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美塞尼亚战争与斯巴达国家的发展(1 / 1)

古代希腊 晏绍祥 7478 字 2个月前

一、美塞尼亚战争

美塞尼亚是斯巴达的邻邦。公元前8到前7世纪,斯巴达人先后发动两次美塞尼亚战争,最终成功征服了美塞尼亚。关于战争的年代,因为美塞尼亚被征服之时,尚无历史记载,有关记载多出自公元前4世纪中期美塞尼亚取得独立之后,特别是希腊化时代,可靠性不免要打些折扣。据说第一次美塞尼亚战争开始于第八届奥林匹亚赛会周期,延续20年。以公元纪年推算,约属公元前740—前720年。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的参与者为第一次战争的孙子一代,一般认为属公元前660—前640年。两次战争的结果是:美塞尼亚被彻底征服,其居民被斯巴达人变成黑劳士,斯巴达人则因为镇压美塞尼亚人的需要,变成不事生产的职业战士。斯巴达的政治与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重要变化。

约公元前740年,斯巴达人发动了第一次进攻,偷袭边境城市安菲亚,将当地居民全部屠杀,接着,斯巴达人以此为基地,不断向美塞尼亚内地进逼。美塞尼亚人最初并无准备,在得到安菲亚被占领的消息后,才开始整军经武,决心与斯巴达作战,并且对城市设防。斯巴达人似乎已经把美塞尼亚的土地视为自己的。他们只是掠走地表上的庄稼或牲口,对于树木或者建筑,则根本不加损害。由于美塞尼亚人已经加强戒备,而且城市都已修建城墙,斯巴达人并未能攻占任何城市,也未能占领美塞尼亚人的核心地区斯泰尼克劳斯平原。

战争进行到第四年,美塞尼亚人认为他们已经得到足够的训练,士气高涨,决心与斯巴达人一战。不过这次交战中,双方只有骑兵真正交手。次年,斯巴达人再度出兵。两个国王率军倾巢出动。美塞尼亚人不甘示弱,双方都是拼死一战。美塞尼亚人想到安菲亚城市的命运,战斗格外英勇,但斯巴达人接受了更好的军事训练,战斗中始终保持严整的队列。最后,双方各在一翼取得胜利,而中央部分平衡,因为天黑停止了战斗。由于战斗过于激烈,双方第二天都无意再战,并派出使者与对方休战,收回和埋葬阵亡者遗体。但随后美塞尼亚人遇到了麻烦:他们的给养耗尽,奴隶开始逃亡,部分人染上瘟疫。于是美塞尼亚人决定放弃所有内地城市,全体退到伊托姆山坚守。在那里,美塞尼亚人赢得了阿卡狄亚人和阿哥斯人的支持,一直坚守10余年。人力和物力的优势,最终让斯巴达人赢得了胜利。美塞尼亚人被迫放弃伊托姆,分别移居阿卡狄亚、西库翁或阿哥斯。斯巴达人摧毁了伊托姆的所有防御工事,并把留下的美塞尼亚人变成黑劳士。作为黑劳士,美塞尼亚人被迫发誓永不暴动,将收成的一半交给斯巴达人;斯巴达国王去世时,美塞尼亚人和他们的妇女要身着黑衣表示哀悼。

美塞尼亚人的悲惨处境,让他们决心起义。起义者的领袖名为阿利斯托麦奈斯。在发动起义之前,他做了周密的组织工作,并且从阿卡狄亚和阿哥斯寻求盟友。一切准备就绪后,阿利斯托麦奈斯发起暴动。起义的规模似乎比较大,可能美塞尼亚人全部参加。他们选举阿利斯托麦奈斯为国王,为争取独立展开殊死战斗。

斯巴达人立刻镇压,但在野猪墓地区的决战中,他们遭遇惨败。据说经此一败,斯巴达人非常沮丧,一度打算放弃战争。此时跛足诗人提尔泰登场。他重新鼓舞起斯巴达人的士气,并用部分农奴补充阵亡的士兵。第三年,重整旗鼓的斯巴达人再度侵入美塞尼亚,并且利用金钱贿赂了美塞尼亚人盟友阿卡狄亚人国王阿利斯托克拉特斯。在大壕附近的决战中,阿卡狄亚人率先撤退,让美塞尼亚人的中军陷入孤立。更为恶劣的是,阿利斯托克拉特斯发令撤退时,有意让阿卡狄亚人从美塞尼亚人阵中穿过,导致美塞尼亚人阵型陷入混乱,士气受到严重打击。斯巴达人趁机发动攻击,美塞尼亚人大多阵亡,少数逃得性命者知道,他们的事业已经失败。尽管如此,美塞尼亚人在阿利斯托麦奈斯领导下,退往埃伊拉山,并且从那里多次发动对斯巴达人的袭击。但双方实力对比悬殊,在坚持10余年后,最后的堡垒被斯巴达人攻破,美塞尼亚被彻底征服,居民都被变成黑劳士,成为斯巴达国家控制的依附劳动者。

