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阿拉伯帝国的教育思想(1 / 1)

第一节 阿拉伯帝国的历史与文化

一、阿拉伯帝国的兴起

(一)伊斯兰教产生前的阿拉伯社会

阿拉伯半岛是阿拉伯人的发祥地,也是伊斯兰教的摇篮。它位于亚洲的西南部,东接波斯湾和阿曼湾,南临阿拉伯海,西濒红海,北接叙利亚沙漠和美索不达米亚草原,总面积约320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岛。半岛的西部和南部因高山环抱,阻挡了潮湿海风的吹入,形成了半岛干燥和炎热的气候特征。由于各地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气候温差也具有明显的不同。半岛内陆地区属于热带沙漠气候,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干燥炎热地带,难以进行耕作。只有西南地区,因受季风的影响,每年有充足、定期的雨水,可以进行惯常的农业生产。其中位于半岛西南角的也门,自古以土地肥沃、物产富庶而著称于世,被誉为“阿拉伯的福地”。

古代阿拉伯半岛是著名的商业要道。半岛西部及与红海平行的狭长地带——汉志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亚欧的一条重要商道,东西方的商品,通过这条商道,被运到地中海东岸,再被转运到欧洲。商道开通之后,不少阿拉伯人纷纷移居于商业要冲的城市,或自己经营商业,或受雇于商旅,为别人做驮夫、镖客或向导。因而汉志地区兴起了许多商业据点和城镇,其中以麦加和雅特里布最为重要。

阿拉伯居民主要分两大部分:沙漠游牧民和绿洲定居民,其中沙漠游牧民占大多数。氏族组织是沙漠游牧民和绿洲定居民的社会基础,有共同血缘关系的氏族组成的部落是基本的社会单位,个人必须依靠部族才能实现他的社会价值,也才能得到权利和生计的保障,倘若丧失了部族关系,则个人的地位是难以得到保护的。

氏族、部落中实行军事民主制度,首领由氏族成员推选年高德劭、智勇双全、仗义疏财的人担任。一切大事必须取得各氏族的一致同意,由长老会议决定。氏族、部落首领不能独断专行,也不享有强制性权力。部落有各自的宗教仪式。部落之间因争夺水草、牲畜及血亲复仇而经常发生战争,这些大多发生在同宗部落之间的战争,极大地削弱了血缘联系。6世纪末7世纪初,部族组织内部开始发生分化。一些显贵的家族、氏族长老和部落首领占有较多的牲畜和财物,并役使少量的奴隶或依附者。强大的民族迫使弱小的民族处于依附地位,强制征收贡纳,而贫穷的氏族成员则把劫掠富人或过路商人视为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社会的分化和无休止的战争,造成了社会的动**不安,也加速了氏族制度和部落宗教的解体。

6世纪,北方的两个大帝国拜占庭和波斯,为控制阿拉伯的商道进行了战争。525年,埃塞俄比亚在拜占庭的支持下侵占也门。757年波斯又出兵赶走了埃塞俄比亚人,在也门建立起自己的统治,而且另辟了由波斯湾经两河流域到地中海的商路。战争的破坏和商道的转移,使汉志地区商业衰落,土地荒芜,原来受雇于商旅的驮夫、镖客、向导失去了工作,不得不重新开始过着游牧或半游牧的生活。外国军队的入侵,使阿拉伯人处于严重困难的境地,同时也使他们意识到,阿拉伯人只有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才能摆脱困境。伊斯兰教正是在这种面临内部部族组织濒于解体和外部邻国军队入侵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二)伊斯兰教的产生与发展

伊斯兰教是穆罕默德在麦加创立的“一神教”。麦加位于汉志地区南部一个贫瘠的涸谷里。但由于它地处亚、非、欧三洲交通枢纽,南往也门可达印度洋,北通地中海可抵欧洲,东至波斯湾可到两河流域和中亚,西接红海可通非洲,城内又有一眼便于过往商旅饮用的渗渗泉和一座名为“克尔白”的古老神庙,神庙中供奉着被阿拉伯人视为圣物的黑色陨石。因此,自古以来麦加就成为阿拉伯人朝觐的圣地和进行商业贸易的中心。

