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主义传统中,上述这些矛盾关系和诸如经济危机、阶级斗争等其他现象以及各种类型的社会冲突(如种族冲突、男女冲突、学生冲突——尽管这些冲突显示出一定的相似性但却不能被简单地等同视之)等,都几乎是惯性的缺乏澄清。这可追溯到马克思那里,因为马克思本人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就没有对它们的等级序列和相互关系予以明确的澄清。如各种矛盾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具体关系,就是一个缺乏清晰陈述的明例。当然马克思在自己的著述中提供了一些散见的论述,借此我们可以对这些关系加以了解。但从整体来看,这是一个有待理论发展的开放性领域。如吉登斯就提出了矛盾和冲突之分,这是一个在某些方面很管用的区分——尽管我基本不同意他论述的出发点,也即他的区分否认了劳资关系的矛盾属性。[1]就各种社会冲突及其与矛盾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已超出本书的论题范围,但为了更好地理解意识形态的概念,某些一般性关系还是值得在这里予以概述的。
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矛盾,如上文所示,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真正本质,且一直伴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始终。然而,由于这一矛盾源自于资本主义的内在关系,所以通过表面是无法发现的,而是需要借助于它得以体现它自身的其他现象。为了揭示这一矛盾是如何在表象中出现的,我建议在其形式(社会关系类型)和内容(社会关系所指)之间进行区分。这是一种分析性的区分。就形式来说,劳资矛盾就是两个阶级间的社会关系;就内容来说,它就是以商品生产为手段对剩余价值的榨取。矛盾会在这两个层面得以浮现。通过形式,它表现为阶级斗争;通过内容,它表现为商品生产中的经济危机和剩余价值的实现。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危机永远只是现有矛盾的暂时的暴力的解决,永远只是使已经破坏的平衡得到瞬间恢复的暴力的爆发”[2],或如他在别处所指出的,“在世界市场危机中,资产阶级生产的矛盾和对抗暴露得很明显。……世界市场危机必须看作资产阶级经济一切矛盾的现实综合和强制平衡”[3]。阿尔都塞已成功地将这一“矛盾累积”论(他称之为“融合”)移植到政治危机领域:在革命的条件下,矛盾可“融合”或“凝结”以产生一种革命断裂。[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则无论如何将其分析局限于经济层面。某种危机的形式的可能性已经既定于买卖分离之中,因为后者使得货币得以在商品交换中出现:一个商品可以转换成货币,但因此获得的货币未必就直接会转换成另外一种商品,以这种方式,一些商品有可能就会找不到买主,于是产生了生产与循环之间的断裂。[5]
不过,马克思很清楚的是,简单商品交换中的买卖矛盾(在资本主义生产出现很久以前就已存在)只会带来危机的可能性,并不会真的造成危机的爆发。实际上,建立在简单商品交换基础上的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没有经历与资本主义类似的危机。所以危机的原因必须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属性中来寻找。资本主义生产倾向于持续的生产扩展,但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它就不可避免地要迫使现有资本贬值,以便把某些资本从市场中清理出去。这一过程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大量股票卖不出去。其结果就是资本无法认识到剩余价值已被合并到这些商品之中,而后者又会导致破产和失业。解决危机的办法就是取消或收回某些资本,以便让部分被贬值的资本恢复其价值。[6]过剩的危机因此是生产扩展的趋势与保持资本价值的需求之间的矛盾的直接表现。与此同时,这又激活了买卖商品交换中的潜在矛盾。由于保持和扩展资本价值的需求取决于对劳动的剥削,危机最终就是资本和雇佣劳动这对根本矛盾的一种表现。
危机表现为一系列资本主义矛盾,但同时也是对这些矛盾的临时解决。如马克思所评论的,“危机就是强制地使已经独立的因素恢复统一,并且强制地使实质上统一的因素变为独立的东西”[7]。通过强行地联合和分离循环过程要素与生产过程要素,资本主义的危机就表现为一种对其矛盾的必要的(尽管是临时的)调解。经济危机本身不可能会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无论如何,矛盾的积聚当然会催化阶级斗争和其他政治冲突的加剧,后者又会最终导致社会转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认为矛盾积聚会融合成对统一体的断裂之势,它表现为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叠加后的综合效果。
