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余波(1 / 1)

战后初年,德国被苏、美、英、法四大国军事占领,各占领区都程度不同地把打压纳粹势力放在重要位置。在西占区,百余万前军人(包括武装党卫队员)被确定为非纳粹化的对象。为了防止出现大规模的极右翼社会运动,当局还力阻非主流的团体活动。当时对政党团体实施了“许可证制度”。一个政党,必须证明自己的纲领是反对法西斯并支持民主制度,同时其主要领导人必须是非纳粹分子,才能获准成立。由此,老纳粹分子群体行事的意图遭到有效抑制。1949年,在美苏“冷战”的大背景下,东西占区走上了民主德国和联邦德国两德分立的道路。在民主德国的体制下,新纳粹组织毫无生存余地。在联邦德国,与民主体制相伴生的政党制度逐渐得到恢复。老纳粹分子很快利用这一缝隙活跃起来,成立各种新纳粹组织以图生存与发展。

前武装党卫队员的蠢动成为这次浪潮的急先锋。1951年5月,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31条正式实施,该条款承认前武装部队成员为退伍军人,有权获得退休金和其他经济支持,但武装党卫队作为犯罪组织,其成员不在此列。当时,全国幸存的此类成员约有25万,他们将不得不自谋生路。众多武装党卫队成员谴责政府的差别对待做法,声称“我们首先是第三帝国的军人,我们的责任是保卫祖国,我们同其他军人没有差别”。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召集人马,多次举行秘密会议,筹划成立自己的组织。同年6月,“前武装党卫队老兵互助会”(Hilfsgemeinschaft auf Gegenseitigkeit der Angeh?rigen der ehemaligen Waffen-SS,缩写HIAG)在汉堡成立,由前武装党卫队少将奥托·库姆任头领。他们出版月刊《出路》,成员们穿着褐色制服,使用党卫队标志,仿佛穿越时空,又回到了纳粹时代。该组织自称是意在“维系传统的协会”,主要为老兵提供帮助,尤其要为武装党卫队员获得合法身份,取得平等待遇。他们致力于解救被关押在苏联拘留所中的党卫队成员,要求释放被军事法庭判刑的罪犯。为此,他们声称党卫队的一切行动都是合法的,所谓的罪行子虚乌有,武装党卫队员是无辜的,“我们只是为了争取平等的权利和合法的判决”,甚至声称“武装党卫队是德国的儿子,是不可复制的”。他们为纳粹党和第三帝国开脱罪行,否认德国应该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负责,否认纳粹政权杀害过600万犹太人,并强调20世纪30—40年代德国的行动“是为保卫西方文明而反对布尔什维克恐怖主义洪水的”。他们尤其尊崇和神化希特勒,称“德国历史会向我们证明,希特勒是至高无上的伟人,阿登纳和豪斯[总统\]根本不值一提”。然而,为了争取生存的余地,他们向联邦政府表达忠心,打出了“守卫德国,守卫欧洲”的口号。而在成员们尤其是头领们的日记、演说和杂志采访录中,却经常流露出对军国主义、民族主义和纳粹统治的眷恋和向往。

联邦德国宪法维护机构仅仅将“前武装党卫队老兵互助会”定性为极右派组织而不是新纳粹组织,尽管对其实施监控,但允许其合法存在。在各种因素的推动下,该组织的势力迅速向全国的城市和小镇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曾经达到顶峰,成员数增至约2万,占到前武装党卫队员幸存人员总数的8%。1959年起担任发言人的前武装党卫队少将迈尔此时公开宣称,该组织的成员同1945年以前的纳粹罪行没有关系。其他人也试图改变公众对武装党卫队的看法,强调武装党卫队只是普通的作战部队,甚至是德国的精英部队。这种情况引起不少人的反感与担忧。20世纪80年代,针对它的反对声越来越强,1992年,政府将其解散。不过,原属该组织的刊物《志愿者》,至今还在出版。

“欧洲民族”是由前武装党卫队成员结成的另一个组织。它坚持种族主义和反犹的立场,甚至为此而支持反对以色列的阿拉伯国家。它还利用当时的“冷战”气氛,歌颂希特勒发动的对苏战争是一场反对布尔什维主义的“十字军东征”,旨在维护“欧洲精神”,叫嚣反对纳粹主义的“叛逆”在二次大战后期从内部“暗箭伤人”,这些人决没有好下场。不久,该组织被联邦德国政府取缔。

