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锋后的交锋(1 / 1)

对于鲁明将“博兴”与“广饶”对比后,仍倾向于广饶的学说及观点,曾提出惠民说的吴如嵩、陈秉才,尽管由于“名额限制”未能出席在广饶召开的学术会议。但事后得知,立即做出了反对的姿态,并反击道:鲁明这种简单的推论方法不是考察地理历史沿革的正确方法。因为先秦两汉的地名并不是这样陈陈相因而无任何变化的。人们很容易举出相反的例子,例如春秋的曲沃,秦代则称左邑,到了汉代又改称闻喜;又如春秋的犬丘,秦代称废丘,到了汉代又改称槐里。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因此,认定汉乐安即孙武故里的意见,不过是一种想当然的幻想式的说法罢了。史实表明,自西汉至明清,历史上出现过乐安县、乐安国、乐安郡、乐安州四种不同的行政区域和地理区域。不仅如此,同是一个乐安县或乐安郡,在不同的朝代其地理区域也不一样。因而,问题要得到解决,就必须回到《新唐书》和《古今姓氏书辨证》本身上来。宋人欧阳修和邓名世依据什么材料提出了乐安问题,这是需要追寻的一个重要前提。清代著名学者孙星衍在其校订的《孙子十家注》附录的《孙子叙录》中,曾写下这样的按语:“绍兴四年,邓名世上其书。胡松年称其学有渊源,多所按据。《序》又云:‘自五经子史’以及《风俗通》《姓苑》《百家谱》《姓纂》诸书,凡有所长,尽用其说,是其书内所云,皆可依据也。”既然是“皆可依据”,那么,今人要讨论孙武的里籍,也就只能从此入手,寻找结论。

那么,《元和姓纂》所说的乐安,是指春秋时的乐安,还是指唐代的乐安呢?这是问题的要害。从它的编写体例可以断定,这个乐安乃是指唐代的乐安。它所列三个“孙武之后”的地名都是指的唐代地名。唐代有富阳即今浙江富阳,唐代有清河即今山东清河西。此书如果不是记述“孙武之后”而是叙述前代某人与孙武有关联,那就用前人所处朝代的地名。如记述东汉孙坚、孙策、孙权就是一个显例。它用的地名是“吴郡富春”。富春是东汉地名,唐代则改称富阳,均为今浙江富阳。同是一个富阳,一处用唐代地名,一处用古地名,其编写体例是十分明确的。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乐安”乃是指的唐代的地名吗?同时,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持“博兴说”者用汉乐安去推论秦乐安、齐乐安是找错了方向吗?

吴、陈二人继续指出,《新唐书》和《古今姓氏书辨证》取材于《元和姓纂》等汉唐典籍,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其所载“食采于乐安”也是指唐代乐安,而不是在春秋时代齐国有一个什么叫乐安的地名。当然,这绝不是说《新唐书》所载地名都用的是唐代地名。在地名使用上,它既用古地名,也用唐代地名,同是孙氏这一条就可得到证明。如说周代的姬(孙)耳“食采于戚”,“戚”是古地名,唐代无“戚”地,即今河南濮阳北。说周代姬(孙)嘉“世居汲郡”,周代无汲郡,用的是唐代地名,唐天宝元年设汲郡,即今河南汲县。后于乾元元年改卫州。

《元和郡县图志》书影

乐安乃唐代地名,这个问题已很清楚了,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唐代的乐安地望问题。《元和姓纂》成书于公元812年,而早在七十年前的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唐朝政府改平原郡为乐安郡,治所在厌次,后于乾元元年回改棣州。《新唐书》写田书用乐安之名,与写姬(孙)嘉用汲郡之名一样,都是天宝元年唐朝政府新改设的行政区域,又都是乾元元年废改的地名。要考察唐代乐安郡的设置情况及其地理位置,《元和郡县图志》卷十七棣州条可说明一些问题:

棣州,乐安。禹贡青州之域,又兖州之域。春秋为齐地,管仲曰:“北至于无棣。”秦并天下,为齐郡。汉为平原、渤海、千乘三郡地。曹魏属乐陵国,晋石苞为乐陵公是也。隋开皇十七年,割沧州阳信县置棣州,大业二年废入沧州。武德四年又置棣州,六年又废。贞观十七年,又置移于厌次县,即今州理是也。天宝元年改为乐安郡,乾元元年复为棣州。

这则史料表明一个历史事实,即厌次县在春秋时是齐国之地,在唐朝先后成为棣州治和乐安郡的郡治。后世的学者之所以肯定乐安是孙武的故里,也是以唐代乐安郡为依据的。例如辨伪大师孙星衍自称孙武的后裔,他在《家吴将曲考》中说:“吾家自明忠愍公名兴祖者,以佐命功封燕山侯,起家定远。当元明兵燹之际,谱系无所考,惟忠愍公以官封祖父文虎,中书参知政事护军乐安郡公,则吾家为乐安孙氏,系出陈子占后,明也。”

他从其祖父封“乐安郡公”作为推断自己是孙武后裔的重要证据,正是依据了唐人的说法。因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列孙氏宰相后裔的爵位即有孙俊为乐安子、孙成为乐安孝男、孙储为乐安郡侯,以祖籍为爵秩之名正是古代封爵的通例之一。

以上所述与我们的判断完全吻合。我们既证明了《元和姓纂》《新唐书》《古今姓氏书辨证》所指乐安乃唐代的乐安,而不是春秋时有什么乐安,现又证明唐代当时确有一个原属齐国之地的乐安,因此,查明这个乐安的今地,孙子的故里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吴如嵩、陈秉才上下古今叙述了一大堆枯燥的史料和证明这些史料的史料,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乐安郡的治所在厌次,厌次即今山东惠民县,惠民县就是当年田书的采邑所居……总之,今山东省惠民县是兵圣孙武的故里,可以刀断斧削地确认了。”

对吴、陈二人所坚持的“惠民说”表示拥护的惠民县学者王丙臣,除了将书面上的史料又翻腾出来做了一番旁征博引的补充外,还利用身在惠民的便利条件,深入民间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从另一个侧面给了吴、陈二人配合与声援。如至今惠民县境内还流传着一些有关孙武后代居住地方的传闻遗事,王丙臣为此举例说:

1.据今惠民县城南门街和城郊刘皮家、袁侯、孙庙一带老人们回忆,在袁侯村西头建有孙武庙一座。南门街孙玉凤一家自称是孙武后代,其土地证上有“北至庙基”的记载。孙武庙不同于关帝庙,若非确有因由,群众是不会修建的。

2.今惠民县城北省屯乡的“堡武家”原庄名就叫“孙武家”,庄里的人说自己是孙武后代。

山东省惠民县城郊外古城堡遗址,据说此城址为汉代所建(作者摄)

3.今惠民县城西梁家乡石头孙村,传有“孙子乳名叫石头”,后代为纪念孙子而将庄名命名为“石头孙”的遗事。

4.今惠民县城东桑落墅镇北有古镇遗址,并距城三里许有孙、田、陈村;城西石庙镇有个村叫“孙田吴(武)”,其附近相邻的村分别有东西陈、大田、小田、叶田、田新。想来这种布局不会是偶然的巧合。

5.今惠民县城南靠近原唐朝乐安郡治(先棣州)古城遗址地方也有不少孙姓庄子,如孙家集、孙家沟等,他们自称是孙武后代。

通过以上这些活灵活现的传闻遗事,王丙臣认为“不难看出孙武后裔在惠民县是不少的,后代的多源并存也是合乎情理的。”