两次美塞尼亚战争让斯巴达人获得了美塞尼亚广袤的土地,斯巴达人因此成为纯粹靠黑劳士养活、不从事任何生产劳动的职业战士阶级,并且对斯巴达国家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现代学者公认,古典时代斯巴达的制度,大概就是在两次美塞尼亚战争特别是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后,经过100多年的变革,逐步形成的。到公元前6世纪中期,斯巴达的政治与社会结构大体定型。

二、斯巴达的社会结构

随着黑劳士制度在斯巴达国家的巩固,古典时代斯巴达的社会结构大体形成。

处在这个社会最顶层的,是由所谓赫拉克勒斯的后代组成的多利亚人公民集团。在古代文献中,他们一般被称为斯巴达人。据称这个集团最多时曾经有9000人,但古典时代我们能够见到的出动斯巴达公民兵最多的一次,即公元前479年希腊人抵抗波斯人的普拉提亚战役时,不过5000人。由于斯巴达人国内始终面临着镇压黑劳士与庇里阿西人的压力,不太可能把所有公民全部派出,会有1/4到1/3的兵力留守,据此推测,则公元前5世纪初斯巴达公民在7000~8000人之间。

在斯巴达,并不是所有成年斯巴达人都有资格自动成为公民。要取得公民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成为斯巴达人,需要有斯巴达父母,外国人几乎没有可能取得公民权。本来这是希腊城邦一般的做法。几乎所有城邦公民资格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就是父母必须是该邦的公民。但斯巴达人的公民因为享有不少特权,特别是公民都会得到一块份地,并且参与斯巴达人的政治与社会生活,对公民权格外珍视。据说到希罗多德之时,一共只有两个外国人取得过斯巴达公民权。公元前5世纪末以后,因为斯巴达人的数量不断减少,而作为霸主的斯巴达需要的军队数量越来越多,曾有某些放松公民权限制的迹象。一个典型做法,是让黑劳士一次性缴纳一笔赎金赎买自由,把他们变成所谓的“新公民”(neodamoi)。既然是新公民,其地位应当与典型的斯巴达人有所区别。因为资料有限,对他们的限制到底有哪些,并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公元前5世纪中期以后,斯巴达人越来越多地在军事上依赖黑劳士以及由新公民组成的军队。

其次,成为斯巴达公民的第二个条件是斯巴达人从出生到20岁之前需要接受的一系列训练和考验。刚出生的斯巴达婴儿要接受长老的检查。如果不够强壮,将可能被抛弃。斯巴达有一个专门弃婴之所。那里是一个峡谷,据称长老们认为不太壮实的婴儿,会被扔在那里。那些活下来的婴儿并不是万事大吉。斯巴达人要用酒而非水给新生儿沐浴,以此检验新生婴儿的体质。当孩子长到7岁时,要接受军事训练,过集体生活。年龄稍大的孩子负责训练他们的弟弟,内容包括格斗、游戏、吃苦耐劳等。儿童们只有一件外衣,晚上睡在从优罗塔斯河割来的草上,饭食经常不足,需要孩子们去公共食堂偷窃以为补充。那些不幸被抓住的行窃者将遭到惩罚,但惩罚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他们偷窃,而是因为他们偷得不够灵巧。按照古代作家的说法,经过这样的训练,每个斯巴达人都变得胆大而且机灵。

18岁以后,斯巴达人要接受所谓克里普提任务。所谓克里普提,就是每年斯巴达监察官上任后,向黑劳士宣战,然后派出这些18~20岁的年轻人侦伺黑劳士,对那些表现出反叛意向者进行暗杀。执行任务的年轻人需要白天潜伏,夜晚行动,主要行动地区应当是美塞尼亚。在这些任务中表现不够坚决者,也会面临失去公民权的危险。

20岁以后,随着斯巴达人成年,似乎公民权不会受到威胁了。但事实并不尽然。因为镇压黑劳士的需要,60岁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斯巴达人仍主要生活在军营中,主要职业是当兵打仗。如果在战场上成为逃兵,或者表现不够勇敢,仍可能丧失公民权。斯巴达有一些专门的术语描绘这些人,其中一个词是所谓“颤抖者”,形容那些上战场腿肚子曾经筛糠的士兵。对于这些人,斯巴达人采用的是社会孤立政策。平时无人愿意与他们交谈。在公共食堂里,没人愿意与他们一起用餐;在打球或者比赛时,无人愿意与他们一队;如果在路上遇到他人,他们需要让道;如果在剧场中,他们需要把座位让给别人,哪怕别人比他们年龄小;他们可能会打光棍,因为没有人会嫁给他们;如果他们有姐妹,她们可能因为无人愿意与之结亲而成为老处女。他们甚至不能在公开场合表现出愉快情绪,否则可能遭到他人殴打。[6]据说那个公元前480年从温泉关战役回国的士兵在随后的一年中,没有任何人愿意和他说话与交往,甚至借个火种都困难。于是在一年后的普拉提亚战役中,他冲进波斯人最多的地方,宁肯在那里战死。尽管如此,斯巴达人仍不承认他的英勇。这样看来,斯巴达人的英勇,并非他们自愿,而有不得已的苦衷。

