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珍宝知多少(1 / 1)

由于椁室内的四个边箱均有一米多深,里面的文物层层叠压,极易弄乱捣碎,考古人员显然不能像进湖摸鱼一样,将两只脚踏进去弓腰四处摸索提取,唯一的办法就是将身子趴在边箱边,一件件小心地提取。当提取到边箱的底部时,再找来绳子拴在腰上,或让人从背后拽着,或将绳子的一头拴在墓室外的木桩上,几乎将整个头和身子都伸进边箱中进行提取。尽管这样看起来极为费力和辛苦,但作为考古人员似乎非如此不能称作考古发掘。好在令人庆幸的是,巨大的墓室也给考古人员创造了较为宽松的提取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几名考古专家一个边箱一个边箱地清理。从当时负责器物的编号和指挥提取的主要人员白荣金留下的一份记录中可以看到,其具体清理的经过是:

12月11日上午清理东边箱,午前近底,暂停(下面已无完整器物)。

11日下午,清理南边箱,未完,近底,停。

11日晚,杨大易司令员到现场指挥,陈滋德宣布清理西边箱,至夜,未完,停。

12日上午清理完西边箱。

发掘人员从三号墓椁箱中提取随葬器物(傅举有提供)

边箱中露出随葬器物

12日下午把东、南两边箱底清理干净。

12日下午清理北边箱,至午夜,四个边箱清理全部结束。

由于清理时间的紧迫,以及出土器物的繁多复杂,使当时在现场的摄影、文字记者很难准确地记录下各件文物出土的先后顺序,而后来的传记作者就更难以准确描述了。故此,这里且按由考古人员后来编撰的三号墓发掘简报尽可能简单而又全面地做一叙述:

1.兵器

墓中出土兵器共38件。计有弓、弩、矢和矢菔、兵器架、剑以及戈、矛等。这些兵器是一号墓中所没有的,其中:

弓4件,分别出于北边箱和南边箱。其中有髹漆木弓2件。一件全长1.45米,中部平直,两端弯曲,用两块木片叠合绕线髹漆而成,髹漆后再密绕丝线。此弓与弩伴出,当是弩弓。另一件木弓全长1.42米,弓弦尚存,由四股丝绳绞合而成,径0.5厘米,长1.17米。另有竹弓两件,一件长1.26米,一件残长1.13米。

弩2件,出于南椁箱西部。弩臂为木质髹漆,雕刻卷云纹,髹漆后又锥画(针刻)云气纹。形制与战国弩机相同。廓和机件用灰黑色牛角做成,当是明器。一件通长68厘米,另一件通长61厘米。

矢和矢菔,与弩同出于南边箱。矢菔是用木做成的梯形扁盒,上大下小,两侧伸出尖锥形木柱。内盛芦苇秆箭12支,长68.5厘米。北椁室也出箭12支,全长82.4厘米。箭镞均为角质,做二棱形。

兵器架一件。上部是长方形木板,下部是带方座的八方形木柱,通高87.5厘米。板面用红、黄、绿三色画粗犷有力的云气纹。并附加5个挂钩。钩上横置带漆鞘的角剑一柄,剑长79.1厘米。

另外还出土有带鞘角剑和格、珌用玳瑁包镶的木剑共3柄。带木柄角质戈、矛各一件,以及铜剑首、铜剑格、铜带钩等。

2.乐器

共5件,其中:

瑟、竽各1件,出于西边箱。瑟,木制,全长1.16米,宽40厘米,高8厘米,25根弦,已残破。竽,竹制,22管,保存较差。其形制、大小均与一号墓所出无异。

琴1件,出土于北边箱西部。木制,上髹黑漆,保存完整。全长62.3厘米。由面和底两部分组成,底长51厘米,面、底之间有一个“T”形槽。尾部短而窄,头部长而宽,头部的岳有7个弦孔,弦已腐朽脱落。头端的琴面上有弹奏时摩擦的痕迹。

箫(?)2件,同出于东边箱57号漆方奁内,卷在竹简的中心。竹制,管状,保存完整。一件长24.6厘米,另一件长21.2厘米。上端有竹节,下端中空。竹管的一面用刀削成平面,上有大小不同、间隔不等的洞眼6个,背面近中部也有一个洞眼,近竹节处有一个长方形吹口。琴和箫都是首次发现的西汉乐器。

3.漆器

马王堆三号墓椁箱中的漆器

共316件(不包括髹漆的兵器和乐器),其中:4个边箱都有出土。器形有鼎、盒、壶、钫、盆、盘、卮、匕、勺、耳杯、耳杯盒、奁、匜、案、几、屏风、箕等。其中数量最多的是耳杯,达174件。其次是盘,68件。鼎有6件。

马王堆三号墓南椁箱内提取的大漆盘

漆器大多是木胎,少数是夹纻胎和竹胎。花纹装饰方法有漆绘、粉彩、锥画(针刻)三种,漆绘占绝大部分。花纹的图案比一号墓更为多样,特别是锥画花纹多动物和人物形象。

多数器形与一号墓所出风格一致。具有特色的是,15件漆奁中,双层奁占了5件,且有2件长方形双层奁是一号墓所未见的。东边箱的57号长方形奁,长达60.2厘米,通体黑素无纹饰,底层间为五格,内盛竹简、帛书、帛画及蚌属等,还有一只青蛙。北边箱的一件长方形奁满布粉彩云气纹,先用白色凸起的线条勾边,然后用红、绿、黄三色勾填漫卷的云气纹,色彩灿烂,极为华丽。另外,南边箱出土6个从小至大叠放着的漆盘,其中5个为平盘,最大的一个盘,直径73.5厘米,高13厘米,腹稍鼓。上述成套的大型漆盘及漆器装饰方法上的锥画和粉彩都是年代最早的代表性产品。

