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今抚州市临川区),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16岁时,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随后,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宋仁宗举荐,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荐其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需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被调为度支判官,他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致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行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职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众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宋英宗即位后,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王安石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宋神宗赵顼继承皇位之后,他才在熙宁元年(1068年)应召回到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