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派对是在星期六的下午举办的,但到了下周的星期一,路易斯就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好像离开学校很久了。路易斯喜欢放假。这倒不是说他是个坏学生,或者说他讨厌上学——事实远非如此。路易斯是个聪明的孩子,对科学和数学很感兴趣。实际上,他在天文学方面算得上是个奇才。他和乔纳森叔叔有一台属于他们自己的望远镜,那是一台三十三厘米口径的、精巧漂亮的反射式望远镜,这意味着它并不是通过一个大透镜来观察行星和恒星的,而是使用了一个很大的凹面镜,可以清晰地看到月球上的陨石坑、橘红色火星上的白色极冠,以及木星周围离得很近的一些卫星,看起来就像一排明亮的小星星一样。

不过,在漫长的一个学年结束后,路易斯最想做的事就是放松一下,而对他来说,放松就只意味着一件事:找一个舒适的地方伸伸懒腰,吃点儿美味点心,再读一本好书。

于是,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周一早晨,路易斯选择了舒服地躺在一张草坪躺椅上。这张椅子是用铝管和尼龙布制成的,而且椅子的下端还有一块凸出来的部分,可以让他坐着的时候伸直双腿,同时也能支撑着背部。路易斯仔细地把椅子放在了后院里一棵枫树的树荫下面,而在椅子旁边一张铁质的小桌子上,他还准备了一些自己最喜欢的零食:洒着粉红色辣椒奶酪的酥脆黄油饼干、一大盒葡萄干巧克力、一大杯牛奶。此刻,他的肚子上正摊着一本厚厚的书,那是他从乔纳森叔叔的书房里拿来的。

在乔纳森叔叔的这座大房子里,路易斯很喜欢四处翻看书架上的各种书籍。这座房子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因为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只待在一楼和二楼,所以整个三楼都是闲置的,那里的家具也都藏在防尘罩下面。不过,三楼有一些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零碎东西,它们要么是乔纳森·巴纳维尔特继承下来的,要么是他自己收集来的。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路易斯发现了一个立体幻灯机,只要你把一条长长的深褐色胶卷放进里面,并通过它的目镜看,这些照片就会变成三维图像。此外,他还找到了一个大箱子,里面装了成千上万的照片:在阿尔卑斯山上,夏季暴风雨正在人们身后不断逼近;尼亚加拉大瀑布在夏季倾泻而下,在冬季又变成了覆盖着一层香草糖霜的冰河;在烟雾缭绕的内战[1]战场上,到处都是大炮、骡子、受伤或者已经战死的士兵……

在另一个房间里,路易斯还找到了一架古老的风琴,虽然它的声音听起来很像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但它仍然还能演奏。然后,在某一个房间里,他又发现了一面书墙,上面的书架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足足塞满了几百本的旧书。不过,路易斯就喜欢这种旧书,不仅封面上布满灰尘,书页上都是斑点,还散发着一种只有古书才会有的令人头晕的刺鼻味道。

就在那天早上,路易斯从这些书架上取下来一本又大又厚的书,上面的红紫色皮质封面布满了污迹和裂纹,棕色的书页上不仅有一些小虫洞,而且还有很多褐色斑点,但是书的标题立马吸引住了他:

《大不列颠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的奇怪信仰和迷信》

狄奥多西·M. 弗雷泽 著

神学学士、硕士、博士

牛津大学,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伦敦,1851年

一想到自己手里拿着的是一本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书,路易斯的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丝期待和愉悦之情。这是他在暑假里想要阅读的第一本书。

因此,路易斯心满意足地躺在躺椅上,把一块饼干塞进嘴里,一边大口地咀嚼着,一边读起了关于旧时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奇怪信仰和习俗的记载。书中的第一章内容讲述了一些不寻常的天气预兆,在咂了几口牛奶,又吃了几块饼干之后,路易斯已经明白了为什么只要野兔身上长出厚厚的皮毛,就预示着严寒即将到来;为什么只要鸟类低空飞行,就预示着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为什么水手在早上见到红色天空会感到害怕,但在傍晚见到红色天空就会十分喜悦,以及其他的一些迷信。说实话,这些内容并不是很有意思,但路易斯却很喜欢书中使用的旧式英语,所以他就以一种惬意的迷迷糊糊的状态继续读了下去。