这就把我们带到了阶级斗争问题上来,这是生产方式主要矛盾的另一种表达。在几处不多的场合中,马克思构建了这一关系,他说:“可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质在法英两国通过历史斗争而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在德国成熟起来。”[8]在马克思那里,阶级斗争作为某种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的一种表达,有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其激烈程度有强有弱,或可在特定时期表现为偶发性,或可在其他时段表现为经常性事件。在勾画政治经济学的演化时,马克思提到了如下这几个阶段:“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斗争被推到后面:在政治方面是由于纠合在神圣同盟周围的政府和封建主同资产阶级所领导的人民大众之间发生了纠纷;在经济方面是由于工业资本和贵族土地所有权之间发生了纷争”;“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9]。尽管大致说来,可在最初的潜伏期到最后的危险形式这一演变过程中看到某种历史性进步,但这其中也的确包含着循环。即使是在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形式中,也还有不同的潜伏期和激烈斗争时期。马克思一般性地提出,阶级斗争的发展与工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阶级斗争的早期阶段是十分不完备的,它会导致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出现。[10]
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既指的是“实践,也是理论”。他认为阶级斗争是政治和意识层面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一种体现。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所指出的,“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的斗争”[11],但没有特定的意识形式、没有对危机时刻的思想中的特定把握,也就没有斗争。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内部所说的“意识形态斗争”。我宁愿称其为“思想领域中的阶级斗争”,尽管这一表述没有前者那么简洁,但在理论上却更精确,因为它认识到了斗争不仅涉及意识的意识形态形式(我是在限定性意义上使用这一表达的),而且也涉及所有的思想形式。
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借以表现其自身的阶级斗争形式并不是单一的,其理由至少有二:其一,在生产方式内部,主要矛盾直接通过尖锐的阶级斗争的双方来得以体现。例如,在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中,农民与地主之间是一种持续的斗争关系;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无产阶级则遭遇了资产阶级。但主要矛盾也间接地体现在这些阶级的不同阶层之间或是一个主要阶级与一个新阶级之间(尽管后者不是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但却源自于尖锐斗争)。例如,在中世纪的德国,农奴和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就间接地体现在君主与地主以及诸侯与地主之间的内部斗争中。[12]但更重要的是,它还间接地体现在资产阶级和封建领主之间的决定性斗争中。正如多布(Dobb)等人所指出的,资产阶级是农民解放斗争的直接产物:这一斗争产生了小商品生产者阶级,继而又逐渐扩张成富有而独立的资产阶级。[13]起初,资产阶级是封建地主的同盟,但在最后阶段,当地主被其内部争斗以及在镇压农民的活动中被整得疲惫不堪的时候,资产阶级于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颠覆了地主的统治。几乎无法准确说明资产阶级和封建地主之间的矛盾,因为他们作为矛盾的两极并不互为依存条件,但他们以阶级形式开展的斗争是由封建社会的主要矛盾(正是这一主要矛盾决定了生产方式的解体)所多元决定的,也间接体现在后者之中。
其二,如果比较封建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会发现它们在阶级斗争中分别体现出来的主要矛盾,在复杂性程度和政治潜能上存在着差异。尽管地主和农奴之间的矛盾是封建主义解体的基础,那它也不能直接通过农民政治斗争的形式成功地推翻地主,因为农奴作为一个阶级已被分散和瓦解。矛盾的演化是间接通过农民自主分化为一个新的阶级而得以开展的,这才使得斗争任务得以完成。[14]与此相反,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根本矛盾则可通过阶级斗争的双方得到体现:在这里,无产阶级的政治组织直接可以完成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任务。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也可以间接体现在资产阶级内部各阶层的斗争以及无产阶级内部各阶层的斗争之中——例如垄断资本与小资本之间,或是跨国产业工人与逐渐式微的传统产业工人之间。