斯巴达战士

斯巴达人丧失公民权的另一重要渠道是无法给公共食堂提供必要的粮食。按照斯巴达国家的要求,每个斯巴达公民都会有一块份地。这块份地可能在出生时由国家分给,也可能继承自父亲,由黑劳士耕种。斯巴达人每年会得到82麦斗的地租,其中的18斗要交给公共食堂,另外还要缴纳若干酒、无花果和油。如果不能提供,则肯定会丧失公民权。理想的状态,当然是所有斯巴达公民都拥有平等的一块份地。然而现代学者的研究表明,斯巴达人的份地可能主要是对美塞尼亚等被征服地区土地的瓜分,其分配的对象可能是下层公民,但自那以后再无土地分配,而拉科尼亚的土地可能根本不曾分配,斯巴达人在那里的土地占有的不平等状态未曾改变,因此斯巴达人虽然因为拥有份地成为所谓平等者,但他们的财富,特别是土地占有并不平等。[7]如果一个家庭缺少其他土地,却又有两个或者更多的儿子,则在希腊人的诸子平均继承制度下,就可能存在份地不足问题。而另外一些家庭可能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如果女儿嫁给一个富有的斯巴达公民,也会导致公民人数减少。如果黑劳士逃亡,或者黑劳士被斯巴达国家解放,则这个家庭也可能因为失去黑劳士,土地无人耕种,丧失公民权。最极端的情况,当然是公元前4世纪中期美塞尼亚取得独立,大批斯巴达人失去份地,导致斯巴达公民队伍急剧下降,一般的说法,是那时斯巴达公民已经不足1000人。事实上,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我们观察到的总趋势,是斯巴达公民的人数不断下降。

斯巴达人的家庭生活与众不同。因为长期生活在军营中,斯巴达人的家庭观念似乎不是那么强烈。年轻人结婚时尚在军营中训练。据说结婚当天,新郎像平常一样在军营中训练,一应事务由家庭安排。只有夜深人静之时,当同伴都睡熟之后,他才能悄悄溜回家中。此时家人已经把新娘送入新房,剃光了新娘的头发。新郎回家之后,悄悄溜进新房之中,与新娘完成结婚的任务后,迅速返回兵营。此后的大概10年间,他都是如此。因此有些斯巴达人的孩子已经不小,却从不曾在白天见到过父亲。30岁之后,斯巴达人可以过家庭生活。然而,如果一个人整天腻在家里,尤其是被别人看到从妻子的房间中出来,会遭到嘲笑。所以60岁之前,公民的绝大部分时间在军营中。家庭的地位,类似偶尔度假的旅馆。

作为如此付出的回报,是斯巴达人享有一系列特权。首先,是参与国家政治、担任官职的权利。在这方面,斯巴达人最为重要的权利,是出席公民大会,选举斯巴达国家内重要的职务,就国家事务举行表决。不过斯巴达国家官职并不多,公民能够选举的,主要是递补的长老、5名监察官、公元前5世纪末产生的海军统帅,以及少数其他官职。军队的军官如何产生,史料无载,可能由国王任命。本来所有斯巴达公民都拥有份地,从经济上说,并不存在对斯巴达公民行使自己权利的限制。但由于斯巴达国王和长老等的特权地位,以及斯巴达对服从的强调,斯巴达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实际上受到诸多限制。其次,是当兵打仗和参与公共食堂的权利。这是作为斯巴达公民的基本职业,也是他们主要的责任。因为面对着人数远远超过自己的庇里阿西人和黑劳士,斯巴达人只能全民皆兵,长期生活在军营中。也因为他们的职业,可以相信,他们可以从斯巴达国家的胜利中得到一份战利品。最后,作为公民,他们能得到份地。有些古代作家似乎认为,每个斯巴达人男孩出生后,会从国家得到一份土地。然而因为斯巴达国家并无类似机构存在,古代作家也缺少有关分配土地的具体记载,因此土地可能自公元前7世纪末以后已经逐渐私有化,否则很难设想,到公元前5世纪末以后,会有那么多的公民丧失份地,进而失去公民权。尽管如此,斯巴达国家几乎没有出现买卖公民或者债务奴役的记载,表明那里也许并无对公民的债务奴役现象。与此同时,按照古代作家的说法,斯巴达人也不得拥有贵金属,并从事工商业活动。与外人的交往,因为斯巴达人不欢迎外国人,也不够经常。

因为斯巴达男人长期不在家,妇女被迫负责打理家中一应事务,这让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应较高。主要是丈夫长期不在家,或者经常不在家,让妇女不能不强悍起来。虽然她们不用生产劳动,有时间像男人一样从事体育操练,或者参加节日和其他歌舞活动,但家务一类事情,仍然需要她们操劳。孩子从小面对的是自己的母亲,养成对母亲的依赖。据说斯巴达母亲在儿子出征、将盾牌交给儿子时,经常说的话是:“要么带着盾牌回来,要么躺在上面回来。”当一位母亲的孩子都在战争中阵亡,他人向这位母亲表示同情时,母亲会非常自豪地说,我生他们就是为了给国家服务的。斯巴达女性享有的继承权,似乎有理由让人们认为,与雅典妇女比较,她们享有更大的权力和地位。

