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春衣”的起源(1 / 1)

“春衣”最早出现于何时,因所见材料有限,不敢妄论。东汉延熹五年(162),桓帝“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俸,勿与冬衣。其公卿以下给冬衣之半。”[5]可知东汉政府曾按照“任事”与品秩的标准对拱卫京城的御卫亲军和朝中百官公卿赏赐“冬衣”,作为俸禄的额外补充形式。鉴于在此前后“春衣”与“冬衣”并称的史实[6],笔者推测,“春衣”作为对官员季节衣服的赏赐形式,最迟在东汉桓帝时已经出现。

太康二年(281),西晋按品秩高低调整百官俸料,在诸王公、开府及在京诸司高官的“食俸”中第一次加进了春绢、秋绢、绵的赏赐。史载:“晋制:诸公及开府位从公,有品秩,第一食俸日五斛。给绢春百匹,秋二百匹,绵二百斤;特进食俸,日四斛。春服绢五十匹,秋绢百五十匹,绵一百五十斤;光禄大夫食俸月五十斛。春赐绢五十匹,秋百匹,绵百斤;尚书令食俸月五十斛。春月(绢)三十匹,秋七十匹,绵七十斤;太子太傅食俸日三斛。春赐绢五十匹,秋百匹,绵百斤。……诸给禄者,三师、三公及太子三师、三少、若在京国诸司、文武官职师九品以上,并左右千牛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并依官品给。其春夏二季春给,秋冬二季秋给。”[7]显然,能够得到“春服绢”和“秋绢”和“绵”赏赐的官员,只限于在京的公卿高官,一般品秩较低的京官和地方官员则无此殊荣。可以肯定,春绢、秋绢及绵的供给,正是继承了东汉对羽林军和百官公卿赏赐“春衣”“冬衣”的先例,而直接以丝织品绢、绵的赏赐来代替“春衣”“冬衣”的发放,则是适应了当时货币经济衰败、实物交换特别是绢帛流通盛行的社会实际。从授衣时间来看,“春夏二季春给,秋冬二季秋给”,表明“春衣”或“春服”包括官员春夏两季的衣装,因在春季发放故名“春衣”。同样,“秋服”当包括秋冬两季衣装,虽发放时间提前为秋季,但就性质而言,与东汉“冬衣”并无区别。

需要说明的是,北魏后宫女官中有“春衣”的设置。《魏书》卷13《皇后列传》载:“中才人、供人、中使、女生、恭使宫人视四品;春衣、女酒、女飨、奚官、女奴视五品。”这里的“春衣”,《北史》卷13《后妃传》作“青衣”,系指后宫中充职服役的低级女官,与本章讨论的内容并无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