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政权在扩军备战的过程中,也注重军事思想和战略战术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欧洲战争爆发前,最引人注目的是总体战和闪击战思想的确立。
进入20世纪后,战争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战争的广度和深度增加,残酷性和破坏性加大,经济因素和精神因素在战争中的作用提高。战争已经不仅仅是军队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在前方打仗。它要求建立数以百万计的军队,大量使用各种基于现代化技术的斗争手段,动员整个国家的经济力量,席卷千百万民众,极大地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各主要交战国对战争的认识仍然停留在19世纪的水平上。当时,双方的军事战略和作战计划都建筑在短期战争的准备之上,设想通过战争开始时所动员的军队进行几次主力会战,就能决出胜负,结束战争。因此战争期间各国所动员的后备力量和物资都很有限。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实践却完全相反。各国的短期决战战略和计划都破产了,战争变成了持久的消耗战。由此,各国的军事思想开始发生变化。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德国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逐渐形成了总体战的理论。鲁登道夫于1935年出版的《总体战》一书,就是这一理论的代表作。
纳粹宣传画:总体战
鲁登道夫认为,总体战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的。它的性质同以前的战争根本不同。他称以前的战争为“政府战”,这种战争是由政府统率军队去进行的,除直接进行战斗的地区(即战场)外,民众一般不受影响,只不过负担战税而已。现在则不同,“总体战”不仅要动用军队,它还会直接影响到交战国每一个成员的生活和精神……今天的战场,就其真正的含义来说,已经扩展到交战国的全部领土。军队和民众,都处于直接的战争状态……因此,总体战的对象不仅是武装部队,也直接指向民众。这是无情的然而是明确的现实,一切可以采用的战争手段都将服务于这个现实,而且已经在为它服务”。
根据这种观点,鲁登道夫强调总体战必须动员“民族之全力”,全体民众均有责任在精神上、体魄上和物资上为未来的战争做好准备。他由此断言,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是政治的继续的论断已经过时。“既然战争是总体性的,政治也必须具有总体性。……战争是一个民族为维持生存的最高努力,总体政治应该在和平时期为生存斗争做好准备……战争与政治同样为维护生存服务,但是战争是民族的生存意志的最高表现,因此政治是为战争服务的”。这样,准备战争和进行战争就被推崇为最高的国策。
如何准备未来的战争呢?鲁登道夫认为,首先必须确立“民众精神上的一致”。他说:“武装部队植根于民众之中,它是民众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众在体质、经济和精神方面的强大程度决定了武装部队在总体战中的战斗力,其中尤以精神方面最重要。”鲁登道夫以“民族的精神团结是总体战的基础”为其书第二章的标题,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他把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失败归咎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归咎于犹太人和罗马教会,认为他们破坏了“民众精神上的一致”。他鼓吹为了保证总体战争的胜利,必须实行“总体政治”,一方面以严刑峻法镇压“妨害民族团结者”,另一方面对全民族实行“精神动员”,后者的核心就是种族主义与军国主义的宣传教育。他强调,对德国的男人和女人都要进行这种体现“德国的种族遗产之精神”的教育。“总体战是无情的,男女都要为战争而尽其全力。”妇女不仅肩负支持丈夫与儿子在前方打仗的责任,不仅在后方维持生产,而且负担养育健全的下一代的重任。“德国需要一个精神和体质健全的民族,它能够经年累月以极大的努力对抗敌人,摧毁其意志,使其屈服于我。”
其次,鲁登道夫鼓吹必须以国民经济的全部力量准备未来的战争。他说:“现代的战争可以说是物质之战和军火之战。”主持总体政治和总体战争计划者应该在和平时期就认真考虑,战时所需的原料、食物和生活必需品中哪些能够自给,哪些需要从国外进口,进口的比重是多少,战时会否遭到封锁,海内外的交通线能否继续维持。他强调,德国应该提升自给的程度,提前大量输入和贮备必要的战略原料,实行配给制度,优先满足军火工业的需要,通过各种方法(包括入侵等)保证所需的海外原料来源(如罗马尼亚的石油、瑞典的铁矿石),并且鼓吹要使“全民族愿意承担物质牺牲”。
