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周公八天出行图(1 / 1)

S.P12《上都历日》中栏为“周公八天出行图”,此图由内外两层圆圈组合而成,尽管其右半圆弧略残(图13-4),但可据S.P6补充完整。内层的圆圈为八天及对应的日期,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天门,一日、九日、十七、廿五;天贼,二日、十日、十八、廿六;天财,三日、十一、十九、廿七;天阳,四日、十二、廿、廿八;天宫,五日、十三、廿一、廿九;天阴,六日、十四、廿二、卅日;天富,七日、十五、廿三;天盗,八日、十六、廿四。外层则为八门,顺行为西北方天门、北方水门、东北方鬼门、东方木门、东南方风门、南方火门、西南方石门、西方金门(图13-5)。

图13-4 (S.P12)

图13-5 (S.P6)

内圆“八天”及对应日期,也见于S.612《宋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978)应天具注历日》,收有“周公八天出行图”,其文曰:

天门:一日、九日、十七、廿五,所求大吉。

天贼,二日、十日、十八、廿六,伤害,凶。

天财,三日、十一、十九、廿七,百事吉。

天阳,四日、十二、廿、廿八,出行平。

天宫,五日、十三、廿一、廿九,开通吉。

天阴,六日、十四、廿二、卅日,主水灾,凶。

天富,七日、十五、廿三,来财吉。

天盗,八日、十六、廿四,主劫害,凶。[19]

以上“周公八天”及对应日期,与S.P6、S.P12完全相同,由此可证内圆“八天”的主要意义在于“出行”吉日的选择。古代社会中,不论遣使通好的使者,或是兴贩牟利的商旅,乃至东来西去的求法高僧,他们的“出行”绝不是平顺的康庄大道,相反旅途多有凶险和未知情况,甚至被视为“畏途”。因此,人们出于旅途平安的企求,往往从日期、方位、禁忌、礼俗、仪式、信仰等层面[20],对“出行”赋予特别的象征意义。自然,趋吉避凶的“周公八天”是其中之一。就占法而言,实是将每月30日依次分配于“八天”中,且始终以八日为周期,循环分布,由此产生出每相隔为“八”的日期具有相同的占卜意象。同时,就择日吉凶而言,每月中凡天门、天财、天宫、天富对应的所有奇数日期均为吉兆,而偶数中的吉日,仅限于天阳对应的四日、十二日、二十日和二十八日,其他偶数日期俱为凶兆。

事实上,S.612、S.P6、S.P12等历日中的“周公八天”,也见于敦煌占卜文书中。根据陈庆英、陈于柱的揭示,敦煌藏文本S.6878v亦绘有圆形的八天出行图,虽然没有“周公”题名,但“八天”对应的日期则与《历日》大致相同[21]。所不同者,“八天”的解说文字略有差异:

天门之日,宜远行,吉利;天贼之日,出门遇耗损,大凶;天财之日,出门逢友,诸事顺遂,大吉;天阳之日,出门逢亲戚及宴会,吉利;天宫之日,出门逢友,获厚利,大吉;天阴之日,出门遇耗损,失财,大凶;天富之日,出门逢友,诸事顺遂,大吉;天盗之日,出门遇匪盗,大凶。[22]

若以《历日》为参照,不难看出,“出行”一词已全然为“出门”所替代,甚至吉凶的征兆也与“出门”有关。如果出门遇到亲友,即为大吉利。反之,出门遇到“耗损”,则为大凶。同类性质的占法在敦煌汉文写本中也有描述,如国图藏BD10335《占周公八日出行吉凶法》残片,存文字12行,前3行有“[天]门日行,万事大吉昌”“[天]贼日行,道逢劫贼,凶”“[天]财日行,所求皆得”诸字,后9行残沥过甚,每行或存一字,或有二字[23]。S.5614《占周公八天出行择日吉凶法》[24]载:

此件略有残缺,但所述“八天”日期及占卜意义基本清楚,大体与《历日》保持一致。所不同者主要有二:一是有关出行吉凶的占辞,相较《历日》显然要丰富一些;二是在排列顺序上,《历日》所见“八天”是奇偶相间,吉凶交杂,这样的次序既结合了古代每月记日的传统习惯,同时又兼顾了圆形构图的基本模式。相比之下,S.5614的排列贯彻了“吉日在前,凶日在后”“奇数在前,偶数在后”的原则,首先描述吉兆的奇数四天(天门、天财、天宫、天富);其次为偶数的天阳,也是吉兆;最后则为凶兆的偶数三天(天贼、天阴、天盗)。这种趋吉避凶的出行择日在中国古代甚为流行,以致后世所出明刻本《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丙集》中也有“周公出行吉日”的记载:

天门:初一、初九、十七、二十五。

天财:初三、十一、十九、二十七。

天阳:初四、十二、二十、二十八。

天仓:初五、十三、二十二(一)、二十九。

天富:初七、十五、二十三。并宜求财。[25]

显然,不论从篇题还是各天对应的日期[26],都可看出上述五天脱胎于“周公八天”的痕迹。因为考虑到民众和“居家必用”的择吉需要,所以编者特意选取了“周公八天出行图”中的吉日,即对应于奇数日期的四天和偶数日期的天阳,组成“并宜求财”的出行吉日。至于天贼、天阴、天盗,它们对应的都是偶数日期,且由于出行皆为凶兆,故不予收录,全然删除。所以总的来看,在出行吉日的选取上,《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呈现出与《历日》及占卜文书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