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离于价值创造过程的逻辑后果,是逍遥的实践意义的淡化。与之相应,逍遥首先指向精神世界;后者既表现为与天地合一的形而上观念,也展开为个体在精神领域中的独往独来。
在从总体上概述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时,庄子曾提出如下论点:
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40]
这里的“并生”“为一”,主要不是指在宇宙论层面上“我”与万物共生、同在,而是与精神世界的形成和建构相联系:“我”把天地万物“看作”或理解为与我合一的存在,由此获得独特的意义视域;而这种意义视域的形成过程,同时伴随着精神世界的建构。以“我”与天地万物的合一为内容,外部世界收摄于个体的意义之域,个体存在本身又内在于统一的精神世界,二者相互交融,展示了统一的精神之境。而在融入于天地万物的过程中,人同时又游于“逍遥之虚”[41]:物我之间不再横亘界限,与天地万物的融合,将人们引向了自由的精神空间。[42]前文曾提及,在谈到无所待的逍遥境界时,庄子将“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作为其内在特征,这里的“以游无穷”,便既以合一于万物为形式,又表现为逍遥于天地之间。
作为逍遥的实现方式,与天地为一所体现的,首先是对统一、整体的关注,后者可以看作“道通为一”的原则在逍遥之域的引申。当然,“齐”“通”首先表现为本体论的原理,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则更多地展现了精神世界的视域。从“齐万物”、通于道,到齐是非、一生死,庄子从不同方面展开了“道通为一”的原理,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逍遥之境,则以精神世界中物我之间的合一与相融,进一步凸显了“齐”与“通”。
然而,逍遥作为自由的精神之境,同时又总是以自我(个体)为主体或承担者,后者决定了个体的不可消逝性。《庄子·天下》篇以“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概括庄子哲学的特点。“与天地精神往来”表现了逍遥的境界,“独”则强调了精神的逍遥以自我为主体。对“独”的这种注重,当然并不仅仅是庄子个人的哲学品格,如前所述,它同时也在普遍的意义上表现为一般的哲学立场:“出入六合,游乎九州,独往独来,是谓独有。独有之人,是谓至贵。”[43]六合、九州泛指天地或世界,“出入六合,游乎九州”也就是逍遥于天地间,而这种逍遥之游,同时又表现为个体的“独往独来”。庄子将逍遥于六合、九州的“独有之人”视为“至贵”,无疑从精神自由的层面赋予个体性以相当高的价值意义。
精神世界既表现为个体的意义之域,又融合了存在的不同形态。以南伯子葵与女偊的对话为形式,庄子形象而具体地阐发了这一点:
南伯子葵问乎女偊曰:子之年长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闻道矣。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学邪?曰:恶!恶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圣人之才而无圣人之道,我有圣人之道而无圣人之才,吾欲以教之,庶几其果为圣人乎?不然,以圣人之道告圣人之才,亦易矣。吾犹守而告之。参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44]
天下与物,涉及的是外部世界,“外天下”“外物”的直接含义是不执着于外部世界或不以外部世界为意,引申而言,则是从与物相对走向与物无对;“生”首先与生命存在或“身”相联系,“外生”相应地意味着不再仅仅关注生命存在或“身”。[45]当外部世界(“天下”和“物”)与身都被悬而“外”之时,物与身的相融较之二者的界限似乎具有更实质的意义。然而,忘却以生命形态(身)为形式的个体,并不意味着无“我”,事实上,从“外天下”到“外生”,自我始终内在于其中:所谓“吾又守之”云云,便肯定了“我”(“吾”)的在场。作为理想的精神形态,“朝彻”[46]既指心灵的明澈,也表现为物我一体、内外贯通。[47]在庄子看来,一旦达到了如上视域,便可超越古今之别、心物之分,与之相随的则是不将不迎、从容自在的逍遥之境。
