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神化帝王所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一种帝王的禁忌。从原始民族、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时期里,这种禁忌是一直存在的。一方面,这种禁忌的第一功用是对统治者安全的保护,以捍卫他的自由;另一方面,人们也为国王制定禁忌,以限制其过分自由。对此,弗洛伊德在其名作《图腾与禁忌》中指出:“原始民族对领袖、国王和僧侣所保有的态度常常是由二种互补而非冲突的观念来加以控制。一位统治者,‘不仅要受保护,同时,也必须受监视’。这种保护和监视都是由一连串的禁忌来执行。”[19]禁忌是对一种神秘力量的恐惧造成的,一般说来,它都跟宗教崇拜有关。既然承认了事物与对象中的神秘力量,必然有神话对这一对象进行过渲染,否则就无从产生神秘力量。由神秘力量产生禁忌,这就是恩斯特·卡西尔所说的超然-禁忌公式。国王因其神圣性而产生常人不得接触的禁忌。弗洛伊德举过许多例证,其中之一为:在新西兰,有一次,一位僧王在吃完饭后将残肴留置在路旁。他刚走不久,一个饥饿的奴隶发现了这些剩菜,于是,他没问清楚就囫囵吞下,在这瞬间,一个惊恐的旁观者告诉他那些食物乃系一位僧王的。本来,他是一位强壮且勇敢的青年,可是当他听完这致命的消息后,全身开始抽筋且胃部发生激烈的绞痛,这种症状一直延续到当天傍晚,他终于不治死亡了。这个奴隶的死看起来并不是僧王本身的神秘力量,而是因为无法克制内心的恐惧而自我折磨致死,他死于心理因素。试想,要是没有“僧王之物动不得,动必有灾”的神话,他的内心不至于产生如此强大的压力。这种神话无疑是统治者的护身符。在这种禁忌的实施中,族民的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为了保护统治者对族民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性,他的族民,严格地说,着实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人们必须感谢他(统治者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以使地上的水果生长,赐给他们风使帆船驶抵海岸,甚至赐给他们能安置双脚的大地)。’”[20]“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这是刘邦与群臣共立的禁忌,刘氏是真龙天子,别人是取代不得的。后吕氏篡权,而最后维护这一禁忌的还是陈平等一班臣子,君臣一体维护着保护国王的禁忌。
国王被认为是族民的神和守护者,他的无上权力使他变得不可侵犯,然而民众对国王的自由也作了种种限制性禁忌,以遏制其对自由的滥用。这种力量首先来自神,只有神的力量才能阻止国王的越轨行为。有的民族,国王受着僧侣的控制,必须接受神权的制约。“在几内亚的沿海地区,国王在登位前必须经受规定的圣礼,否则臣民就不承认他的政权。其礼如下:国王就地躺下,祭司一只脚踩在他腹上,一只脚压他的喉咙,迫使他永远听从僧侣。”[21]在中世纪的欧洲,神权高于王权,故神职人员高于政权执行者,国王受制于教皇。因此,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这样说:“在世界上没有谁高过圣仆、修道士、卡普勤;最高的神职人员在所有凡人之上。乡村的教士永远是其领区的第一号人物,而教皇毫无疑问是全世界的第一号人物。”[22]这种神力的无限膨胀是政权与神权分离的结果。
在中国,即便是神权政权合为一体,神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对国王也有约束力。国王是天之子,但不完全是天神。天子做了坏事,人们可以到天那里告状,并打着天的旗号推翻国王,自己登上王位。如汤欲灭夏,即召来众人说:“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23]古代人同国王的斗争,所打的旗帜都是替天行道。国王有无限的权力,也有同样的义务,正如《尚书·召诰》里所说:“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国王接受了天命,有无限的美好与幸福,也有无尽的忧虑。)这是一个矛盾,与其说是神赐给国王权力而又给他限制,不如说是民众对国王的真正期望。对国王的权威树立以及限制,正是通过神话传达的,因而神话是用以调节社会组织功能的一个工具。
弗洛伊德指出:“统治者享有最高的荣耀,这可由人民对他的禁忌表现出来。他们是可从事或享有一般人列为禁忌事物的尊贵的一群,然而,针对着他们的自由,我们将发现他们同样的为一般人能幸免的禁忌所束缚。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得到第一个强烈的对比——几乎是一种矛盾——在一个人身上同时享有较大的自由和较严厉的禁制。人们认为他们拥有神秘的力量而使人民不敢接触他的身体或财物,可是,另一方面,所有的利益都又经由类似的接触而来。”[24]这种矛盾在人民心理上的表现为在偶像化的过程之中夹杂着一种强烈的敌视。由于这种敌视,弗洛伊德引用弗雷泽(James George Frazer)的学说作出一种假说:早期的国王大多是由异族担任,在经过一个短暂的统治后,旋即被当作祭神中神圣礼仪上的牺牲品,正是这种王位的演变方式影响着对国王既崇敬又敌视的心态。
在中国,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国王肆无忌惮,即被视为犯了天条,夏商的统治者正是因为违背带有民众愿望的神的禁忌,最终落得王朝覆灭的命运。汉王朝建立后大造汉家天下一统的神话,随着最高统治的昏庸与政治腐败,这种神话即将破灭,于是有黄巾军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的新的神话出现。它将汉统治既存的神话一拳打倒,为建立一个新的政权制造出新的神话。“黄天”因许诺“天下大吉”,获得天下三十六方成千上万民众的响应,加入了推翻汉统治斗争的洪流。一个新的神话在破坏旧神话的同时为巩固自身的地位大造舆论,剥夺了“黄天”永存的神话权利。违禁的国王不仅不能得神庇佑,还要遭到神的惩治。
神话的超然-禁忌公式对研究中国神话史来说是十分有用的视角。神话的这种特性显示了其无限活力,它始终处于新陈代谢之中,是社会变革的晴雨表。恩格斯说过:“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种神圣事物的亵渎,表现为对陈旧的、日渐衰亡的,但为习惯所崇奉的秩序的叛逆。”[25]这也就是说,新的进步即意味着旧有的神话的破产。这也是一个新神话成长的过程,由对立获得一种暂时的平衡和统一。对立是永恒的,平衡是相对的,这就是神话的运动法则。弗朗兹·博厄斯在为詹姆斯·泰特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的汤普森河印第安人的传统》一书所写的序言中这样说:“种种神话世界被建立起来似乎只是为了再度粉碎,而各种新世界就从这些碎片中建成。”[26]所有这些变化的动因是神话的矛盾法则在起作用。
神话的这种活力是人类创造精神的体现,人类在不断创造神话的过程中完善自身。神话是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也是完善自我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