路易斯头顶上的绿色枫叶在晨风中不断地颤动,他偶尔会听到大街上传来一些汽车驶过的声音。这时,一架红色的飞机正嗡嗡地飞过布满白云的天空。

在读到第二章时,路易斯在椅子上坐直了一些。它的标题相当严肃,叫作《死亡和灾难的先兆》。

这一章节的一开头就提到了和彗星有关的一些悲剧事件:1066年,人们在英格兰看到了一颗火红的彗星,于是在同一年诺曼人就入侵并征服了英格兰;尤利乌斯·恺撒被暗杀的前一天晚上,一颗彗星也曾在古罗马的夜空中闪耀。路易斯不耐烦地抽了抽鼻子,因为他对彗星很了解,它们根本就没什么好怕的。彗星其实就是一些凝结成团的岩石和冰,沿着狭长的椭圆轨道围绕着太阳转。当它们从太空深处向地球呼啸而来时,太阳会加热它们身上的冰,于是彗星的后面就会产生水蒸气,看起来就像一条会发光的尾巴。总之,路易斯十分确信彗星并不会预示什么死亡或灾难。

罗丝·丽塔常常说路易斯是个杞人忧天的人,而他的问题就在于想象力太过丰富。一般来说,有想象力是好事,但路易斯却经常用它来幻想一些根本不可能会发生的威胁和灾难。此刻,正当他继续往下读的时候,他碰到了时常听见人们谈起的一个词:三之咒。

这位弗雷泽博士在书中写道:“在这个王国里,许多人都坚信,死亡和其他灾难总是会连续发生三次。如果某一位大人物去世了的话,就会有许多老妇人郑重地宣称他的去世正是一个不幸的征兆,而在接下来的几天之内,将会有第二位大人物死亡,直到有第三位贵族或贵族太太之类的著名人士去世,诅咒才会解除。”接着,这一章节还提到了其他会连续发生三次的不祥之事:地震、风暴、战争,以及许多厄运连连的事例。

“嘿,路易斯!”

尽管路易斯坐在椅子上,他还是被吓得差点儿跳起来,而且还被刚刚放进嘴里的饼干给噎住了。他从躺椅上爬起来,翻了个身,又咳又吐地喷出了很多饼干屑。

罗丝·丽塔站在他的旁边,一脸后悔的样子。“嘿,”她小声地说,“我不是故意要把你吓个半死的!你没事吧?”她重重地拍了一下路易斯的背。

路易斯喘着气,喝了一大口牛奶。“你才没有吓到我,”他嘴还很硬,“我只是被饼干屑呛到了而已。”

“那你现在觉得好些了吗?”

路易斯点了点头,但他的脸又红又烫。“你有什么事吗?”他气喘吁吁地问道。虽然他试图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但显然没有成功。

“大家正在运动场上准备打一场棒球比赛,”罗丝·丽塔解释,“听说好像会有很多优秀的球员参加,所以我觉得你可能也会想去。”

路易斯露出一脸苦相。他的父母都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所以他在几年前搬到了新西伯德镇,而那时的他完全就是一个小胖子。虽然现在的路易斯没有之前那么胖了,但是也不会有人说他是一名运动健将的。路易斯身体不灵活,很容易难为情,老是犹豫不决,根本就不擅长任何运动。每当他和大家玩棒球的时候,两方的球队队长总是到了最后才会选他,然后就会让他一直站在右外场而已。

“我没那个心情,”路易斯对罗丝·丽塔抱怨道,“我今天都已经计划好了,我要躺在这儿看书,享受一下阳光。”

“可你正在树荫下呀,”罗丝·丽塔笑着反驳道,“哎呀,来嘛,至少和我一起走到那儿去吧。如果你实在不想玩的话,那就不玩。只是有人告诉我德特梅尔先生会担任比赛的裁判。”

路易斯无奈地耸了耸肩。当罗丝·丽塔下定决心要做什么事时,路易斯知道最好不要和她争论下去。路易斯很喜欢德特梅尔先生,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秃顶的退休老人,经常在消防站闲逛,年轻时还曾在东部某个地方的职业棒球小联盟“蜘蛛队”里当过二垒手。德特梅尔先生说过很多离谱的谎话,他声称自己之所以没有进到职业棒球大联盟,是因为在一场棒球表演赛中,他徒手接住了“棒球之神”贝比·鲁斯的一记高超的平直球。他说,那一记接球折断了他右手的每一根骨头,摧毁了他棒球职业生涯的希望——“但是我却让贝比·鲁斯出局了!”他总是会在最后骄傲地加上这么一句。

