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负担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通常用“拉弗曲线”来表示。这一理论出自供给学派代表人物、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商业研究生院教授阿瑟·拉弗。他认为,税收政策是影响生产要素供给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因素,只要大幅度减税就能刺激供给,从而刺激经济活动。因为经济活动主体关心的并不是获得的报酬或利润总额,而是在减掉各项纳税后的报酬或称利润净额。尤其是在累进税制条件下,边际税率(即对收入增加部分征收的税率)更是关键因素。[1]
这就是我们看到,为什么在消费需求不足、失业率较高的时候,各国常常会采取减税政策来刺激经济、增加就业的原因。
例如在英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之前,英国经济长期处于高失业率、高通货膨胀、低经济增长时期;撒切尔夫人上台后毅然放弃凯恩斯主义,通过削减所得税、紧缩政府开支等措施,很快就出现了经济稳定增长、失业人数逐步减少、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的喜人局面。
在美国,1980至1982年出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第七次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率近10%,1982年的失业率高达10.8%。当时的里根总统上台后,通过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和公司所得税税率,对企业厂房和设备实行加速成本回收、缩短折旧年限(其实质就是减税和延迟纳税),减少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干预,削减联邦开支和预算赤字,结果很快就在1984年实现了预算平衡。与此同时,美国经济从1982年12月起走出衰退,经济复苏势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强劲有力。截至1988年5月,美国经济持续增长了65个月,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和平时期经济增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2000年以后,美国、德国、法国、比利时、加拿大、澳大利亚、阿尔巴尼亚、波兰、爱尔兰、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意大利、马来西亚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在纷纷降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尤其是在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英国、巴西、韩国、意大利等更是展开了新一轮减税政策,用以刺激投资和企业经营,从而保证了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我国地域辽阔,所以税收负担在地区之间的分布相对复杂。总体来看,东部地区的税费负担虽然占GDP的比重较高,可是由于出口退税比率高达80%以上,这样实际上就降低了税费负担占GDP的比重。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收入中,收费罚款占税费总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在北京,由于中央直属企业和银行纷纷取消各地分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这样,这些分公司创造的税收就被集中缴到了北京,从而推高了北京地区的税费负担占GDP比重。
但无论如何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某个地区的非税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越高,表明这个地区的个体和小微企业的发展就越困难、就业率越低。因为全国的税率是统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各项罚没收入和费用为代表的非税收入上。例如,2007年北京的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07%,每千人拥有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数量为22.39户;上海的这两个数据分别为5.54%和32.72户;湖南的这两个数据分别为30.4%和1.90户;甘肃的这两个数据分别为33.55%和1.93户。
所以说,千万别小看了税费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
再以营业税为例。营业税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重复征收的,多一个环节、多一项服务就要多缴一道税,税率从3%到20%不等。在这种税收体制下,服务业要想得到快速发展就几乎不可能。
可是要想进行这种改革却不容易。因为营业税是地方税,如果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就要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税,就要划一部分给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收入就减少了。与此同时,还会在不同地区之间产生收入转移,这种影响究竟如何发挥作用,现在还不清楚。例如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实际上就把另外一个地方的增值税给抵扣了。这样就要考虑改革后企业的税收负担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税收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不同地区之间怎样进行分配?这项改革的成本由谁来承担?等等。
从这个角度看,税制改革实际上就是政治改革,承担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就像1994年进行的增值税改革,所冒的政治风险同样相当大。当时的情况是,增值税改革推行后,全国出现了大面积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现象,要不是后来的金税工程堵住了这方面的漏洞,这项改革就必然要失败,必然要重新退回到原来产品税的老路上去。
