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文献中,以乌鸦叫声来判断吉凶的《乌鸣占》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外学者巴考、劳费尔、茅甘、戴思博[31],中国学者王尧、陈践、陈楠、杨士宏、黄正建、房继荣等[32],均对敦煌写本中的乌鸣占文书做过探讨。特别是藏文写本P.t.1045号文书,引起了学者极大的探究兴趣。围绕此件文书的译解、考辨和分析,国内外学者对吐蕃鸟占术的来源及其蕴含的文化意义进行多方解读。不过,对于P.t.1045所见吐蕃鸟占的来源,学界虽多有讨论,但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鉴于此,本文结合汉文鸟占文书及传世文献,尝试对P.t.1045《乌鸣占》的来源作一些补充研究。同时,结合归义军时期的鸟形押,对吐蕃鸟占的影响略加讨论。
一、P.t.1045《乌鸣占》的来源
1913年,法国学者巴考首次刊布了P.t.1045号文书,由此拉开了学界探讨吐蕃鸟占来源的帷幕。第二年,美国学者劳费尔在《吐蕃的鸟卜》一文中,将此件文书(P.t.1045)与藏文大藏经《丹珠尔》所收《关于乌鸦的叫声》进行对比,认为P.t.1045所见的根据乌鸣而占吉凶的做法,可以视为一种先起源于印度,后来被吐蕃人接受并做了修改的占卜术。法国学者茅甘结合P.3479和P.3988两件汉文文献,将藏汉写本《乌鸣占》加以对比、分析,认为“可以接受那些支持乌呜占凶吉法之汉地起源的论据具有相当的分量”[33]。
国内最早关注这一问题的学者为王尧、陈践先生。1987年,他们合作出版《吐蕃时期的占卜研究》,第一次将藏文P.t.1045号文书译成汉文[34]。随后又在《吐蕃的鸟卜研究——P.t.1045号卷子译解》中,对汉藏文化中鸟卜的渊源作了进一步探讨[35]。杨士宏从P.t.1045所见《鸦鸣占卜法》渗透的时空关系上分析了古代藏族的宇宙观,认为古代吐蕃的宇宙观受到了印度文化、佛教文化及中原汉文化的影响[36]。房继荣也撰文指出,敦煌发现的藏汉写本《乌鸣占吉凶书》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了中原汉文化、印度文化和吐蕃文化的共同影响[37]。陈楠先生通过对藏文写卷P.t.1045及P.3988和P.3479两份汉文文书的综合比较研究,进而指出P.t.1045和P.3988两件文书中的《乌鸣占卜表》虽然有一些差异,但还应属一种占卜表的两种不同文本。就两者关系而言,藏文《占卜表》译自汉文的可能性更大些[38]。
这些前人的研究成果都很有参考价值,特别是它们对于P.t.1045号卷子的解读不乏指导意义。不过,对于吐蕃鸟占来源的探讨,上述学者关注最多的仍是P.t.1045中《乌鸣占卜表》的讨论(如方位、时间、卦辞和多玛仪轨等),而往往忽视了同卷序言部分隐含的社会文化信息。P.t.1045《乌鸣占》序言云:
乌鸦本是人怙主,尊神派遣到地方。羌塘草原犛牛肉,天神使者好祭享。叫声传达尊神旨,八面上空九方向。三种叫声表神意,祭品多玛快奉上,神鸟乌鸦享用光,如祭尊神一个样。乌鸦并非尽前兆,吉凶尚需辨征兆。占卜大师具神通,执行神意鸟帮忙。祈福禳灾有法术,叫声之中吉凶藏。乌鸦本是天神鸟,六种羽毛六翅膀。耳聪目明多灵光,了然天神在何方。传达神意唯鸣唱,虔诚相信莫彷徨。八面上空九方向,咙咙之声表吉祥;嗒嗒之声应无恙。喳喳之声有急事;啅啅之声示财旺;依乌依乌危难降。[39]
王尧先生撰文指出,吐蕃人用乌鸦为占卜的对象源远流长,这可以从《格萨尔王传》中得到启发。乌鸦作为天神的使者见于该部史诗的《天境卜筮》《赛马称王》《霍岭大战》诸卷。同时,宗教舞蹈中经常有乌鸦形象的面具,表演中流露出人们对乌鸦寄予的希望,以及乌鸦与人们之间的亲密关系[40]。正是基于对乌鸦灵异性的普遍认同,在P.t.1045中,乌鸦被吐蕃人视为“天神鸟”,尊为“天神使者”,它生有六种羽毛,耳聪目明,富于神性,而其叫声则是传达“尊神”意旨的一种方式,因而被赋予了特定的象征意义,并与对应事物的吉凶祸福联系起来。所谓“咙咙之声表吉祥,嗒嗒之声应无恙,喳喳之声有急事,啅啅之声示财旺,依乌依乌危难降”,正指于此。无独有偶,藏文大藏经《丹珠儿》所收《关于乌鸦的叫声》中也有类似的描述:
听到乌鸦Ka Ka叫时,你将会发财。当听到乌鸦da da叫时,不幸会落到你的头上。当乌鸦ta ta地叫时,你会发现衣服。当听见乌鸦kha kha地叫时,你会得到幸福。当听见乌鸦Kha ga地叫时,会带来失败。[41]
尽管在乌鸦叫声及其预示的吉凶预兆上,P.t.1045号卷子与《丹珠尔》还有很大差异,但就结构而言,两者“都是以相同的原则判断乌鸦的叫声来占卜吉凶”。正由于此,劳费尔认为,伯希和文本(P.t.1045)是由《关于乌鸦的叫声》一类的文章或从梵文著作中转化而来,而且不受约束地与西藏思想相融合[42]。
乌鸦既被吐蕃人视为“天神鸟”,享受到“祭品多玛快献上”的礼遇,可见其地位之高。事实上,在传统的中原汉文语境中,有关乌鸦的记载非常丰富,且多被赋予吉祥的意义。《春秋元命苞》曰﹕“阳成于三,故日中有三足乌,乌者,阳精。”[43]按照上古流传的神话传说,太阳中有三足乌,即阳乌,犹言光明之鸟,故为吉兆。《史记·周本纪》载:“武王渡河,……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44]董仲舒《春秋繁露》卷13《同类相动》引《尚书传》云:“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不论是“火流为乌”的传说,还是“赤乌衔谷”的故事,显然都被后人附会为天命降周和武王兴起的预兆。晋成公绥《乌赋》序曰:“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是以周书神其流变,诗人寻其所集。望富者瞻其爰止,爱屋者及其增叹,兹盖古人所以为称。若乃三足德灵,国有道则见,国无道则隐,斯乃凤鸟之徳,何以加焉?”[45]正如茅甘所言:“由于一种置身于太阳中三爪乌鸦之神话,乌鸦也具有某种吉祥的外貌。众所周知,正是一只青鸟传递了天命将从周转向商和文王即将登基的天意。它的降临就如同与之具有亲缘关系的凤凰的降临一样,是欢乐的象征。”[46]
许慎《说文解字》云:“乌,孝鸟也。”《艺文类聚》卷九二引《春秋元命苞》称:“火流为乌,乌孝鸟。何知孝鸟?阳精,阳天之意,乌在日中,从天,以昭孝也。”[47]《本草纲目》卷49《禽部·慈鸟》称:“乌字篆文,象形。鸦亦作鵶,禽经‘鵶鸣哑哑’,故谓之鵶。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48]乌鸦因有反哺报恩之德,故被人们视为孝鸟。白居易《慈乌夜啼》诗云:“慈乌失其母,哑哑吐哀音”,“声中如告诉,未尽反哺心”,“慈乌复慈乌,鸟中之曾参”[49]。乌鸦既是慈孝之鸟,正好符合儒家仁孝治国的理念,故为诗人多加称颂和赞扬。
乌鸦不仅是人们心目中的孝慈之鸟,而且还是带来吉庆喜讯的祥瑞之鸟。李渤《喜弟淑再至为长歌》云:“忧时魂梦忆归路,觉来疑在林中眠。昨日亭前乌鹊喜,果得今朝尔来此。”[50]此诗以乌鹊报喜表示远行亲人即将归来。杜佑《通典·乐五》云:“乌夜啼,宋临川王义庆所作也。元嘉十七年,徙彭城王义康于章郡,义庆时为江州,至镇,相见而哭,为文帝所怪,征还。义庆大惧,伎妾闻乌夜啼声,叩斋閤云:‘明日应有赦’。其年更为兖州刺史,因作此歌。”[51]《乌夜啼》是产生于六朝的一种琴曲和教坊曲,其本事原委即与乌鸦的夜半啼声(鸣叫)报喜有关。张籍《乌夜啼引》称:“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52]任半塘云:“唐诗《乌夜啼引》辞内,每见当时奉乌之迷信”,“此种迷信风俗,与唐时之流行此曲显然有关”[53]。反过来说,此曲在唐代社会广为流传,正是唐人敬乌祈福风气的反映。