尽管德特梅尔的棒球生涯早已远去,但他还是很热爱棒球,经常在少年棒球联盟里担任教练。如果有人邀请他去当临时比赛的裁判,他也会非常乐意的,而且孩子们都很喜欢他,所以也从来没有人质疑过他的判罚。

听到路易斯咕哝了一声,罗丝·丽塔就笑了起来,仿佛知道她已经说服了路易斯。“等我先把东西都收拾好吧。”他说完就拿起盘子、杯子和书,进屋去了,罗丝·丽塔跟在他的后面。路易斯把盘子和玻璃杯在水槽里冲了一下后,就把它们留在了那里。虽然他和他的叔叔并不是邋遢的懒汉,但他们做家务时总是慢慢悠悠的。直到深夜的时候,他们才会洗碗,一个人负责清洗,另一个人负责擦干。接着,路易斯来到了书房,发现乔纳森叔叔和齐默尔曼太太两个人正在聊天。在把那本书放到书架上后,路易斯告诉了乔纳森叔叔自己要去哪里,只见乔纳森叔叔点了点头,然后说道:“你们两个玩得开心点儿。”

虽然路易斯并不是有意要偷听的,但当他又折回到走廊上时,他听到了齐默尔曼太太正在对他的叔叔说:“我只是想说,你在派对上做的一切都太过招摇了,你真该去外面听听大家是怎么说的,就连一些无趣的大人都开始对你那些花里胡哨的烟花感到好奇了。”

乔纳森叔叔咯咯地笑了起来:“老太婆,父母们都知道他们的孩子讲话是很夸张的!不要因为你是一个真正的魔法师,而且还有一个外国学位,就在这里嫉妒我时不时地表演一下魔术。我以前的魔法老师曾经对我说:‘你也许永远只能创造一些幻象,但至少你要学会去享受它!’”

“快走吧,路易斯。”罗丝·丽塔在前门喊道。路易斯跟着她出了门,但心里却惦记着他的叔叔,只希望乔纳森叔叔不会因为派对上的事情给自己带来麻烦。

路易斯和罗丝·丽塔沿着高街走到了与大厦街的交叉口,然后下了坡,经过了罗丝·丽塔的家和共济会教堂,最后来到了小镇的中心。新西伯德镇的建筑历史悠久,风格各异,有很多装饰华丽的维多利亚式房屋。这里的商业区包括四个街区,基本上都在主街的范围,街道两旁都是砖砌的商铺,其中大多数都立着高耸的招牌。走到主街的西端,就会看见小镇的喷泉,它被一圈白色大理石圆柱围绕着,喷射着闪闪发光的水柱,就像一棵柳树。路易斯和罗丝·丽塔路过喷泉,尽情地享受着笼罩在他们身上的清凉水雾,然后朝着运动场的方向走去,也就是靠近鲍莫尔保龄球馆的地方。早在他们到达之前,路易斯就听到了棒球棒击打的噼啪声和孩子们激动的叫喊声。

他们两个来晚了一些,两支球队已经都在场上了。“对不起,”路易斯说,“看来两队都满员了,你没办法玩了。”

“应该还会有别的游戏,”罗丝·丽塔镇定地说,“而且我也喜欢看棒球赛,我们快去找个好位置吧。”一眼望过去,有十几个孩子和几位老人坐在露天看台上观看比赛。就在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刚站到看台上的时候,一个叫鲍比·贝尔斯基的投手投出了一记高、猛、快的内角球,不仅越过了击球手巴兹·洛根,还啪的一下直接打在了接球手的手套上。接着,德特梅尔先生在本垒板后面尖声叫道:“三振出局!你该下场了!”

在两队换了位置之后,罗丝·丽塔说道:“嘿,快看,那是哈尔·埃弗里特。走吧,我们去和他一起坐。”

哈尔独自坐在看台的另一边,距离他们大约有三条长凳,只见他的身体往前倾,双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罗丝·丽塔费力地爬到他的身边坐了下来,高兴地说道:“嘿,哈尔,现在比分是多少?”

“哦,嘿,罗丝·丽塔,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里!但并没有人在计分,”哈尔回答说,“嘿,路易斯。”

“嘿,”路易斯说完,在罗丝·丽塔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你怎么没去打球呢?”