除了特定情况(即遭遇全局问题,如总起义或暴动),各阶级一般很少以政治和文化统一代理人的形式集体参加战斗。大多数时候,他们的斗争都是局部的,并以不同的政治冲突或理论争端等形式分别出现。分散性和局部性是阶级斗争的常见形式,与之相伴随的还有对斗争背后的真实动机和利益的经常性的意识形态的理解,这使得其真实面貌更加难以辨认了。在这个意义上,政党和思想界的政治冲突并不仅仅是阶级斗争的表现,而且也是对其存在或真实属性的一种掩盖。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15]。
在分析法国1849年5月28日至1851年12月2日的议会共和制时(国民立法大会此时已被解散),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清晰的说明。以一种民主主义者的眼光,马克思坚持认为这一时期关注的是:
都不过是在于共和党人和保皇党人之间的斗争。他们把运动本身概括为一个词儿:“反动”——黑夜,这时所有的猫都是灰的,而他们也可以滔滔不绝地倾泻出他们的更夫的老生常谈。当然,初看起来,秩序党好像是各种保皇派集团的结合体,这些集团不仅互相倾轧,以便把自己的王位追求者捧上王位,把对方的王位追求者排挤掉,而且它们一致对“共和国”表示仇恨,一致对“共和国”进行斗争。和这些保皇派的阴谋家相反,山岳党好像是“共和国”的保护人。秩序党似乎是永远忙于“反动”,而这种“反动”(完全像在普鲁士一样)是反对出版、结社等等,并且(又像在普鲁士一样)是以官僚、宪兵和法庭进行粗暴的警察干涉的方式实现的。“山岳党”同样毫不停息地忙于抵抗这种攻击,忙于保护“永恒的人权”,好像近一百五十年以来每个所谓的人民政党所多多少少做过的那样。可是,只要更仔细地分析一下情况和各个政党,这种遮蔽着阶级斗争和这个时期特有容貌的假象就消失了。[16]
马克思接着还揭示了秩序党内部的两个阶层是如何代表地产和资本这种资产阶级的利益的,以及“山岳党”又是如何继而代表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的联合的(这一联合体被小资产阶级所控制)。尽管对于这两个资产阶级阶层来说,为了实施一种无限制的控制,秩序党是唯一可能的代表,但“山岳党”却显然在寻找企图调和资本和劳动关系的政治方案。
这就以一种新的见解揭示了意识形态的作用。我们已总体上确立了这样一种观点,即意识形态的作用就是掩盖矛盾。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掩饰的结果是双方面的:一方面,它有助于阻止矛盾通过阶级斗争体现出来。尽管从来都没有取得过全面的成功,但意识形态却一直都在力图阻碍任何可能会导致公开的阶级斗争的对抗性利益的现实化。吉登斯已指出了抑制实际发生的阶级斗争的另外两种方式,也即矛盾的分解和直接镇压。[17]但镇压本身不能被视为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实际上,最成功的阶级斗争——至少从短期来看——是由统治阶级发动的,因为它可以镇压被统治阶级主要(但从来不是全部)的斗争。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并非被统治阶级的所有斗争都与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左。国家,作为组织和再造统治阶级霸权的关键场所,其取得统治权的手段,不仅包括要在权力阵营内部的各个阶层中进行调和与折中,还要管制冲突,并在被统治阶级及其内部各阶层之间混淆、分化和挑唆冲突。另一方面,通过掩盖矛盾,意识形态遮蔽了阶级斗争的属性,其方法就是将其动机神圣化,为其提供“旗帜”,也即用一些短语和原则来表达斗争的原因和目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为解释这一现象提供了很多历史案例。在德国农民起义中,斗争在思想上的合法性几乎总是具有宗教色彩。因此托马斯·闵采尔的革命纲领采用的就是一种神学的术语,而路德则“换上了使徒保罗的服装,1789—1814年的革命依次穿上了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服装,而1848年的革命就只知道时而勉强模仿1789年,时而又模仿1793—1795年的革命传统”[18]。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意识形态特别依赖于循环领域——这是“天赋人权的伊甸园”,在这里,自由、平等、财产和边沁原则至高无上,这就为许多政治斗争提供了战斗口号和动机。通过将自身建立在体现于商品交换活动中的原则基础之上,意识形态不仅可以掩盖其背后的劳资矛盾,还可以伪装其必然要表达的阶级斗争的真正本质所在,将它们表述为似乎是不同的政治观念之间的易变的冲突。
无论如何,有必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方能揭开意识形态之幕,并意识到有待在实践中予以解决的真正的矛盾所在。工人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共同利益,并从意识形态歪曲中解放出来,这并不是该阶级所处的物质条件的自发结果,因为这些条件注定会再造基本矛盾,而意识形态则是其结果之一,也是其前提条件。唯有通过政治斗争,才可以让无产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
