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的教育方法论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即人类的知识是怎样形成的,如何认识个体及个体的发展,教育教学中应采用什么样的方法等。下面我们分别从托马斯·阿奎那的认识论、儿童观和教育方法三个方面出发,来看一下他对这些问题的思考。
一、托马斯·阿奎那的认识论
托马斯·阿奎那的认识论是与他的知识观密切联系的,可以说他的知识观是建立在他的认识论基础上的。
托马斯·阿奎那的认识论在许多方面是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的。他认为人类真正的知识是关于概念的知识。但是,概念的知识是以感觉为基础的。他指出,凡是智慧所把握的东西最初都出现于感觉中,开始于感觉的教导。感性事物和感觉经验是一切认识的基础,感性认识是人的认识的基础阶段。为此,他曾举例证明。如果有人缺少某种感觉,他就不可能有这方面的知识。天生的盲人是没有颜色这一概念的。那么人的感性认识是怎样形成的呢?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感性认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感性认识的被动阶段。在这个阶段,受外界客观对象的刺激,人通过主观外部感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接收这些刺激,并把这些物质印象传递到感性认识的第二个阶段。第二阶段被称为感性认识的主动阶段。在这一阶段,人开始通过主观内部感觉(记忆、辨别、综合、想象)接收第一阶段的物质印象,产生感性印象。不过,托马斯·阿奎那也指出,感性印象的获得不是单凭某一阶段完成的,它也不仅仅是物质的或生理活动的结果,它是在物质和精神、生理和心理活动的共同作用下完成的。当然,托马斯·阿奎那又认为,感性印象只是感性认识的完成,还不是真正的知识,真正的知识是人的一种理性知识,它需要理智对感性知识的抽象,需要人的理性的认识过程。
关于理性认识的作用和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关系,托马斯·阿奎那明确指出,理性认识在知识形成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虽然理智活动以感觉为根据,可是理智在感觉所把握的东西中却能认识感觉不能感知的东西”。其次,“如果理智的原则本身具有某种物体的性质,它就不可能认识一切事物”。因为任何物体的特定本性都会阻止它去认识一切事物。再次,“理智灵魂的有些活动,如理解和欲求等,不是通过肉体的器官来实现的”。[11]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理性认识过程是不同于感性认识过程的,理性认识不与具体的东西相联系,不思考具体的东西,它是感性认识所不能达到的。那么理性认识过程有什么特点呢?对此,托马斯·阿奎那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他看来,理性认识过程与感性认识过程不同,感性认识最初是被动的,理性认识最初是主动的。因此,理性认识有主动理智和可能理智的功能上的划分。在感性印象刺激的基础上,主动理智通过想象认识体现物质形式的“映象”。“映象”是理性认识的来源和内容。关于“映象”,托马斯·阿奎那解释道:“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知识,无论它们是多么的精神性,必须常常伴随着映象。因为,即使是上帝,我们也是通过其创造的成果的映象来认识的。”[12]主动理智在与“映象”接触后,通过进行抽象活动,把“映象”中的可能形成普遍概念的因素——“理解形式”显示出来,让可能理智去感受和反应。可能理智接受“理解形式”形成理性印象,最后反应“理性印象”,产生概念或“理性意向”,完成理性认识过程。
总之,托马斯·阿奎那关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过程的论述,指出了人的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即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阶段,指出了个别认识和一般认识的区别和特点,尽管有的见解不尽科学,但已把感性认识作为人的认识的重要来源。在他看来,没有感觉,人心中就不能有所认知,而且理性认识是以“感性印象”为原料的。如果没有以“感性印象”为基础经过抽象而获得的“概念”,人心中同样也不能有所认知。同时,托马斯·阿奎那还看到了理性认识的能动作用,这些都对理解人类的认识过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托马斯·阿奎那的认识论为其教育教学思想奠定了基础。
二、托马斯·阿奎那的儿童观
托马斯·阿奎那在论述教育目的时,已经涉及了一些对儿童个体的认识,这里,我们再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关于儿童观,托马斯·阿奎那提出了几个比较重要的观点。
第一,他认为人的存在依赖物质和精神的存在,但人的精神的存在更重要。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人是有生命的存在物。作为有生命的存在物,人具有植物灵魂和动物灵魂,具有动物的各种功能,具有维持生命和繁殖后代的任务,这些都不能脱离物质的存在。但是,人又不同于一般的存在物,也不同于有生命的存在物,更不同于动物。人的存在主要是精神的存在、智慧灵魂的存在、社会性的理性存在。这种存在使得人成为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统一体。同时,人的灵魂具有不同的能力或功能,它是有机的,有感觉的,有智慧的和有意志的。人在胎儿期,具有有机的和有感觉的灵魂,出生时,又附加上了有智慧的灵魂。智慧和意志构成了人类灵魂的本质。灵魂的智慧方面可以超越有机体,而不受肉体的束缚。人的这种特点使得人不完全受物质存在的约束,而保持其精神的“持续存在”。