哈尔皱起了眉头:“啊,我不行。我不会投球,而且我动作太慢了,也击不了球。”

“我懂你。”路易斯同情地说。他们两人相视一笑。

巴兹·洛根的队伍把棒球扔来扔去地进行热身,然后就到庞奇·费恩投球了,他比路易斯大一岁,看起来又瘦又高。庞奇投出了一个绝佳的曲线球和一个不错的变向球,随着大家不停地呐喊“击球手,击球手,击球手”,他的两个球都被击中了,而其中一个球被首位击球员击中之后,缓慢地在空中划了条弧线,飞到了中外野,于是巴兹向后小跑,非常轻松地接住了球。“对了,路易斯,谢谢你之前邀请我去你家。呃,那真是个不错的派对。”哈尔轻声地说,似乎有些尴尬。

“不客气,”路易斯回答说,“我很高兴你能喜欢。”

“你的叔叔真好,”哈尔又补充道,“你很幸运。几年前,我的爸爸离家出走,丢下了我和妈妈两个人。后来,妈妈又没了工作,我们就只好从一座不错的大房子搬到了一间寒酸的小屋——就像人们常说的,祸不单行,坏事成三。所以,我很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叔叔。”

一想到“祸不单行,坏事成三”这句话,路易斯就不禁打了个寒战,他点了点头,喃喃地说:“他确实很好。”

“齐默尔曼太太也有一定的功劳,”罗丝·丽塔心悦诚服地插了一句说,“那些点心实在是美味极了。”

“但是魔术表演才是最棒的。”哈尔回答道,但他的声音小得就像说悄悄话一样。

紧张的路易斯向罗丝·丽塔瞥了一眼,提醒她不要乱说话。除了有关烟花事件的传言之外,其实镇上的人都不怎么在意乔纳森,因为他从自己的祖父那里继承了一大笔钱。正如乔纳森多次兴高采烈地解释的那样:当一个普通人做出滑稽可笑的行为时,人们会觉得他疯了;但是当一个有钱人做出滑稽可笑的行为时,人们却只会笑着说他很特立独行。

至于齐默尔曼太太,人们确实有些关于她的流言蜚语。她是一位退休的老教师,总是穿着一身紫色的衣服,开着紫色的车,并且总能在人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恰好出现。虽然有一些人会叫她怪胎,但镇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很喜欢她。不过,却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她是一位法力高强的女魔法师、魔法护身符方面的专家,而她也不想让这些事情公之于众。

哈尔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黄色铅笔,开始像指挥棒一样把它挥舞了起来。“小兔子!变!我真想学学怎么变魔术,”他说道,“也许你的叔叔可以教教我们——就我们三个人。”

路易斯意识到哈尔是把铅笔当成了一根魔杖,于是他开始感到不太舒服。“嗯,也许你可以买一些书和特别的卡牌之类的。”他说道,尽量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

“镇上的魔法师博物馆里就有卖很多不同的魔术套装。”罗丝·丽塔补充道。

“不,不是那种魔术套装里的小把戏。”哈尔不耐烦地低声说。他侧过身去,用一种柔和而坚定的口吻继续说:“难道你们没读过关于卡廖斯特罗伯爵、黄金圈、普洛斯彼罗和罗杰·培根的故事吗?我指的是那些真正的魔法、咒语和巫术之类的。”

路易斯大笑了起来,希望他的声音听起来是充满怀疑的,并且带有一点点的轻蔑:“但它们都不是真的呀,你说的那些魔法只存在于故事书里而已。”

哈尔斜着眼睛看了他好一会儿,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我明明看见你的叔叔用手杖把那些东西都变出来了,你可不要告诉我它们都是能在商店里买到的骗人把戏!”说完,他又把那支黄色铅笔挥来挥去,然后指向了路易斯。

嘭!

