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年,金灭辽。1127年,继灭宋。
1128年,金左副元帅宗翰命部将娄室攻下陕西同、华、京兆、凤翔等地,在一番抢掠烧杀之后,还军山西。同年九月,金太宗又命娄室攻取华州、下邦、蒲城、同州,十一月攻下延安府。次年二月,麟、府、丰三州降金,四月又占鄜、坊二州。再次年,耀州、凤翔府、渭州、原州亦相继降金。至1131年,东起淮水,西至秦岭,形成了宋、金间的一条非经双方议定的临时界线。这条界线的形成,标志着陕西秦岭以北地区已被金所实际统治的事实。位于这个地区的法门寺,也自然地置于金的统治之下。
金朝共历八帝110年,至第四帝世宗朝达到顶点,至金章宗以后开始衰落。金代各帝大多崇信和支持佛法,太宗、熙宗都有建寺、设斋等大的法事活动,世宗则大兴土木建寺立庙,赐予寺院大量土地、金钱,并允许寺院卖牒聚财。同时又对此做出一定的限制,例如禁止民间建寺,整顿僧人队伍,以防止其逃避赋役等。到章宗一朝,则进一步规定不得私度僧尼,行试经度僧制,甚至规定不同地位的僧人所带徒的不同数目,和僧人通过课试经律论获取尊号的命令。这种既推崇又限制的政策,使金代前半期的佛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伪、滥的问题,禅、净、华严、密、律各宗都各有发展。自金章宗末年开始,卖牒取费以解国家财政拮据的方法被大肆使用,终于引导金代佛教在陷于泛滥的同时也走上了末路。
就这个时期的法门寺而言,基本保持了平稳的过渡时期,没有遭受大的洗劫和毁坏,亦未有发展壮大之势,从现存的资料来看,有两块碑文倒是值得观赏品评一番。
其一是大安二年(1210年)所刻《谨赋律诗九韵奉赞法门寺真身宝塔碑》,碑文曰:
寺名曾富布金田,塔字来从梵夹传。
可笑异宗闲斗嘴,比乎吾道不同肩。
世人朽骨埋黄壤,惟佛浮图倚碧天。
谷橐山炉煅勿坏,铁锤霜斧击尤坚。
三千界内真无等,十九名中最有缘。
百代王孙争供养,六朝天子递修鲜。
谠能倒膝罪随缺,或小低头果渐圆。
三级风檐压鲁地,九盘轮相壮秦川。
经书谈我释迦外,今右烦君说圣贤。
这首赞歌道尽了对法门寺、真身宝塔和真身舍利的崇敬仰慕之情,叙述了其长盛不衰的悠远历史,以及真身宝塔长倚碧天,百代王孙争相供养,历朝天子加以修葺的历程。正因为如此,才有了依然挺立于古周原的塔庙奇迹,才有了“三级风檐压鲁地,九盘轮相壮秦川”的磅礴气势,才有“碧天若高,宝塔可摩;鲁地若远,风檐可及;秦川若大,轮相可辉”的壮美与辉煌。自五代初李茂贞重修至金大安中期,其间260余年,法门寺以及法门寺真身宝塔还如此气势雄伟,光彩夺目,不能不令人发出由衷的赞叹。遗憾的是,今天的人们再也无缘置身其中,登临其上去感受那种壮阔神奇了,只能从这首赞歌中去追忆、咀嚼个中滋味。
法门寺大铁钟。钟重3600斤,铸造于明代,通身阳文,是一部完整的《金刚经》,其铸造技巧之精美,在今存寺钟中实属罕见,为法门寺法宝。每行佛事法会,寺僧撞响晨钟,声震四方,颇为洪亮,故又称“法门洪钟”
如果说《奉赞法门寺真身宝塔碑》记载的是整个法门寺的盛况,那么同样刻于大安二年(1210年)的《金烛和尚焚身感应之碑》,记叙的则是法门寺僧人最为奇特的一个片段。该碑这样记载道:
岐阳镇重真寺(法门寺)净土院有一僧人法爽,字明道,京兆云阳人,生于皇统九年(1149年),其人秉性耿直,自幼入道,从万善寺僧涓受法,具戒于大定四年(1164年),时年十六岁。继而到嵯峨山依师研习三藏,深通义旨。随后游方各地,参拜过五台、天都、嵩少、洛阳龙门等名山大刹,并在龙门之宝应寺或乾元寺主领西堂一年。之后于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拂袂归来,诣真身宝塔前,身挂千灯[1],以为供养;后更备香花、幡盖、灯烛、音乐之具,广陈荐献,竭其丹诚;又以香水洗塔拭尘,自上而下,一一周遍。泰和五年(1205年),于塔两侧造二石幢,上刻经咒及观音像等。后读《法华经·药师品》得到启迪,决定行“真法供养”(即烧身炼臂供佛之法)。次年,便于寺外四五里处起筑坛场,欲构宝塔十九座,焚己身以供养。第一次卜定泰和六年(1206年)九月某日为期,但“值府帅见疑,辄沮其事”,“加以边境未宁,所以遂寝”。第二次再卜定泰和八年(1208年)三月十八日为期。焚身前十天,先立加持[2]道场,设无遮大会,再次拭尘浴塔,做种种供养,跪拜礼念,六时不缀。
十七日中夜。
“法师往诣坛所,自积余薪,先以布蜡造为巨烛,虚中而实外,师就立烛间,顶布褐僧帽,冠五佛冠。”
火苗渐渐燃起,法爽立于此中神色坦然,首先教诫诸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心,是诸佛教。”接着,“念辞世颂二首,词甚颖脱”。过一会儿,自取火炬,“从顶三燃,烈焰交至”,法爽合掌礼拜于火光之中。“当是时也,七众之人,作礼围绕,擦肩接踵,不啻数万计,莫不□□动地,以真佛呼之。”
当火焰熄灭,僧徒、众生们“敛灰之际,得舍利焉。其后神光灿烂,屡现于中夜。近地居民,无不见者。虽三尺之童,感而化者,皆知为善”。
事后,众多寺僧、俗众以及远近地方官(包括女真族官员)都参与了名为《感应碑》的刻树工作,碑文曰:
仰止重真(法门),实为名刹。于中何有,神通宝殿。如来灭度,玉骨存焉。人千供养,千百斯年。灵祐所孚,异□间出。宜有勇者,以身供佛。昔在乐王,通达无我。首倡家风,证菩提果。今此爽公,精修苦行。焉知来际,不为贤圣。英明可珍,雅德可贵。文以足言,传之后世。
从碑文记载知道,继宋之后,这时的法门寺尚存二十四院之若干院落,净土院即其中之一。此院在法爽归于法门寺之后数年间,共换过两位住持,一是因公,二是斌公。“真法供养”多为净土僧人所用,而净土宗的祖师善导大师就是从树上坠身而求往生的。从这次法爽的焚身供养由净土院住持斌公助成和主持这一现象来看,此时法门寺的净土宗信仰是较盛的。而此前法爽在法门寺所做的诸般供养,绝非一人或少数人所能完成,其间必定有众多寺僧、俗众参与,围观作礼者不啻数万。由此看来,法门寺影响面之大,影响层次之多,法门寺与僧、俗的关系亦可见一斑。
注释:
[1]即俗称的“燃肉身灯”。指和尚**,以铁钩遍钩全身肌肉,每一钩悬挂一盏小灯,贮满油脂,用火点燃。
[2]加持:佛教用语。梵文原意为站立、住处等。一般指以佛力佑护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