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枪响的时候活下来(1 / 1)

一村民向包公告状:“家里的耕牛被人害了,但是它没有死,而是被人割了舌头。”包公大惑不解,便细问缘由。问毕,包公对那村民说:“你来报案有人知道吗?”村民说无人知道。包公随即附耳吩咐村民:“你回去悄悄把牛杀了,把肉拉到远处去卖,尽量挽回一些损失,免得牛吃不了草饿瘦了连肉也不值钱。”

数日后,包公升堂办案,又有人来报案,该人控告有人私宰耕牛,触犯了宋朝禁止私自宰杀耕牛的法律,必须严厉惩处。他指控的正是前次报案的村民。包公听毕,突然大怒,大声斥责报案人:“为什么偷割牛舌,还要置别人于死地,还不从实招供?”

该报案人大惊失色,遂匍匐在地,招认了他伤害村民耕牛的罪行。

包公认为只有割牛舌的人,才能知道牛是在未真正死亡前被主人宰杀的。该人知道牛是在未真正死亡前被主人宰杀的,所以该人就是割了牛舌的人。

在此,包公使用了假言推理。假言推理的基础是假言判断。那么,什么是假言判断?它属于复合判断,和联言判断、选言判断等共同帮助人们进行演绎推理。假言判断也叫“条件判断”,就是断定某一情况的存在是另一情况存在的条件的复合判断。形式逻辑所讲的假言判断,就是关于条件与结果的关系的判断:是有了某种条件就有相应的某种结果,或是没有某种条件就没有相应的某种结果。

假言判断重要的逻辑特征是,思维者在判断时所做的断定是带有假设性的推断、推论。包公断“牛舌案”时,对嫌疑人的所有情况都是未知的,但是他紧紧围绕着“有了某种条件就有相应的某种结果”进行分析:作案人既不偷走牛,又不杀死牛,却单单把牛舌割下,其后果就是牛被饿死。既然要陷害牛主人,那么作案人肯定在关注着牛主人的行动,得知牛主人违反法律宰杀耕牛后必然会恶人先告状。

假言判断由假言肢和联结项构成。假言肢就是假言判断包含的肢判断,作为条件的肢判断叫作“前件”,依赖前件产生的肢判断叫作“后件”。联结项就是连接前件和后件,并表示它们之间的条件关系的逻辑标志。常用联结项有“如果……那么……”“只有……才……”“当且仅当……则……”等。

假言判断构成的依据是前、后件之间的条件联系。假言判断从条件与结果的关系上可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构成的依据就是充分条件联系,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构成的依据是必要条件联系,而充要条件假言判断构成的依据则是充要条件联系。

充分条件联系又称“多条件联系”,是指一个后果的产生可以由多个条件来决定,只要多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出现,那么这个结果一定会出现。如果结果没有出现,只能说明可以导致结果产生的多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都没有出现。

例如:“如果天下雨,那么地会湿。”

“天下雨”是条件,“地湿”是结果,如果“天下雨”这个条件出现了,那“地湿”这个结果必然会出现。但是,“天下雨”并不是导致“地湿”的唯一原因,“洒水”“洪水泛滥”等都可以导致“地湿”。所以,“天下雨”“洒水”“洪水泛滥”等被称为“地湿”这个结果的多条件,也叫作“充分条件”,这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有前件必有后件的根据。但是,“地湿”这个结果如果没有出现,则显然“天下雨”“洒水”“洪水泛滥”等条件没有一个出现,这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没有后件,就必然没有前件的依据。

