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猿变的(1 / 1)

由于口头语言快速表达的属性,导致我们进行口语表达时无法像书面表达时那样反复推敲。因此,我们在平常说话时就难免产生各种各样的语言歧义。这些歧义或是同音歧义,或是用语歧义,或是省略歧义。它们都可能影响我们真正需要表达的内容,也可能让听者产生误解,更有可能成为论辩对手“打击”我们的武器。因此,在口头表达时,要力求完整表述,不要轻易省略,必要时还应该对其中的重要用词进行解释。

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

妻子打电话告诉将要下班的丈夫:“你记得买四个包子回来,如果路上看到卖西瓜的,就买一个。”半个小时后,妻子看到丈夫手里拿着一个包子进了家门。“不是叫你买四个包子吗,怎么只买了一个?”妻子疑惑地问。“我在路上看到了卖西瓜的。”丈夫连忙解释。妻子听后无可奈何。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妻子的本意是:“你记得买四个包子回来,如果路上看到卖西瓜的,就再买一个西瓜。”丈夫却理解成了:“如果路上看到卖西瓜的,就买一个包子。”

一天,苏联诗人、剧作家马雅可夫斯基被人诘难:“马雅可夫斯基先生,你为什么手上戴着戒指?这对你很不合适。”马雅可夫斯基看了看那人回答道:“按照你的说法,我不应该把戒指戴在手上,那应该戴在哪里,鼻子上吗?”

当时,马雅可夫斯基正在受宗派主义的迫害,要正面回答手上为什么可以戴戒指比较困难,如果回答不慎,还可能被敌对者抓住把柄。因此,他便利用了“你为什么手上戴着戒指”这句话中出现的歧义,故意强调“手上”这个概念,成功摆脱了诘难。

关于利用不同语境里的概念内涵,来为论辩服务的事例非常多,这种做法确实能达到“阻击”对方思维,服务于胜辩的目的。

甲乙两个学生正在讨论“人是怎么来的”。甲说:“人是由猿进化来的。”乙说:“这不可能。”甲说:“就是由猿变的。”乙问:“谁告诉你的?”甲说:“我翻了新发的课本,上面就有这个内容,说是一个叫达尔文的大科学家发现的。”

乙没有看过课本,听到甲的话有些慌了,他觉得课本上可能真有这个内容,但是又不愿认输。他想了想道:“那也不对,人怎么可能是由猿变的呢,那猿是孙悟空?再说猿是生活在树上的,人是生活在地上的。”甲咬定不放:“我在书上看到的,人就是猿变的。猿是生活在树上,变成人以后就生活在地上了。”乙眼珠一转道:“好,你说人是猿变的,那么你也是由猿变的了,难道你五岁以前在树上生活,五岁以后就下地了?你回家就这么对你妈说,看你妈不打死你。”

甲听乙这么一说,也有些动摇了:“我还是明天问问老师再说,看书上说的对不对。”

两个学生的争辩语言极不稳定,前面讲“人是由猿进化来的”,到后来就变成了“人是由猿变的”了,这就产生了明显的语言歧义。前者中的“人”是一个集合概念,指的是“人”这个概念对象的整体;而后者中的“人”则是指一个个具体的客观对象,即组成“人”这个集合概念的个体,是非集合概念,两者不是一回事。

再比如说,前文提到的“我‘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样的语句,也是故意混淆了“人民”这个集合概念和构成这个集合概念的具体对象“你”—这个非集合概念。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镀金时代》中抨击了当时的美国政府和一些政客,于是遭到议会的“围剿”。在某次酒会上,马克?吐温一气之下对某些记者说:“国会中有的议员是狗娘养的。”此话一出便引起了轩然大波。马克?吐温也由此感受到了政治甚至法律的压力。在若干政客的要求下,他又对记者发表了一个新的谈话:“在某次酒会上我曾经说‘国会中有的议员是狗娘养的’,后来我考虑再三,觉得此话很不恰当,也不符合事实。因此,我必须对这句话加以更正,应该改成‘国会中有的议员不是狗娘养的’,特此声明。”

看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说一声“妙”,不得不佩服马克?吐温的智慧。他仅仅利用“有的”这个特称概念的不周延性,就再次取笑了美国国会的议员。由于“有的”这个语词的不确定性,你无法界定它孰左孰右,故马克?吐温能够在不改变原判断含义的同时,也让批评他的人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