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红(1 / 1)

窗口风景 黄蓓佳 746 字 1个月前

女儿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举例来说,上了几年小学,一块橡皮从未用足过一星期;书包是个小型垃圾场,临时要用支钢笔什么的,兜底将书包哗啦往地上一倒,捡出钢笔,开始写她的作业,地上的那堆破烂再不管它。

就是这么个人,前些时忽然提出要我教她打毛线。努力学做家务当然是好事,我热情高涨地翻出竹针和毛线来教她。女儿居然学得认真,前后坚持了半小时,吭哧吭哧地送针绕线,鼻尖上憋出汗粒来。又一天她跟我要一块布,说要给洋娃娃做衣服。一个人在灯下又裁又缝,忙活了足有一个小时。本是为一个尺把高的洋娃娃做的,结果套不上。换一个小的,还套不上。换到最后,穿在一个比食指大不多少的娃娃身上。她极开心,得意地送来给我看。自然我夸奖了她。

心里就很有点感触:女孩子毕竟是女孩子,无论外表多么粗疏豪放,天性中总有柔情的一面,长到一定的年龄,自然而然要对女红发生兴趣。

我母亲是个心灵手巧的人,做得一手好针线活儿,一直到我大学毕业,我身上的棉衣还是母亲用手缝出来的。我们当地有句老话:巧妈妈生个笨女儿,笨妈妈生个巧女儿。这话很有道理,试想一家子男女老少,岂能少得了一个缝缝补补之人,妈妈和女儿当中,总得有一人担此重任,一个是笨的,另一个自然不巧也得巧了。我母亲自己手巧,就生怕我将来太笨,从小逼着我学做针线。打毛衣、纳鞋底、缝衣服边,一样一样赶鸭子上架。文革当中我小学毕业,有的是空闲时间,先做弟弟的小鞋,再做自己的,最后给父亲做。好大好厚的鞋底,也不知多少次扎得手上鲜血直冒。邻居见了免不了夸我一两句,我那点小小的虚荣心便得了满足,越发做得来劲,恨不能把一家大小的衣服鞋袜统统包了才过瘾。

二十多岁上大学,正是姑娘家最爱打扮的时候。无奈口袋瘪着,望着满街时装没钱买。怎么办?总不能一钱憋死英雄汉吧?咬咬牙,买点零头布料回来自己做。我自裁自缝还加上自己设计,做过短袖衫、百折裙、三角裙、连衣裙,做到兴头高的时候,饭不吃水不喝,甚至课也不去上了,一口气完工才算了事。想起来,那其实也是一种非凡的创造热情,是精力太过旺盛,找到了这么一件事情释放释放。我记得我缝过一件咖啡色仿丝绸的连衣裙,因为是比着身子裁剪的,该凸该凹处,丝丝入扣,还缝出两只高高耸起的“公主袖”,领口和下摆镶上一圈同色花边,穿上身去,自觉美丽无比。这件衣服在此后好几年里成了我最为得意的礼服,直至工作以后才压进箱底。至于别人对我的手工制品怎么看?是背后嘲笑了?还是真心称赞了?我一点都没在意。年轻真是本钱啊!它可以任凭自己随心所欲地生活着快乐着,把背后的眼睛轻轻一挥就挥落在地上。

工作以后,衣服是很少缝了,毛衣却是常织,心血**的时候,就上街买毛线,或是把家里的旧毛线拆了,重新组合、配色、变出花样。女儿的出生更给我提供了不小的用武之地,孩子的衣服尽可以大胆想象,任意翻新,只要胳膊腿能够放得下去。街上买来的衣服,也常常加以合理改造,换一段花边,重钉几个扣子什么的。每当这时候,我真是感谢上帝赐我一个女儿,如果是个儿子,满街的花红柳绿不是存心惹我眼馋吗?

孩子长得飞快,衣服总是半年就觉得短了。我不停地跟在她后面拆了裤边袖边再接上点什么。有时候想想好笑:有这做针线活的功夫,写点文章,几件新的都能买回来了。想归想,手里边还是乐此不疲,不为一别的,喜欢干这个。又有时想,当初若不学文学,去学时装设计,该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没有痛苦不成作家,而时装设计接触到的只有美丽和妩媚啊!

写到这里,我直觉得手痒心也痒,又要翻箱倒柜,去拆点什么,再缝点什么了。女人天生是闲不住的命,手里做着活儿时,才觉得这个世界真是温馨得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