麦加的主要居民是古莱氏人。他们原是游牧的贝都因人,散处于麦加周围,以出租骆驼和护送商队为生,5世纪末进入麦加定居后,转而经营商业,发展为一个专业的商业部落,并获得了古莱氏(意为从事贸易、获取利润)的名称和麦加的统治权。古莱氏贵族控制着麦加城市的议会组织——马拉以及宗教祭祀,他们除领导部落成员从事转运贸易外,还注意发展内部的集市贸易,每年在乌卡兹举行一年一度的盛大集市,吸引众多的阿拉伯人前往交易及朝觐。6世纪末,麦加已成为一座繁荣的商业城镇,在商业贸易中,古莱氏贵族也获取了大宗利润,成为新的商业贵族阶级。他们依靠自己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占有奴隶,剥削和奴役本氏族部落的贫苦成员,麦加在迅速向阶级社会过渡。随着贵族阶级剥削、奴役的加重,阶级矛盾也日益加剧。商业贵族阶级为了巩固其统治,亟须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机关,而一般的民众则渴望实现社会的安定和摆脱贫困。这种动**不安的社会状况,促使穆罕默德产生了利用宗教信念、传布新“启示”的思想。

穆罕默德(Muhammad,约570—632年),出身于麦加古莱氏部落的哈希姆族一个没落的商人贵族家庭,童年失去父母,先后由他的祖父和伯父抚养。因家境贫寒,穆罕默德少年时就以替人放牧为生,稍长则跟商队到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等地经商。25岁时受雇于麦加富孀赫蒂彻,为其经商,并于同年与赫蒂彻结婚。复杂的经历使得穆罕默德见多识广。与赫蒂彻结婚则是他生活中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他摆脱了为人帮佣以维持生计的贫寒困境,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婚后的穆罕默德继续从事商业贸易活动,并进行了新的宗教信仰的思考。在去叙利亚等地经商的过程中,他熟悉了犹太教和基督教。610年,他综合犹太教、基督教以及阿拉伯半岛上的原始宗教,定古莱氏部落的主神安拉为唯一的宇宙之神,自称是安拉的使者、先知,创立了伊斯兰教。“伊斯兰”一词,原是“和平”之意,同“战争”“仇恨”相对,另有“谦恭”“服从”的意思,意为只有谦恭才能导致和平。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意为“服从安拉和先知的人”。

穆斯林以《古兰经》为经典。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古兰经》是安拉的语言,是安拉通过他的使者传达给世人的启示,是神圣无误的永恒真理。实际上它是穆罕默德在各种不同情况下讲的话,在穆罕默德死后,由其好友艾布·伯克尔收集整理而成。依据《古兰经》,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包括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先知、信末日。伊斯兰教最根本的信条是信仰唯一的安拉,这种严格的一神教反映了贵族统一国家的要求。信末日,就是相信通过末日的审判,凡生前信仰安拉、遵循经典、服从先知的人,死后可以升天堂,否则就要堕入地狱。

伊斯兰教的宗教仪式,主要有五功,即念功、拜功、斋功、课功和朝功,它包括如下内容:每个穆斯林一生中必须信仰和口诵“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每天必须面向麦加古老的神庙“克尔白”祈祷礼拜五次;每年回历9月斋戒一月,白天不食;每个穆斯林应自愿捐(后改为政府征收)财产的25%作为济贫、建筑清真寺、开办学校等费用;凡是有能力的穆斯林,一生中应当到麦加朝觐一次。这五功也是每个穆斯林所必须遵循的宗教义务。此外,每个穆斯林还有参加“圣战”的宗教义务。

《古兰经》针对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还主张善待和释放奴隶,保护私有财产,对盗窃者处以砍手重刑,禁止高利贷和赌博行为,反对血亲复仇等。这些主张,赢得了群众的支持,有利于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古兰经》不仅是伊斯兰教的经典,也是阿拉伯国家关于宗教、政治、经济、军事和法律制度的经典。伊斯兰教是适应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实现政治统一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伊斯兰教的产生和发展,阿拉伯统一国家逐渐形成。

