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叙事的开头,需要回溯到火药枪传入日本的那个故事:在那场欧洲人与日本人的贸易之中,有个担当中间人的明朝人五峰。五峰的真实姓名是王直,他的家乡,是当时属于徽州歙县的一个叫作柘林的村子,《明史》如此描述这个人:“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所以他也是个人物。
明朝的海禁政策,最早始于朱元璋的洪武年间,即所谓禁海令:“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背后原因,可能和当年被他击败之后流亡海上的方国珍有关。明代人写的《四夷考》说:“初方国珍据温台处,张士诚据宁绍杭嘉苏松通泰,诸郡皆在海上。方、张既降灭,诸贼强豪者悉航海纠岛倭入寇。以故洪武中倭掠海上。”由此看来,最初的海禁政策是针对这些方国珍、张士诚余党的,最后却慢慢扩大到禁断所有对外贸易。1374年,自唐朝起就存在的对外贸易三大口岸,即泉州、明州(宁波)、广州,全部被列入这份名单。从这个时候起,民间的海外贸易往来,便被禁断了。教科书上褒扬的“郑和下西洋”,只能说是一种官方行为,而出行的目的,是扬威,而不是贸易。
说回到王直,徽州土地贫瘠,民间甚至有这样一句话:“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被丢出去的只有做生意一条路可走。王直离开徽州,最初去的地方是广东。可是没多久,他便出现在了日本的福江岛。当时控制这些岛屿的是日本的宇久家,他们热烈地欢迎王直到来,理由是王直为他们带来了硝黄、丝棉这些对日本而言颇为珍贵的货物,甚至王直因为看到海面上五个山峰,给自己起了一个“五峰”的字号,日本人居然也觉得很好,因此把福江等五个岛改名为五岛。随即,宇久家的当主宇久盛定又把王直推荐给平户岛大名(诸侯)松浦隆信。松浦隆信不但隆重接待了王直,还为他修建了住宅,让他在此长久居住。于是王直便把松浦津当作自己的海上贸易基地。
后来王直认识了同为徽州老乡的许栋四兄弟以及福建人李光头,这些人在宁波外海的双屿港做走私生意,已经把那里营建成为当时整个东亚地域最庞大的走私贸易港。王直便加入了许栋集团,成为双屿贸易的出色中间人,不仅是中日贸易,还和打欧洲来的佛朗机夷(以葡萄牙人为主,包括西班牙人、荷兰人)打交道。
在16世纪,双屿港曾经繁荣一时,甚至被日本学者藤田丰八称为“十六世纪之上海”。但是这所有的繁荣,全部建立在官方所不容许的走私贸易基础之上。因此在1548年,提督浙、闽海防军务朱纨便采取断然措施,派一支军队攻入双屿,活捉了王直的老板许栋,第二年又抓捕了李光头等人,并将这些人全部处死。
按照常理,朱纨抓了海盗,应该得到浙江、福建人的拥戴,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很多浙江人、福建人都是靠海吃饭的,连《明史》都说:“闽人资衣食于海,骤失重利,虽士大夫家亦不便也,欲沮坏之。”最终,一批福建的官员联合起来,弹劾朱纨擅自杀戮,朱纨大怒,心想我严打走私还有罪不成?于是愤然喝药自杀。等到皇帝派人前来抓捕他之际,人已经死了。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和浙江官方相处得不错的王直,居然在舟山群岛又找到了第二个双屿——沥港镇(今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据说得到了浙江海道副使的默许,王直在此又建立起新的海上贸易重镇。当时王直的人,甚至可以跑到苏州、杭州,光明正大地和当地人做生意,江浙沿海一带的很多人,也愿意把子女送到王直这边讨生活。
王直几乎就成了一个红顶商人,他还曾经受海道副使李文进邀请,打败了一股海盗,甚至获准在定海主持开市。但是到1553年,老问题来了:一方面,王直无法完全控制以徐海为例的海上势力;另一方面,明朝本身也不相信这些和海外有关系的家伙。于是俞大猷受命攻打沥港镇,又一个贸易大港被摧毁,王直只能流亡日本。最终出现了钱塘人田汝成笔下的那种状况:“(王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当然这里有误,松津浦在平户岛,并不在萨摩。
王直自称为徽王的事若是真的,就意味着他已经完全放弃了让明朝官员开放口岸允许自由贸易这件事,可是1554年,胡宗宪又到浙江来了。他一面把王直此前被抓的老妈、老婆都释放,一面派人去日本找到王直,表示可以谈通商互市的事。三年之后的1557年,经过王直的斡旋,日本的大内义长、大友宗麟等几个大名,都同意归还被掠人口,还要准备方物进贡。