按庄子的理解,作为个体的意义之域,精神世界具有无所不极、不可限定的特点:“精神四达并流,无所不极。上际于天,下蟠于地。化育万物,不可为象。”[48]“四达并流”表明精神可以指向不同的方向,“无所不极”则意味着超越有限,二者通过空间的类比而肯定了精神的自由性质。“上际于天,下蟠于地”着重指出了其“通”(贯通天地)的性质,“化育万物”体现了精神的建构意义:精神指向对象(“四达并流”)的过程,同时也是对象进入精神之域、对个体呈现独特意义的过程。“不可为象”则既表现了精神作用过程具有无形的特点,也展示了精神世界与“逍遥之虚”的同一性。对精神活动及精神世界的如上描述,无疑具有形上思辨的特点,但其中又蕴含着对现实个体的承诺。
与肯定个体精神的独往独来相联系,庄子对“撄人心”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天下脊脊大乱,罪在撄人心。故贤者伏处大山嵁岩之下,而万乘之君忧慄乎庙堂之上。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跂攘臂乎桎梏之间,意,甚矣哉!”[49]“撄”本有伤害、扰乱之意,“撄人心”,亦即对个体精神世界的伤害。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将“儒墨”与“桎梏之间”联系起来,儒墨之“攘臂”,隐喻不同的意见、是非之争,“桎梏”是外在的束缚、强制,对庄子而言,在刑戮相望、死者相枕的时代(“今世”),人们已普遍处于各种“桎梏”之中,而儒墨却仍以是非之辩争强斗胜,扰乱人的内在精神。这样,儒墨的地位似乎具有双重性:它们既自身处于束缚之中(在“桎梏之间”),又试图以各自的意见、观念束缚他人。与后者相联系,“撄人心”的实质内涵在逻辑上也具体地引申为对人心的束缚、禁锢。是非之分本来以自由思考为前提,但它一旦衍化为各是其是而各非其非,则容易导致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从而成为束缚、禁锢的手段。如果说,“撄人心”与“桎梏”的联系意味着对思想的束缚,那么,在反对“撄人心”的背后,则似乎多少蕴含着思想自由的要求:精神的逍遥与思想的无束缚在此确乎表现了某种一致性。[50]
人心一旦被束缚,往往会形成某种思维定式,所谓“成心”便表现为这样一种固定的思维趋向。与反对“撄人心”相联系,庄子提出了“解心释神”的主张:“解心释神,莫然无魂,万物云云,各复其根,各复其根而不知。”[51]“解”与“释”都有消除、解构的含义,所解所释的“心”“神”,则是已有的精神结构、思维定式,“各复其根”的本体论意义是向本源的回溯,而从它与人心、精神的关系看,则指反归本然的精神形态。本然既是自然,也意味着尚未受到束缚。在这里,回到自然与摆脱束缚呈现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它从另一方面表现了自然与自由(摆脱束缚而达到逍遥)的相关性和统一性。
人心之“撄”或精神的内在束缚不仅以成心等观念形式呈现出来,而且表现为情感的纷扰。走向精神的逍遥,相应地要求排除情感的这种影响:“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过;好恶者,德之失。故心不忧乐,德之至也。”[52]悲、喜、好、恶、忧、乐是情感的各种表现形态,在庄子看来,它们往往偏离了“道”与“德”,以不同的方式干扰人的精神生活,使之为情绪所制,难以达到逍遥的境界;“心不忧乐”则意味着从情感的影响和制约中解脱出来。作为自由人格象征的“真人”,其特点便在于不为情感、情绪所支配和左右:
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53]
古之真人,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欣,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54]
“其寝不梦,其觉无忧”是对精神世界宁静无扰的形象描述;“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表明在生死等人生的根本问题上,也已超越了好恶之情;“翛然而往、翛然而来”所隐喻的则是逍遥的存在方式。通过摆脱情感的纷扰,人的精神便获得了自由的形态。
摆脱人心的桎梏、解心释神、超乎忧乐,从不同的方面涉及心灵的自由,以此为指向,逍遥更直接地关乎精神世界的净化,后者与心斋、坐忘等相联系,具体展现为“虚”:
彻志之勃,解心之谬,去德之累,达道之塞。贵、富、显、严、名、利六者,勃志也;容、动、色、理、气、意六者,谬心也;恶、欲、喜、怒、哀、乐六者,累德也;去、就、取、与、知、能六者,塞道也。此四六者不**胸中则正,正则静,静则明,明则虚,虚则无为而无不为也。[55]
贵、富、显、严、名、利,本来属外在的价值对象,在此指它们所引发的内在欲求;去、就、取、与、知、能涉及有目的或有意图的活动;容、动、色、理、气、意与恶、欲、喜、怒、哀、乐,则指与精神世界相关的诸种构成。在庄子看来,人往往既受名利等外在对象的限定,也为内在的欲求、目的、情意等所累;唯有消除各种内外束缚,才能使精神世界达到虚静而明的形态,正是后者,构成了“无为而无不为”的前提。所谓“无为而无不为”,亦即超越刻意而为,自然地逍遥于天地之间。
从哲学上看,一方面,庄子以齐物、道通为一扬弃存在的分裂;以齐是非扬弃道术为天下裂,二者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对存在统一性的追求。另一方面,庄子又区分了礼乐文明塑造的“我”与本真之“我”,强调“顺人而不失己”[56],亦即反对遗忘本真之“我”,并由此将“独”规定为人的理想品格,其中无疑包含着对个体性原则的注重。尽管如前文所论,庄子对“道”与“德”的双重肯定蕴含着沟通统一性与个体性的意向,但在统一性原理与个体性原理的不同展开中,二者似乎仍呈现某种张力。然而,以逍遥之境为指向,以上张力却获得了某种化解。前文已论及,逍遥既以物我合一为前提,所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便表明了这一点;又以自我为主体,并具体表现为个体在精神世界中的“独往独来”。在逍遥之境中,统一性的追求与个体性的承诺得到了双重确认。
庄子哲学的另一主题是天人之辩。一方面,通过批评“丧己于物”[57],“以物易己”[58],庄子表现了反对将人等同于物的立场,从价值趋向看,其中内在地蕴含着对合乎人性或人性化存在形态的向往与憧憬;另一方面,庄子又一再将自然(天)理想化,以“天人”(合乎天之人)为完美的人格之境,并要求“尽其所受乎天”[59],“无以人灭天”[60]。对“天”与“人”关系的如上看法,显然存在着另一重紧张。在化解以上张力方面,逍遥之论同样展示了其独特的意义。如上所述,逍遥首先与人的存在意义的追求相联系,作为存在方式,其根本特点在于超越外在限定而合乎人性;正是在逍遥中,人性化的存在达到了理想的形态。但另一方面,庄子又通过自由与自然的合一,赋予逍遥之境以自然的内涵,在此意义上,走向逍遥的过程似乎又表现为通过“尽其所受乎天”达到合乎人性的存在。在谈到上古的理想人格“泰氏”的“在”世特点时,庄子具体地肯定了这一点。泰氏一方面“其卧徐徐,其觉于于”,表现了与自然为一的存在方式,另一方面又“未始入于非人”,亦即不同于物化而始终以合乎“人”性为其指向。[61]泰氏所体现的这种逍遥之“在”,同样展示了“天”与“人”的内在统一。
[1] 王夫之曾从字源上分析了逍遥的含义:“逍者,向于消也,过而忘也。遥者,引而远也,不局于心知之灵也。”参见(明)王夫之:《庄子解》卷一,见《船山全书》第13册,81页,长沙,岳麓书社,1996。“消”蕴含着消解之意,“忘”则与执着相对;“引而远之”,意味着走向界限之外,不拘于既定的精神世界(“不局于心知之灵”)。以上意义上的“逍遥”,都以超越界限或限定为指向。
[2] 《庄子·逍遥游》。
[3] 《庄子·逍遥游》。
[4] 孟子在谈到豪杰之士的品格时,曾指出:“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尽心上》)“待文王而后兴”,亦即“有待”,“无文王犹兴”,则涉及“无待”。在要求理想的人格“无所待”这一点上,孟子与庄子的如上看法无疑有相近之处。不过,与推崇“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相应,孟子所主张的无所待,首先指个体在道德上的自觉与自立。较之庄子以逍遥与自然的统一为指向,这种道德挺立的要求显然表现了不同的旨趣。
[5] 《庄子·养生主》。
[6] 《庄子·天运》。
[7] 《庄子·养生主》。
[8] 《庄子·养生主》。
[9] 徐复观在分析庖丁解牛的内在含义时,也已注意到这一点:“他(庖丁)的精神由此得到了由技术的解放而来的自由感与充实感;这正是庄子把道落实于精神之上的逍遥游的一个实例。”参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46页,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7。