610年,穆罕默德开始在至亲密友中秘密宣传伊斯兰教,经过3年的准备和酝酿,约在613年开始公开传道,很快就有40名因不满商人贵族聚敛财富、控制商业贸易的人皈依了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发展以及它独尊安拉、反对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的特点,直接威胁到麦加商人贵族的宗教特权和经济利益,因而遭到了以倭马亚族的阿布、苏非扬为首的贵族的激烈反对。这时深受麦加商业贵族盘剥的雅特里布居民支持了穆罕默德,他们曾两次派出代表秘密到达麦加,邀请穆罕默德前往雅特里布。622年,穆罕默德分批派其信徒离开麦加迁往雅特里布。同年7月16日,他本人与少数门徒亦从麦加出奔,这就是著名的“徙志”。后来这一年被定为伊斯兰纪元的开始,雅特里布也被改称为麦地那(意为“先知之城”)。“徙志”是伊斯兰教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是穆罕默德生活史上的一个转折点:他以一个被轻视的先知身份,离开他诞生的地方,却以一个受尊仰的政教领袖身份,进入他寄居的城市。

穆罕默德在传播伊斯兰教的活动中成为穆斯林敬仰的宗教领袖,同时利用“圣战”,穆罕默德又陆续征服了麦地那、麦加等城市,迫使贵族们接受了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上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此后,穆罕默德继续征服其他地区,以求建立一个伊斯兰教的大帝国,到632年他逝世时,阿拉伯半岛大体上归于统一,穆罕默德也成为阿拉伯世界的政治领袖。

(三)阿拉伯帝国的形成与发展

穆罕默德逝世后,阿拉伯社会面临着严重的政治危机。一方面是继承人问题的斗争。由于穆罕默德生前没有指定继承人,也没有留下决定继承人的有关制度,因此根据当时氏族社会首领推选产生的惯例,穆罕默德的继承人也只能援例从各部落的贵族中选出。为争夺继承权,形成了麦地那贵族、麦加古莱氏贵族及穆罕默德家族等三派政治力量,经过激烈的斗争,最后确定从麦加古莱氏贵族中推选出穆罕默德的好友、老资格的艾布·伯克尔为首领,改称“哈里发”(意为先知的继承者)。最初的四位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都是由大众从古莱氏族中推选产生的。艾布·伯克尔任哈里发(632—634年在位)以后,平息了各部落的叛乱,调节了穆斯林各派的关系,从而巩固了统治。

为了满足阿拉伯人夺取商路和肥沃土地的要求,缓和内部矛盾,维护半岛的安定和统一,加强对外防范,艾布·伯克尔以伊斯兰教“圣战”为号召,鼓动南北部落组织穆斯林军队,向伊拉克和叙利亚发动进攻,并成功地占领了加沙地区。634年,艾布·伯克尔去世后,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634—644年在位)承继了这场战争,发动了阿拉伯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大征服运动。战争的首要目标指向了阿拉伯半岛北邻的两大帝国拜占庭和波斯。长期以来,两大帝国因进行相互残杀而元气大伤,国内经济衰落,社会动**,这些都有利于阿拉伯人的征服。635年,欧麦尔兵分两路,对拜占庭和波斯帝国展开了全面进攻。东路大军在雅穆克战役中一举歼灭拜占庭5万大军,占领了叙利亚首府大马士革,不久又挥师东进,在卡迪西亚一战中,击溃了波斯主力,占领了伊拉克。638年,东路大军进入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不久即占有全部的巴勒斯坦。642年,东路大军在尼哈温战役中彻底击溃了波斯军队,消灭了称霸西亚1200多年的波斯帝国。西路大军则于642年攻占亚历山大里亚,征服了埃及。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656年在位)继续进行扩张战争,先后征服了呼罗珊、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以及北非的一些地区,阿拉伯国家的疆域跨越了亚非两大洲。

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原是麦加贵族中最有势力的倭马亚家族的成员,该家族在改宗伊斯兰教后,丧失了领导权,心怀不满,一直是穆罕默德的潜在威胁。奥斯曼当选为哈里发,意味着倭马亚家族势力的复兴。奥斯曼利用职权,大力扶持个人势力,并在扩张战争中大发其财。他的统治带有明显的贵族专政性质,因而引起人们的反对。以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阿里为代表的反对派,否认奥斯曼的权威,主张由阿里继任哈里发,并由此逐渐形成新的教派——什叶派,与奥斯曼奉行的逊尼派相对立。656年6月,奥斯曼被刺杀,阿里继任为哈里发(656—661年在位)。但是,以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为首的倭马亚家族,拒不承认阿里政权。不久维护阿里的人发生分裂,一部分不满阿里政策的下层穆斯林脱离什叶派,另建军事民主派(哈瓦立及派)。661年,军事民主派刺杀阿里。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乘机夺取了哈里发的政权,开创阿拉伯帝国。

