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性论
中世纪早期关于人的自然本性问题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摩尼教的观点,他们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的,灵魂和肉体是两个势均力敌、相互平行的独立部分。灵魂代表着光明,肉体代表着黑暗,这两种势力处于永远争战之中,人既是它们争斗的场所,又是它们争夺的对象。二是部分基督徒的观点,他们持有肉身复活的信念,认为人的肉体是灵魂的寓所,人是包括灵魂的肉体。三是柏拉图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的实质是灵魂,肉体只是被灵魂暂时利用,并终将抛弃的工具,它缺乏本身的独立性。奥古斯丁既不赞成摩尼教的灵魂和肉体平行的二元论,也不同意柏拉图的肉体缺乏实在性的观点。
奥古斯丁认为,人的本质可归结为理性灵魂,灵魂具有统辖肉体的本性,一个缺乏肉体的灵魂不成其为人。同时又认为,灵魂和肉体是有主从关系的两个实体,两者的结合是“不相混合的联合”,即是说,灵魂和肉体的个性即它们的实在性,两个实体结合为人,但都没有失去其各自的独立性。为了深入地说明这一问题,奥古斯丁采用了“双重人格论”,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外在的人”和“内在的人”。前者是人的外形、表象,即被灵魂所统辖的人体;后者则是人的理性灵魂的深处。两者的关系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内在的人只是相对的本质,不能离开外在的人(人的肉体)来谈论人的本质;同时,内在的人是不与肉体相混合的灵魂,这使得他得以研究灵魂自身的本质,这一本质与无形的、永恒的理性相通,它是上帝之光的受体、道德实践的主体。奥古斯丁的人的自然本性论表现出了两种倾向,一方面主张参照肉体的实体性来解释灵魂,兼顾内、外两个方面,反对贬低肉体;另一方面主张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考察灵魂,推崇灵魂的纯洁,贬低肉体的禁欲主义倾向又十分明显。
奥古斯丁认为,人是由灵魂和肉体构成的,是上帝的创造物。万事万物作为至善至美的上帝的创造物,必定也是善的,否则,就体现不出上帝的善性了。由此推论,人性最初必定也是善的,正如他所说:“上帝造人原是良善的。”又说:“没有一个人生来就是恶的;那些恶人,只是由于浸染了恶习的缘故。”[24]由此可见,奥古斯丁把最初的人或人类的始祖看成是善的,持有性善论的观点。
但是,另一方面,奥古斯丁又认为现实中的人的本性,都是恶的。那么,人性是如何由善变恶的呢?奥古斯丁认为,上帝初造亚当之时,亚当洁白无瑕、品行端正。但结果却是,亚当辜负了上帝的信仰,滥用了意志自由,由善走向了恶。更为严重的是,亚当这种犯罪的恶果所造成的“从恶”倾向,不仅毁灭了他自己,而且还给他的后代带来了世代遗传的“原罪”。他说:“天主,请你俯听我。人们的罪恶真可恨!……因为在你面前没有一人是纯洁无罪的,即使是出世一天的婴孩亦然如此。”[25]在这里,奥古斯丁又把每个人,包括婴儿都说成是恶的,从而又变成了彻底的性恶论者。因为根据他观察,连婴儿都有恶的妒忌之意:他们还不会说话,就面若死灰,眼光狠狠盯着一同吃奶的孩子,不让一个极端需要生命粮食的兄弟靠近丰满的乳源。在《忏悔录》中,他还记述了自己童年的一幕情景:“对我的父母以及一些审慎的人不顺从我有害的要求,我发怒,要打他们、损害他们,责罚他们不屈从我的意志……”[26]因此,不能说婴儿“本心无辜”[27],完全是一种天生的罪恶。因为他从出生之时起已是堕落的人群中的一员了,当他到了一定年龄时就会情不自禁犯罪。依次推理,成人的罪恶意识更为强烈,整个人类都是有罪的。
二、儿童观及儿童的教育
奥古斯丁根据其人性论,结合对自己童年经历的理解,讨论了有关儿童教育的问题。
(一)体罚是促使儿童由恶向善、改邪归正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奥古斯丁认为,儿童生来都是邪恶的,儿童所表现出来的纯洁仅是肢体上的稚弱,而非本心无辜。他在《忏悔录》中记述到,自己童年时喜玩耍、好游戏,但不喜读书,“并且恨别人强迫我读书”,但一想到责打,对课业又不敢懈怠,“不受强迫,我便不读书”,因此,儿童“年龄虽小,但已罪大恶极,确应受惩罚”[28],并且认为,自己之所以最终能够皈依上帝,能为上帝和教会服务,是与童年时在责打下所学到的知识分不开的。由此他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学习是没有惩罚的,戒尺、皮鞭和棍棒确实是制服儿童、涤除其罪恶所必需的物品。
