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夏、商统治者把他们在氏族时期的图腾转化为政权象征的举措。
夏族崇拜龙,前人之述已详。闻一多先生在《伏羲考》一文中曾举七证以论,其说证据充分而有力。《楚辞·天问》:“应龙何画,河海何历?”说的是大禹治水有神龙相助的故事。王逸《楚辞章句》:“或曰:禹治洪水时,有神龙以尾画地,导水所注当决者,因而治之也。”又洪兴祖《楚辞补注》引《山海经图》云:“犁丘山有应龙者,龙之有翼也。昔蚩尤御黄帝,令应龙攻于冀州之野。女娲之时,乘雷车,服驾应龙。夏禹治水,有应龙以尾画地,即水泉流通。”龙的神话在夏代是十分流行的,禹的治水大业全仗神龙之助才得以成功。
夏王朝崇龙,一如氏族时期,据传他们的用具多作龙形。《礼记·明堂位》说“夏后氏以龙勺”“夏后氏之龙簨虡”,器具之以龙为形,是国家制时不忘图腾制的证明。在与禹有同样神话色彩的禹子启的神话里,他跟龙同样结下不解之缘。《山海经·大荒西经》:“西南海之外,赤水之南,流沙之西,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后夏后孔甲,也得帝赐乘龙。《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载:“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好方鬼神”,所谓“帝赐之乘龙”,大约就是他编出的神话。据说孔甲朝廷里有御龙氏专门养龙,刘累就是这样一个养龙人。夏王朝与龙的关系的故事还有许多,足以说明夏王朝将自己的政权与王位跟这些神龙联系。氏族社会时期的龙崇拜在奴隶社会转化为政权的保护神,它成了政权的标志而不仅仅是民族的象征。
殷商奴隶主取代夏王朝夺取政权以后,尽管它无法阻止民众中的崇龙共性,但至少没有对龙举行祭礼。而商族的图腾凤在祭典中享受着特殊的待遇。凤成为上帝的使者,在卜辞中称为“帝史”。卜辞记载这种祀典的有:
于帝史凤二犬(《ト通》398)
王宾帝史(《卜通》别二之河井大甲)
上帝的使者即要传达上帝的旨意,凤的这种身份我们在《尚书》中找到了同样的证据。《尚书·高宗肜日》: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雉的降落使高宗不安,说明它是神鸟,从祖己的话来看,此鸟的降临正传达了天意,也可称“帝使”,也就是凤。根据神话的超然-禁忌公式,神的力量既可保障国王的无上权威,也可遏制国王自由的滥施,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监督和限制国王行为的手段。不管这场祭祀是高宗祭成汤还是后人祭高宗,祭祀时的异兆都被视作天的警示,这只野鸡的降落及叫声使朝野震惊,如果它不是帝使,肯定要扑杀之。但此刻却没人敢这样做,因为这只野鸡是被视为神圣的凤凰,它正在传达着天的旨意。即便是在奴隶社会,神话都赋有双重功能,一方面它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它也扼制统治者的不轨行为。“帝使”的作用是双重的。“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意为下民要是不顺天意,不服其罪,上帝即降异兆传达其使命,以正下民之德行。这里的民也包括国王,它是与天相对而言的。“越有雊雉”即《史记·殷本纪》所说的“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雊”,这就是一个异兆,即“天既孚命”。上帝借此警告高宗,不要在父庙的祭典中耗用太多的祭品,这便是“正厥德”,即正高宗之德。飞雉在这里充当了一次“帝使”的角色,印证了卜辞所记帝使凤的祭祀。
奴隶社会对图腾物的崇拜呈逐渐弱化的趋势。它正预示着政权力量的不断强大,意识形态的其他领域正越来越大地发挥作用,神话从政权的部分领域撤退。到殷商中后期,青铜器上纹饰的图案呈现出多元的趋向,不仅凤凰,各式龙及其他动物的图案也展示在铜器上,它们逐渐变为一种普遍吉祥的象征,失去了政权的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