穆阿维叶依靠埃及和叙利亚穆斯林贵族的支持,在大马士革建立了倭马亚家族的哈里发政权,史称倭马亚王朝(661—750年)。此后,哈里发不再选举产生,而由家族世袭。王朝初期,在镇压了国内反对派势力后,在“为安拉而战”的口号下,开始了大规模的对外扩张。到8世纪前期,倭马亚王朝已经成为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在我国史书上称为大食国。倭马亚王朝旗帜尚白,因而又被称为“白衣大食”。帝国的疆域东起印度河和帕米尔高原,西至大西洋的比斯开湾,南到尼罗河下游,北达里海和咸海,是当时世界上疆域最大的帝国。

倭马亚王朝在哈里发希沙姆统治时期(724—745年)达到了极盛,但衰落的征象也随之暴露出来。倭马亚贵族阶级的专制统治以及为满足奢侈荒**的生活而加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导致帝国各种社会矛盾特别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教派斗争高涨。各地的人民起义不断爆发,以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的后裔阿布·阿拔斯为首的反对倭马亚王朝的政治派别阿拔斯派形成。747年,阿拔斯派的宣教士、释奴阿布·穆斯林在波斯东部的呼罗珊发动起义,提出减轻税收、取消劳役,号召推翻倭马亚朝的统治。750年,起义军击溃哈里发主力,推翻了倭马亚王朝。阿布·阿拔斯利用这一胜利,在库法宣布自己为哈里发,建立了阿拔斯王朝(750—1258年),762年迁都巴格达,中国史书称之为“东大食”。因阿拔斯王朝旗帜尚黑,又称“黑衣大食”。

阿拔斯王朝从750年建立到1258年亡于蒙古人,历经500余年,37代哈里发,其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自750—847年,后期自第10代哈里发穆台瓦基里至1258年。阿拔斯王朝前期是帝国政治、经济文化繁荣昌盛的时代。首都巴格达成为西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个阶段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哈伦·拉希德盛世”和“麦蒙时代”。“百年翻译运动”使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大放异彩。阿拔斯王朝后期帝国在政治上和财政上出现了危机。在埃及、叙利亚、伊朗和中亚,先后出现了许多独立的地方贵族小王朝。10世纪初,突尼斯一带又建立了另一个封建国家——法提玛王朝(909—1171年),其统治者自称为穆罕默德女儿法提玛的后裔。法提玛王朝经过一系列征服战争,到10世纪末,版图已包括了埃及、北非、叙利亚和阿拉伯半岛的西岸。因法提玛家族崇尚绿色,我国史书又称之为“绿衣大食”。到11世纪,阿拉伯帝国事实上只剩下以巴格达为中心的两河流域了。1055年,突厥族的塞尔柱人占领了巴格达,并控制了巴格达哈里发政权。哈里发仅保有宗教首领地位,阿拔斯王朝已名存实亡了。1258年,蒙古军队攻陷巴格达,彻底消灭了哈里发政权。持续了几个世纪、盛极一时的阿拉伯帝国最终灭亡了。

二、阿拉伯帝国的社会制度

(一)政治

阿拉伯帝国是在经过一系列的大规模征战基础上而形成的国家,因而在帝国境内,民族成分复杂,宗教信仰不同,宗教派别繁多。为维护帝国的统治,历代哈里发都注重建立和强化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倭马亚王朝的创立者穆阿维叶统治时期,他在麦地那政教合一国家的基础上,承袭了东方的君主专制政体,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统治机构。

哈里发作为帝国的最高统治者,集政治、军事、立法和宗教的权力于一身。穆阿维叶针对半岛各部落为争夺哈里发位置而长期纷争的状况,于668年以武力相威胁,在麦地那举行了一场拥戴他儿子叶齐德为王储的“效忠宣誓典礼”,在阿拉伯历史上,首次确立了哈里发世袭制。

国家的政权机构,在哈里发以下,设各部大臣,辅佐哈里发,分掌行政、税收和宗教等事务,其中掌管财政、税务的部门最为重要。地方行政大体沿用拜占庭和波斯的建制,全国分为9个行省(后合并为5省),省以下设县。行省的长官称总督,由哈里发任命原来的驻屯军首长担任,掌管全省的军政大权,也可以兼任宗教领袖。总督有权任命自己下辖的县长去管理各县的行政,只需将其名单呈报哈里发备案,因此具有极大的独立性。地方税务由哈里发直接派遣税务官掌管,税务官只对哈里发负责。