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斯巴达妇女享有与男人平等的地位,甚至是家庭的主人,统治着男人们?非也。按斯巴达法律规定,一个丈夫如果希望有漂亮的儿子,自己的妻子却不够漂亮,可以另外选择一个妇女为他生育孩子,只要这个妇女的丈夫同意。同理,如果一个丈夫年老,而妻子年轻,他可以让一个年轻漂亮的男人与妻子同居生子。在这两种情况下,法律都不曾规定丈夫需要取得妻子的同意。[8]在今人看来如此荒唐的规定,也许并不完全是虚构。据希罗多德,斯巴达国王阿那克桑德里戴斯的妻子不能生育,却又不愿离婚,于是在长老和监察官的建议下另娶一个妻子,结果出现了一个国王拥有两个妻子、两个家庭的怪事。在这里,我们一样没有看到阿那克桑德里戴斯妻子的意见发挥任何作用,仿佛她根本就不存在。公元前5世纪初年的国王阿利斯通更甚。他娶了3个妻子,而第3个妻子的来历,简直就是一段传奇。由于这位国王已经结婚两次,而两个妻子都不能生育。国王坚持认为,不能生育的责任不在他身上,因此斯巴达允许他娶了第3个妻子。这次阿利斯通看上了他朋友阿盖托斯的妻子,因此与他的朋友约定:两人可以从对方家里随意取走一件东西。阿盖托斯不疑有诈,爽快地答应了。两人还为此签订了一个协议。在阿利斯通把阿盖托斯希望得到的东西付出之后,他要求得到后者的妻子。尽管阿盖托斯再三请求,阿利斯通仍然不松口。阿盖托斯无奈,只好把妻子送给了国王。[9]在此过程中,我们看到的只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协议,根本没有阿盖托斯妻子的参与。而协议的核心,竟然是她本人的命运。所以,斯巴达妇女虽然在家庭中好像享有某种地位,但终归摆脱不了她们作为男人附属物的命运。斯巴达国家让她们像男人一样从事锻炼以及其他活动,其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妇女健康或者其他,而是为斯巴达国家生育健康合格的战士。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巴达妇女不过是斯巴达国家的生育工具,其人身自由和权利,一点都不比雅典的妇女们优越。

地位仅次于公民的是庇里阿西。这个词的原意是边民,可能是指那些居住在拉科尼亚周边地区的居民。与斯巴达人比较,他们没有公民权,不能参与斯巴达国家的管理和政治事务。据古代作家记载,这些边民也在莱库古改革中获得了土地,一共是3万份,都在拉科尼亚周边地区。也就是说,这些人享有对土地的私有权。然而这个记载恐怕存在问题。因为份地主要针对公民,并非庇里阿西,更不可能经常性地重新分配土地。在经济上和军事上,庇里阿西人都是斯巴达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斯巴达公民不得从事工商业活动,而斯巴达国家必须拥有某些手工业和商业,以制造必要的武器、农具,从国外进口原料等。这些任务都落到了庇里阿西人身上。作为边民,他们享有人身自由,但也需要向斯巴达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赋税。当斯巴达人需要时,似乎可以夺取庇里阿西人的部分土地,以安置斯巴达人盟友。[10]在军事上,庇里阿西人需要服重装步兵兵役。公元前479年,当斯巴达人出兵抗击波斯人时,除出动5000名斯巴达公民兵外,还有5000名庇里阿西人。在公元前5世纪后期的战争中,特别是公元前465年地震导致公民人数急剧下降后,庇里阿西人更成为斯巴达军队一个常规的组成部分。

庇里阿西人之下是黑劳士。这是斯巴达国家最为主要的劳动者和受剥削者。据古代作家记载,他们的名称源自拉科尼亚南部的城市黑劳斯。美塞尼亚战争后,黑劳士制度扩展到整个美塞尼亚,并构成斯巴达社会结构的基础,因为从此以后,斯巴达人成为不事生产的职业战士,由黑劳士供养。公元前6世纪斯巴达对邻邦特盖亚战争的失败和转向结盟的政策,表明黑劳士制度扩张步伐的停止。也就是说,黑劳士并不局限于美塞尼亚人,还有原来居住在拉科尼亚、并被斯巴达征服的那些居民,而且拉科尼亚的黑劳士数量可能还不少。因为公元前5世纪中期美塞尼亚的黑劳士暴动时,拉科尼亚地区的黑劳士也参加了。美塞尼亚独立后,斯巴达人考虑到公民人数太少,曾有意在缴纳赎金的条件下让部分黑劳士自由,结果据说能够交出赎金的人数太多,以致让斯巴达人感到恐惧,也说明在美塞尼亚之外,存在大量的黑劳士。如果拉科尼亚的土地属于斯巴达公民个人,不曾进行分配,则大体可以肯定,这些黑劳士属于斯巴达公民个人。斯巴达的克里普提活动主要限于美塞尼亚,可作为拉科尼亚黑劳士不属于斯巴达国家的证明。

