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1 / 1)

陈国瑞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辗转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酒强迫别人喝下去。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只有这陈国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与陈国瑞军打上了交道。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传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藩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使用他。

于是,曾国藩拿定注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一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自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儿子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定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唯唯退出。

但是,陈国瑞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的命令。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之职,剥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所以,曾国藩驾驭悍将,无外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这样,就可以人尽其才。

§§§59.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曾国藩认为:“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要。办事之法以‘五到’为要。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如做吏则亲验命盗案,案巡乡里。治军则亲巡营垒,亲探贼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条理、小条理、始条理、终条理,理其绪而分之,又比其类而合之也;眼到者,着意看人,认真看公牍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嘱也。”曾国藩经过遴选,将大量“纯朴”之人委以重任,这无疑对于提高湘军战斗力和耐力极为有益。

《孙子兵法》突出了眼力的重要性。如果把这种思想放在人际关系中,则表明,能够看准一个人,既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智慧的事情。或者说,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又是一件必须做好的事。曾国藩清醒地看到,将领选任得当,不仅可以使一支军队由弱变强。反之,不仅不能与日益壮大的太平军进行对抗,更重要的是无法“塞绝横流之人欲,以挽回厌乱之天心”。因此,曾国藩在创建湘军伊始,便将选将工作,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上。

从曾国藩所规定的选将标准来看,湘军的选将制度较为严格,大致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忠义血性;二是廉明为用;三是简默朴实;四是智略才分;五是坚忍耐劳。

曾国藩在选将中,将“忠义血性”放在第一位。所谓“忠义血性”,就是要求湘军将领誓死效忠清王朝,自觉维护以三纲五常为根本的封建统治秩序,具有誓死与起义农民顽抗到底的意志。他说:

带勇之人,第一要才堪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急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治民之才,不外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则诸勇必不悦服;不勤则营务巨细,皆废弛不治,故第一要务在此。不怕死则临阵当先,士卒乃可效命,故次之。身体羸弱者,过劳则疾;精神乏短者,久用则散,故又次之。四者似过于求备,而苟缺其一,万不可带勇,大抵有忠义血性,则四者相从以俱至,无忠义血性,则貌似四者,终不可恃。

选用具有“忠义血性”者为将领,可以为整个军队起到表率作用,“以类相求,以气相引,庶几得一而可及其余”,这样便可以带动全军效忠封建的统治,从而能够使这支新兴的军队——湘军,不但具有镇压农民起义的能力,同时还具有“转移世风”的政治功能。

曾国藩强调“廉明为用”。对于“廉”、“明”二字,他解释说:

弁勇之于本营将领,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之洁否,保举之当否,则众目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阅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有以服弁勇之心,而小款小赏,又常常从宽,使在下者恒得沾润膏泽,则惠足使人矣。明之一字,第一在临阵之际,看明某弁系冲锋陷阵,某弁系随后助势,某弁回力合堵,某弁见危先避,一一看明,而又证之以平日办事之勤惰虚实,逐细考核,久之,虽一勇一夫之长短贤否,皆有以识其大略,则渐几于明矣。

“廉”,对于军队来说是极为敏感的问题。绿营将帅克扣军饷,冒领缺额以自肥的现象,早已是公开的腐败行径。这深为士兵所不满,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战斗力。那么,曾国藩在新组建的军队上,要做到与众不同,就必须在选将问题上高度重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湘军的战斗力。

曾国藩反复强调将领要具备“廉”、“明”的品质,这对于改善官兵关系,提高战斗力,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选取将领,专取“简默朴实”之人。

曾国藩对于绿营军官气深重,投机取巧,迎合钻营的腐败风气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他深感积习难改。“国家养绿营兵50余万,200年来所费何可胜计。今大难之起,无一兵足供一省之用,实以官气太重,漓朴散淳,其意**然”,曾国藩从内心里慨叹:即使“岳王复生,或可换屠兵之筋骨;孔子复生,难剧变营伍之习气”。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曾国藩规定,一方面湘军不用入营已久的绿营兵和守备以上官;另一方面,他强调挑选将领要侧重“纯朴”。所谓“纯朴”是指脚踏实地,无官气,不浮夸虚饰。

曾国藩认为:“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要。办事之法以‘五到’为要。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如做吏则亲验命盗案,案巡乡里。治军则亲巡营垒,亲探贼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条理、小条理、始条理、终条理,理其绪而分之,又比其类而合之也;眼到者,着意看人,认真看公牍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嘱也。”曾国藩经过遴选,将大量“纯朴”之人委以重任,这无疑对于提高湘军战斗力和耐力极为有益。

“智略才识”是曾国藩选将的又一标准。曾国藩认为:“大抵拣选将材,必求智略深远之人。”决不能选用拨冗者。他指出:“其拨冗者,虽至亲密友,不宜久留,恐贤者不愿共事一方也。”曾国藩力求从书生中选拔人才。借助于他们知书达理,努力克服绿营将领缺乏韬略的弊病。

他要求湘军将领还应具备“坚忍耐劳”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