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的时候,路易斯遇到了罗丝·丽塔。“还好吗?”他问道。
她做了个鬼脸:“大部分时间还可以,但我真的不想把作业带回家。也许我可以和你一起上科学课,我可不想学做衣服和烤樱桃派——我想有一天成为著名的作家,而不是贝蒂·克罗克[1]!”
这时,大卫抱着一大堆书走了出来,他朝他们挥挥手,害羞地笑了笑。“走回家吗?”路易斯问他。
大卫摇了摇头,指了指停在附近的两辆黄色校车中的一辆。学校里大多数孩子的家都在步行可及的范围内,但也有四五十个孩子住在城外,在农场或靠近新西伯德的某个小村庄里。“明天见!”路易斯在大卫爬上校车时说。校车载着孩子们驶向住在城镇北部和东部这些偏远地方的家庭。
他和罗丝·丽塔站在一起。“可怜的家伙,”他说,“我记得刚到镇上的时候,大家也总是取笑我。”
“你说得对,那些家伙都是白痴。”罗丝·丽塔闷闷不乐地说,然后她又开心起来,“你知道吗?我们应该带大卫四处转转,帮他熟悉环境。”
“我没问题,”路易斯回答,“但我感觉,如果我们表现得太过明显,会让他有点儿不舒服。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别人因为同情他们而对他们友好。我知道的。”
“我并不是同情他,”罗丝·丽塔坚持说,“嗯,我是说,我是这么想的,但不仅仅是这样。他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人。如果要我自己说的话,我们也是很好的人。我们不像伍迪·明戈那样刻薄,也不像布伦达·比金斯那样高傲。如果大卫想和我们在一起,至少我们会把他当成一个正常人来看待。”
“当然。”路易斯同意。他想了一分钟:“你知道,也许哪天我可以邀请大卫来家里吃午饭。乔纳森叔叔不会介意的——至少,如果齐默尔曼太太过来做饭,他是不会介意的。然后,也许你和我可以带着大卫四处转转。”
“听起来不错,”罗丝·丽塔说,“星期六怎么样?”
“我回去问问。”
正如路易斯所料,乔纳森叔叔欣然同意了。当路易斯介绍大卫的情况时,乔纳森叔叔咯咯地笑了起来,表示同情。“你知道,你爸爸和我小时候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他说,“他的名字是,让我想想……弗朗西斯。人们总是嘲笑他,因为他口吃得太厉害了。弗朗西斯肯定是我见过的最瘦的、最郁郁寡欢的孩子。我记得有一次你爸爸看到两个大孩子打他。嗯,查理[2]比我大三岁,你知道,他从来不像我这么高大,肌肉也没有我这么发达。”乔纳森叔叔眨了眨眼睛,因为事实上他是一个相当懒散的人,而路易斯的爸爸才是家里的运动健将,一个棒球明星和田径能手。“但作为一个小块头来说,查理是很有勇气的。不管怎样,他插手了,他和弗朗西斯一起打败了那两个恶霸。于是,弗朗西斯开始和我们混在一起,我们开始了解他。他是个很棒的孩子。我们开始叫他弗兰克,有一天查理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当弗兰克唱歌时,他的口吃消失了!弗兰克开始努力练习唱歌,你知道他后来成了什么样的人吗?”
“弗兰克·辛纳特拉[3]?”路易斯说出了他听说过的最著名的歌手之一。
乔纳森叔叔摇了摇头:“嗯,不是。他叫弗兰克·加特纳。他后来在芝加哥开了一家很棒的餐馆,而且现在他非常有钱,没人再去在乎他会不会背错T和D。”
路易斯笑了笑,但他不确定,唱歌是否能帮助大卫。事实上,他不确定大卫是否会来。
第二天,路易斯问大卫星期六是否愿意来高街100号吃午饭。“大约十一点,我叔叔可以开车带我去接你,”他说,“然后罗丝·丽塔和我带你到镇中心转转。”
大卫害羞地说,他要问问他的家人是否可以。第二天,他说他的家人同意了,只是乔纳森叔叔不用开车去接他了。“反正,我……我……我爸爸也……也要进进……城。”他艰难地解释道。所以他们约好十一点在希姆索斯雷氏杂货店门前见面,这家杂货店就坐落于穿过镇中心的主要街道的中间位置。
到了星期六早晨,罗丝·丽塔一大早就来了。乔纳森叔叔在前院的栗树下操作割草机,让地面变得松软,他说:“因为秋天的叶子很快就会落下来。”当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准备出发去见大卫时,乔纳森叔叔停下来用红色的大手帕擦了擦脸,示意他们过去。“听着,”他说,他的脸在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下闪闪发亮,“你们俩最好不要对大卫提起你们知道什么。我不想让他认为,他要和几个从疯人院逃出来的人共进午餐。”
路易斯笑了。“我们不会说你或齐默尔曼太太会魔法的。”他保证道。
“还有卡帕纳姆县魔法师协会。”罗丝·丽塔补充道。奇怪的是,在这么小的一个地区,卡帕纳姆县及其县城新西伯德却有很多的术士和魔法师,但大多数居民甚至从未对这件事产生过怀疑。
这是九月初温暖的一天,而且时间还早,于是路易斯和罗丝·丽塔便在高街闲逛。这条路两旁树木的树梢多年来一直不断延伸,他们现在有点儿像走在一条绿色的隧道里。他们来到大厦街,漫步经过罗丝·丽塔的家,然后继续向镇中心走去。几辆汽车哐啷哐啷地慢慢驶过,城镇的街道显得慵懒而昏昏欲睡,劳动节[4]仿佛让每个人都进入了轻微的瞌睡状态。商店的橱窗里还陈列着开学用品,但那天早上购物的人并不多。
在杂货店里,罗丝·丽塔看了看表,他们早到了十一分二十秒。“哦,不用说,”路易斯开玩笑地说,“你就是想炫耀你的手表!”
