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神的代际关系(1 / 1)

研究神话时,考察神的代际关系十分重要。在流行的神话和历史记载里,由于当年“厚今薄古”的关系,老一代的神灵不一定地位显赫,而新一代的神灵可能气焰冲天。这种情况,无论是在希腊神话还是中国神话里都表现得十分明显。

早期汇编希腊神话的《变形记》与《神谱》等书记载的第一代大神并不是宙斯,而是天父乌拉诺斯和地母盖娅。尽管天父乌拉诺斯强悍无比,但还是遭到了其子克洛诺斯的迫害。强大的克洛诺斯在其统治期间,得到神示,尽管他很强大,但注定要被自己的一个儿子推翻,因而克洛诺斯将他出生的每一个儿子都吞下肚去。其妻盖娅藏起了一个儿子,那就是宙斯,而在襁褓里换上一块石头,让克洛诺斯受骗而将石头吞进腹中。宙斯长大后取代其父,并带领克洛诺斯的其他子女一道同提坦诸神(除克洛诺斯外的乌拉诺斯的其他子女)展开激战,打败了提坦诸神,取得了神界的统治权。于是,宙斯与赫拉确立了在神界的最高地位,乌拉诺斯和盖娅则退居二线并逐渐失去影响。在希腊神话里,他们不过是宙斯表演的一个序曲和引子,已显得无足轻重。这就是希腊神话中的两个层次,老神和新神,新神最终取代了老神。

中国神话同样存在着这种新神与老神的替代关系,然而,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其神话内容之丰富远非迈锡尼所能比拟,因而神的代际衍化远比希腊神话复杂得多。

就现有的神话和考古材料分析,我们可把伏羲女娲视为第一代真正有影响的大神,他们是蛙鸟联盟集团,即蛙鸟婚盟集团的祖先。蛙鸟联盟是新石器时代影响巨大的氏族组织,活跃在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各部落大都可以视为这一联盟的胞族分化而基本保持原两合氏族婚姻的社会组织。新结成的各蛙胞族的氏族与鸟胞族的氏族的联盟势力日益壮大,他们开始崇拜离他们时间较近的祖先,而逐渐将伏羲与女娲两大老神推向后台。

从神话中我们发现,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各婚姻联盟都能找出蛙鸟联盟的痕迹,并发现他们跟伏羲女娲有难以割断的血缘联系。

这时我们必须打破以《史记》为代表的那种单线的帝王传承世系,将其恢复为两两成对的氏族联盟形式。关于晚于伏羲女娲的各主要联盟,我们基本可以勾画出这样一幅图画:

马家窑文化的一支联盟为有蟜氏和少典氏,他们的后代就是炎帝和黄帝,亦即著名的姬姜联合体。从他们中分裂出颛顼帝喾部,其势力不断壮大,并向东扩散,后衍化为尧舜联盟。

炎黄联盟在故地除分裂出颛顼帝喾部外,又有几支新的联盟朝西南进发,在巴蜀一带演为蚕丛柏灌部和鱼凫部。

禹从西北迁出,与东方颛顼族的鲧结盟,鲧、禹在个案上是父子关系,在整体上两族则是婚姻联盟,这远距离的婚配虽然还不越二合婚制的规格,但由于血缘殊远,且地域差距大,这个联盟便焕发出异常强劲的活力,后终执华夏之牛耳。

伏羲女娲后,古代的氏族实际上成了东西二系,一是西北的炎黄系,二是东部的颛顼帝喾系,尽管后者从前者出,但这新出的联盟足以同前者抗衡。鲧禹部的成长可视为东西方在隔绝一段时期后的一次交流。尧舜部支系重与黎结成联盟,他们为尧舜部所逼而南迁,楚人其后也。原西部炎黄部曾一度东进至河北一带,后来势力衰弱而退守西部,直到周人才重振姬姜联盟的威风。

以上是我们从神话碎片中建立起来的中国远古氏族社会的概貌,作这种分析,是提供一种新的认识远古社会的模式,同时加深对神话史上的冲突与融合特性的认识,对于认识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共同体在远古时代的同源性也是有帮助的。那么多的氏族联盟是真实存在着的,这些氏族都脱不去跟伏羲女娲即蛙鸟联盟的血缘联系,因而秦汉统一的文化重新建成时,伏羲女娲再次回到神坛就不足为奇了。尽管他们没有被皇家直接册封为正宗祖先,可是在民众心目中,这两位大神却是不折不扣的民族祖先。

炎黄部是伏羲女娲部的传人,东方的颛顼帝喾部和尧舜部是炎黄部的传人。由于尧舜势力强大,原炎黄旧部势力收缩,故夏商时炎黄不得尊崇也很自然,因为相对于尧舜和鲧禹,炎黄是老神了。周人统一天下,炎黄二帝的势力重新崛起,老神又焕发新的活力。

与希腊神话那种简单的新陈代谢不同,中国古代的新旧神灵曾几度反复,局面十分复杂,神的势力此消彼长,但有一点却是没有疑问的,即氏族的神成对出现,它跟氏族两合婚姻密切相关;又,这些神灵虽然各有差异,但我们能发现其中惊人的一致性。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量,跟这种文化统一性是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

下面我们将证明这种两合氏族婚制的存在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