如果希罗多德的记载可信,则每家斯巴达公民由7家黑劳士供养。黑劳士需要把自己土地上收成的一半交给斯巴达人,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油和酒。战争时期,他们需要充当轻装步兵,为斯巴达人做诸如转运粮食、打扫战场的辅助工作。他们与斯巴达公民之间的关系值得注意,因为从实际上说,他们替斯巴达人耕种土地,缴纳地租,但从法律上说,他们属于斯巴达国家,只有斯巴达国家可以解放他们,或者把他们迁移乃至处死。每年新监察官上任时向黑劳士宣战,并且派出年轻公民执行克里普提,可以视为斯巴达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但斯巴达公民个人既无权处死他们,也无权解放他们,很可能也无权驱逐他们。与一般的奴隶不同,黑劳士可以在缴纳地租后,保留剩余的产品。一些黑劳士还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财产,其服役时携带的轻装兵的武装,可能也属于自己。他们还拥有自己的家庭,可以结婚生子,其财产可以遗传给自己的子女。当斯巴达国家需要时,会让他们交钱赎身。

黑劳士与古典奴隶之间的最大区分,恐怕是他们的来源。据称希腊奴隶制最早发展的地区是小亚细亚地区的开俄斯,后来是雅典和科林斯等,但那里的奴隶大多是从外国买来的。这些来源地各异、语言相互不通而且分散在众多不同家庭中的奴隶,很难有机会联合起来暴动。所以除特殊情况外,希腊人很少担心奴隶暴动推翻他们的统治。但斯巴达人不同。他们奴役的黑劳士原本就是希腊人,黑劳士居住的主要地区美塞尼亚原本就是一个独立国家,有非常强烈的独立和认同意识,时刻梦想独立。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暴动。斯巴达人对此心知肚明,特别注意防范。公元前465年斯巴达发生强烈地震,据说整个拉科尼亚未垮塌的房子不到两位数,人口损失惨重,财产损失更大。但此时斯巴达国王阿基达马斯第一个想到的不是抗震救灾,而是立刻来到广场中心,召集斯巴达人准备反击黑劳士暴动。而黑劳士也正如阿基达马斯所料,发起了暴动。亚里士多德的论断,也证明斯巴达人与黑劳士之间矛盾尖锐,他称黑劳士犹如丛莽中的一支伏兵,时刻等待着斯巴达人的衅隙。

为了对付时刻打算暴动的黑劳士,斯巴达人除每年向黑劳士宣战、处死那些有反叛意图的黑劳士外,还采取了许多其他手段。其中之一,是强化斯巴达人与黑劳士之间的差别。据普鲁塔克,斯巴达人“常常强使黑劳士喝下过量的烈性酒,然后把他们带到公共食堂去,让青年们见识酗酒是怎么回事。他们还命令黑劳士演唱一些低级下流、庸俗不堪的歌舞,不许他们染指格调高尚的节目”。[11]对于那些表现杰出的黑劳士,斯巴达人在克里普提之外,可能还会采用集体消灭的手段。公元前422年,斯巴达人担心雅典人占据派罗斯后引发黑劳士暴动,于是“他们发表宣言,要求黑劳士从自己的人中间选出那些他们自己认为战功最多的人来,暗示这些人可以获得自由。但是这只是一个试探,他们认为那些表现得最勇敢、首先起来要求自由的人就是那些最容易起来反抗斯巴达的人。结果,选出了大约2000人。他们头戴花冠,环绕神庙行走,以为他们将获得自由。但是不久之后,斯巴达人把他们都除掉了。甚至于这些人中,每个人是怎样死的,也没有一个人确切地知道”。[12]

三、斯巴达的政治制度

斯巴达的制度之中,最独特的莫过于双王制。前文已经提及,这种制度的形成,可能是古代希腊人诸子平均继承制度的结果,只是年代久远,后人附会上诸多传说以后,变得扑朔迷离。两个国王在斯巴达最早的文献中称为阿卡盖塔伊,分别在欧吕庞家族和阿吉亚德家族中世袭。据希罗多德,国王“拥有专门为他们设立的宙斯·拉凯戴梦和宙斯·乌拉尼欧斯两个祭司职位;他们可以随便对任何国家开战而任何斯巴达人都不能加以阻止,否则就会受到诅咒。在他们的军队出征时,出发之际国王要在最前面,归来之际要在最后面。在他们出战的时候,他们有一百名精兵保卫着他们。在他们出征的时候,他们可以用尽可能多的牲畜作为牺牲,并且他们把一切牺牲的皮革和脊肉收归自己所有”。此外,在举行仪式时,国王要坐在首席,所得比他人多一倍。每到新月和每月第七天时,由公费为他们每一个人向阿波罗奉献一头成熟的牺牲,一麦斗大麦粉和酒。他们有权任命前往德尔斐的使者,所有神谕都归国王保管。最重要的,是国王和28名长老共同商量事情。由于长老会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案,这个权力相当重要。

国王去世后接受的哀悼,显示了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斯巴达妇女们需要敲着锅到各处报信,所有公民都要服丧,庇里阿西人和黑劳士同样要表示哀悼。有意思的是,斯巴达人中有一个习惯:那个最近去世的国王,会被他们称为最好的国王。新国王登基时,会宣布豁免所有人曾经欠国家的各类债务。[13]