与这两个组织相比,由老纳粹分子组成的新纳粹政党,其活动目标则更为宽泛。

“社会主义国家党”(Sozialitische Reichspartei)于1949年10月2日在哈默尔恩城成立,成员几乎都是老纳粹分子。名义上的领导人弗里茨·多尔斯曾经追随奥托·施特拉瑟的激进路线,他公开表示“德国人不需要民主,也不想要民主”。创建者与副领袖奥托·雷默尔在1944年“七二○事件”发生时任“大德意志警卫营”营长,临阵倒戈,成为镇压密谋活动的关键性人物。组建新党后,他成为主要发言人,被称为该党的“声音”。也许出于这一原因,该党大肆攻击“七二○事件”,称其是新的“匕首刺背”事件。不仅如此,它还攻击“德国抵抗运动的成员、在战争期间帮助西方盟国的人、像(社会民主党人)库尔特·舒马赫那样坚持反对纳粹政权而被监禁在集中营的人、联邦政府部长和政府官员、与西方盟国占领当局合作的组织的成员”,称他们是“背叛者”和“通敌者”。同时,该党还为军人开脱罪名,认为军人的做法只要不违背军队纪律,就不应该受到追究,“大战期间的德国军人只不过是服从希特勒向外扩展的指令,所以一切战争行为都应该由元首希特勒负责”。党员们在举行集会时经常向“纽伦堡绞架的牺牲者们”和被关押的“纳粹同志”表示敬意。该党甚至指责阿登纳总理是美国的傀儡,强调只有邓尼茨才是希特勒任命的国家总统。它否认大屠杀的存在,称达豪集中营的毒气室是美国人在战后自己建造的,而有关集中营的影片都是作假编造出来的。

该党党纲中有不少条款与纳粹党的《二十五点纲领》相似。它在领导体制上也实行“领袖原则”,主席之下设立一个委员会作为领导机构,该委员会由党的创建人、地区组织领袖们以及由主席所遴选的人组成。该党举行集会时,总要在会议开始前长时间地播放进行曲。当演讲内容涉及恢复德国的大国地位时,全场常常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喝彩声。该党还拥有名为“国家阵线”的保卫队,队员穿白衬衫、黑马裤和长筒靴。这一切都给人以纳粹党“再版”之感。然而尽管如此,它还是否认自己同纳粹党有关联:“社会主义国家党不是纳粹党的继承者”,“我们承认联邦总理和联邦宪法”。甚至连雷默尔都表示:“我们反对种族主义思想和仇视犹太人……我们不应该掩饰曾经对犹太人犯下的罪行,我们不支持这种做法。”该党将自己的奋斗目标描述成追求“德意志社会主义”、“民众社会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具体来说,该党宣扬德国拥有独特的崇高地位,要求实现重新统一,“所有的德国人必须团结起来建立一个德意志人的国家……德国是在历史、文化、人类权利和国际法的基础上建立的国家,是不能被剥夺的”。它指责政府没有权力放弃德国的土地(指东德、划给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的地方和萨尔地区),要求建立欧洲联盟,把一个在德国领导下的欧洲作为反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第三种力量”。其次,该党反对民主制度,反对波恩政府,呼吁“要推翻治国无方的政党统治”,实现“民众社会主义的”反资本主义目标,放宽对演讲和出版的管制,给予人们真正的思想和信仰自由。第三,在经济政策上,该党提倡私有财产合法化,努力维护工人的利益。党纲关注了劳资关系问题,强调工人的工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企业主不得擅自侵犯工人的既得利益;同时,“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要支持个人产业和私有产权,参与经济生产的所有个体营业者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第四,该党强调要尊重军人,提高军人的地位,反对马克思主义,将纳粹主义作为保护欧洲抵御布尔什维克入侵的武器。但是在外交政策方面,它又因为坚决反对美国而表现出亲善苏联的倾向。雷默尔甚至声称,如果苏联入侵德国,他“将向俄国人指出通向莱茵河的道路,而党员们将自觉地充当交通警察,使俄国人得以尽快地通过德国”。

该党成立初期发展较快,不久就拥有约1万名党员,以后甚至发展到2万,并在1951年的地方选举中取得不俗的成绩,如在下萨克森议会选举中获得11%的选票和16个议席,在奥里希和罗滕堡的得票率是27%,在吕内堡为28%,在迪弗尔茨甚至达到33%。根据当时的统计数据,该党党员中,32%来自同农业相关的部门,35%来自工业部门,10%来自商业和运输行业。支持者中除了有老纳粹分子和退伍军人外,也有年轻的农民、难民和失业人员。由于该党的纳粹色彩过于浓厚,1951年末,联邦德国政府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认为该党的纲领、宣传和组织形式都表明其继承了纳粹党的衣钵,因而违反了《基本法》的有关规定。1952年10月25日,联邦宪法法院根据调查结果,宣布取缔该党。该行动得到23%被调查者的赞同,但反对者却高达32%。