元稹《春分投简阳明洞天作》云:“雕题虽少有,鸡卜尚多巫。乡味尤珍蛤,家神爱事乌。”[54]可知乌鸦一度还被人们视为“家神”。在另一首诗作《大觜乌》中,元稹写道:“巫言此乌至,财产日丰宜。主人一心惑,诱引不知疲。转见乌来集,自言家转孳。白鹤门外养,花鹰架上维。专听乌喜怒,信受若神龟。”[55]此诗虽是针砭时弊之作,即借“大觜乌”来讽喻权奸大臣弄权贪残,蛊惑人君,但也说明在唐代社会中,乌鸦如同“神龟”一样深受人们的尊崇与敬奉,这与前引P.t.1045《乌鸣占》序言中的“尊神”似有所合。又白居易《和大觜乌》云:“老巫生奸计,与乌意潜通。云此非凡鸟,遥见起敬恭。千岁乃一出,喜贺主人翁。祥瑞来白日,神圣占知风。阴作北斗使,能为人吉凶。此乌所止家,家产日夜丰。上以致寿考,下可宜田农。”[56]在巫师的授意下,乌鸦成为能占卜吉凶的神鸟,人们只要虔诚敬恭,勤加供养,那么这种“非凡鸟”就能给主人带来吉祥和财富。其中“云此非凡鸟”“阴作北斗使”两句,或可与P.t.1045中“天神使者好祭享”“乌鸦本是天神鸟”相呼应。“老巫生奸计,与乌意潜通”,亦可与“占卜大师具神通,执行神意鸟帮忙”(P.t.1045)相关联。这说明有关乌鸦地位以及民众敬奉乌鸦的描述,藏汉文献不约而同地呈现出一致性的特点。
乌鸦既被奉为“神鸟”,故从禳灾避祸考虑,敬献供品而崇祀乌鸦亦是自然之事。相比之下,P.t.1045对于“多玛”供品的选择有特别的规定:即“供品的种类与发出鸣叫的方向相统一”。根据“供施多玛仪轨”的描述,乌鸦分别在东方、东南方、南方、西南方、西方、西北方、北方、东北方、天空上方等鸣叫且占为凶兆时,那么就应呈献牛奶、白芥子、净水、白芥子、肉、鲜花、安息香、稻米、粟米等物品(参见表10-1),“如果乌鸦接受了供品,那么恶劣的命运就会被消除驱散”[57]。在这些供品中,谷物和肉食牛奶是献给神鸟乌鸦的食品,而供施鲜花、净水和安息香则更代表着一种对神灵的虔敬。一般来说,吐蕃人在各种供神施鬼的宗教活动中,这几种物品都是必备的[58]。不过,在俄藏汉文残卷Дx.6133《祭乌法》中亦有牛乳和安息香的记载:
表10-1 P.t.1045所见乌鸣九方供施多玛表
劳费尔指出,遇到可怕的预兆而应献给乌鸦的供品中,有两处可以明显地看出受印地语的影响,即白芥菜和安息香,后者本来就是梵文[60]。法国学者茅甘补充说,与方向相联系的9种供品之中的两种(白胡椒和一种用于制造香料的树脂性物质蔓菁或黑香)均出自印度,另外两种(大米和鲜花)同样也是很著名的印度供物。“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想象9种供物中的8种出自同一地区,这就不仅仅包含有其模式的一种印度起源的思想,而且还有在这种吐蕃方法中夹杂有印度因素的思想。”[61]事实上,这些供品并非印度特有,因而不能作为“印度起源”或“印度因素”的依据。如安息香,“通神明,辟众恶”,前引焦贡“祭乌之法”已有使用。魏晋时期,安息香已是佛教寺庙或僧人常用的辟邪通神之物。相传后赵石勒时,襄国城水源暴竭,石勒向法师佛图澄求救,法师“坐绳床,烧安息香,咒愿数百言,如此三日,水泫然微流”[62]。据《隋书》卷83《西域志·龟兹》和《酉阳杂俎》卷18《广动植之三》记载,安息香的产地主要集中于中亚波斯和西域龟兹等地[63]。因此,劳费尔所谓“安息香出自印度”的说法,以及由此作为论据之一推断P.t.1045渗透的印度渊源显然有欠准确。相反,结合《隋书·经籍志》收录的《鸟情占》《鸟情逆占》《鸟情书》《占鸟情》等鸟占典籍以及唐代社会流行的奉乌祈福之风,我们更倾向于陈楠先生的观点:即P.t.1045来自汉文鸟占传统的可能性更大。
二、吐蕃鸟占的影响