对吴如嵩、陈秉才的论证以及王丙臣并非画蛇添足的调查补充,复旦大学教授周维衍颇不以为然。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孙武故里在今惠民说殊难成立”的口号,在这口号响起的同时,毫不客气地放言道:主张“惠民说”的同志认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所载孙氏“食采于乐安”的“乐安”是指唐代的“乐安郡”。在我看来,这个“乐安”并不是指唐代的“乐安郡”,而是先秦的地名,该地的主体应该在今广饶县。《新唐书》提到的孙氏“食采”之地共三处,即“戚”“富春”“乐安”。其中,“戚”“富春”都不是唐代的名称,而是先秦的地名,何以见得“乐安”就一定是指唐代的“乐安郡”?况欧阳修文中所表示的“乐安”,其年代属性又是那样明确。另外,吴如嵩等同志认为,“在现存的史料中,先秦并不存在‘乐安’这一地名”,由此推断《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说的“乐安”,必“是指唐代的乐安郡”。这样考虑和认定问题也并不妥当。千百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历史文献散佚之多是不言而喻的。唐、宋时人所掌握的史料,今天已不复存在的比比皆是。不能说我们现在见不到了,就认定以往也并不存在。欧阳修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是由数十种世族谱系著作汇总撮要而成的,其中多数采自隋以前的史料。在叙述春秋“食采”之地时,只是按原始素材照文录用,何尝去考虑辨别先秦有没有“乐安”而改成唐朝郡名?即使是唐人的著作,在讲到先秦“食采”之地时,也不会用上唐代地名的。这是文士写作的一般常理。因此,我们不宜武断地认为现今文献中没有“乐安”,先秦时也一定不存在。已传《银雀山汉简释文》有“城安在共乐安强”的文字,汉简虽然残缺,无法断定其本意,但“乐安”是个先秦地名是显而易见的。既然乐安是指先秦时乐安地面,那么其位置就在今天的广饶。

现住在惠民县城南门外的孙德禄一家,据说孙德禄(右)是孙武的第81代孙(作者摄)

周维衍此言既出,吴如嵩又找来了“军科”的另一位重量级孙子研究专家霍印章共同进行反攻,二人除咬定“孙武故里‘惠民说’不可动摇”外,还出重拳反击道:根据《春秋左传》杜预《注》,先秦根本没有乐安这一地名,而杜预是魏晋时人,他给《左传》作注时三国尚未完全统一,汉魏的乐安县犹存,其注称乐安自然指汉魏乐安无疑,与“先秦乐安地面”毫无关联。可以断然地说,在杜预的头脑中连想都不会想到“先秦乐安地面”这一概念。问题十分清楚,孙子故里在乐安是唐人和宋人考证出来的,要弄清乐安的地望,还必须回到唐宋史料中来,认真进行分析研究,这是探讨乐安所指的唯一正确途径。“广饶说”离开这一途径,到实地“踏勘”和《水经注》中寻觅“先秦乐安地面主体”,其说自然不能成立。“博兴说”也离开这一途径,用“汉承秦制”“秦承齐制”的逻辑去推论先秦齐国的“乐安邑”,而先秦并没有“乐安邑”的存在,也没有乐安这一地名,后世的乐安又相当多,不能主观指定某处乐安即孙子故里,因而此说失去了直接的证据,也无法成立。“惠民说”则与上述二说不同,它的合理性完全在于继续遵循唐人和宋人的途径,到《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和《古今姓氏书辨证》的根据中寻找探求乐安地望。

霍、吴二人对周维衍做了特别教训道:只有深入探讨《元和姓纂》一书中关于郡望名称的体例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解。该书中的郡望名称,既有郡名又有县名以及州名和国名,既有唐代地名(新望)又有古代地名(旧望),粗看似乎杂乱无章,细读则确有规律可循。因为该书是为唐代卿大夫“条其源系,考其郡望”而作,“于唐人世系则详且核矣”,故在郡望名称上有下述三个鲜明特点:一、郡县并用,以郡为主。二、新旧并采,以新为主。三、州郡并称,以郡为主。从而可以认为,《元和姓纂》中的乐安指的是唐代乐安郡,也就是今山东惠民县。