三号墓内北椁箱出土的具有“东方维纳斯”之称的木制歌俑

漆器上的文字与一号墓所出相同。部分器物上朱书“轪侯家”三字,多数器物书有“君幸食”“君幸酒”“石”“四斗”“二斗”“九升”“七升”“四升”“二升”“一升半升”“一升”等文字。

4.木俑

木俑共104件,分着衣俑、雕衣俑、彩绘俑、桃枝小俑四类。其中:

桃枝小俑仅2件,出于中棺和内棺之间的缝隙中,系用桃树枝稍事劈削而成,当作“辟邪”之用。

着衣俑包括歌舞俑、乐俑、侍俑三种。歌舞俑和乐俑17件,出土于北边箱的东间,有的歌唱,有的起舞,有的吹竽、鼓瑟或弹琴,还有的敲击10个一组的编钟和编磬。侍俑8件。大的4件,全出于北边箱的西间,高73.5厘米,女性,着绣花丝绸袍服,面庞、发饰和体形的雕刻技巧较高。小的4件,高38厘米,着青绢袍,彩绘缘、领和袖,有冠,出土于北边箱西间通往东间的门侧,以及西边箱的北端,疑是守门小吏。

雕衣俑4件,也出于北边箱的西间,雕刻出衣纹和层次,然后再加彩绘。

彩绘俑共73件,多数出于北边箱的东间,少数出于西间,当是受椁内积水漂浮所致。形态与一号墓所出相似,仅服饰花纹稍异。不同的是,此墓所出的彩绘俑,男性形象比女性形象要多。

5.竹笥

共50个,东边箱出22个,南边箱出12个,西边箱出16个。形制和编织方法与一号墓所出相同。出土时已严重腐朽。

竹笥用棕色麻绳缠缚,并加封泥印和系挂木牌。尚存有文字的封泥七八个,除一个文字不同(但残缺不全)外,其余均为“轪侯家丞”。木牌均已脱落于竹笥附近,木牌上墨书笥内所盛物品的名称。

根据初步清理并参照木牌文字,笥内盛放的随葬品可分三类:

(1)食品,共38笥。从骨骸和形迹看来,肉食品有鹿、猪、牛、羊、狗、兔、鸡、鹪、鸭、雁、鹤、鱼、蛋等,农产品和水果有豆、枣、香橙、梨、柿(?)、菱角、梅、果核等,还有粮食制品。

(2)中草药和香料,共2笥。现可辨认的有桂皮、花椒、茅香、高良姜等数种。

(3)丝织品,共10笥。其中2笥盛衣服,已完全朽烂。8笥盛成幅丝织品,大部分成为碎片。

墓内出土的骰子

1972年河南灵宝县张湾村三号汉墓出土的博戏图,生动地再现了当年的博戏生活

三号墓内出土的博具

6.丝织品

主要出土于椁室边箱和内棺内。边箱中以竹笥内出土的为多。棺内主要是覆盖和包裹尸体的衣衾(关于内棺中的详情后文另叙——作者)。另外在棺室里,内棺上以及某些器物的边缘上都有一些丝织品。此墓出土的丝织品保存较差,颜色暗晦,不如一号墓所出质量完好。

经初步清理,这批丝织品的种类与一号墓所出大致相同。计有绢、罗、纱、锦和绣等。其中以锦最为突出,起绒锦的数量很多,其他锦的花纹也较复杂,如豹纹锦、几何纹锦、对鸟纹锦等,这些锦是一号墓没有发现的。现在保存较好尚能识别的物品有锦枕、香囊和丝履等。另有成幅的丝织品15卷左右。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北边箱出土的粉彩长方漆奁中,盛放了一顶保存完整的漆缅纱帽,编织精工,通高27厘米,宽约15.5厘米,是罕见的珍贵文物。

7.其他

博具一套,出土于北边箱的西部。由博局、筹码盒等组成。博局,木制,近方形,长45.5厘米,宽43.7厘米,厚2厘米,由四块梯形和两块等腰三角形木板拼成,正面髹黑漆,上有规矩纹。四角有剪贴的鸟形装饰,周围绘一道朱漆。筹码盒,木制,髹漆,长、宽均为24.9厘米,高17厘米。盒底四角有足。盒内间呈方形、长方形和椭圆形的格子,里面存放角质方形块状、箸状的筹码和角制环首刀,木制的削、锛等小工具。盒面上锥画栩栩如生的动物图案。骰,木制,出土时位置已移动,十八面,每面都有字。竹简中记载有“博局一”“博一具”,当即指此。

在北边箱出土的漆奁中放置有刷子2件,铜镜1件,角镜1件,角梳、篦各2件,木梳、篦各2件,环首铁削1件。铜镜为弦纽、圆座、窄边,云纹为地纹,龙纹为主纹,直径18.9厘米,具有楚镜风格。角镜刻方连纹,纽有丝带,直径10.8厘米。角篦,宽5.5厘米,有66个齿。

此外,北边箱还出土镂空三角形纹陶熏炉2个,一个涂锡,内有少许茅香和高良姜;一个彩绘,内有黄色粉状物。又有涂锡陶灯和木灯各1件。

当然,以上并不是出土文物的全部,而清理工作也没有这样简单,仅凭几句话就可一笔带过。其实就清理工作而言,尚有许多是记录或描写的故事,而关于墓中出土文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则与一个人的逸闻趣事有极大的关联。就在马王堆三号墓发掘过去20年后,几乎所有参与这次发掘的人员都还清楚地记得此人一段极其精彩的表演。这个人的绰号叫“智多星”,本名叫王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