接受教育训练的观点是愚蠢的。在人生的这一阶段,不但不应抛弃书本,还应更广泛地使用,只是在方式上,成人以自我教育为主。他也依据泛智的原则为成人教育开列了内容广泛的大纲和书目,涉及完善身心及认识世界两大方面。他认为,加强道德的及技术的学习可使一个人更好地从事其本职工作。此外他还谈到理论联系实际,按照人的天性选择职业,在人们之间开展竞争以使人们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力以及如何享受生活乐趣等问题。

(三)老年学校

与人生的第七个阶段(老年期)相应,夸美纽斯主张在有老人聚集的地方成立“老年学校”。他认为,老年是人生的一部分,不应无所事事,而应继续行动(学习工作),有时还可承担某些重任。他还提出,老人应总结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尽量过好这一段平静而仍然积极的生活,并以安详的态度对待死亡,以使人生有一个完满的终结。

夸美纽斯在阐述上述人生阶段及相应教育机构时还提出,与人生的前两个阶段相应的教育机构是“私立学校”;与第三至五个阶段相应的是“公立学校”;与最后两个阶段相应的是“个体学校”。但不论哪类学校,他都要求国家、教会或社团向它们提供必要的书籍、教具及合格的教师。他极为强**师提供帮助的价值,主张挑选品格高尚、热心勤勉、精明能干的人来任教或提供咨询。夸美纽斯声称他倡导这一教育体系的目的是改造人类,使所有的人都变为“真正理性的、真正道德的、真正虔诚的”,使人类社会成为开放的幸福的天堂。[81]

从上述粗略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夸美纽斯在其晚年已以高屋建瓴的恢宏气势提出了一个从优生(甚至早于今天所谓从 “摇篮”)到坟墓的终生教育体系。就其严谨完整而言,不仅前无古人,数百年间也无来者。我们不无理由认为,夸美纽斯是历史上比较系统的终身教育思想的最早阐述者和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