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原始社会的两大事变
矛盾与冲突是神话的本质所在,而冲突又是神话史的根本运动方式,故而原始社会的神话中必然存在着尖锐对立,而这种冲突跟原始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
自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以来,人们对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发展进程的了解不断加深,尽管人们还没有完全取得一致的意见,但把氏族确定为早期社会组织形式已被多数人认同。氏族社会分为母权制氏族社会和父权制氏族社会两种,基本上是合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从巴霍芬开始,经麦克伦南,到摩尔根,社会组织权力的变更被描述为:“在往古时代,世系一般均以女 性为本位;凡是在这种地方,氏族是由一个假定的女性祖先和她的子女及其女性后代的子女组成的,一直由女系流传下去。当财产大量出现以后,母系就转变为以男性为本位,凡是在这种地方,氏族就由一个假定的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及其男性后代的子女组成,一直由男系流传下去。”[1]这种观点经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大加阐扬,在史学界,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阵营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原始社会中氏族演变的经典论断。
但是,随着田野调查的收获不断增加和研究的不断深入,对母权制提出异议者越来越多,即便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也对母权制有较多的批评,似乎人类历史上没有过母权制时代;有人承认母权制,但对母权制与父权制究竟孰先孰后,看法也不一样。这种探索是有益的,但是,在现阶段,要真正否认母权制的存在则根据不足。在世界上众多的民族的历史上存在过母权制的社会组织,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而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这些母权制的社会组织先后解体,由父权所取代,这一历史的变更也是实际存在的。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种族中,这一演变的速度和方式不同,但这一总体方向没有改变。所以,我们认为从母系氏族社会到父系氏族社会的发展是目前描述原始社会组织演进的科学结论。
氏族组织是国家的前身,它是以血缘关系作为纽带形成的群体。只有割断血缘纽带,而代之以地缘关系,并且设立公共权力机构,国家才正式产生出来。氏族组织分化为胞族,后结为部落,部落间又组成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首领由公众选举,是一个军事统帅。此时的财产按规定属于部落集体,而酋长需要民主选举才能公认。设立公共权力机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过渡期间,动**不可避免。其中,打破选举制、财产私有化是由部落联盟过渡到国家制的两个重要条件。国家是在同氏族血缘制的斗争过程中诞生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即使国家已经出现,氏族残余还在国家形态里保留相当长的时期,如同父权建立,母权也长时间不退出历史舞台一样。
新陈代谢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原始社会里,有着无数的新旧因素在生灭着。但是,唯有父权制与母权制的更替、国家制对氏族制的取代是最引人注目的。这两对重大的冲突是人类在前进路上为砸碎锁链所作的不懈努力。它发生在史前时代,只有神话把这些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事变记录下来,在这层意义上,神话是史前最宝贵的史料。
神话世界记载了女权辉煌的黄金时代。那时,她们被视为世界的创造者,也是世界的主宰。如果我们仅以神话本身去推论母权制的存在,那是没有说服力的。当一个社会组织明明白白地处于母权期,其神话也体现出女权制,那才是母权制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明,也才能确知神话的史学价值。