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工人。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逐渐团结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而阶级同阶级的斗争就是政治斗争。[19]
在这个意义上,才有可能认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不仅进行自我再生产和意识形态再生产——这里的意识形态既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再生产的结果又是其前提条件;而且也通过阶级斗争这一必然表现形式为克服意识形态和废除(作为矛盾的)自身提供了条件。然而,这其中的困难却不可低估,因为它要求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必须成长为自为的阶级,团结起来,并自觉意识到自身的真正利益所在。某些斗争的局部属性以及意识形态对于某些冲突的真实意义的掩盖——特别是通过他们的管制和资产阶级的操控——构成了阶级意识形成的主要障碍。
通过界分“阶级斗争”和“斗争中的阶级”,拉克劳对各种阶级斗争进行了理论分析。“阶级斗争”指的是在生产方式形成过程中所开展的阶级斗争;而“斗争中的阶级”则指的是在业已成形的社会形态中所开展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在前者那里,“将对抗双方构建成阶级的生产关系,是一种对抗性的关系”;而在后者中,对抗双方并非作为阶级遭遇彼此,因为“他们已身陷其中的生产过程是相对外在于冲突的”[20]。据此,他得出了两种矛盾观,并认为这两种矛盾都是不同的“召唤”在意识形态层面的表达。第一种矛盾表现在把社会活动参与人召唤成一个阶级的过程之中,这构成了阶级斗争的领域;第二种矛盾表现在把社会活动参与人召唤成民众的过程之中,这构成了大众民主斗争的领域。根据拉克劳的解读,这就是说:“并非所有的矛盾都是一种阶级的矛盾,但所有的矛盾都是由阶级斗争所多元决定的。”[21]
我认为拉克劳混淆了矛盾与阶级斗争之间的区别。他没有意识到尽管矛盾是生产方式背后的永恒特点——因为它构成了后者的真正本质,但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却是不一样的,既存在激烈和广泛程度的不同,也存在阶段性的、零星的或是长时段的区别。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由矛盾双方(它们彼此依存)的全部对抗所界定的。当矛盾双方发生了实际斗争之时,阶级斗争只在社会形态层面存在。即便暂时没有发生实际的斗争,其背后的对抗性利益和矛盾双方的彼此再生产依然是潜在的矛盾。另一方面,似乎也没有因为封建地主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没有将他们本身构成为一个阶级而否认其对抗之阶级斗争属性。我认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尽管他们之间存在阶级斗争,但他们之间却没有矛盾关系。正如我已强调的(和多布一样),造成封建社会解体的基本矛盾是农奴和封建领主之间的矛盾。
拉克劳混淆矛盾和阶级斗争所造成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在区分两种斗争时,他不得不同时承认两种矛盾,即阶级矛盾和“人民—权力阵营”的矛盾。区分阶级斗争和“斗争中的阶级”的做法似乎与马克思主义传统相左,但未必违反了阶级斗争观。当我们说矛盾时,实际上所指情况是极其复杂的,因为从定义来看,两极之间的对抗就可以看作是矛盾——只要这两极彼此因对抗而存在又因对方的存在而得以再生产自身。所以“人民”和“权力阵营”之间的对立不是在生产方式的层面得到清晰表达的,也不构成彼此依存的两极关系,因而不是一种矛盾。拉克劳因此不仅将矛盾混淆为阶级斗争,而且没能理解矛盾的本质。
所以必须拒斥拉克劳的这一论断,即“并非所有的矛盾都是一种阶级矛盾,但所有的矛盾都是由阶级斗争所多元决定的”。这两种矛盾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因为其中的一个并不构成一个能在对立双方形成彼此依存关系的两极。可以被接受的只能是这样一种主张,即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或斗争都直接表达的是根本矛盾,但所有冲突都以此根本矛盾为条件,并有可能被链接为阶级斗争。我已指出,构成生产方式的主要矛盾体现在危机和阶级斗争之中。然而,其他社会冲突似乎不能被归结为这种表达,该表达也不能直接体现在潜在的矛盾中。我认为,如种族冲突、学生冲突和男女冲突就属此列。尽管这些冲突并不直接体现在根本矛盾中,但它们的存在却不能完全脱离该基本矛盾,并由该基本矛盾决定。就拿男女冲突来说,男人对女人的压迫存在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之中,但所采取的形式却由构建它的具体生产方式中的基本矛盾所决定并因此具有特殊性。同时,这些具体的冲突形式可被链接成具体的阶级斗争——如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在“许多妇女进入工厂工作”(当然还有与此相关的家庭问题以及奴隶启示问题等)和“作为一个整体的工人阶级的被剥削这个一般性问题”之间,就有明显的链接关系。
