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硌着你的脚了(1 / 1)

相杀法也是人们在论辩中喜欢运用的一种方法。相杀法也称为“公平原则”,一般来说是一种诡辩方法,即当自己因行为或语言不当而受到攻击时,要求对方针对类似行为或语言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某小偷在作案时被反扒民警当场抓获。小偷愤怒地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地叫:“放开我、放开我,你们凭什么抓我?”民警冷笑道:“凭什么抓你?你偷人钱包被当场逮住,你说凭什么抓你?”小偷对着周围看热闹的人道:“大家来评评理,这世界上的小偷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为什么警察不去抓他们而专门抓我,这是偏见,不公平。”

小偷的狡辩就是相杀法,用“要抓就要抓所有的小偷”来追求所谓“公平”。我们都知道,任何警察都不可能同时抓住所有的小偷,以“只抓我,不抓别的小偷”来回避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荒谬的辩解。

在学生时代,我们在课堂上有时会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于是许多同学常常会委屈地想:为什么老师会问我,不问别的同学?其实,这也是相杀法。老师总会叫一位同学起来回答问题的,至于叫到谁却不确定。有时,老师的提问是有针对性的,如当某个同学精力不集中时,老师会借提问的方式提醒该同学;有时,老师的提问则是随机的,仅仅是为了告诉同学们,这个知识点比较重要而已。这时,被点到的同学心平气和地回答问题就行了,没必要纠结于“为什么是我”。

老胡乘公共汽车去上班,早高峰时公共汽车上人非常多。突然,老胡觉得脚被人踩了,低头一看,发现一只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在自己的右脚上。

“美女,对不起。”老胡轻轻地拍了一下前面女孩的肩。女孩回头看着老胡:“干什么?”老胡指了指脚下:“硌着你的脚了。”老胡觉得自己非常有绅士风度。然而,女孩把自己的脚移开道:“哟,嫌挤?嫌挤就不要来乘公共汽车。”老胡不高兴了:“美女,怎么说话呢?你踩着我了我都没有说你,你还有理了。”女孩道:“你没说我,那你拍我肩膀干吗?”老胡道:“我是提醒你,你踩着我了。”女孩振振有词地说道:“哦,踩着你了你就不高兴了,车上这么多人,谁踩谁一下不是很正常吗?我踩着你你就不高兴了,刚才我还被人踩了一下,你为什么不站出来说说他,当我好欺负是不是?”老胡只好摇摇头道:“好,我被踩了我很高兴,行了吧?”女孩这才转过头去:“真是的,买辆轿车坐多舒服,要挤公共汽车就要有被人踩的觉悟。”老胡闻言非常无奈。

这女孩的话术也是相杀法—她的脚被人踩了一下没指责对方,那么她踩了老胡一下,老胡也不应该指责她;既然她踩了老胡,老胡要找她理论,那么她被人踩了,老胡也应该找踩她的人理论理论。

有个小孩课间到学校门口买了一个面包,这种面包平常是两元一个。小孩从面包店老板手里接过后,感觉这面包比平常卖的要小,便道:“老板,你不觉得这面包比以往的都要小吗?”“是吗?没关系。”老板觉得小孩比较好糊弄,“小一些好啊,你拿起来轻便些。”“哦,知道了。”小孩点了点头,放了一块钱在柜台上,拿着面包就走。老板连忙叫道:“喂,等等,你还差一块钱呢。”“嗯,没关系。”小孩非常有礼貌地说,“钱是少一些,你这样数起来方便。”

这个故事中,小孩用的是以牙还牙的论辩手法。这种方法与相杀法非常相似,也是以另一个角度追求“公平”,所以,也有人将这样的方法归入相杀法。因此,相杀法不仅仅是一种诡辩,也是一种论辩技巧。

一个穷人站在一个卖烤肉的摊子前,贪婪地闻着烤肉的香味。许久,穷人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衣袋,叹了口气准备离开。

“等等。”烤肉摊老板叫住穷人,“你闻了这么久就准备这样走啦?”穷人一头雾水:“你要干什么?”烤肉摊老板道:“付钱。我也不多要你的,付二十块钱,你走人。”穷人不服:“我又没有吃你的东西,就闻一下烤肉的香味就要付钱?”烤肉摊老板道:“我烤了多少串肉才出来这么多香味,买肉不要钱呀?”于是,两人争执了起来。

围观的人都为穷人抱不平,纷纷指责烤肉摊老板欺人太甚。烤肉摊老板振振有词地对指责他的人道:“看过电影没?电影里面吃的、喝的你也没有尝一口,电影里面的美女你也不认识,里面的高楼大厦你也没住过,你也就看看,但不付钱、不买电影票能看吗?”

话音刚落,人群中走出来一位中年人对老板道:“你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你看他就是一个穷人,哪有钱给你,我能不能替他付钱?”烤肉摊老板高兴地说:“看看、看看,这世上还是有明事理的人。这位大哥,你这么好心,我也不能小气不是,如果你帮他付钱,我减半,十块钱就可以了。”中年人一竖拇指道:“好,大气。”说着从钱夹里抽出一张十元钞票在老板眼前晃了晃:“这是不是十块钱,看清楚了没?”烤肉摊老板道:“是十块,看清楚了。”“你确定?”“没问题,确定!”于是,中年人把钱放回钱夹,对穷人说:“现在,你可以走了。”烤肉摊老板急了:“喂,大哥,钱没给我呀。”中年人笑道:“他闻到了你烤肉的香味,你也看到了钱,两清了,这不是很公平吗?”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片掌声。

中年人同样采用了相杀法,用“看到”对“闻到”的公平原则,堵住了贪婪的烤肉摊老板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