回到标题“怎样在枪响的时候活下来”这个问题上来。按常理,扣动扳机枪声一响,枪口对着的目标人物就应该中弹身亡,那么怎样在枪响的时候活下来呢?如果“活下来”是结果,那么条件是什么?要产生“活下来”这个结果,可以有许多条件,如“躲闪”“射偏”“子弹卡壳”“枪炸膛”等。这些条件是“活下来”这个结果的多条件,出现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会产生“活下来”的结果;反之,如果结果没有出现,即出现“中弹身亡”的情况,则肯定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出现。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样,前件是条件,后件是结论。必要条件联系又称“复条件联系”,是指一个后果的产生,是由若干条件共同决定的,只有若干条件同时出现,才能导致后果的出现,如果若干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不出现,那么后果必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条件和后果之间的联系就是复条件联系,这些条件就称为“复条件”,也叫作“复合条件”。这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没有前件,必无后件”的逻辑根据。

在“只有阳光充足,庄稼才能长得好”中,“阳光充足”是条件,“庄稼长得好”是结果,若“阳光充足”这个条件不出现,则“庄稼长得好”这个结果也不会出现。客观上,决定“庄稼长得好”的原因除“阳光充足”外,还涉及“雨水”“土壤”“肥料”“合理密植”等,只有“雨水”“土壤”“肥料”“合理密植”以及“阳光”等满足庄稼生长的这些条件都出现的情况下,“庄稼长得好”这个后果才会出现,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可能有“庄稼长得好”这个后果,这些条件就称为“庄稼长得好”的复合条件,即复条件。反之,如果“庄稼长得好”这个结果出现了,则必然“雨水”“土壤”“肥料”“合理密植”以及“阳光”等所有的条件都已经出现,这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有后件,必有前件”的逻辑根据。在假言判断中,这种前、后件之间的复条件联系就被称为“必要条件联系”。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前、后件之间的联系,叫作“充分必要条件联系”,简称“充要条件联系”,也叫作“一条件联系”,即条件出现,后果也出现,条件不出现,后果也不出现;反之,后果出现,条件必定出现,后果不出现,则条件不出现。

在“当世界上没有了犯罪,那么刑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中,“世界上没有了犯罪”是条件,“刑警没有存在的必要”是结果。如果条件出现—世界上确实没有了犯罪,那么后果必然产生—刑警的确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条件没有出现,即世界上还有犯罪,那么后果也不会产生;反之,如果后果已经产生,则肯定条件已经出现;若后果没有产生,则条件必然没有出现。这种一个条件导致一个后果的情况,就叫“一条件联系”。

我们在运用假言判断的时候要注意不要犯一些逻辑错误。

一是条件和结果之间没有充分或必要的条件关系。

例如,某位妈妈在孩子掉入水中后,并未施救,也不让别人救。她淡然地说道:“不用救,小孩的爸爸是游泳冠军,他爸爸那么会游泳,他肯定也会游泳,没事的,不用管!”

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这位妈妈的想法有毛病。她认为,因为儿子的爸爸是游泳冠军,所以儿子就一定会游泳。游泳技能不能遗传,因此孩子会不会游泳和他的父亲是不是游泳冠军没有关系。这样的推理虽然有假言推理的形式结构,但是不算是假言推理。

生活中,人们常常用这样的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因为我的家里有钱,所以我不需要好好学习;因为我的父母受人尊重,所以我也受人尊重;因为我的运气好,所以我干什么事情都不需要努力;因为上次领导没有追究我的责任,所以这次领导也不会追究我的责任;等等。

二是混淆三种假言判断,错误使用联结项。

例如:“只有天下雨,地上才会湿。”地上湿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人工洒水,可能是秋天早上的霜露,还可能是春天返潮……这是把充分条件假言判断错误地当成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如果天下雨,那么地上会湿。”

事物是处在普遍联系和发展之中的,一种结果往往是在许多条件的共同作用下形成的,所以对象和对象之间的条件关系也会发生变化。时代在不断发展,知识在不断更新,人们的经验总是有限的,对许多条件与结果的联系我们不能武断。所以,我们除了要了解基本的逻辑知识外,还要不断地从多方面去分析条件与结果之间的逻辑关系和性质,这样才会尽可能避免出现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