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的亿万富翁(1 / 1)

自辛追携子随夫来到临湘定居之后,身为长沙国丞相的利苍算是有了个娇妻爱子皆备的完美家庭。他们一家的住处早已**然无存,甚至连一点可供探察的线索也没有为后人留下。2000年后的考古工作者,只能从马王堆三座墓葬的出土器物中,推测利苍一家当年生活的情景。

显然,这三座墓葬中的器物,远不能代表利苍一家的全部财富,但仅仅是这豪华无比、精美绝伦的3000多件珍品,已经让人深感震惊和意外了。一个受封仅700户的小侯,何以会聚敛到如此繁多精美的财物?其经济来源主要出自何处?这是一个研究和推测起来都极为烦琐的命题,似乎只有将利苍任丞相的长沙国、封侯之后的封地轪国以及汉中央朝廷三个方面联系起来才能看出个眉目。

正如前文的推测,利苍是在任长沙国丞相三至四年之后才得以封侯的。在此期间,他的经济来源与封地轪国还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靠长沙国以官俸的方式供给,间或也可得到中央财政的补给。那么,他得到的官俸是多少,长沙国的经济状况又是如何呢?

有研究者曾根据《汉志》户口数字和杨守敬编撰的《前汉地理志图》所载西汉人口密度图推断,当时的黄河流域人口密度最高达每平方公里200人,一般也在50—100人。而长沙国的人口密度则小得多,根据《汉书·地理志》所载元始二年(公元2年)长沙国的户口数字来看,这时的长沙国面积大约为71000平方公里,人口增长到23万多人,人口密度约为每平方公里3.3人。当然,此时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约200年,按照汉初的情况看,那时长沙国的人口密度不会大于每平方公里2人的数字,这个数字当是在西汉各诸侯国中最低的。在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生产、生活方式的汉初,人口的多少是该地区开发的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动力,没有人,就谈不到大的开发和提高生产力。长沙国人口密度如此之低,可见生产力与生产水平以及对地区开发规模,也是极其低下和迟缓的,经济状况也就自然地低下和匮乏。这一点,较轪侯利苍稍晚,相当于第二代轪侯时期的贾谊,在奉皇帝之命赴长沙国作为长沙王太傅时,“既辞往行,闻长沙卑湿,自以寿不得长,又以适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而自伤。这位长沙王太傅在长沙任职的3年间,总是郁郁寡欢,并借服鸟之赋,一再抒发哀悼悲伤之情。当这位书生味十足的贾太傅于3年之后重返长安时,在给皇帝上奏的治安策中说道:“臣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豨兵精,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最弱,最后反。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功少而最完,势疏而最忠,非独性异人也,亦形势然也。”贾谊在此所说的“形势”,固然方面很多,但其经济形势则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正是处于经济上的贫困落后,长沙国才始终未敢背叛中央朝廷。想起当年长沙王吴臣不顾亲戚情面,用计诱杀自己的姐夫、淮南王英布(黥布),与自己处于弱小地位以及对中央朝廷的恐惧是分不开的。

长沙国这种国匮民穷的状况,似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出现转机,《东观汉记》载: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脓溃。”元和(公元84—86年)是东汉章帝刘炟的年号,上距利苍为长沙国丞相的时代已逾200多年,但此时长沙国的百姓贫穷得在寒冬腊月连鞋都穿不上,可见刚刚经过秦末之乱和楚汉战争的西汉初年的长沙国,其经济状况及人民生活水平会低下到何等程度。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利苍奉命赴长沙国任丞相。毋庸置疑的是,诸侯王的丞相是王国官僚机构中最高级的长官,王国里掌管内政的内史和掌握军政大权的中尉,都无一例外地要听命于丞相。诸侯王对王国人民的统治和剥削,也自然地通过丞相来具体执行。也就是说,此时的利苍是长沙国统治集团中仅次于长沙王的第二号人物。

由于利苍上任的头几年并未封侯,故可推断他的经济来源主要靠2000石的官俸。当然,这个2000石以上的官俸,仅仅是一个公开的硬性的经济收入数字。按《汉书·高帝纪》载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的诏令说:“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颜注引臣瓒曰:“秦制,列侯乃得食邑,今七大夫以上皆食邑,所以宠之也。”这里说的七大夫即上文提到的公大夫,也就是二十等爵中第七等爵之名。看来刘邦对七等爵以上的贵族格外优待,除给他们食邑外,还命地方长官供给他们田宅。正是由于有了这道明令的庇护,故从西汉初年开始,各地达官贵人四处巧取豪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不仅兼并了大片土地,还抢占修筑了大量房宅。随着这股兼并抢占之风的愈演愈烈,使越来越多的百姓饥寒交迫,流落街头,直到西汉末年,造成了阶级矛盾极其尖锐的冲突,并迫使中央朝廷加以限制。可以想象,在西汉初年出任长沙国丞相的利苍,是不会置这个大发横财的机会于不顾的,就他显赫的地位和掌握的重权看,所抢占的田宅应不在少数,这个软性的数字,应该高于他的官俸百倍甚至千倍以上。如此一来,他家中聚敛的财富就相当可观了。

