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普遍主义(社会主义、组织主义、集体主义等)(1 / 1)

在体论(Ontik):人[在这儿]只是群体整体的成员,比如说,一个被组织起来的躯体成员就好像是一个网络一样。作为个别存在物人根本什么都不是。他把一切,他的躯体和灵魂的财富、能力、价值都专门归功于社会、遗产、传统、学习、教育和精神性的相互交流。个体位格不是原初性的。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这一“关系”[在此]并非附加给一个既定的[?自律性]个体主义——而是一切精神能力与文化价值的创造源泉。就连思维,它的范畴与法则也来自于语言以及社会关系。(K[?]马克思来自于在)社会关系不仅仅是引发性的并为人的活动和安排制造条件,而且也是创造性的。

两种主要形式:1)生物学—有机体的,2)精神主义的:本真地活动的是一个总体灵魂,一个总体精神,一个超个体的精神理念与活动,它只是在个体位格那儿自我显现。第一种形式:柏拉图,阿威洛伊主义(Averroismus)作为[?]的后继者[斯宾诺莎、康德、费希特、世界精神、理念、黑格尔、浪漫主义者、费希钠(Fechner)、冯特、基尔克(Girke)、斯宾格勒等]。

认识论:1)最源初自我成员的意识与单纯的成员意识。否定自我意识也是同样源初的。并不存在什么像理性能力那样只有在特定类型的共同生活中才得到解放的个别色彩、冲动;2)亚里士多德[遗漏——德文版编者注];3)片面的生物学考察。忽视有机体与社会(生命共同体)的区别;4)概念实在论。柏拉图、中世纪[社会?]、黑格尔。

社会学的普遍主义:所有历史生活真正的并且甚至是一个有意义的目的论因果性,都处在一个无所不包的整体性之中。“发展”,据此历史在其基本特征中显现了一个独立于人的意识的理念——独立于作为上帝理念之部分的理念多样性——有计划的作用,在它那儿,任何人(领袖)都不过是侍奉性的。理念尤其是在领袖(世界精神的代言人以及它所分化成的民族精神)身上被具体化了:“理性的狡计”。文化创造的起源不是通过个体位格加上模仿,而完全是由实在普遍精神、文化灵魂以及民族灵魂的总体创造来开始的。语言、法律、神话、宗教、道德,诸如此类的事物也是被“创造性地”产生的(所以有黑格尔、冯特。参见民族心理学等)。

伦理学:所有个别物的存在都是“为了”整体,也就是说,为了共同体。除了这种关系之外,它们再也没有什么“内在领域”,没有什么“自身的价值”,没有超验的个体之展开,献身于“公共生活”。

普遍主义的心理学解释:1)冯特。对实体学说的否定(参见冯特:“联系”,“事件流”);类似于伴随现象论的否定。总体意志同个别意志一样实在;2)源自康德的现代普遍主义:[取代]位格[动态的一个体自身价值性]以及[一个静态的]理性[的普遍性特征]。

形而上学的宗教观:严格的普遍主义通常是一元论或泛神论(印度哲学。阿威洛伊、斯宾诺莎、费希特封闭的交往国家、黑格尔)。假如迪策尔(Diezel)将它置于同“一神论”的关系中时,他就完全错了(个体灵魂、不朽、基督教:个体灵魂的权利)。诚然,中世纪世界观形式的一神论主要是普遍主义式的团契主义,而不是个体性的团契主义(托马斯:个别存在物[甚至]是精神性的灵魂,但却并非在自身中被个别化)。但在位格一神论那儿一直存在着最初的动因和最高的价值。与此相反,普遍主义否定位格、实体个别物、个体个别灵魂的创造说,并且首先否定:一个死后特别隐秘的命运(赫尔德[莱布尼茨]与康德之间的冲突)。历史哲学的效果崇拜:“世界历史是世界法庭”;“现实的就是合理的”。O.Spann完全虚假片面的叙述。

普遍主义的类型:1)将国家神圣化的神圣统治(亚细亚的神圣统治);2)所谓的有机国家与社会学说:柏拉图、黑格尔、拉萨尔(Lassalle)。马克思也接受了黑格尔某些相关的国家与社会学说。但在本质上是单数的个体主义。桑巴特;3)国家的具体化,教会的具体化,使得思想形成;而且在位格被抽离之际,仍然存在着国家、教会。普鲁士国家观的倾向;4)极端保守的看法[比如说米勒(Adam Müller):《国家技艺的要素》,1809]以及作为“国家社会主义”的真正社会主义;5)中世纪的,例如托马斯主义的社会观就主要是普遍主义;6)民族主义同时将个体权利和民主理念寄托在民族之上——并且然后自己就成为普遍主义式的——但伴随着对群体和民族片面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