但是,营业税不改成增值税又不行,否则就无法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例如,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和世界航运中心,如果不通过这种改革降低营业税负担,金融业和交通运输业就不可能得到发展。设想一下:如果1994年不进行增值税改革,我国就不会成为今天的“世界工厂”;同样,如果再不进行营业税改革,我国以后也就不会成为“世界服务业大国”,道理是一样的。[2]
可是,这种税收革与经济发展尤其是本书所谈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什么关系呢?这方面的关系可大了。
据2012年9月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等发布的《中国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报告(2012)》,我国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正面临着多重困境,主要表现在:融资难没有得到明显缓解;企业税费负担仍然较重。以企业税费负担为例,尽管国家出台了结构性减税措施,可是实际执行结果并不如预期设想的那么好。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后,大量的小微企业尽管月收入已经低于起征点,可是仍然需要缴税,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免税政策。尤其是在营业税、增值税并存的体制下,各种服务业的重复征税负担很重。此外还有:市场需求下行压力加大,企业订单不足;在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下,企业成本大幅度上升;企业面临用工缺口;一些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小微企业面临紧迫的调整转型升级压力;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存在着体制和机制障碍等。[3]
所有这些,都需要政府调整税收体制来减轻负担、着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并把这些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好“拉弗曲线”的作用。
案例
拉弗曲线的惩罚
上面提到的拉弗曲线告诉我们,大幅度降低税收比重会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尤其是在累进税率制度下,这种效应更为明显。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研究表明,我国政府的实际支出远远不是政府报告中提到的那个数字,因为还有预算外支出没有包括在内。而无论是预算内支出还是预算外支出,归根到底都是企业、创业者和就业者的支出,必然会影响企业成本、经营和收益。
例如,我国2007、2008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收入分别为51322亿元和61317亿元,分别占当年GDP的19.95%和20.39%。可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实际收入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还有相当多的收费、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探矿权和矿产开采权拍卖及转让、社保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彩票发行收入等没有包括在内。即使不含烟草利润、发行彩票、探矿和采矿权出让、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2007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实际收入也有85223亿元,超出预算内收入33991亿元,占当年GDP的32.87%。而从国际上看,公认的发展中国家的适宜税负率在18%至25%,我国比它们高了7至8个百分点,超出一半。[4]
那么,这种过高的税负对我国创业的发展影响究竟有多大呢?周天勇的研究是,这造成了以下两种中外差别:一是一般发展中国家每一千人中拥有30家企业,可是在我国只有12家左右,不到一半。二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的比例高达20%,一个人创业可以带动10个人就业;可是我国的这一比率不到2%,相差10倍。[5]
与此同时,由于税收不透明,我国纳税人对自己缴上去的税究竟用在了哪里一无所知,所以感觉心里很不平衡。而这种情况在国外就非常透明,许多国家的纳税人甚至觉得自己缴的这点税“很值”,哪怕税率再高也觉得“心甘情愿”,至少是没有怨言。
例如,在《福布斯》杂志评选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名单中排名第一的法国,就是这样的情形。在法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宋紫薇介绍说,法国人虽然到处要缴税,可是法国人对自己的纳税就没什么抱怨,因为纳税人从国家获得的福利更多。以读书为例,法国人从小学一直读到博士后都是不用缴学费的,并且理科博士生和博士后每月还有政府提供的1000欧元工资补助;如果学生不住在父母一起,还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房屋补助,哪怕你是外国人。她以自己为例说,她在法国租了一处25平方米的平房,离市中心步行30分钟的距离,月租260欧元,扣除政府每月提供的房租补贴171欧元外,实际支付89欧元(约人民币756元),还不到她家乡济南市中心城区一室一厅租金的一半。
并且,虽然她是外国人,可是只要凭学生证,在法国看电影、看戏剧、听音乐会、参观美术展览等都有优惠,参观巴黎圣母院只要人民币42.5元,而她暑假回国去曲阜玩,“三孔”的一张门票就要150元。[6]
所以说,政府只有确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增强财政支出透明度,才能更好地促进就业,安抚纳税人的心。
1 周天勇:《不能再无视中国企业高税费负担》,载《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12月14日。
2 徐瑗:《国税总局原副局长曝废除农业税真相:成本太高》,载《南风窗》,2011年6月26日。
3 张周来:《报告称中国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正面临多重困境》,新华网,2012年9月24日。
4 周天勇:《政府收入结构扭曲加重企业成本》,载《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11月16日。
5 周天勇:《中国的税费负担率世界最高》,载《21CN财经综合》,2011年5月30日。
6 张榕博:《专家称间接税高增加民众负担:购1斤肉2两系税费》,载《齐鲁晚报》,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