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1 / 1)

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及其历史地位的问题,本来与历史发展的规律问题密切相关,但由于这一问题在我国哲学界引起了较长时间的讨论,而且在讨论过程中出现了大起大落的现象,因此,我把这一问题单独加以介绍。

从总体上看,我国哲学界对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及其历史地位的研究与讨论,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50-60年代,这一阶段的研究和讨论受到苏联哲学界的影响,基本上否定了“两种生产”理论,即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是历史发展中的决定性因素的观点,并认为把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同等看待,是犯了“二元论”的错误。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这一阶段的研究和讨论则基本上肯定了“两种生产”理论,认为人类历史就是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生产的历史,因而“两种生产”理论不是“二元论”,而是唯物主义的一元论,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是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这一阶段的研究和讨论充分肯定并深化了“两种生产”理论,同时提出了精神生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展开了对“三种生产”——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关系的研究。问题的探讨还在不断地深入。

从历史上看,关于“两种生产”理论的争论始自对恩格斯一个著名论断的不同理解。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8]首先指责恩格斯这一观点的是“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亨利希·库诺夫。库诺夫认为,恩格斯的这一观点是“把**同经济方式等量齐观”,否定了“社会制度和社会观点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完全破坏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性”[9]。继而非难恩格斯这一观点的是俄国的米海洛夫斯基。在米海洛夫斯基看来,恩格斯“改变了最初的观点”,不得不承认在物质资料生产之旁还有“同等意义”的因素。苏联哲学界一度认为“两种生产”理论是不精确的提法,犯了“二元论”的错误。

深入考察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可以看出,“两种生产”理论从它形成的第一天起,就并非恩格斯个人的“独创”,而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的思想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一贯的和基本的思想。具体地说,“两种生产”理论的制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首次提出“两种生产”理论,即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和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这两种生产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决定着人类一切“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第二阶段是《资本论》时期,马克思从社会有机体再生产的角度探讨了“两种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历史地位,研究了人类自身再生产和社会机体再生产的关系,从而使“两种生产”理论获得了丰富性和具体性;第三阶段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时期,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人类史研究新成果和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研究新成果,从总体上对“两种生产”作了高度的理论概括。

可见,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固然凝结着恩格斯个人的智慧,但绝不是对马克思思想的背离或改变了自己最初的观点。相反,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两种生产”理论在原始社会研究中的具体化,是马克思多年研究成果的理论概括和再现,用恩格斯自己的话来说,是对马克思“遗言”的完成。库诺夫、米海洛夫斯基对恩格斯的非难,充分显示出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惊人的无知。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需要的满足和“新的需要的产生”,人自身的生产,即“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贯穿于人类历史的始终,并构成了人类的基本的历史活动。马克思特别指出:“不应该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做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该看做是三个方面,或者……把它们看做是三个‘因素’。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10]。人类自身再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还是他人生命的生产,首先取决于物质生产的性质和水平,取决于物质生产所创造的“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性质和水平。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离开了人类自身再生产,物质生产也就失去了能动的主体。从历史上看,人类最初的物质生产就是由人类自身生产的需要引起的,“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而且人们社会结合的最初动因也与人类自身再生产有关。因此,只有在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的统一中,才有社会和历史。

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不仅紧密相关,具有互补性,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地位和功能。物质生产对社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主要的决定作用;这主要是指文明史形成之后。在原始社会,社会制度的性质主要不是直接取决于物质生产,而是取决于人类自身再生产,因为当时物质生产刚刚萌芽,还不能完全地支配整个社会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说,家庭首先是人类自身再生产的组织形式,“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这种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11]。实际上,“劳动越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越受限制,社会制度就越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恩格斯因此断言:“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12]。换言之,随着文明史的诞生,亲属制度才退居次要地位,物质生产才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决定因素。

当然,有的学者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不能否定原始社会同样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理由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用“生活资料生产的进步”划分了“史前各文化阶段”,阐明了“家庭的发展是与此并行的”;恩格斯不仅阐明了亲属关系对氏族制度的决定作用,而且同时研究了它的“经济基础”。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反映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而不是某一历史阶段的特殊现象。

社会机体的发展是多种生产运动的结果。在人类历史的野蛮时期,可以把这多种生产归结为两种生产,即物质生产和人本身生产;在人类历史的文明时期,可以把这多种生产归结为三种生产,即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生产、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社会才能得到正常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国内哲学界从“两种生产”的研究又上升到并展开为“三种生产”及其相互关系的探讨。

严格意义上的精神生产始自奴隶社会,始自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从起源上看,精神生产是物质生产和人自身生产的产物;从历史过程来看,精神生产又是物质生产的水平和人本身生产的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

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关系来看,物质生产是精神生产的基础,精神生产起初是物质生产的“直接产物”,继而是其“必然升华物”,“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并受物质生产规律的支配。从总体上看,精神生产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与物质生产的历史过程是相适应的。同时,精神生产一旦从物质生活生产中分化出来,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其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它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与物质生产保持同步,而是表现出某种不平衡。马克思指出:艺术等意识形态的发展,其“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13]。这是因为,艺术等意识形态的发展一般与社会矛盾的激化程度有关。社会矛盾越激化,社会生活越动**,社会心理越起伏,对社会意识变革的要求也就越强烈,社会意识的发展速度因而也就越快。许多震撼人心、影响历史的精神产品正是在此时脱颖而出,并出现了“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的情况。

就精神生产与人自身生产的关系而言,人自身生产是精神生产的自然前提,没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也就没有精神生产及其主体;自精神生产相对独立化以后,人自身生产也就直接或间接处在精神生产的影响之下,人的肉体生产仅仅是人本身生产的自然基础,人自身生产的实质,尤其是一代又一代新人的产生,不仅是肉体结构的再生产,而且是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再生产。人自身再生产的性质和水平不仅取决于当时的物质生产状况,而且取决于当时的精神生产的性质和水平,离开了精神生产的一定发展,也就不可能有较高水平的人类自身生产。

关于“三种生产”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在人类社会中,人自身生产是前提,物质生产是基础,精神生产是条件,三者相互适应构成社会生产发展的基本规律。有的学者指出,在原始社会,人自身生产占主导地位;在阶级社会,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在未来社会,精神生产将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还有的学者指出,从宏观上说,精神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处于枢纽的地位,它受制于物质生产和人本身生产,同时又影响和驾驭物质生产和人本身生产,其功能具有全面性和辐射性,从而成为整个社会生活和社会机体再生产的控制系统。

总之,人类的生产是全面的生产,除了物质生产之外,还包括人自身生产和精神生产,这三种生产构成了社会生产和社会本身的整体活动。只有理解与把握这种整体活动的内在结构及其运动规律,即把握“三种生产”的内在的、本质的关系,才能全面把握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