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直言直接推理有三种形式:换质法、换位法和附性法。
1.换质法
换质法理论认为:直言判断可以通过改变判断的“质”的同时保持判断的原有意义,并以此获得一个新的判断。判断的“质”是指判断的断定关系及主谓项之间的联项—“是”与“不是”。这里涉及两个概念,即直言判断的主项和谓项。直言判断的主项是指被断定的对象概念,而直言判断的谓项是指该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属性的概念。所谓“改变判断的质”,即将联项由肯定改为否定,由否定改为肯定。传统逻辑理论认为,在进行换质推理时,要保证直言判断原有意义不变,只需在谓项概念前加一个否定词即可。
比如,“所有的老师都是本校工作人员”,换质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所有的老师都不是非本校工作人员”。
这是全称肯定判断的换质推理,换质前后的两个判断意义相同。
又如,“所有的科学家都不是体力劳动者”,换质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所有的科学家都是非体力劳动者”。
这是全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推理,换质前后的两个判断意义相同。
我们可能认为这样的推理非常简单,只要不粗心大意肯定不会出现推理错误。真是这样吗?大家来看看下面的这个小故事:
某日,张老师按照课堂教学计划,开始温习上次讲的直言判断的换质推理。“看来同学们都掌握了换质推理的方法。”张老师看着同学们提交的练习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突然,学生王某举起了手。“这位同学,你有什么问题吗?”张老师看到有学生提问非常高兴。老师喜欢学生提出问题,最怕的是课堂死气沉沉的,有学生主动与老师互动,说明老师的教学内容已经得到学生的认可。然而,王某的提问却让张老师大惊失色。“老师,我想问一下,‘石头不是盐酸溶液’这个判断怎么换质?”张老师将这个判断写到黑板上后,顿时傻眼了。
按照换质法规则,这个判断换质后得到的新判断是“石头是非盐酸溶液”。显然,这个判断错误的。而原判断“石头不是盐酸溶液”是正确的判断。为什么在前提真实、遵守推理规则的情况下,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呢?在张老师十余年的教学生涯中,第一次出现这样的窘境。说起来,张老师的水平还是得到大家的认可的,只是换质法实在是太简单了,张老师一直认为没有必要在这么简单的推理上耗费心力进行研究,也压根儿没有想到会在这里出现问题。
张老师的思维刹那间迟滞,不过,他毕竟是有十余年教学经验的教师,短暂的惊愕之后便迅速冷静下来:“这位同学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深究的问题,请全班同学就此问题好好地思考一下,等我们将这个章节的内容学习完后,我再系统地给大家讲述在进行直言直接推理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我们来仔细分析这个问题出现的原因,演绎推理要得出“必然真”结论的两个要素是:一要前提真实;二要遵守规则。在前提真实的情况下却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只能说明或没有遵守规则,或规则有问题。上述推理是按照规则进行的,因此得出错误结论的原因只能是规则出现了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按照这个规则进行换质推理大都能得出必然真的结论,只是“偶有例外”。因此,我们只能这么说:传统逻辑理论关于换质推理的规则不尽完善。
本书第三章专门讨论过“负概念的论域”,在“石头不是盐酸溶液”这个判断中,其主项“石头”与谓项“盐酸溶液”不在同一论域中。而且“盐酸溶液”从语词结构上来说是一个偏正词组,其中心词是“溶液”。当我们说“石头不是盐酸溶液”时,首先断定的是“石头不是溶液”,这与客观事实相符,当然不会出现错误。而说“石头是非盐酸溶液”时,首先断定的是“石头是溶液”,这便与客观事实不符,至于是什么“溶液”已经不重要了。显然,换质前后的两个判断所包含的意义完全不同。
我们再看这个例子,“他不是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背叛革命的叛徒”,换质后,新判断为“他是不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背叛革命的叛徒”。
换质前,判断说的是“他不是叛徒”,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没有背叛革命;换质后的判断所包含的意思则是“他是叛徒”,而且是没有受到生命威胁就背叛了革命。分析本例,我们一样可以看到主项“他”与谓项“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背叛革命的叛徒”不在同一论域中,而且“因生命受到威胁而背叛革命的叛徒”也是一个偏正词组,其中心词是“叛徒”,那么无论肯定或否定谓项,都首先肯定或否定中心词“叛徒”。原判断是否定判断,表达的核心意义是“他不是叛徒”,换质后的判断是肯定判断,表达的核心意义是“他是叛徒”。显然,换质后的判断与客观事实并不相符,换质前后的两个判断所包含的意义同样大相径庭。
由此,我们认为:在进行否定判断的换质推理时,如果主项概念与谓项概念不在同一论域中,那么这样的否定判断不能进行换质推理。
2.换位法
换位法也叫“换位推理”,是改变一个直言判断主谓项的位置,从而获得一个新判断的推理。所谓改变判断主谓项的位置,就是将原判断的主谓项位置进行互换。换位法要求换位推理后获得的新判断与原判断的意义保持一致。进行换位推理时必须遵守两条规则:一是不改变联项;二是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比如这个例子,“所有的共青团员都是年轻人”,换位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所有的年轻人是共青团员”。
由于全称肯定判断谓项不周延,因此换位后得到的是特称肯定判断,这种换位被称为“不完全换位”。
再看这两个例子:
“所有的细菌都不是动物”,换位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所有的动物都不是细菌”。
“有的猛兽是大型动物”,换位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有的大型动物是猛兽”。
上面分别是全称否定判断和特称肯定判断的换位,这被称为“简单换位”。
例如,“有的地方不是城市”,换位后,得到的新判断是“有的城市不是地方”。
特称否定判断主项是不周延的,换位后新判断的谓项则周延了,这犯了“外延扩大”的错误。原判断中“地方”是不周延的概念,换位后是周延的概念,外延被扩大,如果表达为“城市不是有的地方”又不符合语言习惯。因此,传统逻辑认为特称否定判断一般是不能进行换位推理的。
3.附性法
附性法也称“附性推理”,是对一个直言判断的主谓项附加一个共同的属性,从而得到一个新判断的推理。
我们以“鸟是动物”为例,主谓项各附加一个共同的属性“会飞的”,得到的新判断是“会飞的鸟是会飞的动物”。
在进行附性推理时,要避免“机械附性”,至少要保证附性后得到的是一个正确的判断。比如说,“蚂蚁是动物”,附加一个共同的属性“大”,得到新判断是“大蚂蚁是大动物”。显然,附性后的新判断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这种附性就是“机械附性”。
直言直接推理是最简单、最基本的推理,也是人们最常用的。但许多人并不知道这就是推理,在他们的认知中,推理都是高深的思维形式,而直言直接推理这种简单的思维与“推理”这个神奇而玄妙的概念之间不可能有直接联系。这其实是对推理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