军队是阿拉伯帝国的重要支柱,依据阿拉伯部落之间战时的习俗,军队由全体阿拉伯成年男子所组成,以氏族、部落为军事单位,原来的首长即为军事指挥官,每攻克一地,即按部落分开驻扎。军队分骑兵和步兵两种,骑兵主要由阿拉伯的穆斯林组成,待遇远远优于步兵。改奉伊斯兰教的新穆斯林一般只能编入步兵。此外,倭马亚王朝还仿效拜占庭的式样,建立了一支数量可观的海军。阿拉伯统治者正是依靠着强大的海陆军队的征战,才形成了一个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

但是,作为来自沙漠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水准相当落后的阿拉伯统治者来说,他们要管理好幅员辽阔、民族复杂、人口众多、文明程度高于自己的新领土,必然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为克服阿拉伯人统治上的弱点,倭马亚王朝推行了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政策。首先,以和阿拉伯穆斯林享受同等待遇为承诺,鼓励非阿拉伯各族人民改奉伊斯兰教;其次,规定阿拉伯语为法定的官方语言,凡官方文件、官方交谈、教育和伊斯兰教用语,一律使用阿拉伯语。这些措施尽管曾经一度引起各地人民的强烈反抗,但随着帝国统治的加强以及阿拉伯语在政治、文化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帝国境内一些民族逐渐阿拉伯化或伊斯兰化了。这对于促进阿拉伯语在各地区的发展和普及,扩大阿拉伯人统治的社会基础,具有极大的影响。到阿拔斯王朝时,它已不是纯粹的阿拉伯国家,而是以阿拉伯人为主,包括许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异族在内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

750年,阿布·阿拔斯利用伊朗“新穆斯林”的力量建立起来的阿拔斯王朝,在倭马亚王朝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参照波斯萨珊王朝的政治典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中央专制政权。哈里发独揽帝国的政治、军事和宗教大权,他自称是“安拉的继承人”“伊斯兰教的保护人”,同时,制定了一套烦琐的礼仪:新哈里发继位,必须举行下属对哈里发的“效忠宣誓”典礼,并由宰相献上一个美称作为哈里发的名字;每周星期五穆斯林举行聚礼时,必须为哈里发进行祈祷、祝福。这样便为哈里发一职染上鲜明的宗教色彩,使哈里发以宗教的权威来巩固政治统治。

除了确立哈里发至高无上的权威之外,中央政府还组成了以宰相(维齐尔)为首的日益庞大的官僚机构。宰相由哈里发从亲信中选任,权力极大,可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任免各省总督,甚至可以世袭职位。阿拔斯朝初期,宰相多由伊朗人担任。宰相之下设有行政、军事、财务、司法、驿站、工商、农业等重要部门。此外,还有维持社会治安的警察署、专管调查冤狱的平反院、负责管理官民晋见哈里发事宜的侍从室以及主管文书的枢密院等机构。阿拔斯王朝的政府机关比以前更为复杂,官僚机构比以前更加完善。在众多的机构中,国家最关心的还是财政。财政部仍是政府机构中一个最重要的单位,它管理着全国的税收,是帝国的一大支柱。财政大臣及派驻各省的财政总监成为哈里发政府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直接由哈里发任命。

阿拔斯王朝的军队有正规军和常备军两种。正规军以哈里发的禁卫军为核心,包括周围各部族以及从各民族和各地区征募而来的部队。禁卫军主要由波斯的呼罗珊人所组成,后来逐渐由突厥人所代替,其待遇和装备都远远优于其他军队,他们训练有素、组织严密,是哈里发政府军队的主要力量。在正规军之外,还有从各地雇佣而来的军队作为帝国的常备军,他们由政府供给粮饷。

司法是哈里发统治的重要手段。在伊斯兰教社会中,宗教和司法是密切相关的。主持正义,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宗教义务。因此,阿拔斯王朝的法官往往是从信仰伊斯兰教、精通教义和教律的宗教学者中选拔任命的。各大小城市都设置法官,其除负责办理穆斯林的诉讼案件之外,还负责管理宗教基金和孤寡的财产。后来,解释教法之事,也属于司法部门的职权,因此,法官的职权大,地位高。一省的大法官,其地位几乎可以同总督相比。

