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女尸头骨模拟的墓主辛追18岁画像
通过考古发掘证实,马王堆一、二号墓属于不同穴的夫妻合葬墓。一号墓的女主人无疑是二号墓墓主轪侯利苍的妻子。研究者在尽可能地推测出利苍生前的经历及政治活动的轨迹后,对这位长眠2000余年不朽的神奇夫人生前的经历,也应做一个基本的推测。
首先是关于这个女人的姓名。正如前文所叙,考古人员在一号墓的殉葬品中,发现一颗极其重要的上刻“妾辛追”三字的泥质印章,这当是墓主人的私章。按照古代或者是近现代通常的提法,男子的原配或正配的女人称妻,后配或副配的女人叫妾,习惯上妾也称小老婆或姨太太等。如《汉书·贡禹传》就有“诸侯妻妾,或至数百人”的记载。关于妻妾的记载,各种书刊多如牛毛。但这里要解释和加以说明的是,此妾非彼妾,要是将一号墓的主人理解为轪侯利苍的小老婆或姨太太之类就不合情理了。因为从汉代的制度来看,男人称臣,女人称妾似乎是个通例,是谓“臣妾男女贫贱之称”也。不仅如此,即使是皇后在皇帝面前也自称妾。《汉书·外戚传》载皇后上疏的一段文章中,就有“诏书言服御所造,皆如竟宁前,吏诚不能揆其意,即且令妾被服所为不得不如前。设妾欲作某屏风张于某所,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的句子。按说贵为皇后,已不再贫贱,但这里仍以妾称,大概出于谦虚之意。既然皇后在皇帝面前称妾,那么诸侯之妻也自然在位高权重的丈夫面前称起妾来,想来马王堆一号汉墓的主人即是如此。
“妾”字问题得到了解释,后面还有“辛追”两字需做说明。当这个印章出土时,有研究者认为墓主人姓辛,故称作辛氏。但后来有研究者给予了否定,理由是从汉代印章的制度来看,无论男女,在“臣”或“妾”的后面都只有名,而无姓。如《十钟山房印举》中所举的单面印章的例子“妾”“妾剽”等就是如此。双面印则更清楚,一面是“姓款”,另一面则是“妾款”。如一面是“吕因诸”,另一面则是“妾因诸”。男的也是如此,如正反两面分别为“贾宽”和“臣宽”,“高长安”与“臣长安”。虽然这些印章时代有早有晚,但在汉代的整体形式是统一的。因此,一号墓出土的印章中的“辛”字绝不是姓,称作辛氏自是不妥当的。但出于研究上的方便,将辛追两字合起来,只称其名也是可以说得过去的。
马王堆一号汉墓墓主青年时代塑像
从马王堆三座汉墓发掘情况的比较推理来看,一号墓的下葬年代当在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左右,因为三号墓曾出土了墓主人于汉文帝十二年入葬的木牍,而从一、三号墓“打破关系”的土层情况分析,一号墓比三号墓稍晚,所以定在汉文帝十五年左右。当然,这个推理是限制在墓坑修造完毕即入葬的范围之内的。就墓葬的形制格式来看,从修造完毕到入葬的间隔似乎不大。那么,以上的推理应该基本符合当时的情形。
血吸虫循环图
既然入葬的年代已定,经过医学鉴定,辛追死于50岁左右,那么按汉文帝十五年左右向前推50年,则是公元前217—前215年左右,即秦始皇三十年前后。也就是说,在她的丈夫利苍死时,辛追才30岁左右,利苍比她大20多岁,属于老夫少妻的一类。也就是说,当利苍跟随项羽、刘邦转战南北、驰骋疆场时,辛追尚是一个不懂事的娃娃。两者在年龄上如此大的差距,那么他们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呢?
根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器物及墓主的装饰,专家们对辛追及利苍的出生地,曾做了属于苗族、侗族、越族和楚地等不同的推测。但这些推测中,似乎没有人注重医学研究成果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将湖南医学院等医学科研单位在解剖辛追的尸体时,发现其直肠和肝脏内积有大量血吸虫卵这一事实加以考虑,或许会认为这个女人的故乡属于楚地,也就是当今湖南北部、湖北一带的可能性最大。因为血吸虫多产生于湖泊沼泽地区,据医学部门的研究报告称,血吸虫卵一般都寄生在水中的钉螺体内,当血吸虫的毛蚴在钉螺体内孵化之后,便在水中四处活动。由于这种小虫活动力极强,几乎是无孔不入,且又小得难以用肉眼看到,所以当人体浸入水中之后,很容易被其乘虚而入,借着擦伤、破皮,或某个部位的空隙钻入人体之中繁衍生长,并给人的生命带来极大危害。从史料看,湖北一带的长江、汉水流域,原与云梦泽连成一片,形成了巨大的江河湖泽地区,而这个地区自古以来就是血吸虫病颇为流行的地方,由于面积庞大,受害的病人众多,加上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的限制,几千年来总是得不到根治。这种境况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有了划时代的改变。可以想象,辛追体内的血吸虫卵,正是幼年时在这片沼泽湖泊中被感染所致。如果辛追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不是生活在此处,而是在更南端或偏东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其体内的血吸虫卵问题就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假如以上的推测成立,进而还可推引出这样一个有趣的问题,那就是辛追出身于一个底层的农民家庭,青少年时曾在沼泽里参加过种稻、收割一类的体力劳动,因为从一般的医学理论上讲,只有经常下水,且有破皮、擦伤或饮用沼泽湖泊的生水的人,才会导致血吸虫病菌的感染,否则,不会受到侵害。也就是说,辛追是由一个底层的经常下水田劳动的农村娃,荣幸地成为轪侯贵夫人。关于这个推测,早在湖南医学院等科研单位在出土的女尸体内化验出血吸虫卵时,就有人极富想象力地提出过,并戏言:“这个女人原来也是跟我们一样的劳动人民,只是后来变修、变质了……”但是,这个推测没有得到医学界的认同,其理由是,通过医学观察,只要身处血吸虫卵密布的地区,哪怕是不下水泽,只是洗个手,也有被感染的可能。如果真是如此,对辛追的家庭状况及青少年的经历,就很难揣摩了。因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头百姓,都总是要洗手的。
关于利苍与辛追相识、结合的经过,研究者有多种推测,但大多不能令人信服。唯湖南省博物馆研究员傅举有先生的推测,看上去还有点合理的成分。按傅氏所言,利苍很可能和辛追是同乡,但不一定很早就相识,当辛追还处于童年时,已是青壮年的利苍便离开家乡,投奔到项羽等反秦的队伍中,并参加了南征北战。秦亡后,利苍又在刘、项之间展开的某次大战中归属刘邦,并在灭楚的战争中立下了功劳,成长为一名将军。当楚汉战争结束全国统一后,利苍很可能在中央朝廷做官,也有可能转到老家一带为地方官。不论这两种情况的哪一种,利苍在全国统一后,曾衣锦还乡并逗留过一段时间则是情理之中的。也就在他回故乡的这段时间,大半生戎马倥偬,未来得及婚配的他,或者是自己偶然相识,或者是经邻里官僚们穿针引线,便娶了当时正处于花季时节的美貌女人辛追。他们结婚不久,便生下了一个儿子利豨。其后,十八九岁的辛追,又随着丈夫调任长沙国丞相这个有权有势的职位,带着幼小的长子一同来到长沙国的首都临湘(今长沙市)定居。这便是辛追前半生的经历及与利苍结合的大体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