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西周三位一体神系的建立与崩溃(1 / 1)

8.1 周族的主神和西周神系

夏族的主神是社神,殷族的主神是天帝,周族的主神是什么呢?社神之祀自夏朝建立,殷商沿袭无有变更,周朝起初也是一仍其旧。对于天帝,周人似颇茫然,不知所以。《史记·周本纪》:“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可知周人的天道那一套是从殷人那里学来的。周为殷属国,其宗教活动最初都受殷影响。但周族不可能没有自己的主神,它的主神不是社神,不是天帝,而是稷神。稷祀不见于卜辞,陈梦家指出:“殷人只有社而无稷。”[1]在殷时尚无稷神,说明它是周族制度。

社稷混称,这是自周代开始的。社与稷本有明显的区别,一位是土地神,一位是农神。《周礼·大司徒》注:“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社为后土,即土地之神,稷为田正之神,这两者间似已没有明确界限。田正之神也兼管土地,这是后来周人企图把自己的主神拿去顶替前人主神的一种举动。《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从这个顺序看,周人把稷列于社前,其抬高自己民族主神的意图十分明显。稷本为谷神,在夏、商的祀典里没有地位,只是在以后以稷为祖神的西部周族中流行着稷神崇拜。这说明,在进入封建制之前,周人也是将祖神与民族的主神叠合在一起的。

周人为了强调稷神的地位,并没有把弃列为第一稷神,而是在他之前加了一位烈山氏之子柱。烈山氏即炎帝,声势比周祖显赫,同时,炎帝姜姓,为周母家,这样也提高了弃的身份,说明炎帝子与姜嫄子是一脉相承的,置稷于社后便道理充分而无僭越之嫌。

稷神享受着特有的香火,故也传颂他奇特的神话,在周代神话里占有重要地位。《诗经·大雅·生民》有这样的诗篇: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

这就是著名的“履大人迹而生后稷”的神话。《史记·周本纪》是这样说的:“姜嫄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这跟《诗经》有一点不一致的地方,就是《诗经》说姜嫄履的是帝的脚印,而《史记》说履的是大人迹。《史记》说姜嫄因履大人迹而生子,以为不祥,多次欲弃其子,“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适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嫄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而《生民》连这位老祖宗的名字都没有说出来,尽誉美之词。一个对天道茫然、对上帝漠然的民族,初始的神话怎么会有帝呢?《诗经》中的上帝都是周人据流行的神话观念而加进去的,“履帝武敏”是后来的事,履大人迹应是神话的真相。

这个大人跟姬姓黄帝族有关系,史传黄帝四面,又“身逾九尺”“大肩”,则黄帝为巨人族。与姜姓联姻者为姬姓,周人的远祖便是黄帝。然而无论是稷、姜嫄,还是黄帝,都没有被周人列入最高神,周人只是把稷神并入社祀,并强化了祖宗祭祀。

周朝建立,接受了夏商两代的文化遗产,所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2]。周人不可能立刻废弃殷商的天帝崇拜,犹如殷人不敢废弃夏人的社制一样。最高神在夏商两代已经发展完备,周人又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祖神崇拜,这样便势必造成一种神界三足鼎立之势。周人没有把自己的主神列入最高神,而是袭用了夏商的天地之神以为最高主宰,这样,天帝、社神就彻底褪去了祖宗人格神的成分而成为纯粹的自然神。祖神于是以单独一款列出,天神、地示、人鬼的神系于是形成。《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具体对象为:

天神: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

人鬼:先王。

地示: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泽,四方百物。

这种神系,殷代已略具雏形,只是其人鬼与天神纠缠,关系颇为复杂,不如周代明朗。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对殷代的祭祀对象分类为:

甲,天神 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

乙,地示 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

丙,人鬼 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