“小心!”罗丝·丽塔大喊。

太迟了。路易斯之前一直都在盯着哈尔,但就在一个界外球飞来的那一刻,他猛地扭过头来,瞥到了一眼棒球的样子。突然,时间似乎慢了下来,接着棒球就重重地打在了他的前额和两眼之间。一下子,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闪烁着耀眼的黄色光芒,自己晕晕乎乎的,然后就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路易斯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自己正躺在草地上,身边围了一圈的人。“发生什么事了?”他问道,但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奇怪。他的耳朵在嗡嗡作响,头也痛得厉害。

“躺着别动,孩子,”德特梅尔先生说完,往下按了按路易斯的左肩,“你被一个界外球砸了个正着。现在你先别乱动,应该没什么事的,已经有人去请医生来给你检查了。”

路易斯呻吟了一下。他感觉自己的头在一阵阵剧烈抽痛,鼻子也好像肿了起来,鼻孔完全被堵住了的样子。他努力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虽然没有大声地抽泣,但他仍然感觉到眼泪从自己的眼角滑落,又顺着太阳穴往下流,一开始是温暖的,后来又变成了冰凉的。

似乎过了好几小时,汉弗莱斯医生才从人群中挤了进来,一边摇晃着嘎嘎作响的黑色皮革医疗包,一边大喊:“让我过去,快让我过去!”他低沉悦耳的嗓音听起来就像是一把低音提琴。尽管他穿着一身漂亮的黑色西装,但还是直接跪在了路易斯身旁的草地上,然后发出了啧啧声:“真是美好的一个早上呀,路易斯!你又用自己的额头敲栏杆了!看来你将会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了,孩子。只可惜小镇的吉祥物不是一只浣熊——不然你就能去扮吉祥物了!看我这儿,告诉我这是几根手指?”

“三根。”路易斯回答,汉弗莱斯医生点了点头。突然,路易斯感觉自己的鼻子有些刺痛。“我的鼻子骨折了吗?”他问道。

“没有骨折,但你的鼻子有点儿流血。”汉弗莱斯医生俯下身来靠近路易斯,先看了看他的右眼,又看了看他的左眼。然后,他打开了一个小手电筒,让路易斯用眼睛跟着它的光亮移动。最后,汉弗莱斯医生满意地哼了一声,把小手电筒放回了口袋里,说道:“幸好棒球击打的位置够高,保住了你的眼睛和鼻子,但你的小脑袋瓜儿就没这么好运了,所以你的额头上有个肿块,不过你的瞳孔都是正常的,过几天你应该就会好起来了。虽然现在会觉得很痛,但最后都会好起来的!”他转过身去,对着罗丝·丽塔说道:“罗丝·丽塔,请你跑一趟药店,给乔纳森打个电话吧。我觉得路易斯需要马上回家,然后在头上敷点儿冰块消消肿,他现在肯定走不了路。”

汉弗莱斯医生用一些蘸有金缕梅酊剂的纱布擦了擦路易斯的嘴唇和下巴,然后又扶他坐了起来。紧接着,路易斯突然感觉一阵剧烈的头痛袭来,忍不住低下头呻吟了起来,而且还感到恶心想吐。很快,罗丝·丽塔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没过多久,一辆1935年产的黑色马金斯·西蒙——也就是乔纳森叔叔的那辆又大又旧的老爷车——一下子驶离马路,飞快地开进了碎石路面的停车场,扬起了一团灰尘和细小的沙石。最后,汽车在一片飞扬的尘土中停下了。乔纳森叔叔迅速跑了过来,他的脸色在阳光下显得十分苍白,一头红发和红胡子在微风中飘扬着。

“别太激动,乔纳森,路易斯没事的,”汉弗莱斯医生安慰道,“幸好罗丝·丽塔够冷静,及时来诊所找到了我。我知道这看起来很可怕,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几乎所有的伤者最后都能康复,而且也不会有任何并发症。你先把路易斯带回家,然后在他的头上放个冰袋,确保他不会出现什么幻觉,或是胡言乱语就行了。要一直让他保持清醒,等到了晚上再睡觉。如果他之后出现任何可疑症状,就马上给我打电话。对了,你那里有阿司匹林吗?”

“当然。”乔纳森叔叔说。

“那就按照规定剂量给他服用,路易斯应该过几天就会好起来了。在此期间,我建议他还要适当的休息和放松,”汉弗莱斯医生亲切地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在躺椅上好好休息,读一本好书吧!”

路易斯意味深长地瞥了罗丝·丽塔一眼。“我本来就是那么打算的。”他说道,声音听起来就像患了一场重感冒。

乔纳森叔叔和罗丝·丽塔一起把路易斯扶上了车,然后自己也上了车。后来,路易斯才发现他胸前的衬衫上面有一些鲜红色的血迹,他猜想应该是从鼻子里流出来的。

不过,他很后悔自己低头看了一眼,因为他一看到血就会感到恶心,特别是这些血还是从自己身上流出来的。

[1] 此处的内战是指美国的南北战争(1861—1865),也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