同时期另一个新纳粹政党是1950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国党”(Deutsche Reichspartei)。由于它吸纳了不少遭禁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党员,也接手了该党的部分组织机构,被不少人视为其后继者。其实,该党的直接前身是1946年成立的“德国右翼党”。由于该党有5名成员入选联邦议院,这些人希望有一个更为正规的政党,以便于有效地拓宽发展的空间,于是就成立了“德意志帝国党”。党名中使用“帝国”一词,是表明创建者希望以德意志帝国时代的方式行事。其最明显的纳粹主义色彩,是鼓吹建立一种“协作体组合”的社会制度,表示忠于“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德意志民族的历史”,忠于“民族社会”,要求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然而为了能够合法存在,它否认自己具有纳粹性质,在纲领和宣传上都尽量避免使用具有危险性的字眼,避免使用激烈的语言来反对议会制度和犹太人。相反,它声称“我们的责任是保持对帝国的不变信仰”,“我们的主要目标是重建德国,将柏林作为首都”,“守卫祖国抵御布尔什维克浪潮的侵袭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支持德国重新武装,保护德国军人的荣誉”。但是该党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1953年在联邦议院选举中只获得1.1%的选票,1957年降为1%。由于联邦德国《基本法》规定,一个政党至少必须获得5%的选票才能进入联邦议院,因此该党除了曾经派6名代表进入下萨克森州议会外,未能进入联邦议院。

该党试图用改变斗争策略的方法来摆脱困境,从反对政府和占领国转为重点呼吁德国推行中立主义政策,反对北约组织和阿登纳政府的亲西方政策,宣称“不要使我们的国家成为北约组织的飞机场和核弹储藏室”。也许是策略改变的缘故,1959年该党在莱茵兰-普法尔茨州议会的选举中取得小胜,获得5.1%的选票,赢得1个议席。然而,在1959年末至1960年初的反犹浪潮中,该党两名党员卷入其中,异常积极,引起政府重视、民众反感。媒体借机大做文章,猛烈抨击该党的政治目标,指责它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为此,该党迅速作出回应,很快将两名犯罪的党员开除出党,同时解散涉事的科隆地方组织,但还是未能扭转颓势。1960年1月,莱茵兰-普法尔茨州政府以“社会主义国家党的继承者”的罪名起诉“德意志帝国党”,迫使其实施内部整顿。在1961年的联邦议院选举中,该党的得票率进一步下降至0.8%。1964年,该党宣告解散,许多工作人员和党员加入新成立的“民族民主党”。

老纳粹党“激进派”的其他幸存者也行动起来。1949年,奥托·施特拉瑟的朋友奥古斯特·豪斯莱特尔组建了“德意志共同体”(Deutsche Gemeinschaft),宣传“邻里思想”,这种思想强调国家和社会不应该由政党和社会团体组成,而应该以小而周全的“邻里”为基础。1965年,“德意志共同体”同其他右翼小团体合并,组成“独立德意志人行动联盟”。1956年,奥托·施特拉瑟自己组建了“德意志社会联盟”(Deutsch-Soziale Union),宣传所谓“革命的”民族社会主义。

“日耳曼种族信仰共同体”组织由前党卫队员在1951年组建,但由于其活动重点放在种族主义问题上,对其他问题涉及较少,所以合法存在的时间较长。成立初期,该组织致力于把种族主义思想同诺迪克(北欧)人及条顿人的宗教相糅合,20世纪60年代起,甚至把通神论思想也加入其中。然而其“世界观”的主流,是恐外主义与反犹主义。

“非纳粹化”运动对战后德国的健康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然而受惩罚者中不少却心怀怨恨,他们也成立了相关组织以图维护自身的利益。他们的行动目标不一定是要完全回归到纳粹统治时期,然而其洗刷自身罪行的行动客观上起到了为纳粹当局辩护的作用。1955年4月,联邦德国出现了“非纳粹化受害者协会”,一时聚集起约2万名成员。他们的目标是所谓“建立真实的历史”,声称“我们关注的是战后对纳粹党和第三帝国政治活动的不真实的谎言和报道,盟国所编造的谎言和罪行同第三帝国没有任何的关系”。该协会要求结束对前纳粹党人的诽谤,否认德国应该单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负责,否认集中营里实施了大屠杀。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大多数成员重返工作岗位,该协会自然消亡。

另外,纳粹统治时期搞得有声有色的青年团运动,在战后初年也余波不断。1947年,西占区出现了按照纳粹模式组建起来的“雏鹰青年团”。它多次举行具有纳粹色彩的民族主义活动,1949年被英占区当局禁止。然而残余分子继续活动,相继组建各种相同类型的青年组织,如“德意志青年志愿团”、“德意志旅行团”、“1911德意志先锋队”等。由于外部生存环境不佳,这些组织的头领们还于1954年12月在科隆聚会,商议组建联盟事宜,所幸未能取得成功。

“社会主义国家党”也把手伸向青年。“国家青年团”是其直属组织,负责培养追随者和接班人,领导人在母党领导集团内拥有一席之地,也能得到资金接济。其他如“青年冲锋队”、“维京青年”(Wiking-Jugend,也译“少年海盗”)、“青年社团”等组织,尽管名义上同新纳粹政党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但暗地里都得到“社会主义国家党”或“德意志帝国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