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经》作为地方志书,最早见于东汉。桓帝永兴二年(154),巴郡太守“上疏”奏陈巴郡境界、属县、盐铁、人口、乡亭、道里时明确提到“谨按《巴郡图经》”[5]。又《文选》李善注《芜城赋》中,还摘引了东汉王逸所撰的《广陵郡图经》[6]。清人姚振宗据此认为,“图经之名起于汉代,诸郡必皆有图经,特无由考见耳”[7]。只是大多数《图经》都已亡佚,无从可考罢了。
上述东汉两部《图经》虽然是私家修撰,但却是中央了解地方州郡自然、社会情况的重要指南。西晋挚虞撰《畿服经》170卷,“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靡不具悉”[8],内容上颇与《巴郡图经》相似。隋唐大一统王朝建立后,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普天之下”的州县形势、道里驿程、河渠关津、风俗物产等,尤为中央王朝所重视。正如李约瑟所说:“随着稳定的中央集权制的发展,人们往往被派遣到远离自己家乡的地方去做官,从而使地方志受到社会的重视。”[9]大业年间,隋炀帝“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10]中央则对全国官员送呈的“带有附图的风俗物产志”[11]统一汇编,最后集纂成《诸郡物产土俗记》131卷,《区宇图志》129卷,《诸州图经集》100卷。显而易见,《图经》的编纂第一次纳入了官修的轨道。
隋代修纂的《图经》,除了上述《诸州图经集》外,《隋书·经籍志》还收录《冀州图经》1卷、《齐州图经》1卷、《幽州图经》1卷。清人章宗源《隋经籍志考证》又考出《雍州图经》《宣城郡图经》《上谷郡图经》《江都图经》《东郡图经》《洛阳图经》《丹阳郡图经》《蜀郡图经》《弘农郡图经》《历阳郡图经》《河南郡图经》11部[12],可谓蔚为大观。
唐代是《图经》地志之学长足发展的重要时期。特别是由于边疆的空前广阔、周边民族的发展壮大以及异域外族的东渐入华,都给中央王朝的边防带来了很大压力。因此,在制度上,尚书兵部的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地图、城隍、镇戍、烽候、防人道路之远近及四夷归化之事”[13]。同时,掌管接待外国使节进贡的机构——鸿胪寺,还负责“把进贡国的地理情况和风俗习惯等记录下来,使之成为越积越多的政府情报的一部分内容”[14]。另一方面,中央对于地方的驾驭与统率以及法令的颁行、决策的施行力求“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这就客观上要求对地方州县的情况有所了解,由此《图经》、户籍的定期编修必不可少。《唐六典》卷5《尚书兵部》载:“凡地图委州府三年一造,与板籍偕上省。”[15]表明地方州府每隔三年都要进行一次“地图”的纂修与编造工作,待完成后与“板籍”(户籍)一道呈送尚书省,分别转至兵部(职方司)和户部。建中元年(780),德宗诏令“地图”每五年造送一次,“如州县有创造及山河改移,则不在五年之限。”[16]《新唐书·百官志》谓:“凡图经,非州县增废,五年乃修,岁与版籍偕上。”[17]明确指出与版籍(户籍)一道呈送的是“图经”,而非“地图”。大中五年(851)八月,“沙州张义潮遣兄义潭将瓜、沙、伊、肃等十一州图经户籍来献”[18],表明《图经》与户籍常相提并称。既然如此,那么地方州县定期与户籍一道进献中央的只能是关乎当地风土人情的《图经》了。
《图经》的定期造送之制,在五代、北宋仍有继续。后唐天成三年(928)敕,“诸道州府每于闰年合送图经、地图”。按照“四年一闰”的置闰规则,后唐确立了“四年一造”的纂修制度,但此制不久罢停。长兴三年(932),朝廷又令“诸道州府据所管州县,先各进图经一本,并须点勘文字,无令差悮”,凡有关“古今事迹,地里山川,土地所宜,风俗所尚”[19],所献《图经》都须记载,不得遗漏。北宋同样重视《图经》的编修和造送。《宋史·职官三》载:“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图籍,以周知方域之广袤,及郡邑、镇砦、道里之远近。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为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分案三,置吏五,旧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掌受闰年图经。”[20]不难看出,北宋继承了后唐四年一造《图经》的制度,并将其发扬光大,乃至出现了诸如《开宝诸道图经》《祥符州县图经》之类的鸿篇巨制。
在《图经》的定期编修与造送中,地方州府无疑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州县官员,兼有纂修当地《图经》的职责,由此使得官修《图经》中以州县《图经》居多,其中州《图经》尤为普遍。不过,从敦煌遗书S.6111v《为申考典索大禄纳图钱及经等事状》提供的信息来看,《图经》的编造绝非易事,州司还专门拨付了一笔经费,谓之“纳图钱”,用于《图经》的编造,而负责此事的是司户参军下佐史索大禄[21]。刘禹锡《夔州刺史厅壁记》云:“故相国安阳公乾曜尝参军事,修《图经》,言风俗甚备。”[22]以索大禄之例来看,源乾曜编修《夔州图经》时“尝参军事”,可能所任也是司户参军事之职。