吐蕃人对飞鸟倾注的探究热情,或许从飞鸟使的设置中得到说明。飞鸟使为吐蕃设立的传达军情政令的专职官员。贞元十七年(801),吐蕃攻陷麟州,杀刺史郭锋,吐蕃大将徐舍人为唐英国公李勣后裔,不忍残杀城中居民,正当犹豫不决之际,“会飞鸟使至,召其军还,遂引去。飞鸟,犹传骑也”[69]。白居易《新乐府·城盐州》诗云:“金鸟飞传赞普闻,建牙传箭集群臣。”就是飞鸟使驰报军政要闻的反映。P.t.1083《禁止抄掠沙州汉户女子告牒》和P.t.1085《今后不得掠夺、侵占沙州汉户果园告牒》两件文书中均有朱红钤印,前者钤印的图案是具有双翅的飞兽,可能是飞狗或飞马,印边的文字译作汉文为“大将军敕令之印”;后者钤印的图案是双翅展开的飞鸟,印边的文字可译作“亨迦宫敕令之印”。这两枚红色钤印的作用之一是表明发文机关的权威性,其次还可能是作为驿传的标志。飞马(或飞狗)图案之印是发自军镇,而飞鸟图案之印则发自王廷内府[70]。由此来看,飞鸟使即指专门发送吐蕃宫廷王府盖有展翅飞鸟状印玺文书的使臣[71]。但是,宫廷的印玺为何要选择“飞鸟展翅状”的图案呢?这恐怕与吐蕃对飞鸟的崇拜及鸟占卜的流行有关。正如王尧先生所说,吐蕃对飞鸟的灵异性有特殊的敏感,常常根据飞鸟飞向、鸣声和食物来占吉凶[72],这在前引P.t.1045《乌鸣占吉凶书》中得到了绝好的说明与体现。
张氏归义军时期,以乌鸣占为核心的鸟占卜在敦煌地区仍然盛行。P.3888《乌鸣占》尾题“咸通十一年(870)岁次庚寅二月廿八日记”,是时正当张议潮“束身归阙”、张淮深代守归义军之际,卷中保存了“行路占第五”“军营占第七”等篇目[73],说明以乌鸣为据而进行的吉凶占卜已广泛用于民众的日常出行以及将士的军阵安营中。P.3479《乌占习要事法》和P.3988《乌占临决》亦以乌鸦鸣叫的时间(十二时)、地点(十二地)、方向(九方)等要素来预测吉凶,其中的《方位时辰占卜表》与P.t.1045所见的《乌鸣占卜表》结构非常相近。比照敦煌所出十二时占法的时代背景[74],我们可将P.3479和P.3988两件文书的抄写年代推定为归义军时期。
事实上,中国古代对飞鸟的关注具有非常悠久的文化传统,传统的儒家经典如《周易》《诗经》中都有涉及飞鸟意象的描述。汉代谶纬之学兴起后,飞鸟献瑞的主题由于被赋予了宣示帝王受命或民心所向的特别功能,故在历代史籍中不绝于书。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所收《廿祥瑞》中即有白雀、凤凰和五色鸟的描述。其中作为中瑞的白雀[75],在敦煌“三楚渔人”张永的创作下,很好地与张承奉建立金山国联系了起来。如P.2594+P.2864《白雀歌》诗云:“白雀飞来过白亭,皷(鼓)翅翻身入帝城。深向后宫呈宝瑞,玉楼高处送嘉声。……自从汤帝升遐后,白雀无因宿帝廷。今来降瑞报成康,果见河西再册王。”[76]即通过白雀献瑞的渲染为金山国的建立摇旗呐喊,同时也与张承奉“白衣天子”的称号相呼应,白雀因而成为张承奉统治及金山国立国的祥瑞之鸟。
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还出现了“白鹰呈祥”的现象,这在曹氏归义军的开创者——曹议金的上台执政中有生动体现。S.1655《白鹰呈祥诗二首》即是颂扬“尚书秉节龙沙”(曹议金统治敦煌)的诗作[77]。如诗云:“尚书德备三边静,八方四海尽归从。白鹰异俊今来现,雪羽新成力更雄。”序中也提到:“我尚书道亚先贤,现得白鹰眼见。”[78]显然,宣示帝王受命的吉祥之鸟已从白雀演变成白鹰。可以想见,白鹰在曹氏归义军时期必然备受瞩目和尊崇。
尽管现有材料中还无法证明鸟形押与鸟占卜有所关联,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吐蕃占领敦煌以来,沙州官民百姓对飞鸟形态及其占卜意象倾注了一种特别的关注和探究热情,这固然是中国古代“飞鸟献瑞”文化根深蒂固的反映,但它在丝路重镇敦煌的渗透,显然与吐蕃鸟占的流行不无关系。由于鸟形押广泛适用于各种物资财赋档案和行政文书中,很大程度上是曹氏家族统治敦煌的一种强化手段,并成为曹氏归义军政权的一种标志性符号[80]。因此,如果上述推论合理,那么吐蕃时期的鸟占术对于沙州归义军政权的深远影响确是毋庸置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