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意识形态批判和教条主义(1 / 1)

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的语境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意识形态批判,特别是马克思的批判,是否固然是片面的和教条的,是否注定拥有一种超越一切批判的优势地位?曼海姆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就是立足于此而展开的。在曼海姆看来,马克思主义将所有其他的观点都当作意识形态来批判,但唯独拒绝将自己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来加以批判。由于不存在一种可以将除自己以外的所有其他立场都置于批判的逻辑之下而唯独将自己置身于这一批判之外的所谓绝对优先的立场,所以在曼海姆看来,马克思主义也必须经受同样的批判,并应被视为另外一种意识形态。因为马克思主义也具有社会决定性,所以就不能声称自己具有无须检验的有效性,而只能被理解为众多具有局限性的见解中的一个。[1]

对于曼海姆来说,马克思主义代表的是一种“总体”的意识形态观发展中的关键一步[2],但也只是对这一总体性的一个“特殊的阐述”。这一“特殊的阐述”的特点就是片面性,即尽管将对手的思想视为意识形态的(是他们所占据的社会立场的一个纯粹的表现),但马克思主义却把自己的立场视为一种绝对。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要想达到其“一般形式”——当然是通过曼海姆——“不仅有勇气对对手的观点,而且还有勇气对所有的观点,包括其自己的观点进行意识形态分析,那他们就是在运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3]。换句话说,马克思并没有超越片面性——尽管他也批判在资产阶级思想中存在这种片面性。他发现了资产阶级思想与其社会基础之间的关联性,但并没有将此运用到自己的思想之中。近来,塞林格也提出了对马克思的教条主义的反对和指责,即认为马克思没能将它的“实证科学”进一步发展为这样的主张:思想的歪曲性是因为它是由社会决定的。[4]

曼海姆的批评立足于对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的置换。正如我已在本书第一章中所揭示的,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具有十分明确的内涵的特定概念,我将之等同为对矛盾的掩盖。而曼海姆则相反,把否定性的意识形态概念界定为知识的社会决定性。所有的立场都是有限的和片面的并因此是意识形态的,其原因正在于它们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在区分“意识形态”和“决定”时,马克思提出后者并不包含任何对意识的负面影响。当然,意识形态也是由社会所决定的。但决定并不总是会造成意识形态的歪曲,这也是一个事实。而且,认为马克思只将其对手的思想视为一种社会决定性的知识,这一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如本书上一章的最后一部分所揭示的,通过将之与资本主义矛盾发展的出现联系在一起,并通过鲜明地采取一种无产阶级立场,马克思承认了自己思想的社会决定性。然而,关键在于,由于马克思并没有把意识形态的歪曲性等同为决定性,所以在承认自己思想的“决定性”时,他没有理由把自己的理论称之为一种意识形态。[5]他同样也没有认为所有其他的理论,包括一些资产阶级的理论,都必然是意识形态的。

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并不仅仅是因为后者是一种在总体上被阶级所决定的思想。倘若如此,对他来说也就很难再把自己的思想排除在相同的指责之外了。他之所以要进行上述批判,乃是因为资产阶级思想没有认识到任何决定性,并因此不能正确地理解过去或其本身的“决定性”。马克思承认一般意义上的意识的社会决定性原则以及他自己的具体思想的社会决定性。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不能认为他的立场是局限的或片面的。当然,关于马克思本人思想的基础问题依然尚待澄清,因为说他意识到了自己思想的社会决定性,并不足以证明他自己立场的有效性。倘若无法证明自己立场观点的科学性,是否还有可能保持一种批判的意识形态概念呢?

雷蒙德·威廉斯指出了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力图揭示在意识的意识形态形式和非意识形态形式之间所作的区分是一种不应效仿的诱人做法,因为“走不远我们就会遇到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这就是‘科学’这一费解的概念”[6]。实际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似乎已将意识形态与“真正的、实证的科学”对立起来了。[7]在威廉斯看来,这一对立是建立在这两种知识形式可见的区分基础上的,而并非借助于某种“实证的”方法。他认为,这一立场“或者是一种昭告天下的宣言,或是人们熟悉的、某党派所宣布的那种他人皆属偏见唯我中正的声明(几乎所有的党派都如此)。这的确是源自那个极其难解的问题的一种笨拙方式”[8]。

问题是,威廉斯的警告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因为至少可以从他的论述中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教条主义概念:其一,教条主义可被视为这样一种立场,它拒绝检视其自身前提和/或为其教义提供理由;其二,也可认为教条主义是这样一种立场,即它声称自己拥有其他立场都不可能拥有的某种真理,据此,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可见的区分也就不可能了。我完全同意第一种教条主义定义,但接下来必须指出的是,这不可能适用于马克思,因为他并不想把自己的方法排除在检视范围之外,无论如何看待他所说的实证科学,他都肯定在努力通过具体分析和解释自己理论的形成以对其加以证实。马克思并没有只是“断言”自己占有了一个真正科学的方法,他也试图通过严格的论证来对其加以证明。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却没有理由指责他是第一种意义上的教条主义。