[10] 《庄子·刻意》。
[11] 《庄子·刻意》。
[12] 《庄子·刻意》。
[13] 《庄子·逍遥游》。
[14] 《庄子·达生》。
[15] 《庄子·人间世》。
[16] 《庄子·德充符》。
[17] 《庄子·德充符》。
[18] 《庄子·外物》。
[19] 《庄子·缮性》。
[20] 如后文将论及的,庄子同时以自然无为界定逍遥。与之相应,他所理解的合当然,更多地表现为避免与当然相冲突,这与儒家所重之自觉地“行当然”,意味颇有不同。
[21] 《庄子·大宗师》。
[22] 《庄子·大宗师》。
[23] 《庄子·山木》。
[24] 《孟子·尽心上》。
[25] 《庄子·天运》。
[26] 《庄子·天运》。
[27] 《庄子·应帝王》。
[28] 《庄子·大宗师》。
[29] 《庄子·天运》。
[30] 《庄子·齐物论》。
[31] 《庄子·逍遥游》。
[32] 《庄子·秋水》。
[33] 《庄子·大宗师》。“‘登’,升也;‘假’,至也。”见(唐)成玄英:《庄子疏·大宗师》。“知之能登假于道,言其所见,深造于道也。”见(宋)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校注》,99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登假于道”,亦即达到道的境界。
[34] “虽心之所安,亦不使犯之。”见(晋)郭象:《庄子注·秋水》。“薄,轻也。”见(唐)成玄英:《庄子疏·秋水》。水火、寒暑、禽兽内含自身的存在、变化法则,在此意义上,它们亦受普遍之道的制约;“非谓其薄之”也就是不随意违逆体现于其中的普遍之道。
[35] 《庄子·应帝王》。
[36] 《庄子·寓言》。
[37] 《庄子·天地》。
[38] 《庄子·齐物论》。
[39] 郭象在解释“逍遥”时,已着重指出了此点:“自然耳,不为也,此逍遥之大意。”参见(晋)郭象:《庄子注·逍遥游》。
[40] 《庄子·齐物论》。
[41] 《庄子·天运》。
[42] 郭象将“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理解为“玄同彼我者之逍遥”,其中亦已注意到“逍遥”与“玄同彼我”之间的联系。参见(晋)郭象:《庄子注·逍遥游》。
[43] 《庄子·在宥》。
[44] 《庄子·大宗师》。
[45] “外生者,遗其身也。”见(宋)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校注》,1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46] “朝彻者,胸中朗然如在天平旦澄彻之气也。”见(宋)林希逸:《庄子鬳斋口义校注》,1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97。
[47] “彻者,通也。”见钟泰:《庄子发微》,14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从否定的方面看,“通”意味着打破界限;从积极的方面看,“通”则指融和合一。成玄英从后一意义上做了阐释:“死生一观,物我兼忘,惠照豁然,如朝阳初启,故谓之朝彻也。”参见(唐)成玄英:《庄子疏·大宗师》。
[48] 《庄子·刻意》。
[49] 《庄子·在宥》。
[50] 前文曾论及,从注重“齐”与“通”的立场出发,庄子对是非之争一再加以责难,并由此表现出某种独断的倾向,后者在逻辑上似乎蕴含着导向限制思想自由的可能。然而,对精神逍遥的如上追求,则使庄子在实质的层面更多地拒斥思想的禁锢而认同思想的自由。它同时也表明,在以道观之的前提下质疑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不同于基于“成心”的排斥他人意见:前者以智慧—逍遥之境为指向,并与自由之思相容,后者则疏离于这一过程。
[51] 《庄子·在宥》。
[52] 《庄子·刻意》。
[53] 《庄子·大宗师》。
[54] 《庄子·大宗师》。
[55] 《庄子·庚桑楚》。
[56] 《庄子·外物》。
[57] 《庄子·缮性》。
[58] 《庄子·徐无鬼》。
[59] 《庄子·应帝王》。
[60] 《庄子·秋水》。
[61] 参见《庄子·应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