在军事上,鲁登道夫强调总体战的首要原则是速战速决。战争一延长就会引起“民族团结的涣散和经济的困难,战事的前景将遭受不利的影响”。为了达到速战速决的目的,他强调:第一,“民族的全部国防力量应该在和平时期做好总体战的准备,并在战争之初就全部投入”;第二,必须在普遍义务兵役制的基础上,建立一支人数众多、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具有德意志“种族遗产之特质和民族精神之觉悟”的军队;第三,要依靠摩托化部队和空军的快速运动实行突然袭击,“认为战争必须从宣战开始,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第四,应毫不犹疑地使用一切斗争的手段与方法,不必顾虑道德和国际公法。
鲁登道夫的总体战理论完全为纳粹当局所接受。1939年出版的德国《国防政策和国防科学年鉴》,以简明的语言把总体战概括为:“各阶层居民参加战争的总体性,包罗人民一切生活领域的总体性,以及利用一切斗争手段的总体性。”希特勒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采取的一系列集权措施,既是组建纳粹国家的需要,也可以视为从事总体战的准备工作。
“闪击战”这一名词并不是由德国人提出的,而是欧战打响后,各国新闻记者在描述德军的战法时首先使用的。尽管如此,该名词作为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军战法的概括,还是比较传神的,因而被很多人所接受。这一战法的形成,在德国具有一定的基础。自19世纪50年代起,普鲁士-德国就逐渐形成了短促突击思想,强调以军事上的快速、机动、注重打歼灭战等要素,速战速决,来避免因地理位置带来的多线作战的困境。
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防御得到了发展,一般的防御发展成依托坚固工事的多层纵深防御。用传统的进攻手段,即以密集的炮兵作为突破对方防线的“开听刀”,已经不能打破这种防御了。与此同时,军事技术和武器也有了很大的发展,飞机、坦克和汽车开始广泛应用于战争。面对这种情况,德国军界出现了3种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人认为,由于防御能力的提高,机动的作用将大大降低,未来的战争将由防御主宰。另一部分人则主张按照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广泛采用的进攻信条,以步兵为主发动全线进攻,认为这样就能保证进攻部队侧翼的安全,速度虽慢却比较稳妥。第三部分人则力主发展短促突击的机动战略。20世纪20年代主管国防军的泽克特就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强调:“战争的未来在于,使用人数相对少但质量很高的机动部队,在飞机的协同下产生更大的威力。”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短促突击,未来的军队应该符合3个要求:高度的机动性;拥有最高效率的兵器;人员和物资得到不断的补充更换。纳粹德国的军事战略虽然摈弃了泽克特的小型职业军队理论,但吸收和发展了他的短促突击思想。
希特勒执政后不久,对未来的战争作了如下的设想:“下一场战争与上一次世界大战完全不同,步兵进攻和密集队形已经过时”,取而代之的是“规模巨大的空袭,内部的突袭、恐怖、破坏和暗杀,谋杀领袖人物,在敌人防御的所有薄弱点上发动压倒优势的进攻,在同一时刻不惜代价地实施突然袭击,只用一次打击就能置敌于死地”。在这些逻辑不很严密的表述中,已经体现了总体战和闪击战的一些要素。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后,德国开始在中欧地区扩张,当局所拟订的一系列扩张计划和指令使闪击战战略逐步完善。从这些计划和指令中,可以看出以下3个互相联系的要素:第一,强调在主要打击方向集中优势兵力和兵器,速战速决,避免同时出现两线作战的局面;第二,强调以突然袭击开始军事行动;第三,强调实施高速度大纵深的密集突击。
集中力量实施高速度大纵深的战略性突击,这是闪击战战法的核心。尽管这一思想较早就为希特勒和军事当局所采纳,但是,使它能付诸实战应用的主要手段,即在航空兵支援下密集使用坦克摩托化部队,却直到1938年才在德军中确立下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一些思想比较敏锐的军事家开始注意坦克的运用。英国军事理论家富勒等人在20世纪20年代初提出了坦克战思想。德国国防军在20世纪20年代的演习中,也使用模型坦克探索过坦克的运用,并在苏联试制了几辆原型坦克。然而,在德国军界,直到1929年才出现以古德里安为代表的独立运用坦克师作战略性突击的主张。虽然这一主张得到一些人的呼应,但在较长的时间内却未能得到普遍的承认。直到1933年希特勒执政后,德国才真正开始发展装甲坦克部队。这一年,希特勒在军队的一次新武器演示中观看了古德里安所组织的一支小小的坦克摩托化部队表演之后,兴奋地说:“这就是我所希望的东西!这就是我所希望的东西!”勃洛姆贝格也持积极态度。于是,以古德里安为参谋长的摩托运输兵总监处就拟订了发展坦克的计划。1934年10月,组建了第一支装甲坦克部队,即第一坦克旅。不过,这种坦克旅不同于古德里安所主张的坦克师,它主要仍用于协同步兵作战,而不是作为独立的战略突击力量。在当时的德国军界,把坦克视作步兵支援武器的保守思想仍占据上风。
20世纪20年代,德军用假坦克进行演习
1935年春希特勒宣布公开扩军后,德国的装甲坦克部队也随之进入发展的第二阶段。是年夏,在古德里安的积极推动下,现有分散的坦克兵组合被集中起来,拼凑成一个坦克训练师,进行了一系列的训练与演习,赢得勃洛姆贝格和弗立契的赞赏。于是,同年9月即成立了装甲兵司令部,10月正式组建了3个坦克师。这种坦克师是能够独立作战的战略单位,由1个坦克旅(内含2个两营建制的坦克团)、1个摩托化步兵旅、1个摩托化炮兵团、1个摩托车营以及摩托化的侦察营、工兵营、反坦克营、通讯营和后勤供应纵队等组成,共有官兵11792人,坦克324辆,装甲运兵车421辆,各种汽车1963辆,摩托车2000辆。