对这一教训式的警示,周维衍很快做出了回应并进行了较为强硬的反攻,他宣称:我仅就您研究《元和姓纂》概括出的所谓三个重要结论,简单谈几句。第一,所谓“郡县并用,以郡为主”。郡望是讲郡名的,何来称县?当然谈不上什么“郡县并用”,您把郡望和里籍混为一谈,没有搞清楚郡望的真正含义;里籍有郡有县,郡望只是指郡。就是您所列举的“孙武之后的六个郡望——乐安、东莞、吴郡富春、富阳、清河、洛阳”中,富春、富阳、洛阳是县,但却不是郡望。“郡县并用,以郡为主”,作为在郡望问题上研究《元和姓纂》所得出的第一条重要结论,有犯常识性错误之嫌。第二,所谓“新旧并采,以新为主”。注重郡望的本意在于显耀家世,祖上哪一个是名宦,出身于哪个世家大族,这个地方有哪些大姓,等等,这就要按谱溯源,何以去立“新望”?即便是唐代的新贵,他也不会立什么“新望”的,总想找一下祖上值得夸耀的人。您说以新望为主,不妨请在《元和姓纂》中举出若干来,看来很难如愿。因此,您的那种说法是难以令人信服的。第三,所谓“州郡并称,以郡为主”。这第三条结论也是由于您混淆了郡望、里籍和历官所在而引申出来的。既然是郡望,哪会用州?如指唐代的政区,应该说是以州为主,不是以郡为主。就以大作所列举的《元和郡县图志》来说,是以州列目的,只是在州的名下附识郡名,而且也不是每个郡都记……您之所以概括出上列的三个重要结论,本意在于说明“食采于乐安”的“乐安”是唐代的“乐安郡”。现在立论于《新唐书》已站不住脚,想从《元和姓纂》中找到新的根据,但《元和姓纂》又不见“食采于乐安”的文字,于是断定《新唐书》记载来自《元和姓纂》,进而大谈《元和姓纂》的体例,摆“迷魂阵”,得出了三个所谓“以郡为主”的结论。可是,这又是多么经不起检验呀!

就在周维衍、吴如嵩等各路学者、各路门派为孙武故里到底在今何处而殚精竭虑、费尽心思,以满腔的热情,不惜才华和心血考证调查,论述讲演,并为此争得面红耳赤、唾沫四溅,甚至各派别之间怀揣不同的目的冷嘲热讽,相互攻讦打击,而孙武故里依然是真假难辨、是非不明,呈胶着状态之时,像在中国任何领域、做任何事情,总会产生和稀泥的平庸之辈一样,没有人看清是从哪个角落或哪个阴影里,又横空蹦出了一个名叫徐勇的蒙面之人。此人快速向杀得正酣的各门各派投放了一个颇有些扯淡的“模糊说”烟幕弹,并公然叫嚣道:由于文献及文物资料尚嫌不足,以上各说似乎还都是一家之言,难以完全驳倒其他观点而形成一致的认识。目前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对此问题采用“模糊理论”,即在现有论据还不能得到最后确认,谁是谁非尚难以判定时,最好的选择就是暂时不做出最后的选择。换言之,就是将结论暂时停留在已知与未知最前沿的交叉点上,放弃无谓的争论,把精力转向其他相关领域的研究。但同时注意不断地搜集新的资料,积极寻找继续前进的突破点,一旦条件成熟了,再做出新的结论。

徐勇的“模糊说”或称“糊涂说”并没有使争论各方为此驻足并停止争吵与交锋,相反是愈演愈烈,大有不决胜负绝不收兵之势。恰在此时,又有媒体突爆猛料,宣称迷失遁迹两千多年的孙武墓被一位年轻学者发现,此墓就在江苏吴县陆墓镇孙墩浜村南。这一爆炸性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使正陷于孙武故里之争的各路学者停止了交锋厮斗,都齐刷刷地调换角度,转向这一新的热点阵地,并以各种各样的心态,窥其在乱象纷纭、城头变幻大王旗的虚张声势下,不知是真还是假的神秘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