《东观汉记》卷二书影

《东观汉记》卷六书影

当然,以上说的是利苍只任丞相而尚未封侯之前的经济收入,当他于惠帝二年被封为轪侯之后,又无形地增加了一根强大的经济支柱。

从表面上看,利苍受封仅700户,为数不多,位次也不高。汉初列侯封户最多者为16000户,最少者500户,而以封一二千户的人数比例最大。若单从封户来看,轪侯应算个很小的侯。但列侯这个级别本身就是非常高的贵族,他是汉初二十等爵中最高的一等(第二十等),是仅次于天子、诸侯王的第三级贵族。当利苍初受封时,全国的列侯才有140多人,其中不少人兼任汉中央朝廷重要官职,没有兼任官职的多住在长安,随时参与国家大事,只要朝廷面临重大问题,皇帝便命丞相与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等公卿共同商讨,朝廷需要人才,仍由这些人举荐。由此可见,列侯这个贵族阶层,是汉朝政权的重要支柱。正因如此,才在汉人的文章中出现了“王侯”并称的词句。

利苍既封轪侯,那么他的封地自是在轪县,但这个轪县到底在哪里,他与封地的关系以及从封地中得到的财富又是多少呢?

关于轪侯的封地,文献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根据两说来印证今天的地名,一说在今河南省境,一说在今湖北省境。当初考古研究人员在编写《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发掘简报》时,就根据史料断定汉轪县“约在今湖北省浠水县兰溪镇附近”,但经过后来研究者深入细致的推理,利苍所封侯的轪县并非在湖北,而是在今河南省境内的光山县和罗山县之间。看来这个推测更可靠些。《简报》的推测是错误的。

按汉制,凡列侯所封之县改曰国,其令或长改曰相。轪侯虽封于轪国,但他在长沙国为官,家属仍居住在长沙国的首都临湘,与轪国并无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轪国的实际行政长官是轪相,轪相是中央朝廷任命的官吏,并非轪侯的臣属。轪相与轪侯的关系只是按期将轪国700户的租税派吏卒运送到轪侯家而已。

显然,整个轪国的总户数绝不止700户,按《汉书·地理志》载,轪县所属之江夏郡共辖14县,总数为56844户,这就是说平均每个县为4060户。即使当时的轪县再小,也应当在千户以上。故汉中央朝廷名义上将轪县改为轪国,实际上只是将轪县缴纳租税的民户拨出700户,让其上缴的租税再转交于轪侯利苍一家,其余的租税仍归汉中央朝廷所有。

既然轪国700户的租税归利苍一家所有,这700户所交的租税数额又是多大呢?据《史记·货殖列传》载:“封者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朝觐聘享出其中。”这个记载当是西汉初期列侯封邑食税的证据。按这个证据推测,轪侯利苍封于惠帝初年,其时当是《史记》所载的食税制度,也就是说,轪国被划出的700户,每户要出200钱供于轪侯利苍一家食用,算起来总数应为14万钱,这便是轪侯利苍从封国所得到的经济收入的大体数字。

但是,另据《汉书·匡衡传》载:“郡即复以四百顷付乐安国,衡遣从史之僮,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这段记载当是西汉中期以后,列侯封邑食租的证据。有史家钱大昕在《廿二史考异》中,就匡衡的食租问题考证说:“以是推之,列侯封户虽有定数,要以封界之广狭,定租入之多寡,不专以户数为定也。”这个推论是有道理的,尽管史载匡衡封邑仅为647户,但在三年中却收租谷千余石,可见其中必有不专以户数为限度,而采取或明或暗的手段,巧取豪夺,以此聚敛钱财之卑劣行为。可以想象,身居王国丞相之高位,又有列侯之高爵的利苍,也决不能就此为止,必然也同一切封建王公贵爵一样横征暴敛,扩大自己的经济实力,以达到醉生梦死、奢侈糜烂的生活目的。这一点从马王堆一、三号汉墓的出土器物中完全可以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