第二,由于人的智慧灵魂的存在,人具有单一的人格,每个个体之间都是有区别的。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人的灵魂是一种单一的精神实体,它使得人在活动时保持着精神活动的独立性。当灵魂与肉体结合时,便产生个别的人,灵魂被个体化为个人灵魂。托马斯·阿奎那反对关于人类共同灵魂的观点,指出,灵魂与肉体的个别自然本性倾向于造就个别的灵魂。他说:“‘灵魂被肉体的质料个别化,在与肉体分离之后仍保持个别性,如同图章压在蜡块上的印迹一样’,这一命题可被理解为正确的,但也会被误解。如果它的意思是说肉体是灵魂个体化的全部原因,那就错了;如果说肉体只是部分原因,那就对了。肉体不是灵魂存在的全部原因,但灵魂的存在都与肉体有关。同样,肉体不是灵魂个体性的全部原因,但这一灵魂的本性能与这一肉体相结合。”[13]按照这种说法,每个人都有按其本性适合特定肉体的灵魂,每个人灵魂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个体,具有不同的差异。
第三,由于人的智慧灵魂的存在,人具有自主、自决的能力,也具有意志自由的倾向。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有理智的灵魂和意志。人的欲望和行为不像兽类那样,似乎绝对地由外面被感觉的印象来决定。人有自决的能力,人有掌握采取行动与否的权力。因而人是自由的,人不是由外界原因迫使他行动的,人是依靠自己的理性做出自由选择的。他说:“唯因人是理性的,他才有自由的选择。”[14]
第四,人的自由选择是以对善的追求和实现为前提的。关于人的自由选择,托马斯·阿奎那不仅注重理性的因素,也强调意志的作用。在他看来,选择在内容上是意志的行动,在形式上是理智的行动。理智得出结论、决定和判断之后,意志进行选择。但意志要做出决定,必须首先有善的观念。意志由理智认为是善者,即由合理的目的所决定。人的自由选择实际上是在实现善的手段和他的理性所抱有的目的之间做出选择。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善不是完全指最高的善,它还包括普遍的善和其他的善。正像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实践中,托马斯·阿奎那所谓的善并不只是追求最高的善,并非每一种人的行为都以上帝为目的。因为人行为的终极目的和与具体目的之间只是一种间接的联系,人的自由不限于固定的善。[15]
第五,每个人都有生来平等的自由。托马斯·阿奎那是从自然律出发来论述这个问题的。在他看来,自然律是与人本性相适合的东西,它涵盖了人的本性的一切行为,人是依从自然律来行事的。例如,从人的自我保护到繁育后代,从追求幸福到服从良心都是依照自然律的行为。因此,符合自然律的行为都是好的。从这个思想出发,托马斯·阿奎那指出:“所有人的自由生来平等,虽然其他禀赋都不平等。一个人不应像工具一样服从另一个人。”[16]这个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的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主张。这对一个神学家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总之,托马斯·阿奎那关于个体存在和特点的见解,反映了社会新的变革对他的影响,也反映了他的儿童观的基本内容和倾向。他重视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存在,重视人的理智的作用,重视个体的差异,重视人的自由选择,以及重视人的平等的思想等,使得他的儿童观已经与中世纪传统的儿童观有明显的区别。托马斯·阿奎那的儿童观深刻地反映了亚里士多德唯理性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他对现实问题综合的思考,这些都奠定了他的教育思想的基础。
三、托马斯·阿奎那式的教育方法
托马斯·阿奎那十分重视教育教学的作用,他曾经指出:“教育是与人类密切相关联的一项活动。人类的养育并不是唯一的要旨。教育包含了教学,而所有的教学都需要时间。”[17]在托马斯·阿奎那的教育教学思想中,他的具有特色的教育方法占有重要的地位。可以说,他的教育方法是他在教育过程中运用哲学思辨捍卫神学思想的产物。托马斯·阿奎那式的教育方法包括他的教学方法和论著中的论证方法,其主要方式如下:
(一)正反论辩式
正反论辩式即在教学或辩论过程中摆出或陈述正反两方的各种观点,通过细致的分析,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对其他观点加以评说。1256—1259年,托马斯·阿奎那曾把在巴黎大学进行教学时主持过的辩论记录下来,发表了题为《真理论》(De Veritate)一书。《真理论》由29个问题构成,共有253条。该书是用一种辩答体裁写成的,这种辩答体裁在巴黎大学是经常被运用的。在书中,托马斯·阿奎那采用了当时班级正反两方所质问的辩论,以及由导师进行最后的评判的形式。例如,在《真理论》的第10问中,托马斯·阿奎那提出了“心的问题”,其中第1条是“心——就其三位一体的形象来说,是否即为灵魂的本质,抑或只是它的一种资能”。在这一条目下,托马斯·阿奎那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首先提出9个正面观点,论证“心是灵魂的本质,不是一种资能”。接着,又提出7个反面观点,论证“心是灵魂的一种资能,不是本质”。然后,托马斯·阿奎那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先指出了本质和资能的区别,认为本质是一种最高级的东西,资能是低于本质的东西。接着,又指出了二者的联系,认为灵魂的本质为主体,一般不为人所知,要想认识灵魂的本质,只能凭借事物活动的特性——资能来认识。但是,认识灵魂的本质,应从其最高的能力来把握。因为从能力方面来看,较大的能力应包含较小的能力,而较小的能力决不能包含较大的能力。因此,要以一物的某种能力指称它,只能凭借其最高的能力。例如,人身上有植物灵魂,有动物灵魂,还有理智灵魂,但要认识人必须把握人的理智灵魂。通过以上分析,托马斯·阿奎那总结道:“所谓心乃指我们灵魂中的最高能力;因而,我们之上帝即凭那在我们里面的最高成分,这个上帝形象之属于灵魂的本质,必须是由于那个本质有心作其最高能力。这样,心若其含有上帝的形象来说,是指称灵魂的一种资能,而非其本质;或者,若是它指灵魂的本质,这只是由于那种心能是因本质而来。”[18]最后,托马斯·阿奎那对上述各种观点进行了评说,指出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这种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是把各种与主题有关的正反两方面的论点都摆出来,通过逐一地对各种论点进行分析、评说,使持有不同主张的学生看到各自观点存在的问题,从而比较容易接受教师的主张。