王直终于回到国内,结果一到舟山,就被团团包围,胡宗宪跟他说没事,只是手续而已,王直表示信任,这就投降,胡宗宪也真的没对他怎么样,所以王直悠然自得到杭州西湖游玩。这时,等候多时的浙江巡抚王本固终于出手,将王直逮捕归案。王直喊冤,到了监狱里还写了一份《自明疏》,说自己就是一个卖货的,“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他还向皇帝恳求:“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换言之,重新开放通商口岸,设关收税,倭寇这种事就再也不会发生;如果还有人执迷不悟继续做海盗,他愿意“效犬马微劳驰驱”,帮朝廷驱除这些人。
然而这个时候,明军已经和留在舟山的王直船队交火,最终船队冲出重围,成为日后几年进扰福建的倭寇。王直本人,则在杭州府官巷口和自己的儿子抱持而泣,最终被杀。王直死前还留下一句话:“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王直的死在1559年,此后沿海延续苦战七年,一直到1565年,方告**平。此后,在福建巡抚涂泽民的建议下,明朝终于取消了海禁,允许百姓与东洋、西洋做生意,从此开始了白银源源不断入中华的岁月。
王直死前一年——1558年,戚继光在浙江负责宁(波)、绍(兴)、台(州)一带的海岸安全。与倭寇的战斗中,明军的表现并不好,尤其是短兵相接之际,甚至会产生畏敌情绪,乃至临阵脱逃。纸上谈兵的文人,多半会指责这些士兵怕死、无能,但戚继光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他认为,怕死是人的本能,这个不是问题,问题出在明军的最主要兵器——刀上。
明军的刀,此时主要是继承前代的武器样式,即腰刀和长刀,长度不及倭刀,质量也不如倭刀,士兵作战素质也不如倭人,如何能获胜呢?被誉为文武“通才”的明代浙江人何良臣毫不客气地指出:“军中诸技,惟刀剑法少传。若能滚入,使长短兵不及遮拦,便为熟矣。如日本刀不过三两下,往往人不能御,则用刀之巧可知。”
这里讲的日本刀,别的且不说,首先刀型属于双手刀。我们这些对刀略知一二的人,也知道单手刀剑与双手刀剑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司马毕竟也是个文弱书生,更喜欢双手持刀,因为这样一来,就能在劈砍中发挥腰背的力量,如果只是手臂的力量,实在太弱了。嘉靖四十年(1561年),戚继光曾缴获一部来自日本的《隐流目录》,据说他就是凭借这本刀谱,慢慢研究透了倭寇用刀的秘密,将倭刀的用法与中国刀法结合起来,创造出了一套“辛酉刀法”——戚家刀法。
与倭寇同时引起明朝注意的是他们手中的利器——倭刀。明史上最早的一把倭刀是明初足利义满向皇帝进贡的贡品,《善邻国宝记》说其中有“刀一柄”。而到了永乐期间,日本使团来华之际,按照原有规定,是不允许私自把兵器带入中国甚至卖给中国老百姓的。当时的礼部声明:“番使入中国,不得私携兵器鬻民。宜敕所司核其舶,诸犯禁者悉籍送京师。”但是成祖皇帝朱棣却乐意网开一面,虽然明面上,“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实际情况却是双方都没太较真,《中日交流两千年》的作者藤家利之助的统计数据是:明永乐二年(1404年)至永乐八年(1410年)间,日本入贡达六次,每次均为三十八条船,显然远远超过规定的数目。一直到宣德八年(1433年),朝廷才发声音,说日本“入贡人船逾数,刀剑过多,特谕来使,令后贡船不过三只,使人毋过三百,刀剑毋过三千,不许违禁”。于是明宣德八年至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勘合贸易终止,日本入贡十一次,每次三到九条船不等。
虽受如此限制,日本人还是给明朝带来了不少刀剑,单是宣德九年(1434年),就献上“撒金鞘大刀二把,黑漆鞘柄大刀一百把,长刀一百柄”。日本学者木宫泰彦所著的《日中文化交流史》,对此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最初两次带到明朝卖给老百姓的刀剑,只有三千把。但第三次这个数目就将近一万把,第四次三万把,第六次居然多达三万七千把,而且还是官方的“国王附载物”——送给皇帝宝刀的同时,顺带便给中国的臣民也带一些。非官方的更不在此数。
因为日本人拼命把刀拿到中国来卖,刀价自然变得便宜了,官方文字对此的说法是:“日本国所贡刀剑之属,例以钱绢酬其直,自来皆酌时宜以增损其数。况近时钱钞价直,贵贱相远。今会议所偿之银,以两计之,已至三万八千有余,不为不多矣。而使臣清启犹援例争论不已,是则虽倾府库之贮,亦难满其溪壑之欲矣。宜裁节以抑其贪。”大意是说日本的贡品虽然叫作贡品,其实是商品,我们之前已经花了三万八千两白银,花得太多了,所以以后要便宜些。
