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波斯对青年的军事教育是在实践中进行的,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意志,积累经验,学会本领,以期成为优秀的军人。
从儿童团体进入青年团体后,除已结婚者外,青年人要携带轻武器,每晚在公廨周围轮值守夜,这既是为了城市的安全防卫,也是为了锻炼青年人自我约束的能力。他们在公廨中随时待命,如有公务要他们去完成,便应命立即行动。
跟随国王出猎,是锻炼军事技能的机会。国王出猎时,携带一半守卫人员跟随,另一半留守原地执行任务。随国王出猎的青年人,必须携带弓箭、箭袋,一把钩子或装在鞘中的小剑,一具轻量级盾牌,两支标枪,其中一支用于投掷,另一支在必要时用于手击。他们把参与狩猎看作公益事业,而国王则俨如战场的指挥官,他自己行猎,也监督别人行猎。他们认为这是对作战的最好的练习。打猎还使他们养成早起的习惯,锻炼忍耐寒热的能力,使他们练习长途行军,练习奔跑。他们遇到野兽时,就必须用箭射杀,如在中途突然碰到野兽,就要投掷标枪。如果出现在面前的野兽是强壮的,会激发他们狩猎的勇气。如果与动物接近,就以箭矢射杀。经过这些实际锻炼以后,凡是在战争中所要经历的一切,就没有一件事情不在狩猎中受到锻炼。
青年们也要锻炼节制饮食。他们的食物分量是有规定的。不出猎时,青年的食物和男孩一样多。出猎时,青年的食物比男孩多一点。为了练习节食,他们在狩猎时,有时两天只吃一天的食物,以便养成在战争时期能忍受饥饿的习惯。佐膳食品是捕获到的动物。如果没有捕获猎物,就只能啃水芹菜。
留在家里没有跟随国王出猎的那一半人,就练习他们在童年时代所学的东西以及射箭,投掷标枪。他们在练习时互相竞赛,就各人所长进行公开比试,优胜者获得奖品。如果某个部落在技术、勇敢、服从等方面特别优异的人最多,公民们就喝彩欢呼。不仅在场的指挥者,而且在童年时代教育过他们的人,都会受到奖励。官员们往往利用留守的青年执行公务,例如,担任保卫,搜查罪犯,追捕抢劫犯,或任何其他需要体力和智力的任务。青年们在从事这类活动时受到锻炼和教育。
青年人在青年团体中受过10年教育后,转入成年团体。在成年团体中经过25年后转入老年团体。
从儿童团体转入青年团体,并不是没有限制的。据色诺芬的记述,所有的公民都有权将自己的儿子送入公立学校学习,但不是所有公民的儿子实际上都能进入公立学校。只有那些有能力负担儿子的生活费的家长,才能将儿子送入公立学校。无力负担儿子生活费的家长,就不送孩子上这种公立学校,他们要让儿子做事维持生计。没有进过公立学校的儿童,即使达到规定的年龄,也不能进入青年团体。没有完成青年团体学程的人,不能进入成年团体。由此可见,在古代波斯,即使教育很简陋,它也并不是普及的,教育机关只对有钱人开放。在古代波斯阶级社会初出现端倪时,教育权就产生了不平等,财产是学校的入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