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奴隶社会承父系氏族社会的余绪,掀起了狂热的祖先崇拜。这种对祖先崇拜的性质与西周以后有很大区别,他们将祖先跟氏族崇拜的大神高度叠合,成为政权的保障,这是奴隶社会神权与政权结合,国家神话与民族神话合流的体现。
夏人因其农耕生活而崇拜社神,殷人属东夷游牧民族而崇拜天神,当他们先后进入奴隶制时代,他们的祖先便分别跟社神、天神合流,成了神性十足的先公先王。对先王的祭祀与崇拜,不仅在乞求风调雨顺,更重要的还在于保佑政权长治久安。图腾神话是母系氏族社会的产物,在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它已没有当年的气势了。父系氏族社会改造原有的图腾神话,由于畜牧与农耕生产都有较大的发展,逐渐建立起与氏族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神作为氏族的主神。它或是图腾神的变形,或是新时代所新造,总之,它已替代了那曾作为氏族标志的图腾物崇拜。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了夏人的社神、殷人的天神,它们是这两个民族的主神。父系氏族社会里,男人煽起的祖先崇拜之风是把男性祖先跟图腾物画等号,如说禹是虫,祝融是鸾,伯益是燕子。后来,男人不再仅仅袭用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名号,他们还将祖先同主神结合起来,这才是男权建立在神话中的一个标志,这种神话与神崇拜才逐渐成为奴隶社会意识形态的主潮。
我们有必要对《尚书·甘誓》中启的一句话提出来重新讨论。启在讲了一通讨伐有扈氏的理由后,要部下听从他的命令,因为听与不听会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安国对此分别解释为:“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即赏祖主前,示不专也。”“又载社主,谓之社事。崩北,即僇之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也。”所谓“阴主杀”都是后来的说教,不可能是夏代的观念。古时打仗果真是既载一个社主,又载一个祖主吗?这似乎意味着社神与祖先之灵的分离。祖主与社主应是统一的,打仗时只载了一个神祖,在夏代,它是祖神,也是社神。《史记·周本纪》:“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这是载祖以行的史书记载,未见有同载社主者。我们怎样看待《甘誓》中分而言之的这句话呢?其实,它是古代汉语中一个普遍的语法现象,即互文见义。它的意思是说行赏罚于社祖前,社即祖,祖即社,它们在夏代是统一的。《周礼·秋官司寇》:“大军旅,莅戮于社。”郑玄注“社”曰:“谓社主在军者也。”言社主而不及祖主,而《史记·周本纪》又载武王只载一祖主,夏周文化同源,起初祖社是统一的。
最初的社主是谁呢?《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自夏以上祀之。”又,《淮南子·汜论训》:“禹劳天下,死而为社。”《史记·封禅书》:“自禹兴而修社祀……郊社所从来尚矣。”综合以上三则史料,知:一、社祀起于夏;二、社神为祖先。这里于是发生了一个问题,即社神有两位,一是句龙,一是禹,那么,夏之社神到底是禹还是句龙呢?共工与鲧本是一个,因传说纷纭渐分为二,为中国神话史上一大公案。既然共工即鲧,而禹为鲧子,那么禹也就是句龙、后土。《国语·鲁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九有”“九土”即九州,然《山海经·海内经》又说“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尚书·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也就是说九州土地是禹划分的,划分九州者当即一人,即禹,是句龙与禹为一之证。据闻一多等人从文字学的角度考察,“禹”字形与龙有颇多的关系。考之于古籍,禹与黄龙有等称者。《山海经·海内经》注引《归藏·启筮》:“鲧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化为黄龙。”而《初学记》卷二十二、《路史·后记》注十二并引“鲧殛死,三岁不腐,剖之以吴刀,是用出禹”,“或曰化龙,或曰出禹,是禹乃龙也”。[3]禹为句龙,可得文字学与文献学上的证实。于是我们可以断定,起于夏代所崇拜的社神实际上就是禹,他既是祖神,也是社神,一身而二任。夏代神话的这一特征体现为祖宗神与民族主神的结合,成为一个新的大神,这就有行赏罚于社祖之前的政令。
关于夏代的神话,我们很难考察它的全貌,但就人们以龙为国王象征,把社神与祖神相统一看,夏代的神话是将氏族时代的神话全力转向了政治统治的轨道,它体现了奴隶社会奴隶主全面垄断土地、财产与奴隶人身自由的社会特点,理性的光辉笼罩在神话的迷雾里,人正受着异化了的神权及与神权相辅的政权的压制而不得觉醒。
商代统治接过了夏代统治传下来的神话遗产,它本想将夏代的神话及神崇拜行为悉数废弃。《史记·殷本纪》载:“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国的解释是“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作《夏社》是“言夏社不可迁之义”。宗教传统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全部改变,政权垮台了,神权却还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贸然地改变被征服者的宗教信仰,必将导致变乱,这在中外历史上都是不乏先例的。意识形态的变更与上层建筑不同步,夏王朝覆灭了,夏代的神话还在流传,他们会更加怀念他们的主神与祖先。面对这一形势,商王朝作出了明智的选择,他们的社庙一仍其旧,他们像夏人一样敬奉着夏祖大禹。作为神灵,大禹威威赫赫,殷人也祈求他的保护。这作风一直延续到他们的后人宋国君民那里,他们在祭祀先祖时还是不敢不提到禹。《诗经·商颂·长发》这样写道:
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商人承认禹治水的伟大功业,故祭祀先王之前先会提到禹,以示不忘他的大德。这倒不仅仅是做样子给夏人看,是他们实实在在地对禹有敬仰之心。《殷武》篇也说到“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是殷人对禹不能忘怀之证。顾颉刚等人据《长发》一诗定大禹为神是不错的,但要是因此否认夏王朝的存在却没有根据了。他们的论点建立在这样一种错误的理论基础上:一个朝代的神只能由这一朝代祭祀,殷人祭禹,说明禹是殷人的宗神,所以夏王朝是不存在的。他们忽略了宗教传统的特殊性,宗教的生命力比王朝的寿命长,一个朝代的神完全可以在另一个朝代继续得到礼遇。当然,这种崇拜会逐渐改变性质。
禹作为社神,作为龙,并演为创世大神,具有强烈的感召力。认同禹,成为文化统一的重要标志。早在我们民族认同炎黄之前,各族人民就以认同大禹来认同文化,如匈奴自认为禹后,而越人也奉禹为先祖。人们遗忘了禹的社神身份,却强化了他的创世神主地位。禹是步入文明时代后影响最大的第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