(二)家庭尤其是父母对儿童的成长和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
奥古斯丁自称,父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市民,家境并不富有,但他望子成龙,不计较家庭的经济力量,愿意担负儿子留学远地所需的费用,使自己受到了可以说是当时最好的教育,而许多远为富裕的人家都不肯为子女做此打算。奥古斯丁在总结自己的经历时认为,自己早年的**行为是与父亲分不开的。父亲作为一名异教徒,只关心儿子学问上的前途,只求儿子能娴于辞令,根本不考虑儿子如何成长,能否保持纯洁。当看到儿子发育成熟时,带着一种醉后的狂喜,津津乐道,“就是这种狂喜使世界忘却自己的创造者,不爱你(指上帝)而爱受造物,这是喝了一种无形的毒酒,使意志倾向卑鄙下流”[29]。自己最终皈依上帝是与母亲分不开的。母亲作为一名虔诚的教徒,上帝忠心的婢女,时刻在关心着儿子的行为和信仰,同样面对儿子的**行为,母亲则担心至极,怀着虔诚的忧惧惊恐,同样面对前途,母亲希望的则是寄托在上帝身上的、身后的前途,并且认为“传统的学问不仅没有害处,反而为我日后获致你能有不少帮助”[30]。当得知儿子信奉摩尼教时,奥古斯丁的母亲伤心欲绝,认为这是奥古斯丁在信仰和精神方面的丧亡,禁止他在家中同桌共餐,敦促他尽快改邪归正。
(三)教学应尊重儿童的学习兴趣
奥古斯丁在回忆自己童年学习语言文字时写道:“我自小就憎恨读希腊文……我酷爱拉丁文……”“为何当时我对于讴歌这些故事的希腊文觉得憎恨呢?的确荷马很巧妙地编写了这些故事,是一个迷人的小说家,但对童年的我却真讨厌。我想味吉尔(维吉尔)对于希腊儿童也如此,他们被迫读味吉尔,和我被迫读荷马一样。读外国文字真是非常艰苦,甜蜜的希腊神话故事上面好像撒上了一层苦胆。我一字也不识,人们便用威吓责罚来督促我读。当然拉丁文起初我也不识,但我毫无恐惧,不受磨折地,在乳母们哄逗下,在共同笑语之中,在共同游戏之时,留心学会了。我识字是没有遇到也没有忍受强迫责罚,我自己的意志促引我产生概念,但不可能不先学会一些话,这些话,不是从教师那里,而是从同我谈话的人那里学来的,我也把我的思想说给他们听。”[31]
(四)儿童的知识教学应注重正经典籍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记叙自己童年时,为拉丁诗人维吉尔《伊尼德》中迦太基女王狄多失恋自尽而流泪;对木马腹中藏着战士、大火烧特洛伊城等感到津津有味;而将“一一作二,二二作四”看作一种讨厌的歌诀,对天主的死亡不曾流一滴眼泪。“童年时爱这种荒诞不经的文字过于有用的知识,真是罪过。”[32]同时,他又认为,当儿童学会说话时,通过阅读虚浮的文字的确在其中能读到不少有用的字句,“但这些字句也能在正经的典籍中求得,这是稳妥的道路,是儿童们所应走的道路”[33]。
(五)儿童的学习应当通过实物和实际活动进行
奥古斯丁曾这样记叙他童年时喃喃学语的经历:“我的长辈并未用任何系统的方法教我词语……当他们说出一事物名称,并在说话同时移身于该事物时,我看并猜到:他们所要指出的事物被他们发出的声音称呼。他们的意图由他们身体的动作显示出来。所有人的自然语言是他们的面部表情、眼睛神态、身体各部位的动作,以及表达他们期待、满意、反对或回避的心情和态度的声调。因此,在不断听到位于不同句子的词语的过程中,我逐渐知道它们是哪些事物的符号。在学会说出这些符号之后,我可以表达自己的意志。”[34]他又说:“因为婴儿只有通过从说话的人那里学习语言才能学会说话,难道人们不可以不学习演说艺术,而依靠阅读和学习雄辩家的演讲稿并尽量模仿他们而成为雄辩的演说家吗?……这正如一个想告诉你走路规则的人应该警告你在前脚着地之前不能抬起后脚,然后再详细地告诉你如何活动关节和膝盖一样,他说得对,一个人是不能用任何其他的方法来走路的。但是人们发现按这些动作去走比听这些动作要容易些。”[35]
(六)教学活动的最终目的或核心乃是激发学生内心的活动
奥古斯丁指出:“我们要去请教的不是那些滔滔不绝的演说家,而是守护在心中的真理。……当内心真理让他们了解到所说事物的真相时,他们高兴、称赞。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实际是在称赞学习的人,而不是在称赞教师……因为在讲话者启发学生之后,学生便迅速地记在心中了,但他们却认为是他们从外部受到讲话者的激励。”[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