置于第二种意义上的教条主义,我无法同意。其言下之意就是:在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分是不可能的,甚或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所有关于真理的声称都必然是教条主义的。这就有相对主义的嫌疑了。尽管这似乎并不是威廉斯的本意,但还必须面对这样的观点之于一个否定性的意识形态概念的意义。首先我要澄清两个基本的看法:第一,如我所揭示的,马克思并没有将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视为真理与谬误之间的对抗。但即便如此,也无法逃避这一事实,即任何否定的意识形态概念都注定要以不同于科学的形式表达出来,或至少也要预先假定一种非意识形态的观点存在的可能性。第二,的确,马克思的科学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阶段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在试图强调他已采取一种与青年黑格尔派正相反的立场时,他提出了一种过于简单的物质现实概念,仿佛这就是其真正本质可得到经验验证的东西。而这与马克思后来的区分(即在现象形式或表象与本质的或内在的物质现实关系的区分)却大不相同。后来的区分是一种不同的和更加精致的科学概念,在这里,科学(借助于抽象)穿透表象,揭示了内在关系。[9]

然而,相对主义的嫌疑依然没有消失,因为仍有可能质疑任何具体的立场是否可成功地声称自己已看透了现实的表象。这就是拉扎尔(Lazar)最近提出的困境。对于他来说,问题在于“科学家和意识形态家都声称自己抓住了现实的本质”,于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如何辨别科学的可证实性与不可证实性?”[10]而我认为,寻求能先验地帮助我们区分科学与意识形态的某种担保或抽象的原则的做法是不对的。问题在于:在社会科学中终究可以为某种立场找到依据,但却并不存在可为每一个立场都提供最终担保的东西。有时这在自然科学中似乎也是不可能的。[11]可是不能据此就认为科学是不可能的,或没有办法区分科学与意识形态。相对主义和怀疑论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它们暗地里将自己的立场树立为绝对的真理。

实际上,所有的立场必然都会认为自己的主张是正当的。即便有人声称自己的立场只是相对有效也概莫能外,因为最终还是要接受这样一种前提预设,即它不是相对的,也即这个人的立场只是相对有效的。[12]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否定区分真理与谬误的做法注定会重新悄悄地引入另外一种相同的区分。因此不能批评马克思主义是教条主义,因为它还声称自己拥有真理。这是所有立场的一个先验的前提。可以批评某主张对其有效性进行证明的具体方式,但不能批判这个主张提出的事实。根据具体的预设前提,可以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对错,甚或可以证明其整个方法的对错,但这必须要通过一种具体分析和充分论证来予以揭示。只是提出一种与马克思主义相反的原则,其实不过是暗暗地想主张自己理论的有效性,且无法为此提供一个最终的担保,这也是一种愚蠢的解决难题的做法。

[1] K. Mannheim, Ideology and Utopia, Routledge & Kegan Paul, London, 1972, p.66.

[2] 在曼海姆看来“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是对对手的全部世界观的否决。它挑战的是整个阶级的观念,而非某个别观念。而只是指出对手思想中的部分错误则是典型的意识形态的‘具体概念’”(K.Mannheim,Ideology and Utopia,Routledge & Kegan Paul,London,1972,p.66)。

[3] K. Mannheim, Ideology and Utopia, Routledge & Kegan Paul, London, 1972,p.69。也参见[德]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等译,7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4] See M.Seliger,The Marxist Conception of Ideolog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1977,pp.10,30-45。塞林格的观点不过是对曼海姆的一种更为粗糙的重复,且缺乏曼海姆的深入性和精细程度。

[5] 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ch.4.

[6] R.Williams, Marxism and Literature,Oxford University Press,Oxford,1977,p.62。也参见[英]雷蒙德·威廉斯:《马克思主义与文学》,王尔勃等译,68页,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7]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p.48.

[8] Williams,Marxism and Literature,p.64。也参见[英]雷蒙德·威廉斯:《马克思主义与文学》,70页。

[9] R.Echeverria,“Marx's Concept of Science”,doctoral thesis,Birkbeck College,London,1978.

[10] 参见拉扎尔(D.Lazar)对我的《意识形态概念》(J.Larrain,The Concept of Ideology)一书的评论(in Sociology,vol.14,no.2,May 1980,p.318)。

[11] T.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Chicago,1970; and P.Feyerabend,Against Method,New Left Books,London,1975.

[12] See E. Grunwald,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and Epistemology”,in J.E. Curtis and J.W.Petras (eds),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A Reader,Duckworth,London,1970。关于这一立场的系统批判意见,参见B.Barnes,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Sociological Theory,Routledge & Kegan Paul,London,1974。巴尼斯(Barnes)完全承认“其著作的认识论基础可以说是怀疑论或相对论”(p.154),不过,在我看来,他并没有成功地摆脱宣布其自身分析有效性的窠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