阿拔斯王朝还设置了严密而庞大的警察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在案件未定之前,协助法院负责侦破工作,同时负责维持各大城市的社会秩序。警察署长还通常兼任哈里发的警卫长。后来警察的职能逐渐由突厥奴隶组建的近卫军所取代,警察组织也因之解体了。

驿站部(邮政局)是阿拔斯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其首要任务是管理全国的交通、运输和通讯工作。为保证各地贡税的运输及皇家邮政的畅通,阿拔斯王朝以首都巴格达为中心,开辟了通往各省的大道,各地重要城市也有道路相通。驿路上到处设置驿站,形成了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驿站大臣和行省的驿站长官都由哈里发任命,直接与哈里发进行联系。驿站部同时又是一个侦探组织,负责侦察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官吏的动向,刺探人民群众的活动,随时密报中央。

阿拔斯王朝时,全国分为24个行省(第七任哈里发麦蒙时代为27个行省),省下设县。各省总督由哈里发任命。由于当时波斯人势力大,所以许多重要行省的长官多由波斯人担任。总督掌管全省的军政大权及宗教事务,地位显赫。为防止总督日久权大,割据地方,哈里发向各省派驻钦差大臣,并要求总督接受其监督;同时时常调任总督,以缩短其在一地的任期;地方税收除必要的开支外,也被要求解送中央,以削弱地方势力和增强帝国的势力。

(二)经济

阿拉伯帝国的经济是在吸收和改进被征服地区先进的经济制度和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哈里发欧麦尔时,大规模对外军事扩张的结果,使战利品源源不断地流入麦地那。如何分配这些战利品,对欧麦尔来说,确实无所适从。在波斯人的建议下,636年,欧麦尔仿效萨珊王朝,设立了“年俸制度”,使每个出征的阿拉伯穆斯林都有固定的收入。各人年俸的多寡,一般以其与穆罕默德的亲缘关系或入教的先后而定。欧麦尔创设的“年俸制度”一直被阿拉伯各朝所沿用。倭马亚王朝初建时,年俸成为哈里发扩大军队和培植亲信部队的工具,因此也曾一度造成年俸制度的混乱。在阿拔斯王朝,随着伊朗人势力的日益扩大,伊朗兵的年俸也在不断地提高,以至于到了王朝后期,国库逐渐空虚,无法继续实行年俸制度,只得用土地取代年俸或下放给地方,由各省以地方租税来发放年俸。

作为商业发达的阿拉伯帝国来说,货币是其重要的流通手段。麦地那政权建立后,市场上所使用的主要是波斯和拜占庭两大帝国的货币迪尔汗(银币)和第纳尔(金币)。但随着社会的动**,两国的货币也十分混乱,这给商业贸易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哈里发欧麦尔曾着手对市场流通的货币进行改造,统一币制。但由于大规模的征服战争仍在继续,货币混乱的状况并未根本解决。直到7世纪末,倭马亚王朝阿卜杜·麦立克在位时,阿拉伯帝国已基本安定,政治、经济建设正蓬勃发展,统一币制、铸造真正的阿拉伯—伊斯兰货币已势在必行。阿卜杜·麦立克顺应时代要求,先后进行了三次币制改革,铸造出具有阿拉伯—伊斯兰特色的货币并在全国通用。币制的统一和阿拉伯化,促进了阿拉伯经济尤其是商业的发展。

税收是阿拉伯帝国的经济命脉,尤其是土地税,在各项税收中居于第一位,是国库主要的收入。阿拉伯国家的法律规定:一切土地都归安拉,只有先知的继承者哈里发才有权支配。倭马亚王朝建立后,将征服战争中所占有的土地定为公产,归以哈里发为首的全体阿拉伯穆斯林所有。依据原占领地的制度,凡是耕种公产的人(包括信奉伊斯兰教者在内),都得缴纳租税即土地税。土地税是分期以实物和货币缴纳的。征收的标准,依据征服的形式、年成的丰歉、农作物的种类及水利灌溉等情况的不同而各异。这就给土地税收带来了种种弊端。到8世纪中期,阿拔斯王朝哈里发曼苏尔决心革除土地税收方面的弊端,进行地税改革。他首先健全税收制度,并严格了对税吏的纪律约束。为增加税收,使国家的收支有所固定,他开始创建分成地税制。这一新税制到他儿子哈里发迈赫迪时得以完成并实行。经过改革,国家的土地税收制度得以固定,增加了政府的收入,也使民心得以安定。

