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健全和完善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重要时期。从中央国子监的“六学”,到地方的州学、县学,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系统的官学教育体制。同时,由于科学制度的推行,使得私学教育也纳入了唐代教育制度的轨道,并与官学教育一道成为国家教育制度的支柱[1]。另一方面,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发现,为我们了解中古时期的州学、县学及私学教育提供了重要材料。比如,S.2703v《千字文》所见的学童习字、老师“手把手”的识字教育及温故而知新、启发、诱导和鼓励的教学方法,使我们对中古社会的童蒙识字教育有了较为真切的理解。这些有关反映中古文化教育的“新材料”,有关学者已做了很好地开掘,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本章通过对吐鲁番、敦煌所出两件文书的解读,进一步揭示唐代州县官学教育及学生日常社会生活的若干细节。
第九章 敦煌吐鲁番文书所见唐代官学教育透视(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