国王最重要的权力是统兵打仗。据希罗多德说,早期国王权力非常大,可以对任何他们愿意的国家宣战。但在历史时期,似乎从无任何斯巴达国王这样做过。派兵和宣战的权力,或者归于公民大会,或者归于监察官。但作为军事统帅,他在战场上的权威不容挑战。从公元前6世纪末起,为避免两个国王在战场上意见不一致影响军事行动,斯巴达人规定此后只能一个国王出征,另一王留守国内,而且出征的国王必须由监察官陪同,算是对国王的统帅权施加了某种限制。公元前416年,斯巴达人出兵曼提奈亚,在斯巴达人及其盟友认为对自己极其有利的情况下,国王居然与对方签订了和平条约。斯巴达士兵虽然极其愤怒,但还是服从国王的命令回国了。只是在回国后,公民们的愤怒终于爆发。他们打算对国王施行严厉制裁,至少对他进行罚款。尽管制裁没有变成现实,但从此以后斯巴达人规定,一旦国王出征,需要有15人的顾问委员会陪同。这样,国王的统帅权再度受到限制。国王的行动,必须得到这个委员会的同意。总体上看,国王的权威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尽管这种限制在专横跋扈的国王面前,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世袭传承也让国王享有相对于其他官员的优势。国王本身在两个家族中世袭。相对于其他经选举产生、经常被轮换的官员来说,世袭的国王终身任职,不会中途去职或者被替换,并借此逐步积累政治资本,树立威信。斯巴达国家授予国王的某些特权,单个来看可能无关紧要,如宴会时得到双份饭食、祭神时得到动物的肉和毛皮、所有官员(监察官除外)见到国王都需要起立的习惯、国王死后全国哀悼等,但所有这些权力积累起来,就把国王变成了一个地位与众不同的角色。在战场上,国王的权威表现得更加明显。行军途中,国王需要祭祀神灵以观察是否获得吉兆,并据此决定行军路线。遇到征兆不吉,国王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前进。到达战场之后,是否出战、何时出战、军队的调度、战后的处置等,大多由他个人决定,此时所有斯巴达人(又是监察官除外)都是他的下属,必须听从他的指挥。国内的特权和战场上的统帅地位,加上世袭和终身制,如果与国王个人强势的性格以及一定的能力结合起来,足以让他们成为斯巴达国家中最有权势的人物。

国王与其他官员之间的关系,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得到说明。名义上,斯巴达的最高官职是监察官,因为他们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享有召开公民大会、接待外邦使节、派兵出征、监督和审判国王等一系列重要权力。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监察官的权力和希腊人心目中的僭主类似。可是悖论在于,斯巴达历史上有成就的监察官几乎没有(除根本不可靠的奇隆外),绝大多数监察官在历史文献中没有留下记录。少数几个留下记录的,不是受贿、被流放,就是挑战国王的权威后从政治上消失。国王就不同了,虽然不少国王幼年继位,成人后也未表现出多大才能,部分人还受到审判,或者被流放,但有名气的国王,仍比监察官多得多。何故?监察官有5人,且一年一任,不容易积累起政治资本。面对国王,他们天然处于劣势,因为国王是世袭,权力只能留在那两个家族中。在战场上一贯服从的士兵,回到国内成为公民后,能够抛弃作为士兵的服从习惯,公然向国王的权威挑战吗?或许会。但绝大多数时候,斯巴达人大概都服从了国王和长老会的意见,毕竟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将再度成为国王的下属,在国王的统帅下出征。只有最为天真的人才会相信,所有国王都会宽宏大度地对待自己的批评者。

除国王外,斯巴达另一个重要机构是长老会。在希腊语中,长老会被称为Gerousia,来自希腊语的老人(geron)一词。在某种意义上,它真的是一个老人组成的机构,因为这个机构基本的任职条件,是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而且终身任职。除两名国王是天然成员外,其他28名长老由选举产生。除年龄外,竞选似乎并无其他限制。但在斯巴达社会中,事实上大约只有富人或者与国王关系友好的人才能当选,因为竞选者需要四处奔走寻求支持,特别是国王的支持。长老会中间的人,也经常被认为划分为三派:两个国王各为一派,其他为持中间立场者。当选的方式,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不免幼稚。据色诺芬记载,选举当天召开公民大会。大会主席台后面会布置数间暗房,房内为选举裁判。当候选人从主席台通过时,下面的公民发出欢呼,呼声高低则由裁判判定。一般来说,呼声最高者当选。这样的选举方式,当然较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给操纵留下了更多空间。

与其他希腊城邦比较,斯巴达的长老会地位非常重要,因为它与两位国王一起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案。没有经过他们预先讨论的议案,公民大会无权表决。已经提交的议案虽然可以讨论,但在会上发言的可能都是有影响的长老或者国王。一般情况下议案也不得修改。此外,长老会还可以与监察官等一道,对国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审判。由于斯巴达的长老会人数过少,而且终身任职,享有相当大的权威,因此它经常被学者们视为斯巴达政体中贵族因素的代表。又因长老年龄资格的限制,斯巴达政体还获得了老人政治的外号。