马林诺夫斯基对超卜连兹人的原始社会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那里还是一个母权制社会。那里的男人,不被社会认作孩子的父亲,他们认为孩子的生育与父亲没有关系。“土人相信,孩子的产生,多因母系女魂将小精灵送进母怀的缘故。”[2]由于丈夫不被视为孩子的父亲,故男人的地位低,他不是一家之长,不能将统系传给子女。他也不是主要的食品供给者,故无法维持在家中的主导地位。就性的同居而言,土人的法律和习惯认为,丈夫享受妻子的性的劳役,应该感谢妻子,报偿妻子。在这样一个男人地位低下的社会里,神话中男子无足轻重是很自然的。在关于人类和社会制度起源的神话中,“都说人类是自地下由孔隙钻出来的。每个分族都有自己钻出来的地方;在这种吃紧的时候发生的什么事故,有时就定规了该分族的特权或残缺情形。最使我们发生兴趣的是:神话所述的始祖群永远都是借着妇人出现;她有时被弟兄伴着,有时被图腾兽伴着,尚未被丈夫伴着。……神话所显示的,不是父亲的创造能力,乃是女祖自然的生育能力”。[3]这些神话是最珍贵的人类史材料,它反映着母权制时代的社会本质和生活面貌。马克思也曾据此类神话描绘过史前的社会面貌,他说,神话中的女神的地位表明,在更早的时期妇女还享有比较自由和受尊敬的地位,但是到了英雄时代,我们就看到妇女的地位已经由于男子的统治和女奴隶的竞争而降低了。母权制是人类发展史所经历的一个重要阶段。
中国神话里女权制的遗留也是很多的,关于始祖的诞生,大多是女性本位的。在构成汉族核心集团的神话里,由于修饰成分太重,有较多后代的成分叠加上去,原始性不如边裔民族的神话反映的古代社会结构真实。李则纲在《始祖的诞生与图腾》一书中将这类神话传说列为始祖神话的第一类是有道理的。这些神话里,生育人类没有男人之功,主要是女人因图腾物的关系怀孕而生育的。夜郎王则是直接取之于竹。《华阳国志》:“有一女子,浣于水滨,有三节大竹,流入女子足间,推之不肯去,闻有儿声,取持归破之,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狄,氏以为竹。”这里连子女生育的过程都没有,但是养育夜郎王却是女人的劳动。哀劳夷则是无男女**而女人触图腾物而生育后代。《后汉书·西南夷传》:“其先有妇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常捕鱼水中,触沉木,若有感,因怀孕,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壹忽闻龙语曰‘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肯去,背龙而坐,龙因舐之。其母鸟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因名其子曰九隆。及后长大,诸兄以九隆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这九隆就是西南夷的先祖。这种始祖诞生的神话将男人排除在生育之外,反映着母权的统治地位。另武夷蛮之女与犬盘瓠相配的故事,也与西南夷的始祖神话性质相同。
三代始祖的诞生神话,由于流传时间长,在记录下来的时候已有了许多父系时代的成分。三代女祖先都有了一个丈夫,甚至女性仅为某一帝王的妃子之一。如商人的始祖神话:“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4]显然,这个帝喾是叠加上去的。他虽为丈夫,可也没有说他是始祖诞生的决定者,图腾神话核心还完整地保存着,这就是鸟图腾。当然,也有人认为帝喾与帝俊关联,帝俊与鸟存在密切关系。
在神话里,不仅生人被说成女人的专利,万物的创制之功也在女人,这是母权制时代神话的一大特征。马林诺夫斯基所举出的超卜连兹人的神话里,火的起源被认为来自女性的**。[5]女性创造了人类,也创造了世界。中国神话里也保存着这一特征。女娲是中国神话中最有光彩的人物之一,不仅仅是因为她抟黄土造人的事令人难忘,也不仅仅在于她拯救了世界的危难,修补了残破的苍天,剿灭为害人类的祸患,更因为她实实在在地被描绘成世界的创造者。《说文解字》:“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说明至少在汉代,女娲创造世界的神话已经广泛流传。王逸注《楚辞·天问》,说女娲“一日七十化”,可见其创造力十分旺盛。不仅人是女娲造出来的,神也是女娲的身体所化。《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女娲造人,化物,化神,这已使她的地位在神界登峰造极,文明时代的制度和文化的创制之功,后来也有附丽到她身上去的。如《风俗演义》说她建立婚姻制度,安排媒人;《世本》说她作笙簧,这也就是说她是推动音乐发展的神,制礼作乐在她那里已肇端绪。这是一个人格完好的女神,在过去的岁月里,她肯定在广大地域里漫长时代中居于主神地位的。最早的最高神是女性,即便是后来商人所崇拜的最高神——帝,也是女性的化身。卫聚贤指出:“人类由女子生,故崇拜女子**。在新石器时代的彩陶上多有三角形如‘▽’的花纹,是崇拜女子**的象征。此三角形后演变为上帝的‘帝’字。”[6]女性自她们登上神坛,她们的痕迹永远无法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