人丁税也是阿拉伯帝国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人丁税是对穆斯林以外信仰一神教教徒(包括基督教、犹太教、萨比教等教徒在内的迪米人)所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尽管迪米人与阿拉伯帝国签订了契约,已表示归顺,但他们只有交纳了人丁税,才能受到生命与财产的保护,并享有信仰宗教和举行宗教活动的自由。为了逃避人丁税,许多迪米人纷纷改奉伊斯兰教,致使国库收入锐减,因此,在8世纪初,即使改奉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也曾一度须交纳人丁税。人丁税不仅是非穆斯林教徒的一种沉重经济负担,而且也是其社会地位低下的标志。

此外,还有伊斯兰宗教税天课、什一税以及工业矿产、商业外贸等方面的税收,它们与土地税、人丁税共同构成了阿拉伯帝国的税收制度,为帝国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农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阿拉伯帝国征战之后,在扩张的领土上保存并发展了征服地既存的封建生产关系。为发展农业经济,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建设,倭马亚王朝哈里发穆阿维叶的儿子就曾在大马士革的巴格达河上开凿了一条沟渠,使附近的农田得到充足的灌溉。阿拔斯王朝前期的哈里发都非常重视水利的兴修,曾动用巨额资金改善农田水利,并发派官吏直接进行管理。灌溉工具水车和扬水机也流行于各地,耕地面积迅速扩大,许多荒芜的沙漠地带变成了良田沃土,各种农作物收成旺盛。叙利亚的大马士革地区、美索不达米亚南部、波斯湾东岸和阿姆河及锡尔河流域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四大谷仓。

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国家的统一又为生产技术和工具的交流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到阿拔斯王朝时期,城市手工业已有了长足的发展,手工作坊蓬勃兴起,其中以纺织业最为突出。布匹、绸缎、呢绒等纺织品畅销各地,尤其是大马士革的绸缎远销西欧,闻名世界,至今西欧仍把大马士革缎作为“绸缎”的通称。中国的造纸技术在8世纪中叶由中亚细亚传入阿拉伯帝国后,到9世纪末得到迅速发展。造纸厂首先设立在中亚的撒马尔罕,这里生产的“撒马尔罕纸”成为这一地区对外贸易的主要商品,风行于整个伊斯兰世界。之后,巴格达、大马士革、埃及、北非、西班牙等地区也相继设立造纸厂,生产的纸张曾长期流行于西欧各地。到13世纪,中国的造纸技术才经阿拉伯人传到欧洲。矿藏开采业得到了政府的重视,金、银、铜、铁等矿业生产兴盛。此外,金属制品、玻璃器皿、瓷器等手工业品在西方也享有盛名。

商业在阿拉伯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伊斯兰教诞生以前,阿拉伯人就已经十分重视商业。阿拔斯王朝前期,由于大规模的征战基本结束,帝国政治统一,社会安定,工农业生产得到发展,国内外交通发达,金融流通顺畅,使曾经因对外战争而几乎被犹太人和基督教人所垄断的阿拉伯人的商业经济又重新迅速发展起来,陆上和海上贸易繁荣,穆斯林商人的足迹遍及欧、亚、非三大洲。阿拉伯的椰枣、蔗糖、棉毛织品、玻璃器皿等商品远销世界各地;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染料和非洲的金粉等货物在阿拉伯各大市场应有尽有。阿拉伯帝国首都巴格达和中国水陆交通相连,在两国的都城都设有专营对方商品的市场,中国唐宋时的广州、扬州、泉州等地,也有阿拉伯商人频繁往来。

商业贸易的繁荣,促进了银行业的发展。在商业贸易中,由于金银币兑换的需要和汇票、证券的广泛使用,银行业应运而生了。在阿拔斯王朝第二代哈里发曼苏尔时,库法城出现了著名的汇兑市场。到9世纪,帝国的银行业十分发达,国际信誉极高,在国际贸易中,任何合法的商人都可以使用汇票,持汇票的穆斯林商人也可以到非伊斯兰国家兑换现金。支票得到广泛使用,一些大商人都在银行里设立账号,凭支票支付,有时连国库财金支付也采用了支票。由于伊斯兰教法不允许信徒赚取利息,因此,在阿拔斯王朝前期,从事银行经营的多为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这些人为国际贸易和银行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引起了城市结构的巨大变化。原来阿拉伯人在被征服地区建立的军事城堡,许多都成了规模大、人口众多的产业中心和贸易市场。城市里,手工作坊林立,商业贸易繁荣。阿拔斯王朝首都巴格达是当时著名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内皇宫气势巍峨,街道布局井然有序,教堂、商场、公园、医院、诗人集会所、外人居留处等场所应有尽有。水陆交通四通八达,世界各地的货物在这里集散,是当时东西方少见的繁华都市之一。此外,大马士革、巴士拉、库法、开罗等城市也都闻名于世。