根据木宫泰彦这边的数据,日本刀最高售价曾达到每把一万文,可是后来便出现了五千文、三千文的价格,甚至跌破两千文,只有一千八百文。但是日本国内,一把刀只卖八百文到一千文,所以大多数情况之下,他们依旧有利可图,且其利不小——明朝的一千文就等于一两银子,如果一定要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差不多就是六七百块钱。老实说花这点钱买一把好刀,对于当时明朝的豪强地主们而言,真的不算事,但普通人家一年收入也不过几十两银子。武侠片里的那些刀客,如果能拥有一把日本刀,说明他们至少是个中产阶级。
到了明朝成化年间,日本的勘合船贸易已经完全交给堺市商人承包。一般情况之下,每船给幕府交四千贯铜钱,剩下的全归自己所有,自然提高了积极性。当时日本刀的产地有筑后、肥后、萨摩、堺市,都是日本的贸易港所在地。既然能赚钱,为什么只给日本人赚?所以大量中国商人干起了这个生意,《涌幢小品》有云:“自(万历)三十六年至长崎岛,明商不上二十人,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有二三万人。”明朝限制日本船只数量,日本的德川幕府后来也玩起了锁国游戏,但是给明朝人开了个口子,允许他们进入长崎,所以日本刀依旧可以卖到中国。素有“广东徐霞客”之称的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就在《广东新语》中说:“粤多番刀,有曰日本刀者。”
有些人买不到日本刀,就进行了仿制。第一个干这个事的是明朝的军器局,他们仿制了日本一种狭长而有长柄的大刀,并起名为“倭衮刀”。后来皇城之内的兵仗局也干这个事,正德皇帝就曾令兵仗局制作这种刀:“倭腰刀万二千,长柄倭衮刀二千。”“神锐箭、盔甲、倭刀、铁矢数万。”直到南明,史可法还向南京的兵仗局请求,“发旧倭刀三五千把,为马上精兵之用”。
但是仿制的还是不如正品,连《天工开物》都说:“倭国刀,背阔不及二分许,架于手指之上,不复倒,不知用何锤法,中国未得其传。”古代中国官方机构,历经千年不变的偷工减料、上下其手、贪污受贿等种种常见之勾当,导致连戚继光都不敢用他们造的武器。他在北上蓟镇后向朝廷申请战车、鸟铳、藤牌、长刀等器械,特别提出:“其制造不必仰给工部,惟分行各省。广东出藤牌则造牌,福建出刀则造刀,浙江精鸟铳则造鸟铳。”这意思很简单:他信不过工部那帮人,还不如找地方军火制造商来得靠谱。
戚继光信不过的,不只是工部的刀,还有传统意义上的那些中国刀客。这是鲜血浇灌出来的历史教训,那种把武器挥舞如飞、看起来很好看的套路现在也很流行,但在实战中一点用都没有。所以一开始各地的武林人士还摩拳擦掌要去打倭寇,后来统统被打得屁滚尿流。以戚继光为代表的明军将领,终于意识到花拳绣腿和实战技术的天差地别。
首先得学敌所长,戚继光便苦读缴获的倭刀谱残本——有人说此残本是日本剑道流派阴流,即爱洲移香斋的剑术,战国名人如上泉信纲、柳生石舟斋都是这一派的传人。之后戚继光写下了改进的刀法“见习法十五势”,如今我们在《纪效新书》中还能看到图形,不过没有文字解释。
实际上倭刀也分很多类型,譬如带着弧度弯曲着的刀形,骑兵用的叫作太刀(刀刃向下),步兵用的则为打刀(刀刃向上),打刀或太刀损毁了,则用胁差(刃长五六十厘米的备用刀)。只是明朝人哪里能了解这么详细,一概称之为倭刀。随后,倭刀便进入了戚家军的装备目录。《四镇三关志》说戚继光后来到蓟镇:“自增南兵戍守,遂增置倭刀、狼筅、镗钯、藤牌。”在很多地方,戚继光不说倭刀,而说长刀。为什么长刀比别的刀好?理由是:“兵家之事,短不接长,必须每事长他一分……使他件件不及我,般般短于我。”
戚家刀的锻造遵循的是戚继光“铁要多炼、刃用纯钢”的要求,用百炼钢做刀身,纯钢做刀刃,做到整体刚柔并济。这种刀虽借鉴了倭刀的弧度样式,但与日本锻造刀(使用软铁做刀芯,外包刃钢)的做法并不同。日本做法锻造程序太复杂,虽然成品好一些,但成本更高,戚继光无法大规模提供给士兵使用,所以只能走价廉物美的平民路线。
鸟铳手——戚家军中最值钱的兵种,却在近身作战时难以自卫,于是戚继光想到了倭刀(长刀):“倭刀,共二人一排,舞路既多、疾速为上等。”日常练习也学习日本人的做法——拿木刀来对砍,练习步法与速度——“举落疾速,不使人乘得犯为上等”,而不是没用的套路花架子。
在《请兵破虏疏》中,戚继光列举了自己军队使用的武器:“若臣所利用者,首则战车、鸟铳、百子铳;次则火箭、珠筒;次则藤牌、长刀,各负铁背;次则闷棍,各带铁胸。”从这里可以看到,速射武器第一,长刀、藤牌,则是近战的标配。他还说一个士兵“必授以远器,御敌于百步之外;必授以近器,为角于手足所接”,“鸟铳手以铳为长,但铳、药子、绳等,重二十余斤矣,别难给器,各授双手刀为短,或贼近身则弃铳而用刀”。戚继光到北方之后,面对的主要是蒙古骑兵,骑兵的冲击,往往令士兵临阵紧张,所以第一要务就是要斩马,先砍马腿,再砍马头。长刀的优点就是长,用来减轻步兵对骑兵天生的恐惧心理,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