公民大会是斯巴达政治中另一个重要机构。它由斯巴达全体公民组成。其出席率,因为所有斯巴达人都由黑劳士养活,不用为生计操心,应当会非常高。大会最初可能由长老或国王主持,据称瑞特拉的文件宣布,当公民大会通过歪曲的决议时,长老和国王有权宣布休会。有权宣布休会的人,应当就是主持会议的人。然而我们看到的几次实际召开的公民大会,主持人都是监察官。这个变化何时发生,史书无载。但一年一任的民选官员代替终身任职的长老或国王主持会议,应当是政治上的一个重大进步。古典作家如亚里士多德等曾把监察官作为斯巴达制度中民主因素的代表,而把国王和长老作为君主制和贵族制因素的象征。由民主因素来主持公民大会,当然会更多地倾向于按照公民的意愿行事。公元前432年,当斯巴达人打算对雅典宣战时,召开了公民大会。会上监察官斯特奈伊达斯和国王阿基达马斯分别发表了演说,前者主战,后者主张暂缓宣战。表决的结果,是国王的意见遭遇失败。

按照斯巴达法律规定,公民大会是斯巴达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就斯巴达国家最为重大的问题,尤其是宣战和媾和等做出决定。瑞特拉非常明确地宣布,人民有表决权。在历史的实际中,一些非常重大的问题,也确实是在公民大会上决定的。约公元前475年,部分斯巴达人希望入侵雅典,以夺回在希腊的霸权。那样的决议显然是在公民大会上讨论的。后来一个老者的发言阻止了年轻人的冲动,让雅典人获得了50年左右建立和巩固同盟的时间。公元前432年,决定雅典是否破坏《三十年和约》和是否向雅典宣战的,仍然是斯巴达的公民大会。公元前404年,当斯巴达击败雅典时,最终同意接受雅典投降条件的,还是公民大会,尽管在会议召开之前,实际发挥作用和做出决策的,是监察官和当时的海军统帅吕桑德,但他们的决定,终归要得到公民大会的批准。此外,斯巴达国家的重要官职,如长老、监察官等,都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为了当选,候选人需要四处奔走,寻求支持。

然而,与雅典公民大会比较起来,斯巴达的公民大会似乎不够民主。虽然它的出席者是全体斯巴达公民,但它的召开可能并无固定期限,需要国王或者监察官等采取行动。如果主持人拒绝采取行动,公民大会不可能召开。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国王和监察官好像根本没有经过公民大会,直接做出了决定。约公元前522年,当萨摩斯僭主麦安德利欧斯来到斯巴达,打算寻求帮助时,国王克列奥美涅斯直接把他赶走了,根本没有经过公民大会;公元前499年,当米利都使节阿利斯塔戈拉斯来到斯巴达寻求援助时,他首先向国王克列奥美涅斯求助。当克列奥美涅斯第一次因为出兵波斯距离遥远而拒绝援助时,阿利斯塔戈拉斯企图贿赂这位国王,但因为国王9岁女儿的提醒,贿赂没有成功。阿利斯塔哥拉斯此后再未采取其他行动,马上离开了斯巴达。两个向斯巴达求助的人物不约而同地向国王而不是公民大会和长老会求助,体现了国王在国家政治中的分量。公元前479年的情况类似,不过主角变成了监察官。当时波斯人占领雅典,雅典人多次要求斯巴达人出兵与波斯人决战。然而斯巴达人一拖再拖,直到有人向监察官指出,如果斯巴达让雅典失去希望和耐心而投奔波斯,那对斯巴达将是灾难性的。闻听此言,监察官当天就派出了军队。也就是说,派兵决战如此重大的决定,根本没有经过公民大会的讨论。或许监察官认为,有关问题此前已经有过决议,无须再走程序。即使如此,作为主持人的监察官,在选择出兵时机问题上,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还有一些问题,似乎公民大会无权决定。例如,在斯巴达相当重要的王位继承问题,可能就是王室内部的较量而非公民大会可以决定。阿盖西劳斯在与阿吉斯的儿子争夺继承权时,从头到尾都是阿盖西劳斯和吕桑德在操纵,看不到公民大会的活动。公元前399年处置基那东阴谋案时,似乎也没有公民大会参与。公民大会不能主动介入和在某些问题上的缺席,让它的作用受到限制。

斯巴达公民大会的另一重要缺陷,是它就提交的建议进行讨论和修改的权力有限。如果普鲁塔克的记载可信,而瑞特拉真的是斯巴达人最古老的政体文献,则最初公民大会有权修改提交给他的决议案。据称是国王波吕多鲁斯和特奥庞普斯增加了那个长老和国王有权宣布休会的条文,但此条规定执行到什么程度,我们并不清楚。我们知道的几次公民大会上,有过对相关问题的辩论。约公元前475年的那次会议,因为一个老者的发言,出兵雅典的动议被击败。公元前432年的那次会议上,国王阿基达马斯发言反对宣战,但主持会议的监察官的好战主张得到了公民大会的支持。实际情况可能是,长老会把问题提交给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和表决。一旦表决通过,则决议何时实施、如何实施等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公民大会不做出任何决定。那时监察官、国王就会成为主角,公民大会失去了对决议实施过程的监督权。

