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派的批判:自然皆美即否定美——自然的生命感非美感——艺术为自然再现说之不成立——自然的美假助于艺术——史的考察——原始时代及其他时代的自然感——艺术与自然的分别
我们先把绝对的自然主义,就其重要的特征来逐条检讨。
一、自然的一切皆美——这是不容许程度等级的差别羼入自然里去,即不容许有价值问题。可是美既非实物,亦非事实;而是对价值的判断,个人对某物某现象加以肯定的一种行为:故取消价值即取消美。说自然一切皆美,无异说自然一切皆高,一切皆高,即无相对的价值——低;没有低,还会有什么高?所以说自然皆美,即是说自然无所谓美。
二、自然所予人的生命感即是美感——这是感觉到混淆,对真实的风景感到精神爽朗,意态安闲,呼吸畅适,消化顺利,当然是很愉快而有益身心的。但这些感觉和情绪,无所谓美或丑,根本与美无关。常人往往把爱情和情人的美感混为一谈,不知美丑在爱情内并不占据主要的地位:由于其他条件的混合,多少丑的人比美的人更能获得爱;而他的更能获得爱,并不能使他的丑变为不丑。美学家把自然的生命感当作美感,即像获得爱情的人以为是自己生得美。我们对自然所感到的声气相通的情绪,乃是人类固有的一种泛神观念,一种同情心的泛滥,本能地需要在自己和世界万物之间,树立一密切的连带关系,这种心理活动绝非美的体验。
三、艺术应当再现自然——乃是根据上面两个前提所产生的错误。自然既无美丑,以美为目标的艺术,自无须再现自然,艺术之中的音乐与建筑,岂非绝未再现什么自然?即以模仿性最重的绘画与文学来说,模仿也绝非绝对的。
倘本色的自然有时会蒙上真正的美(即并非以自然的生命感误认的美),也是艺术美的反映,是拟人性质的语言的假借。我们肯定艺术的美与一般所谓自然的美,只在字面上相同,本质是大相径庭的。说一颗石子是美的,乃是用艺术眼光把它看作了画上的石子。艺术家和鉴赏家,把自然看作一件可能的艺术品,所以这种自然美仍是艺术美(二者之不同,待下文详及)。
倘艺术品予人的感觉,有时和自然予人的生命感相同,则纯是偶合而非必然。艺术的存在,并不依存于“和自然的生命感一致”的那个条件。两者相遇的原因,一方面是个人的倾向,一方面是社会的潮流。关于这一点,可用史的考察来说明。
在某些时代,人们很能够单为了自然本身而爱自然,无须把它与美感相混;以人的资格而非以艺术家的态度去爱自然;为了自然供给我们以平和安乐之感而爱自然,非为了自然令人叹赏之故。
把本色的自然,把不经人工点缀的自然认为美这回事,只在极文明——或过于文明,即颓废——的时代才发生。野蛮人的歌曲,荷马的史诗,所颂赞的草原河流,英雄战士,多半是为了他们对社会有益。动植物在埃及人和叙利亚人的原始装饰上常有出现,但特别为了礼拜仪式的关系,为了信仰,为了和他们的生存有直接利害之故,却不是为了动植物之美:它们是神圣之物,非美丽的模型。它们的作者是,祭司的气息远过于艺术家的气息。到古典时代(古希腊和法国十七世纪)、文艺复兴时代,便只有自然中正常的典型被认为美。但到浪漫时代,又不承认正常之美享有美的特权了,又把自然一视同仁地看待了。
艺术和自然的关系,在历史上是浮动不定的。在本质上,艺术与自然并不如自然主义者所云,有何从属主奴的必然性,它们是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的。本色的自然,是镜子里的形象。艺术是拉斐尔的画或伦勃朗的木刻。镜子所显示的形象既不美,亦不丑,只问真实不真实,是机械的问题;艺术品非美即丑,是技术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