基于州府官员三年或五年造送《图经》的通例,唐代的三百多州府中[23],每一州府都应编有《图经》。比如,见于史籍和敦煌遗书的有《润州图经》《陇州图经》《莫州图经》《歙州图经》《朗州图经》《黎州图经》《陵州图经》《罗州图经》《渝州图经》《夔州图经》《湖州图经》《苏州图经》《沙州图经》《西州图经》等,都是官修《图经》成果的体现。有意思的是,元和十五年(820),韩愈以论佛骨贬黜潮州,乘驿赴任时途经韶州,赋诗一首,向“张端公使君”借阅《图经》[24],以便为游览韶州的明山丽水和风景名胜提供指南。这说明当时各州确实都编有《图经》,否则韩愈如何能开口便借。此外,日本平安时期学者藤原佐世于891年奉敕编纂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土地家》中收有“杨洲图经一,唐洲图经十卷,越洲都督府图经二,海洲图经一”[25],这些由遣唐使或入唐僧带入日本的州府《图经》,可能也是官修之作。
唐代还有以县为单位编纂的《图经》。敦煌遗书S.6014残卷,存有“祥瑞五”条目,李并成考定为《始平县图经》[26]。睿宗时太子少保薛稷,撰文《朱隐士图赞》,其中明确提到了《灵池县图经》[27]。《日本国见在书目》“土地家”中收有《濮阳县图经》。《太平广记》卷191所记汉代朱遵之骁勇故事,就来自《新津县图经》[28]。陆羽《茶经》卷下《七之事》所引《夷陵图经》《永嘉图经》《茶陵图经》和《淮阴图经》中[29],夷陵、永嘉、茶陵、淮阴四地分别为狭州、温州、衡州、楚州属县,因而这4部《图经》显然是以县为单位而编纂成书的。此外,《太平广记》草木部所收“娑罗绵树”“旌节花”两条,分别来自《黎州通望县图经》和《黎州汉源县图经》。按黎州,“或为洪源郡,领县三,汉源、飞越、通望。”[30]若以黎州的地理建制来看,似还应有《黎州飞越县图经》。敦煌遗书S.2593《沙州图经卷第一》载:“沙州图经卷第一。第一州,第二、第三、第四敦煌县,第五寿昌县。沙州,下,属凉州都督府。”据郑炳林考证,此卷成于唐贞观年间[31]。是时《沙州图经》共有5卷,第1卷概述沙州历史地理,第2—4卷详记敦煌县地志,第5卷叙述寿昌县内容。因此,从《沙州图经》的体例来看,县《图经》应是州《图经》的一部分内容[32]。
唐代还有以“道”为单位编纂的《图经》。大中五年(851)七月,沙州刺史“张义潮遣兄义潭将天宝《陇西道图经》、户籍来献,举州归顺。”[36]这部成于天宝年间的《陇西道图经》,《太平寰宇记》《玉海》均作“本道图经”,《册府元龟》作“瓜沙伊肃等十一州图经”,这说明《陇西道图经》在内容上大体与“瓜沙伊肃等十一州图经”相同。唐代的行政区划中,最高一级的是“道”。贞观元年(627),太宗将天下分为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10道。开元二十一年(733),玄宗又将山南、江南各分东西,并增设京畿、都畿、黔中道,形成15道的格局。其中陇右道,“古雍、梁二州境,今秦、渭、成、武、洮、岷、叠、宕、河、兰、鄯、廓,已上陇右;凉、甘、肃、瓜、沙、伊、西、北庭、安西,以上河西。”[37]以州郡地理而论,陇右道辖境实际囊括河西、陇右之地。其中河西地区不仅领有凉州、甘州、肃州、瓜州、沙州等河西重镇,还兼有西域的伊州、西州及北庭之地。因此,就地理归属而言,张义潮遣使献捷的“瓜沙伊肃等十一州”恰好在陇右道控驭的“河西”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来说,张义潭携带的《陇西道图经》正是“瓜沙伊肃等十一州图经”的集纂和汇总,其全称应为《陇右河西道图经》。
以上论述表明,唐代的《图经》是以道、州(府)、县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而进行编纂的。《图经》冠以“道”名,表明本道《图经》正是该道所辖诸多州府《图经》的汇集。《日本国见在书目》中收有“州县图经”,并注曰:“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剑南南(道)、淮南道、岭南道各一卷”[38],说明10卷本《州县图经》,就是以“道”为单位编排的。此种编排方式,其实与郎蔚之《隋诸州图经集》相同。甚至宋代的宋准《开宝诸道图经》、李宗谔《祥符州县图经》也是在检阅诸州图经、“东封所过州县图经”[39]的基础上集纂而成。至于以县为单位编纂的《图经》,从前引《歙州汉源县图经》及《沙州图经》来看,应是州《图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内容。因而总体来看,唐代的《图经》系列中,以州为单位编纂的《图经》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成效上,始终都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
除了官修《图经》外,唐代还有私家修纂的《图经》。有代表性的如韦瑾撰《域中郡山川图经》1卷,“始关内,终剑南,据郡县山川为之图”[40],看来仍是以“道”为单位编纂的。中唐诗人元稹在“寻于古今图籍之中”的基础上,结合京畿地区的西北边防,撰成《京西京北图经》4卷,并根据太和公主下嫁回鹘的道远里程,“具录天德城以北至回鹘衙帐已来食宿、井泉”[41],可谓是唐代交通回鹘路线的山川形势图。文宗时入吐蕃使田牟,太和八年(834)四月,“进宣索《入蕃行记图》一轴,并《图经》八卷”[42]。这部《图经》是田牟根据自己的切身经历和见闻写成,对了解唐蕃古道及吐蕃的国政、风俗、物产等情况都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