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身边旧物,凡是用不到的,或扔,或烧,巴不得马上处理干净,好让新的上门。前些年电信事业不十分发达的时候,每年烧信要烧上好半天,以至于有些颇宝贵的通信就这么烧掉了。还有杂志,我也是从不保存的,看过便堆到一处,亲友们来翻翻拣拣,合口味的拿走,剩下的用一根绳子捆住,送人卖钱。检点身边跟随多年的东西,只有一本小小的《新华字典》。
真是奇怪,小小一本字典,竟伴了我倏忽近二十年光阴,其间我没有对它有一丝一毫嫌恶,它也没有怕苦怕累弃我而去。
想想那一年买字典的情景,心里或多或少还有点激动。那是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我的高考作文在《新华日报》上刊登出来的时候,国家还没有恢复稿费制度,我没有拿到钱。到一九七八年上半年,我已经在北京读书了,《山西青年》又转载了我的那篇作文。那时稿费制度刚刚恢复,我接到了平生第一笔稿费:七元钱。
真是不知道怎么花它。心里的感觉又喜欢又惊奇。那时候嘴还很馋,想买点什么吃的,想想吃完也就没了,第一笔稿费总要为自己留个纪念物吧,就去了学校的百货店,买了一只塑料文具盒和一本《新华字典》。
这就是伴随我时间最长的一样旧物。
开始的时候它也是娇嫩和鲜艳的,它有淡绿色的塑料封皮,纸张虽薄,印得却是十分清楚,翻开来带浓烈的油墨香味。当然如今它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前面几页拼音索引因手指的反复摩挲薄成了透明,蝴蝶翅膀一样的,稍一捻动便成碎末。边边角角也不可避免地蜷曲起来,页码看不清楚,用它查找生字完全是凭感觉。
读书时代自然是少不了它的,尤其是读古书的那几个学期。古文字诘屈聱牙,班里的同学都抱着厚厚的《说文解字》或者《康熙字典》之类下苦功,我忙着偷空写小说,又懒,只凭手头这本《新华字典》对付着过去,所以古文根本没有学好。
我写作时少不了两样东西:茶和字典。少一样便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没个准头。有很多字,我会写会用,就是不知道怎么读准,忍不住要翻字典看看。其实看也白看,因为转头又忘了。小时候没有学会的字,以后就很难再记住。还有一些字,心里依稀有点印象,要写出来却费了踌蹰,不得不抱了字典大海捞针样的找。其实换一个相似的字词也未尝不可,可是偏就有股犟劲,非将它找出来不可。到现在用电脑打字,字典的功用又一次突现。从前用手写,很多字习惯了潦草,多一笔少一笔不当回事,现在电脑不认这个账,只得规规矩矩把字典打开,看看到底该怎么写才对,哪笔在前哪笔在后,一点都马虎不得。
可怜我这本字典,它跟着我转战南北身经百战,如何不伤痕累累颜容无色!
天长日久生出感情,用别的字典竟觉得别扭。女儿有一本因版本问题淘汰下来的新字典,下放到我的书桌上,我翻翻总是不顺手,看里面的铅字也不顺眼,最终还是打入冷宫拉倒。
有句俗话说,朋友是旧的好,东西是新的好。我的这本字典跟随我多年,似乎不该算它做“东西”,该称做“朋友”了吧?如果我和它之间还能有二十年的时光相处,算是我的幸运呢,还是它的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