只要考虑到意识形态概念,就有必要关注这些冲突的模糊性问题。如果不在与主要社会矛盾相关的语境中来理解这些冲突(即便承认它们的具体性和不可还原性),就可能拔高它们,并因此掩盖和模糊了主要矛盾。此时这些冲突只能执行意识形态的任务,即将人们的注意力和主要关注点从更根本性的利益对抗中转移开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比方说)种族冲突所发挥的作用明显就是分化和疏离工人阶级的政治实践了。这些冲突所发挥的意识形态功能(如我在本书第一章中所描述的),就是通过置换来掩盖矛盾的一种做法。然而,另一方面,这些冲突也可以被链接为阶级斗争的形式,以便让它们有助于揭示而非掩盖主要矛盾。可见,将学生运动视为对据说已被动和被合并了的工人阶级的一种替代(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某些成员所提倡的),与将学生运动看作是与工人阶级斗争的联合(如法国1968年“五月风暴”的某些方面所显示的),这二者之间的差异还是相当大的。
[1] See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38.
[2] Marx,Capital,vol.Ⅰ11,p.249。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277~278页。
[3] 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p.500-51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70~582页。
[4] See L.Althusser,For Marx,New Left Books,London,1977,p.99.
[5] 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p.507-509.
[6] Marx,Capital,vol.Ⅰ11,pp.247-259.
[7] Marx,Theories of Surplus-Value,vol.11,p.51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6卷Ⅱ,586页。
[8] Marx,“Afterword to Capital”,vol.Ⅰ,p.2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8页。
[9] Ibid.,pp.24-25。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3卷,16~17页。
[10] Marx and Engels,Manifesto,p.60.
[11] Ibid.,p.4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475页。
[12] 也参见F.Engels,The Peasant War in Germany,Lawrence & Wishart,London,1969。
[13] 参见R.Hilton (ed.),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New Left Books,London,1976。在该书中,塔克哈什和多布(Taka-hashi and Dobb)有重要论述,他们认为,封建主义的解体主要是因为社会内部矛盾所造成的。但这一观点遭到了斯威齐(Sweezy)的反对,后者认为“封建主义衰落的根源在于贸易的发展”( p.41)。
[14] 正如多布所指出的,“没有人会认为单纯依靠农民反对地主的阶级斗争就可以直接导致资本主义的兴起。这一斗争所做到的,只是撼动了小生产方式对封建大地主所有制的依赖性,并最终让小生产者摆脱了封建剥削。而正是从这些小生产方式中(从其确保行为独立性并继而从其内部发展了社会差异性这一意义上来说),诞生了后来的资本主义”(Hilton,The Transition from Feudalism to Capitalism,p.59)。
[15] Marx and Engels,The German Ideology,p.53。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卷,38页。
[16] K.Marx,The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in Selected Works,pp.116-117。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8卷,148~149页。
[17] Giddens,Central Problems in Social Theory,p.144.
[18] Marx,The Eighteenth Brumaire of Louis Bonaparte,p.96。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8卷,121页。
[19] K.Marx,The Poverty of Philosophy,M.Lawrence,London,n.d.,pp.159-160。也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卷,196页。
[20] E.Laclau,Politics and Ideology in Marxist Theory,New Left Books,London,1977,pp.104,106.
[21] Ibid.,pp.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