经济的发展为阿拉伯帝国提供了大量的财政税收,为帝国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使它能对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和宗教结构复杂的国家统治延续几个世纪之久。

三、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特点

(一)伊斯兰文化概况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主要由三种文化源流汇合而成:一是阿拉伯人的固有文化;一是伊斯兰教文化;一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外族的文化。伊斯兰文化是阿拉伯帝国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帝国境内丰富的文化遗产是这一文化形成的主要渊源,而政治的相对稳定、交通发达、经济繁荣、阿拉伯语成为官方语言与学术研究的主要工具,这一切又为伊斯兰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必要前提。8—11世纪,伊斯兰文化进入了繁荣时期。数学、天文学、医学、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哲学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数学

这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阿拉伯人在数学方面的重大贡献之一,就是改进并推广了印度人的数字系统。8世纪下半期,印度的数码和十进位法传到阿拉伯后,大数学家花刺子密在9世纪初第一个进行了使用,并在他的关于印度运算法的著作中首次介绍了印度数字及其优点。12世纪,欧洲人通过花刺子密的著作才知道了印度数码,所以称之为“阿拉伯数字”。以后,阿拉伯数字便取代了欧洲人使用的繁杂的罗马数字,到近代,阿拉伯数字又经过欧洲传遍了全世界,大大促进了计算科学的发展。

代数是数学中最基本、最古老的分支之一,但代数知识能发展为一门独立学科,是与花刺子密和欧麦尔·海雅木等数学家做出的巨大贡献分不开的。花刺子密是最早编写算术和代数的学者,12世纪他的代数学著作《积分和方程计算法》被译成拉丁文后,到16世纪一直是欧洲各大学的主要数学教科书。他的《代数学》一书还系统地论证了6种类型的一次方程和二次方程的解法,提出了方程根的几何证明,阐明了一些代数式的运算法则。较花刺子密更晚的数学家欧麦尔·海雅木进一步发展了代数学,他提出的三次方程的几何解法,即利用两条圆锥曲线相交的方法求解,被认为是中世纪阿拉伯数学家最杰出的贡献之一,在代数学的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大创举。

阿拉伯数学家还在三角、几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确定了正弦、余弦、正切、余切等概念并发现了正切与余切、正割与余割、正弦与余弦间的函数关系,建立了若干三角公式,制定了很多三角函数表,使三角学开始脱离天文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在几何学方面,他们打破了中国数学家祖冲之保持了1000年的纪录,成功地计算出π的具有17位准确数字的值。

2.天文学

由于穆斯林的宗教生活和海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天文学的研究在阿拉伯显得日益重要。穆斯林学者在吸收印度、希腊等地天文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经过几百年的观测和研究,把天文学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巴格达、大马士革、开罗、科尔多瓦、撒马尔罕等许多城市,政府设立了天文台,作为专门的研究机构。穆斯林天文学家创造出了中世纪最新的精密仪器,如天球仪、地球仪、观象仪、象限仪、星盘仪等。9世纪时,穆斯林天文学家凭借这些精确的仪器,进行了第一次正规的天文观测;在幼发拉底河的辛闸平原和约旦的巴尔米拉附近做了地球子午线一度之长的实地测量工作,并以此推算出地球的圆周及直径长度、体积大小;提出了地球绕太阳运转的学说,论证了地球是圆形体、地球自转以及潮汐与月球运动的关系;绘制了天文图和星象图,编制了多种天文表。穆斯林天文学家还翻译了许多希腊和印度的天文学著作,其中包括托勒密的《天文大集》和印度的《信德欣德》,并在系统观测天体运动的基础上,根据精确的数据结果,校正了托勒密关于黄道斜角、二分点的岁差和岁实等错误。花刺子密、巴塔民等人编制的天文表,也被译成拉丁文传入欧洲,对欧洲乃至对世界天文学的发展做出了伟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