公民大会的第三个弱点,便是它的表决方式。前面已经提及,斯巴达公民大会并无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只以呼声高低来表决。这个制度非常古老,荷马时代的人民大会上,经常以不同的声音来表示赞同或否定。但到古风时代后,有些城邦的表决方式逐渐改进,变成一人一票制。然而斯巴达人未能与时俱进,仍然保持着以呼声高低做出决定的传统。当某种意见占据绝对优势,或者只是表示赞成和反对时,这样的表决方式或许问题不大,但一旦两种意见不相伯仲时,主持人的倾向就相当关键。公元前432年的那次会议最为典型。因为国王阿基达马斯的演说具有相当说服力,让不少人对雅典宣战的热情有所下降,表决之时,反对宣战的声音可能不小,以至于主持会议的监察官斯特奈伊达斯觉得,他无法确定到底哪一方的声音更大,被迫求助于让公民分边的方式。尽管后来证明主张宣战者人数居多,但监察官选择的表决方式,对表决结果不能说完全没有影响。

由于公民大会受到的多种限制,导致亚里士多德在论及斯巴达政体的民主因素时,没有把公民大会考虑在内,却强调了监察官的作用。这个官职共有5人,一年一任,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而且没有财产资格限制。如果亚里士多德的意见可信,则可能曾经有些相对贫穷的人当选为监察官,并曾接受贿赂。监察官产生于何时,于史无证。公元前6世纪中期,它已经代表斯巴达国家干涉国王的婚姻,要求当时的斯巴达国王离婚另娶,以为王室留下后代。公元前6世纪末,它取得了代表斯巴达国家监督国王的权力,并且在国王出征时随军充当监军。此外,监察官每个月与国王要交换誓言。国王保证行使王权时遵守法律,监察官则宣誓,只要国王遵守誓言,不会削减国王的权力。到古典时代,监察官还取代国王成为公民大会的主持人,并且在征兵和派兵问题上享有权威。在接待外来使节、签订条约时,监察官也是重要角色。这样看来,监察官很可能产生于斯巴达平民与贵族的冲突中,代表平民监督国王以及政府。然而在斯巴达最古老的文献瑞特拉中,并未出现监察官。也就是说,他们可能并非莱库古改革的创造,而是在那之后的某个时间产生的。不过监察官的另一重要职能:每年新监察官上任之时,都会要求公民剃去胡须,并且向黑劳士宣战,派出18~20岁的斯巴达年轻人潜入美塞尼亚,对那些表现出反叛倾向的美塞尼亚人采取暗杀行动,暗示监察官与镇压黑劳士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因此,他们可能产生于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期间或者以后。现代学者们一般认为,古典时代斯巴达的制度大约定型于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到公元前6世纪中期前后。如果我们据此推测监察官产生于这个所谓的革命时期,也许比较接近历史的真相。斯巴达历史上第一个知名的监察官奇隆的年代也正属于那时,或许并非偶然。

如此看来,在斯巴达的制度之中,存在多种不同因素。国王保留了荷马时代君主制的某些因素,作为享有特权的世袭军事统帅,在政治上和国家中仍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他们作为长老会成员的身份,以及公民大会对王权的制约,让国王大多数时候不敢放纵。长老大多来自贵族,把持着向公民大会提交议案的权力,并且与监察官一道,成为国王的监督者。然而他们的决议,可能被公民大会拒绝。公民大会固然在重要问题上享有最后的决定权,可是它缺乏创议权,表决方式原始,公民的服从精神,都让它不可能经常违背国王与长老的意见,不少时候是精英阶级的跟班。监察官权力似乎最大,监督国王,主持公民大会,掌握外交事务。然而他们共有5人,且一年一任,没有时间和能力培植自己的权力基础,不大容易形成自己的势力。因此从古代开始,就有人对斯巴达政体的性质感到迷惑,不知道到底把它归于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无奈之下,创造了混合政体的概念,来界定斯巴达政体的性质。作为当时人,他们的意见不无道理。只是在三种因素之中,作为民主因素的公民大会和监察官,因为受到王权和长老的限制,大多处于蛰伏状态。只有在某些偶然情况下,如统治阶层内部发生分裂,或者国王等的作为过于背离传统时,人民的权力才会凸显。斯巴达历史给我们的印象是,飞扬跋扈的国王不少,但因为各种原因受到审判和被定罪的国王的数量,也非常引人注目。本应显赫的长老会,似乎从不曾与国王联合起来,行使他们否决公民大会决议的权力。公民大会和监察官本应是国家中最为有力的机关,但因为多种原因,大多数时候表现得比较被动。不过一旦他们发动起来,国王和长老似乎无力阻止。于是我们看到,王权和长老会的权力不断受到限制,公民大会和监察官则偶尔露峥嵘。多个权力机关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造成了斯巴达国家制度变革的困难。而斯巴达国家的基本目标:镇压黑劳士,也限制了公民之间的冲突,从而给希腊人造成其政治稳定的假象。历史的实际是,斯巴达政体中的不同因素,因为权力的纠纷一直处于某种程度的紧张之中,成为斯巴达政策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希波战争后它迅速丧失对希腊世界的领导权,伯罗奔尼撒战争后更招致自己盟友的坚决反叛,且迅速走向衰落,不能说完全与它的制度设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