独立的装甲部队正式成立后,陆军内部继续围绕如何使用坦克师的问题展开争论。陆军总司令弗立契和总参谋长贝克虽然都承认,只有使用坦克,才能对数量和实力相近的敌人实施成功的进攻,以及机动打击远距离的目标,但对进一步组建更多的独立坦克师则仍存怀疑,主张等待现有的坦克师组织形式得到检验之后再作决定。在德军的野战条令中,还认为不与步兵进行战术配合而独立使用坦克是不可思议的。这样,坦克师的组建工作暂时停顿下来,随后组建的是2个用来支援步兵的坦克旅。
1937年,古德里安发表《注意!坦克》一书,把自己的大量集中使用坦克的主张系统化。同时,坦克师的优越性在随后入侵奥地利的过程中得到了检验。于是,德国的装甲坦克部队进入了发展的第三阶段。1938年6月1日,颁布了关于坦克师的领导和战斗使用的训令,最终确立了大量集中使用坦克的原则。从此,闪击战战略具有了付诸实施的中间环节和手段。
德国在扩军备战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高速扩军首先遇到兵源不足的矛盾。一方面由于《凡尔赛条约》对德国兵力数量的控制,另一方面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战后初期出生率下降,导致20世纪30年代适龄壮丁减少。1935年起实施义务兵役制,当年开始征召1914年出生的壮丁,适龄青年达到30万人。以后征召到1916—1918年出生的壮丁时,人数却减少到25万。此外,由于1918年起被迫改行志愿兵制,导致1900年以后出生的适龄青年均未受过军事训练。为了加速训练后备役人员,1935年的兵役法规定服役年限为1年,但是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壮丁在1年内很难达到现代化战争所需的水平。1936年8月,在弗立契和贝克的力主下,服役年限改为2年。而这又延缓了时间,使后备役人员的增长速度减慢。为了解决这个矛盾,1936年实行扩大征召范围,其中一部分参加2~3个月的短期训练后编入二等预备役。但即使这样,到1939年,陆军也只有50万一等预备役和60万二等预备役人员,加上73万现役部队,总计不足190万人。可是根据纳粹当局的动员计划,1939年经过动员的野战部队应该达到103个师共210万人。结果,只有靠征召没有经过训练的壮丁和超过39岁的老兵(即1900年以前出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过训练的人员)来补充。
欧战爆发后,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其他手段略加弥补。陆军当局把现有部队划分为4个“波”,以保证野战部队的质量。第一波35个师,主要由现役部队编组;第二波16个师,主要由一级预备役人员(即服过1年以上兵役的人员)编组,编成后基本上能立即投入战斗;第三波20个师,主要由二级预备役人员(即仅受过2~3个月短训的人员)以及35~45岁的老兵编组,编成后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后才能投入战斗;第四波14个师,以各种教导队为骨干编组,基本上用作预备师。
高速扩军遇到的另一个巨大困难,是缺少足够数量受过专业训练的军官。按照《凡尔赛条约》规定,德国陆军只能保留4000名军官(其中400人为军医)。而根据纳粹当局的扩军计划,需要10万名军官。为了缓解这个难题,除了扩建军官学校,缩短培养年限外,还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措施。例如,把原来国防军中的军士提升为军官。德国原国防军中的军士,很多都是按照军官的标准实施训练的,素质较高。但是,此举仅获得约1500名军官,同时又附带引起军士数量不足和质量下降。又如,从警察队伍中挑选约2500名警官转入陆军。此外,还重新征召了约1800名已经退役的旧军官,降低不适服役的要求以减少军官退役。然而,所有这些措施都不足以解决高速扩军对军官数量的要求,而且军官的总体质量明显下降。到1939年9月,陆军中只有1/6的军官受过足够的专业训练。
武器装备和弹药储备不足,也是德国高速扩军的严重障碍和弱点。根据《凡尔赛条约》规定,德国的军事工业和军火储备均被限制在极低的水平上。早在20世纪20年代末国防军执行军备计划时,就因为武器装备不足而被迫推迟完成时间。希特勒执政后,打破《凡尔赛条约》的束缚,开始高速发展军事工业。但由于起步低,时间短,再加上其他各种因素(如军工与民用生产的矛盾、各军兵种之间的矛盾等)的制约,所以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优先保证军工生产的需要,仍然无法如愿。因此,直到欧洲战争爆发前夕,德军并没有获得足以赢得一场对西方国家的大战的装备和军火储备。例如,作为德国实施闪击战主要手段的坦克和摩托化部队数量,大约仅占整个野战部队的1/20和1/10。就坦克而言,所装备的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设计和定型的轻型坦克。步兵师的摩托化水平也远未达到规定的水平,各种运输车辆只有所需的1/4,部队重炮的拖运和后勤供应很大部分仍得依靠马匹。弹药的储备也只达到标准的3/5左右,航空汽油储备只够2个月之用。