手表是她的生日礼物,罗丝·丽塔特别喜欢。她冲路易斯咧嘴一笑,然后吐了吐舌头:“你要喝杯可乐吗?”
“或许可以来一小杯。”路易斯说。
他们坐在柜台边,喝着小杯可乐,里面全是碎冰,他们一直吸,直到最后吸管发出刺耳的声音。就在这时,一辆黑色雪佛兰停在杂货店前面,大卫从副驾驶座爬了出来。路易斯和罗丝·丽塔匆匆走了出去,大卫向他们介绍那个瘦长、秃顶的司机说:“这……这是我……我爸爸。”
凯勒先生戴着无框眼镜,长着一双温和的蓝眼睛。他看起来像中年版的大卫,但他没有口吃。“嘿,路易斯。嘿,罗丝·丽塔,”他带着疲倦的微笑说,“我叫欧内斯特·凯勒。我很高兴大卫认识了几个朋友。我妻子和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我们要整修我们买的房子。而大卫,嗯,他很无聊,因为我们太忙了,没有时间陪他。总之,让他准备回家时给我打个电话,我会来这里接他,或者去你家接他。好吗?”
路易斯注意到,当大卫的父亲谈到大卫时,他的脸涨得通红。他还注意到,凯勒先生在对着他说话,而不是对他的儿子。凯勒先生走进科里根的五金店,于是,路易斯、罗丝·丽塔和大卫朝着山坡上的高街走去。
“这是我家。”路易斯一边说,一边抓住系在门闩上的鞋带,打开了锻铁大门。他期待着大卫会有什么反应,因为这栋房子非常壮观,是一座三层的石头大房子,正面还有一个高高的塔楼,但大卫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
齐默尔曼太太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有烤牛肉三明治、金黄色的土豆沙拉、香脆的凉拌卷心菜,还有她自己制作的非常酸脆的莳汁腌菜,所有这些配着新鲜的酸柠檬汽水一起吃。最后的,但也是最棒的美食是一块巧克力蛋糕,这让路易斯发出期待的感叹声。“现在应该是野餐的季节了,”齐默尔太太大声说,“鸟儿在歌唱,阳光灿烂,我们还有一个很棒的后院,难道就要这样浪费掉了?”
他们当然不会浪费。后院非常舒适,他们坐在一张折叠桌旁,吃着美食,直到吃撑为止。然后乔纳森叔叔拿出了他的口琴。“大卫,我们通过科学实验发现,消化食物最好的方法就是一起唱歌。你会像受惊的骡子一样嘶叫吗?你能唱出高音C吗?高音W呢?如果你每次一提高嗓门,附近的狗就会狂吠,那么恭喜你!你正是我们这个小歌唱团需要的男高音!”
大卫听了咯咯地笑。路易斯觉得他知道他叔叔在做什么,尽管他们确实经常为了好玩而放声高歌。齐默尔曼太太开始唱一首傻傻的歌,名为《砰砰作响的百叶窗》,大卫学会了副歌后就小心翼翼地一起唱了起来。他们又唱了其他歌曲,比如《不会再下雨了》和爵士版的《我的邦妮漂洋过海》[5]。路易斯注意到大卫在唱歌时几乎不口吃。
他们唱完后,乔纳森叔叔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太有趣了,”他说,“但现在我想,罗丝·丽塔和路易斯很想带你去美丽的新西伯德镇中心进行一次私人旅行。大卫,你准备回家的时候再回来,我很乐意把我那辆老爷车从车库里开出来送你回家。我敢打赌你以前从来没有坐过马金斯·西蒙!”
“没……没……没坐过,先生。”大卫开心地说。
“那好,我很乐意给你当司机。”
“好……好的,但我家有……有点儿难……难找。”大卫回答,他的脸都涨红了,试图把整句话挤出来。“它在镇……镇子的北边,人们叫它夏……夏……夏威夷屋。”大卫说。
就在那一刻,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那个陌生地方的记忆涌上了路易斯的心头,他吓得几乎要尖叫起来。就在那令人寒战的瞬间,天色暗了下来,空气变得混浊,路易斯似乎从某处……从四面八方听到了不祥的鼓声。
[1] 大磨坊食品公司的品牌形象大使。
[2] 查理是路易斯的爸爸。
[3] 美国20世纪重要的流行音乐人。
[4] 美国的劳动节是全国性节日,时间是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5] 都是经典的儿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