(二)开放调和式
在教学和著述过程中,托马斯·阿奎那不仅强调正反论辩的方法,还十分重视运用开放调和的方法来解决神学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的学者研究指出:“托马斯的著作从内容到方法都表现出鲜明的调和特征。”[19]这种开放调和的特征主要表现为托马斯·阿奎那在分析问题时,常常对一个论题或概念的意义做出仔细的区分,然后把对方的观点放在一个大的范围内,指出对方的观点在某个层次上是正确的,但在更重要的意义上或更大的范围内却是错误的或是有缺陷的。这样,托马斯·阿奎那把表面上看起来相互对立的观点解释为从不同角度或层次看待同一对象的结果,或者说它们是同一认识的不同方面。经过托马斯·阿奎那的分析,人们可以看到,他的论敌所犯的错误的性质通常不是一无是处,而是以偏概全,而他认作真理的学说与其说排斥了错误,不如说是把错误化解为自己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托马斯·阿奎那在反对奥古斯丁主义者的观点时,他可以使用奥古斯丁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又如,他在分析“真理是否与实在同一”的问题时,就是从实在、思想和判断三个层次进行了分析,认为真理是以不同方式分别属于实在、思想和判断的,从而肯定了不同层次的理解都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分析“心是灵魂的本质还是资能”的问题上,托马斯·阿奎那同样运用这种方法。他认为,如果从心含有上帝形象的角度来看,心是灵魂的一种资能。如果从上帝本质直接而来的角度理解,心是灵魂的本质。总之,托马斯·阿奎那运用这种方法的特点是,注意分析各种观点合理或不合理之处,在批评不合理之处时,肯定其合理之处,在指出其合理之处时,分析其不合理之处。同时,托马斯·阿奎那把各种观点都纳入自己研究的范围内,作为自己观点分析的对象,或给予补充,或给予提高,从而使各种相互对立甚至冲突的观点在他这里全都化解了,成为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这种开放和调和的方式并不是无原则的,托马斯·阿奎那是在不违反基督教基本精神的前提下采用这种较为灵活的方式的。也就是说,他所做的一切分析和工作都是为神学服务的,都是有利于基督教的发展的。总之,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之所以引起基督教世界的重视,基督教思想之所以得到长期的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这种调和式和开放式的思维方式和分析方法有直接关系。
(三)启发诱导式
在教学中,托马斯·阿奎那非常重视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他人的帮助来学习。他把学习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发现来学习(learning by discovery),即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对事物本质的理解;二是通过教学来学习(learning by instruction),即在他人的帮助下经过启发和诱导而获得知识。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第二种学习实际上也主要在于学生。因为在教学过程中,传授知识的过程是一个辩论的过程。尽管知识的传授需要一定的“符号”,但“符号”只能影响感官,不能启发理智。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运用种种方法,运用辩论的形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真正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知识。因此,教学方法的重要方面就是启发、诱导学生主动参加学习活动,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发展自己的理智。
总之,托马斯·阿奎那式的教育方法尽管从本质上是为论证基督教神学服务的,但它反映了亚里士多德的思辨哲学的影响,也反映了当时中世纪后期要求变革基督教神学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呼声。他的正反论辩式方法、开放调和式方法以及启发诱导式方法等,都是他在基督教神学面临挑战时对其进行反思和实践的产物,这些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基督教神学发展面临的不利局面。同时,在他的这些方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托马斯·阿奎那重视教育方法的灵活性、世俗性和实用性,重视儿童个体和个性的发展,这也正是他的教育思想中具有重要特色的方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